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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共治的探索与实践3篇
【篇一】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共治的探索与实践
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的理据与价值作者:孙迪亮来源:《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03期
摘要:协同学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以及近年来党和国家的相关会议文件,为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提供了确凿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当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效率低下、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等问题的存在,以及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组织本性与独特优势,决定了其参与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实证研究已证明,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社区公共服务有助于增进社区农民福祉、实现社区和谐稳定、加速基层政府转型和优化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
关键词: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
协同供给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168(2015)03-0010-08
近年来,随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日益展开和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成为学界和政界热议的一个重要议题。研究者普遍认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是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是增强农民对农村社区共同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必要条件[1]。但是,目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尤其在供给主体、社会资本、财政投入等方面陷入困境,其“碎片化”和“分散化”问题十分突出[2]。关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思路,国外学者在政府主导供给的基础上提出了私人供给、公私合作供给、第三部门供给等多种供给模式,尤为重视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公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受国外理论和模式的启发,越来越多的国内学者主张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实现由“国家单方供给”到“社会协同供给”的逻辑转换,构建政府供给、政府与农村社会组织协同供给、私人管理机构供给、农民自我供给等多元化供给机制。而作为农村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因其活动范围和服务对象的社区性特点,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地位、作用更为突出而重要。所谓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一般是指以农村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或服务对象、以农村社区为主要活动区域、以满足农村社区居民的各种需求为主要目的、由农村社区单位或社区居民自愿成立和参与的社会组织。既往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仅有助于扩展农村社区的公共空间、优化农村社区的组织结构,而且以其独有的优势参与提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从而成为创新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载体。然而,众多的实证研究表明,多数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带有一定的随机性、慈善性,存在“自我底气不足”和“外界认同不够”的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欲确保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的持续性和长效性,基本前提在于进一步厘清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的理据与价值。
【篇二】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共治的探索与实践
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社区治理的对策研究
作者:梁洁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年第16期
[摘 要]本文从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优势和作用入手,着重分析了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以促进社会组织更加有效地参与社区治理。
[关键词]社会组织;
社区治理;
有效参与;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是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社区社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在参与社区治理中有其独特的优势,并且在自身参与的同时还能够引导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近几年来,随着社区治理结构的转型和大量社会组织的出现,原来“政社合一”的社区管理模式逐渐朝着多元化的社区治理模式转变,大量社会组织开始出现并介入到社区的公共事务中,逐渐成为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因此,深入研究在社区治理中,如何更有效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对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1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作用
1.1 承接政府职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随着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政府的职能有了很大的转变,政府不再包办一切社会事务,而是将部分公共服务交给社会组织,政府与社会合作共同完成公共服务的供给,确保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和专业性。社区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承接主体,能够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整合社区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成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
1.2 社区居民与政府沟通的桥梁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为居民与基层政府沟通提供了方便。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是推动社区治理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组织为居民与社区互动搭建了一个坚实的桥梁。一方面,社会组织与民众关系密切,可以及时地把民众的意见和要求集中起来输入给政府,既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又对政府的行为构成了一定的外部制约和监督;
另一方面,社会组织把政府的政策意图和精神传达给民众,使民众加深对政府政策的理解,对政策的执行给予更多的支持。社会组织在这一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过程中,促进了公民与政府的合作,拓宽了公民的参与渠道,提高了公民的参与意识,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培育参与性的公民文化。
【篇三】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共治的探索与实践
党建引领小商会大作为
——商会参与街区治理的北京东城案例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之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激发社会活力,社会组织参与是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报告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被写入党代会报告,正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于在党建引领下加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重视。其中,作为新型社会组织中的行业协会商会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也提出了“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社会协同管理,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要求。这使得商会承接部分政府职能转移的工作,被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统战部、工商联提上了议事日程。
北京市东城区在推进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实践探索中,形成了“南锣经验”,实现了党的领导、政府管理和社区自治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推动了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另一方面秉承了“枫桥经验”的传统,化解矛盾在基层,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一、问题倒逼
北京市东城区的南锣鼓巷是一条787米长的小胡同,虽然范围不大,却享誉海内外。它是北京最古老的街区之一,是中国唯一完整保存着元代胡同院落肌理、规模最大、品级最高、资源最丰富的棋盘式传统民居区,也是最赋有老北京风情的街巷。作为中国最古老的胡同,近代以来很多历史名人曾在南锣鼓巷居住过。作为北京的名片、中国的窗口,南锣鼓巷是老北京传统文化与新北京现代文明交融的代表作,每天的游客达数万人,2007年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亚洲25个必去的旅游体验地之一;
2008年更是借力“北京奥运”走上了飞速发展的道路。
随着“南锣鼓巷”的飞速发展,业态开发背离了原有的文化氛围,导致一些问题日渐凸显。
一方面,南锣鼓巷是历史居住区,但是新商业没故事,历史文化展示差;
低端业态商铺和历史文化融合差。由于房价不断飙升,部分“南锣”的创始人,特别是一些特色文创店难以支撑而逐渐离去,回报率高的低端业态迅速膨胀,经营环境不断恶化,以文创为特色的精品小街逐渐不再,流动摊贩、私搭乱建逐渐滋生。商业区挂牌“老北京”,实则搞小商品批发交易、作谬误百出的旅游讲解等,专注于游客群体;
商铺装潢破坏了胡同风貌,嘈杂的酒吧居多,还在向周边胡同扩张。
另一方面,胡同民居亮点不对外。南锣鼓巷的居民区是真老北京,不过“谢绝参观”,历史展示没人看,老门墩陈列台等挪作他用;
历史遗迹被淹没,水准点石碑被当成垫脚石、捐款箱;
历史院落不开放,例如僧王府、东棉花胡同拱门砖雕;
帽儿胡同西口万宁桥等一些历史地标未开发。在商业快速开发的同时,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受到了干扰,应该开放和重点展示的地方和内容,要么闭门谢客,要么埋没在熙熙攘攘逛街的人群中被忽略。
上述两类问题,导致基层社会矛盾不断凸显。由于商居混住、市场火爆,业态调整压力增大,社会矛盾与纠纷相应加剧。主要体现在:商户扰民、商户之间恶性竞争和侵权、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政府及主管部门与商户之间在管理上的矛盾等等。
环境的脏乱差,形象和业态的严重下滑,以及十八大后提出的非首都功能的疏解使南锣鼓巷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甚至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
二、商会探索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十八大以来,南锣商会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工商联的指导及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敢于创新,主动以变革来求发展。与此同时,东城区委和区政府也积极顺应新的形势,对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进行积极探索,逐步探索商会积极参与街区治理的新路。
第一,高举诚信自律的大旗,谋求市场认同。2013年,南锣鼓巷商会在全国率先制定以诚信为标志的“南锣公约”,要求南锣鼓巷全体商户向社会承诺实施自律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与东城区人民法院签署《诚信共建备忘录》,在秉持诚信、摒弃失信的基础上,培养和树立诚信商户典型,营造以“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商会利用“四信”教育这一契机,对无序市场采取主动干预,引导商户抵制拜金主义和恶性竞争,顺利的完成了业态调整。
第二,统一共识,自行整改,实现产业转型升级。2016年以来,面对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重大攻坚难题,商会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大力宣传街区整改的重大意义。从2016年4月至12月,商会领导班子每天对全体商户逐户走访,通过苦口婆心与商户交流,解决商户思想认识问题。在商会的努力下,全体商户自费重新装修,所有齐门售货改为店内经营,使南锣面貌焕然一新。同时,关停28家无照商铺,所有一照多店商铺改为一照一店,由92家合并为39家,减少企业59家;
商铺数量由235家减少到154家。南锣鼓巷街区三分之一餐饮企业转型文创企业,基本消除了低端业态,成功疏解人口700多人,圆满完成了街区整改任务,使南锣商会在承接政府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方面在全市率先迈出了一大步。
第三,敢于担当,积极探索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在区党委、工商联以及街道党委的支持和推动下,南锣鼓巷商会党支部发扬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主动承担街区整治工作。南锣鼓巷商会成立约谈小组,制定每日巡察机制,积极参与南锣鼓巷主街整治工作。协助街道、职能部门把好业态新增和调整的首道门槛,通过向主街商户发出“自律整改倡议书”,对商户提交的外立面改造图纸进行初步审核等形式,逐步形成商会积极参与街区治理的“南锣经验”。另外,南锣商会得到党和政府的信任,政府把工商执照审批权的第一道关交给南锣商会,南锣商会起到了守护“南锣”良好形象卫士的作用。现在,无论是党和政府,还是主管部门;
无论是商户,还是居民,甚至公检法机关,有事找商会已经成了习惯;
商会成了商户的绝对核心;
目前,南锣鼓巷已基本扼制了低端业态发展,真正走上了文化兴街的发展道路,已经成为中国商业第一街。南锣商会的有益探索得到全国工商联和市、区工商联的充分认可,2014年南锣商会被全国工商联评为“十佳典范”。
2016年,借鉴浙江、广东等省商会的先进经验,以及在总结、推广南锣鼓巷商会经验的基础上,东城区召开了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大会,2017年出台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折子工程的出台。东城区结合实际,大胆放权,研究制定《区工商联关于引导商(协)会承接政府职能和协助政府参与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在38家商协会中初步探索承接政府职能、强力推进基层商会参与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社区卫生、养老服务、文化建设等领域的社会购买服务工作。
三、经验启示
南锣鼓巷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探索,虽然在全国范围内不是最早的,但其起点高、要求严,对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启示。
第一,必须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参与和基层自治有机结合起来。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社会组织等当中的基层党组织则应当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东城区坚持党建引领,不但推动南锣鼓巷商会开展企业党建摸查筛查工作,建立南锣商会党支部,而且帮助驻街企业建立派驻型党支部15个,实现了辖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全覆盖。商会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导企业行为,统一到中央疏解非首都功能等决策部署上来,并定期组织党员学习交流,推动党员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宗旨意识和服务能力。通过商会这个平台和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形成了“商会在前、党和政府在后、上下一心、有机配合”的新模式,实现了党的领导、政府管理、商会参与和街区自治的有效结合。积极发挥商会的作用,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支持。离开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监督、管理,商会不但会没有强大的后盾,而且容易陷入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之中,难以做到公平公正,甚至可能沦为维护自己狭隘利益的利益集团。
第二,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诚信自律立起来。南锣鼓巷商会不同于一般商会被动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其突出的亮点在于其坚持了首善理念,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国家(发展)利益、人民利益和商户利益的统一,敢于自我变革、自我提高、自我革新、自我完善,主动把诚信自律作为规矩挺在前面。在街区整治工作中,虽然不少商户短期利益损失巨大,但他们在广大党员商户的带动下,坚决服从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以及长远利益这个大局,主动自觉地配合政府实施的街区整治工作,而没有出现任何负面消息,从而使得南锣鼓巷实现了从脏乱差向文化创意聚集的华丽转身。当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些领域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甚至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产业、行业商会具有联系广、业务熟、监督方便的优势,如果各个产业、行业商会(协会)都能够借鉴南锣鼓巷商会的经验,切实加强诚信自律的管理,这无疑会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三,商(协)会是联系政府与市场的有益平台、中介,是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重要力量。商(协)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事关全面深化改革,事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势在必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简政放权的步伐。商会是联系政府、市场和企业的桥梁纽带,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会,特别是一些街区性商会具有在地化、专业化的特点,对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的行业性、专业性、技术性和辅助性的职能,包括商会协会的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服务、行业协调等职能以及经授权委托的其他职能,具有很大的优势和便捷。浙江商会,以及北京南锣鼓巷商会的探索表明,商会承接政府部分职能已经越来越具有现实可行性。
总体而言,发挥商会的积极作用,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内在要求,既要放权,让其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要从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加强引导;
既要鼓励资本的发展,也要驾驭资本,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四、意见建议
商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势在必行。推进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必须注意:
第一,要端正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综合治理、协同治理、依法治理。政府职能部门要厘清责任清单,改变大包大揽思想,凡是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能够做好的事情,政府都应该交给社会组织去做;
只有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做不了、做不好又必须做的事情,政府才要去做,避免政府职能转移的边缘化、随意性,避免“转”出来的事项更多变为“代办代理”、“政府购买服务”等。
第二,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合法承接。对于政府转移的职能和事项,不能指望一步转移到位。要坚持“成熟一个、转移一个、承接一个”,把容易转移的职能承接好、履行好,充分展示商会协会的优势和作用,努力当好政府的助手,从而赢得政府的信任,让政府放心放权。要对承接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关联性和系统性有充分认识,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承接工作,该前期试点的不要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的不要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不仅仅是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而且是一种法律行为,既要有行政的推动和具体可操作性,又要考虑职能转移的合法性。要准确把握承接工作的节奏、力度和重点,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巩固和扩大试点工作成果,不断推动政府向商会协会转移职能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第三,要坚持政社分开的原则,突破双重管理体制,改“业务主管部门”为“业务指导部门”。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中,商会除了由民政部门负责商会的登记管理以外,还存在政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多头管理的问题。目前省一级一般有20多个政府部门和机构成为商会的主管单位。由于商会类型多样,商会管理涉及各行各业和众多政府部门,目前的多头管理显然不再适应商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理顺行业商会协会管理体制关系,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减少管理层级。
第四,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商会,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当前,作为职能承接方的商协会组织自身基础尚比较薄弱,亟待提高承接能力,要加强培育发展。要按照民间化、市场化的方向和增强独立性、代表性、规范性、专业性的要求,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促进商会协会职能、服务、文化和能力升级。另外,政府要加强对商会协会承接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商会协会评估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完善奖惩制度和淘汰机制,强化商会协会组织自律,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我管理、有序退出的综合治理机制。通过强化监管,实现彻底放开,彻底分开,彻底公开,使商会协会组织分得开、站得住、走得稳、走得好。既要防止承接了政府职能的商会协会成为“二政府”,也要防止承接的政府职能被少数人垄断,进一步提高商会协会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上述四个方面,都需要东城区党委和商会党组织高度重视,并坚持在注重规范程序和有效监督方面起到理念和制度的引领作用。
一言蔽之,北京东城的“南锣经验”为我们展示了党建引领之下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优秀做法,党建引领小商会大作为,既回应了当时当地的社会治理难题,又智慧地把握好了矛盾化解和地方发展的关系,不失为党建引领之下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较好的样本,值得不断在理论和实践当中发展完善。
(陈承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陈志刚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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