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工作经验材料(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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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工作经验材料(完整文档)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工作经验材料6篇

第一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工作经验材料

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典型经验材料

  --**州**县**彝族乡**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典型经验材料

  村党总支常务书记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胡-光-明

  **州**县**彝族乡**村地处**乡东边,距**乡政府所在地17公里,到乡道路为柏油路,交通方便,距县42公里。全村国土面积47.56平方公里,辖热水塘、哈铁等11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318户,有乡村人口1030人,2012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676.3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20元,森林覆盖率达83%,是一个以发展泡核桃产业为主的林业山区民族村。近年来,国家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随着中央和地方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促进了农业建设的持续发展,农村面貌日新月异、欣欣向荣。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受到市场经济转轨、利益格局调整和文化思潮变革等诸多因素影响,各种新型矛盾错综复杂,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矛盾,关系到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着力化解农村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基层村级组织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我村党总支、村委会在农村基层实际工作中,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和相邻之间纠纷的解决,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排查化解,并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办法。

  一、矛盾纠纷基本情况

  2011-2012年以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和跃龙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在**村境内实施,以林地和土地权属、农户分家、婚姻、重点工程建设征占地赔偿和水源等矛盾纠纷为主的大批矛盾,致使我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量及难度不断增大,矛盾纠纷有上升趋势。

  两年中,共发生矛盾纠纷173件,其中:林地和土地权属纠纷80件,占46.3%,农户分家纠纷35件占20.2%,婚姻矛盾5件,占2.9%,赔偿矛盾32件,占18.5%,水源纠纷21件,占12.1%。

  究其特点有六个方面:

  一是矛盾纠纷的多样性。矛盾主体增多,矛盾关系广泛、复杂,往往是国家、集体、个体和多种经济组织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在盲目的荒地开发中,有的是“有地无证”,有的是“有证无地”,有的是“一地多证”,这就为村民、集体和开发者之间的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

  二是矛盾纠纷的季节性。受自然规律的影响,农产品购销、农作物财产侵权、劳务报酬索要、水事纠纷都具有季节性。特别是因地埂地界、浇水用电等切身利益而引起的矛盾,来势猛,发展快,带有明显的季节性。

  三是矛盾纠纷的涉法性。随社会的进步,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民调组织及辖区行政部门不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已成为人们的普遍性选择。

  四是矛盾纠纷的群体性。农村矛盾纠纷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涉及面广,易于引起具有相同利益关系人的共鸣,进而形成群体行为。这些矛盾纠纷若处理不当,解决不力,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极其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是矛盾纠纷的对抗性。受利益驱动影响,由于水资源的不均性、有限性、紧缺性,极易形成农田灌溉水事纠纷,甚至引发打斗。因借婚姻索取财物、争夺遗产、分家拆产、逃避债务而激化的矛盾时有发生。

  六是纠纷调处具有复杂性。就土地纠纷而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土地弃耕撂荒为由收回或转包农户的承包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以“土地经营权证”为根据受法律保护。但《土地管理法》又明文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在这里,法律和法律、法律和政策之间出现明显不相吻合,使得基层干部和政法部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无所适从,左右为难。

  二、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从林地和土地权属、农户分家、婚姻、重点工程建设征占地赔偿和水源等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小康生活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不适应、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的矛盾也随之凸显。

  现阶段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东西部的差距、城乡差距、各阶层的差距明显拉大,虽然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改变了均贫。但是,由于并没有达到均富,导致不患寡而患不均,由不均而导致心理失衡,由心理失衡而导致行为失控。个别地方因仇官仇富心理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已经给我们提出了深刻的启示和警示。

  第二,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带来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了社会纠纷的剧增。随着原有的利益格局的不断变化,个人之间、群体之间、家庭之间、社区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利益差距与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且纠纷的性质越来越复杂。同时,多元化利益带来的冲突加上因制度未有效确立而产生的混乱与无序,产生了许多新的具有时代特点的纠纷,如土地承包权纠纷、劳资纠纷、消费纠纷、医疗纠纷等。

  第三,市场机制不成熟,新旧体制产生巨大摩擦,社会控制系统不够完善并明显脱节,原有的管理体系力不从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产生,追求利益的欲望被激发出来。由于法制不健全,市场秩序失范,社会诚信缺失,市场经济固有的各种弊病开始产生,受利益驱动,引发的各种纠纷层出不穷,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在增长。

  第四,城市化进程加快,新型共同体正在生成。以价值、观念共同为特征的传统社会正在向利益共同的经济共同体转变。农民为参与市场的需要自愿组织的各种生产、销售、技术性协会正在生长、发育,这是经济共同体在乡村社会发育的征兆。另一方面,农民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向城市流动。与此同时这些农民又未被城市接纳,造成他们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权利一旦受损害,往往诉诸暴力或其他类型的自力救济。

  因此,基于特定的历史时期,我们在取得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各类犯罪案件、经济纠纷、民事纠纷、信访数量同样快速增长。当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矛盾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时,将可能转化成自觉的、有组织的、严重的群体性对抗,使矛盾摩擦上升为矛盾冲突,烈度与强度不断地增强,引发更大范围、更加激烈的冲突。为此,尽快建立一种便捷、节约、高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紧迫而必要的。

  三、巧妙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

  哪里疏导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得好,哪里农民的情绪就顺,社会秩序就好,经济发展就快;
否则相反。农村矛盾纠纷都有一个酝酿--发展--激化的过程,要从源头抓起、从根本抓起、从全社会抓起、从平时抓起、从预防抓起、从调解抓起,“宜疏导不宜堵压、宜化解不宜激化”。除了违法乱纪的事件和最终需要解除人身关系的以外,均应耐心细致地调解,千方百计定纷止争。

  第一,建立一个完善的工作机制。按照“形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格局”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实行“一天一排查”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村调解委和各村民小组长按照分管的片区每天分别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收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实行“一案一办结”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类,逐件按诱因、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登记建档,并逐一进行调解,调解后及时将调解情况报告乡综治办。对比较复杂或有可能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矛盾纠纷案,村“两委”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提出化解措施,明确包案责任人,及时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明确村级调解组的调解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送达。三是实行“一月一例会”制度。村调解委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全村维稳形势,研究解决矛盾纠纷难题,并按月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小组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被动的小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培养一支过硬的调解队伍。立足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优秀调解员,通过发挥其作用,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础,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管好用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村“两委”换届,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明确其主要职责和任务。实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月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农村实用法律和调解工作方法。同时,通过落实“以案定补”、每年评选优秀调解员等形式,充分调动村级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有效整合基层调解人员。实行矛盾纠纷分级调解制,对家族或家庭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由家族长者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报村民小组。对村民小组内产生的矛盾纠纷,由村民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以及各界知名人士的作用。通过分级调解,有效整合调解人员,壮大了基层调解员队伍。三是对调解员进行专门培训。结合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以调解业务、调解方法、农村实用法律等为主要内容对村级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基层调解员全方位、多角度的得到培训。

  第三,推广一套有效的化解方法。我村认真总结推广矛盾纠纷化解方法。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基本形成了一套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并在全乡范围内得以推广,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八种:一是注入真情调解。每位调解员在组织调解前,都要抱有一定将矛盾纠纷化解的信心和决心,把矛盾纠纷化解当做是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实事,都要认识到若不将矛盾纠纷化解,会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甚至会升级为更大矛盾,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二是规范程序调解。严格按规范程序组织调解,严明调解纪律,维持好调解现场秩序,对参与人有可能产生激动情绪的,安排专人稳控,防止双方矛盾升级,致使不欢而散。三是坚持依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要将矛盾纠纷案涉及法律和政策宣传在前,让当事人理解明白。调解员在提出纠纷问题解决方案时,要尽可能按照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四是法情结合调解。在依照法律完全不能化解矛盾的基础上,要组织当事人协商,提出若干解决问题的方案供当事人选择,直至矛盾纠纷化解为止。调解员在提出解决问题方案时,要发散思维,只要不违反道德、法律和不触及第三方利益,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的方案都可以提出。五是用活村规民约。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约束不了,以及农村常出现的一些纠纷事项明确写入村规民约,依法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在发生矛盾纠纷时,严格按照村规民约规定来组织调解。六是用活关键人物。在对有些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时,要对当事人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了解,若有一方当事人的亲人、朋友,或有利益制衡的人物,有利于矛盾化解的,要想方设法与其沟通,请其出面做思想工作,或出面参与调解。七是用活特定时段。在对有些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时,调解员要对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准矛盾纠纷化解的最佳时机,再组织调解。对已化解矛盾纠纷达成口头协议的,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书面协议。八是用活人性本质。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对当事人进行人性分析,了解矛盾双方需要什么,并顺着当事人的需求去做思想工作,直至双方当事人利益达成一致。

  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培养过硬队伍和推广八种矛盾纠纷化解方法的,我村连续两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均在95%以上,没有一件矛盾纠纷案因化解不力而激化升级或发展成为刑事案件,一批长期积压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社会大局稳定形势明显好转。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第二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工作经验材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典型经验材料

  篇一:矛盾纠纷调处先进典型材料 2

  双鑫社区调解材料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社区一直以稳定为前提,以发展为目标,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与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保持了社区稳定。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我社区始终坚持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统一领导,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和第一道防线,摆上重要位置。对本辖区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总責。特采取了几项措施。

  建立制度,完善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范化

  社区按照“科学、实在、配套、管用”的原则,建立实施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会议交流制度,每月最后一次周一例会,对本月内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的事由、发生原因、调处过程、调处结果等在会上公开交流,促进了排查调处责任的落实。

  完善纠纷排查机制。一是经常性排查。对一般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条块结合、定期不定期结合,实行全方位排查,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二是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

  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防患于未然。

  (一) 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

  社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好王庄地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突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社区各部门要明确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省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重点调处。

  (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社区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一要认真排查。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对本社区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社区

  治安的综合治理,关系到社区的安定和居民生活的安宁。社区是整个社会的一部分,也是战士国家稳定的窗口。如何抓好社区的综合治理工作,是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社区在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同时,注重组织建设,制订了一套综合治理的制度,明确责任人,建立考评,对检查活动有详细记录。做好组织、职责、人员三落实,出好防范告知。社区党员积极参加义务巡逻队,每季度请民警通报一次社区的治安情况,真正做到警民联防,构筑起强大的治安联防网络。认真做好外来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做好有关制度宣传,使他们懂法、守法,做到制度措施落实、管理教育二结合。认真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社区吸毒人员0人,实现“无毒社区”。同时她加强对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并且与非法传销相结合。社区现有2名刑释解教帮教对象,她一一落实帮教人员,帮教结对。她对居民反映强烈、呼声较高的问题如暖气不热等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调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做好人民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邻里和睦。通过调处避免了一次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和一次民转刑事件的发生。一年里,她调解民事纠纷17起,调解成功率100%,对缓解社会治安压力,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领导,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

  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经常过问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街道将适时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工作落实。街道、社区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巩固成果,做好回访,防止回潮;
对未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要研究对策,制定方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例如261栋居民徐艳君住4楼,王杰住3楼,徐艳君家的卫生间漏水,给楼下的王杰家淹了,如果要彻底解决4楼漏水的问题,就需要把徐艳君家的卫生间地砖刨开,重新整修,由此产生了矛盾。王杰家觉得是徐艳君家的责任,所需要产生的维修费用,都应由徐艳君家承担。而徐艳君则认为,把她家的卫生间地砖刨开,使她家产生了损失,王杰家应出钱来补偿。为此两家屡次协商都没有结果,因此产生了很大矛盾,闹得邻里不和。发生了此次事件后,我社区积极调解,找到双方谈心,起初双方都有抵触心理,不但不接受社区调解,还对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言语性的辱骂,但我社区工作人员没有气馁,本着为居民化解矛盾的原则,多次耐心的调解,最终两家达成协议,徐艳君和王杰家各拿出150元,作为此次维修的费用。最终两家和好如初。

  我社区还调解了一个纠纷,185栋居民张也养一条大狗,狗一天到晚的叫,影响居民正常修息。为此居民多次反应,我们到家多 次规劝,就是不听。最后我们和派出所取得联系,一同把狗送走。

  通过调解我们总结了几条经验:

  多走访多调查多研究。

  针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方法。

  这是我社区的经验我们还需继续努力。

必要时采取强制的手段等等。

多听居民的呼声,集思广义

  篇二: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材料

  强基维稳,铺就和谐发展道路

  ——白塔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几点做法

  白塔镇地处博山北郊,位于博山新区新城规划范围。下辖19个村、社区,人口万人,面积平方公里。支柱产业为汽车配件、新材料产业,是淄博市经济强乡镇前十强。

  众所周知,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各种矛盾就越是种类繁多、越是复杂,诸如土地纠纷、拆迁安臵纠纷、劳动纠纷、改制纠纷等时有发生。近年来,白塔镇把平安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以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建设为抓手,突破“就信访抓信访,就稳定抓稳定”的传统思路,积极探索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寻求发展,围绕发展抓稳定、抓好稳定促发展的新路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完善网络、充实人员,构建大信访、大调解工作格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工作网络建立、维稳队伍建设是维稳工作的基础。

  以高效快捷为原则,建立了“六位一体”的基层工作联动网络,即由镇包村(社区)党政领导、包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民警、村、社区基层联络员、调解员、治保主任构成基本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确保有人干事。充分发挥“一村一警” 和基层联络员、调解员作用,掌握村情民意,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公开接访制度,按照全区固本强基维稳工程要求,每个工作日有一名党政领导公开接访,接访领导做到按时到岗,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理。

  狠抓维稳队伍素质提升,增强综治维稳力量。整合司法、信访、调解队伍,积极选调有专业知识、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综治维稳一线,形成维稳工作专业队伍,采取以集中培训、以干代训、撰写接访心得等为主要方式的强化训练,使维稳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做到了人人能接访、个个会调解。同时,将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团体纳入到维稳综治领导机构,作为维稳工作的预备队伍,充分利用群众团体的思想阵地,广泛宣传维稳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基本的法律、法规,在全镇营造起良好的维稳舆论氛围。全镇19个村、社区都成立了综治中心,实行综治、调解、信访联合办公。全镇共配备专、兼职维稳人员108人,其中镇综治办20人,综治调解员65人,信访基层联络员23人,夯实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基础。

  --创新方法、总结经验,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维稳工程的重点在基层、基层工作的关键在组织、组织建设的根本在干部。该镇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经过长期摸索,形成了一系列科学、规范、高效的长效机制,为维稳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一是落实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村级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引发农村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工作中该镇高度重视基层班子建设,全面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集中推行农村基层干部“三三”工作法。落实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级事务的决策、执行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北汽海华汽车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按时落地,就得益于村级管理制度的不断规范。海华汽车部件项目是在金融危机影响尚未触底之时逆势而上的,是与

  北汽公司强强联合,符合白塔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且科技含量高的好项目、大项目,对于拉动全镇经济将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因为项目牵扯占地这个容易引起信访事件的敏感问题,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镇组成工作组提前介入,首先对有关社区从工作程序上进行把关,严格按照社区党总支会提议、社区“两委”会商议决策、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对占地这一村级重大事务进行了决策。其间,部分群众对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产生分歧,一度使项目受到阻碍。镇工作组和社区两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分配方案,使各方利益群体得到满意结果,最终项目得以顺利开工建设。目前, 20000平方米的车间已基本完工。通过这件事情,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问题,真心为老百姓办事,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我们的工作就会得到老百姓的支持。

  二是实行信访案件严重级别预警、分级负责制度。信访案件、矛盾纠纷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面广、量大、内容杂,为抓住最佳解决时机,尽快地解决出现的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处理那些对社会影响大、相对比较复杂的案件,实行了信访案件严重级别预警、分级负责制度。先由接访领导和维稳工作人员,对接访事件进行初步过滤,甄选划分为重大矛盾、复杂矛盾、一般矛盾三个级别,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和包村人员一岗双责制度,确定不同的具体责任主体进行化解。重大矛盾包括群体性上访,牵扯利益群体较为复杂的事件,对社会副面影响比较大的恶性事件等,由主要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自关注、亲自接访、亲自参与、亲自解决、一办到底。复杂矛盾包括上访群体要求比较明确,但

  需要协调几个部门进行解决,或是涉及资金落实等比较实际的问题,由接访党政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对案件进行跟踪处理,全面协调,直至群众反馈回满意结果。一般问题,由接访领导当场落实包村干部、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给予答复处理,直至上访群众满意。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该镇还实行了一事一议审理制度。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召开由镇专职副书记召集,具体包案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对排查及接访的比较复杂的矛盾隐患和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共同制定调解方案。

  三是对上访老户实行“五步”工作法。解决老上访户历来是基层信访工作的第一难题。该镇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关注民生,做好化解和稳定工作。一“访”,深入走访、全面梳理,认真从案件中分析研判信访人诉求中合理成分和不合理成分。二“谈”。在对案情充分了解掌握的基础上,与信访人面对面、心贴心的谈案情,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三“帮”。对信访人的现实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和帮助,对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通过纳入“低保”、给予生活救济、逢年过节慰问走访、帮助推荐就业岗位等各种方式来解决信访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我镇原广播站于2006年进行改制,划归青鸟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对原广播站部分职工进行了辞退,这几名职工,上访反映要求享受退休待遇。经调查,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原广播站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答复处理,但上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坚持要求按其想法落实退休待遇,并一度情绪特别激动,甚至在领导办公室里拿着农药瓶要挟寻短见,并不断的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针对

  这一案件,我们了解到上访人生活上确实存在一定经济困难,将他们当作特殊困难群体,在政策范围内,全力进行帮助扶持,发放部分生活困难补偿金,帮助推荐就业岗位,并及时咨询劳动保障、司法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了一次性补偿。矛盾的利益主体总是多方的,当辞退的这一主体得到满意答复后,原广播站改制时留用,至今仍然在岗的几位职工,提出了也要得到一次性补偿。包案领导多次与他们促膝长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认识到了所提出的要求的不合理性,最终信访人息诉罢访。四“解”。以“事要解决”为原则,对信访人反映问题中的合理成分,在政策范围内,全力解决信访人反映合理的问题。

五“控”。对于经过重新研究、重新调查、重新处理认定为“无理上访”的案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将上访人稳控在当地。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强基维稳的巨大合力

  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
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建立健全了领导负责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暴露出来的重大社会矛盾以及群体性上访反映的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上门倾听群众心声,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深挖矛盾根源,彻底化解矛盾。切切实实对全镇安全稳定负起总责,并对全镇广大干部职工起到表率作用。2009年12月底,白塔社区因博山弹簧厂集体企业改制而引发问题,矛盾不断升级,由中断改制到矛盾转移,发展到白塔社区居民100多人上访反映要求罢免居委会成员。这一事件看似是一起罢免事件,但实质却是因为村企业改制程序不完善、办法不透明、方法不对路、工作不细致而

  篇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总结

  为总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根据州维稳办通知要求,我办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乡镇、部门、村寨对“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县情

  麻栗坡县位于文山州东南部,东北部与富宁、广南两县接壤,北部与西畴县相邻,西南部与马关县毗邻,东南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河江省的同文、安明、官坝、渭川、黄树皮、河江“五县一市”接壤,国境线长277公里。全县国土面积2395平方公里,总人口27万余人,居住着汉、壮、苗、瑶、彝、傣、蒙古、仡佬8个民族。全县辖3镇8乡96个行政村1925个自然村,其中有8个乡镇与越南接壤。为实现“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和睦、边防更加巩固、治安更加良好、群众更加安康”这一总体目标,县委、政府结合实际,继续“围绕两个重点”(县城、口岸)、突出“一条边线”(边境一线)、切入“八个层面”(县城、口岸、机关、学校、企业、乡镇、农村、边境)的“218”工作思路,狠抓“平安麻栗坡”的巩固、完善、提高工作。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各类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全县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切实得到维护。

  二、矛盾纠纷发生及解决的总体情况

  当前我县改革和建设处于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又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矛盾表现十分突出,矛盾纠纷大量产生。三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司法解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81件,其中:2003年调处1705件,调处成功1679件,调解成功率为%;
防止因民转刑案件1件7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18人,制止群体性械斗7件463人(次);
2004年调处1474件,调处成功1445件, 调解成功率为98%;
与上年同比减少260件,下降%;
防止民转刑案件5件1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件17人(次),制止群体性上访4件16人(次);
2005年调处1502件,调处成功1493件,调解成功率为%;
与上年同比增加28件,上升%;
制止群体性械斗1件60人(次)。发生纠纷的主要种类分别是婚姻家庭、山林土地水源、邻里、债务、赔偿、征地拆迁等。

  三、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以及时稳妥地化解纠纷为目的,避免因个案处置不当而引起社会动荡,危害社会稳定。在确保公正裁判的同时,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举措,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注重调解原则,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让经济困难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切实保障当事人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03年受理并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10件,诉讼标的万元。其中:合同纠纷案件202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91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45件,其他权利纠纷案件72件。2004年受理并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07件,比2003年减少103件,下降20%;
诉讼标的万元。其中:合同纠纷案件245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15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5件,其他权利纠纷案件22件。2005年受理并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88件,比2004年减少19件,下降%;诉讼标的万元。其中:合同纠纷案件127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82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45件,其他权利纠纷案件72件。

  四、行政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年来,县乡两级政府、司法行政、林业、国土、劳动仲裁等部门以行政方式调处的矛盾纠纷492件,调处成功488,调处成功率为%。各年度调处情况:2003年调处矛盾纠纷171 件,成功170件,调解成功率为%。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1件、山林土地水源纠纷47件、赔偿13件、债务14件、其他46件。2004年调处矛盾纠纷169件,成功167起,调解成功率为%。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4件、山林土地水源纠纷42件、赔偿13件、债务11件、其他49件。2005调处152件,成功151件,调解成功率为%。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2件、山林土地水源纠纷46件、赔偿15件、债务12件、其他46件。

  五、人民调解矛盾纠纷的情况

  2003年至2005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84件,其中:2003年排查调处1024件,调处成功999件,调解成功率为%;
2004年排查调处898件,调处成功871件, 调解成功率为97%;
比上年下降126件,下降%;
2005年排查调处962件,调处成功954件,调解成功率为99%;
比上年增加64件,上升%。

  六、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我县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推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是成功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各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党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狠抓工作落实的工作格局。其次,加强基层基础自治建设,强化基层单位和行政部门分权决策和合作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管理决策机制重心下移,由当地政府具体负责处理,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配合,建立起一个更完善、更合理的基层管理网络。

  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为及时了解、有效收集群众的诉求和呼声,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成立了信访接待室工作机构,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及时化解矛盾,发挥了预警作用,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三年来,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32件,办结6010件,信访办结率为 %。

  (三)健全制度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月排月报制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每月组织力量对辖区的矛盾纠纷和社会稳定情况进行排查调处,及时分析影响本地矛盾纠纷的趋势和特点,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或跨乡镇(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交流纠纷调处工作经验和安排下步纠纷调处工作。三年来,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

  盾纠纷42次2681件,调解2612件,调解成功率达%。二是建立调处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分工负责,归口调处, 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出现矛盾纠纷县、乡、村、部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责任到人。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为确保信息畅通,准确掌握情况和总结交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创建情报信息预警和处理机制,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四是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实行考核奖惩。五是在司法调处工作中,坚持“先行调解,及时判决”和“既考虑法律效果又要考虑社会效果”的原则,充分发挥司法途径的作用化解诉讼类纠纷。六是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援助的形式,解决这部分人员打官司难的问题。三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民事案件229件,减免诉讼费用万元。

  (四)健全后勤保障机制。一是切实加强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四级调解网络:在县级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县大调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在乡镇设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主任,从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林业站、国土所等部门抽调协调能力强、熟悉法律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业务骨干担任专职调解员,主要负责矛盾纠纷的分析预测、集中排查、汇总梳理、分流指派、督查督办、跟踪回访和村(居)调解人员的培训等,并对重大疑难纠纷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调联处,其他职能部门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随时派员参与联动联调。村(居)设立村(居)委员会干部5人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由村(居)委会主任、治保主任、调解委员等组成,并吸收治安积极分子参加。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调解小组,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对组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信息预警等工作。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1927个,有专兼职调解员5695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员1920人,形成上下贯穿通、左右衔接、覆盖全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二是加强调解队伍的建设。针对目前矛盾纠纷规模大、种类多、突发性强的特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排查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

  (五)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在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中,紧扣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群众做到“四结合”,即: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基层民主法制相结合,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相结合,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防激化作为排查调解的工作重点。

  七、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矿产资源开发。由于矿价不断上涨,受利益的驱使,不断引发村民与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矛盾冲突。二是电站建设。由于电站建设涉及到移民搬迁安置、土地征用等问题,受利益的影响,出现一些矛盾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具体是生态环境、地质灾害、水源下沉、道路损毁、劳动用工引发的索赔纠纷。三是城镇建设及房屋拆迁。由于各小区开发和城区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因补偿和安置等问题不断引发群众上访。四是农村山林地界纠纷。在土地承包到户时,由于村与村、户与户之间对山林土地边界认定模糊,又缺乏文字依据,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不断增加,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山林地界纠纷不断发生。五是国有企业改制。电力公司、钨业公司等企业在改制工作结束后,遗留的一些涉及到职工利益分配、下岗职工以及退休人员的供养等问题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五是受劳务输出的影响,导致农村婚姻家庭纠纷增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后,增加了农村许多老年人的负担,他们既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农活,又要照顾小孩,儿童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充分关爱,他们的教育成长已成社会问题。另外夫妻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感情交流不足,离

  婚重婚现象增多,给家庭带来不安定因素,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六是村民小组干部大量外出务工,最基层的调解组织即调解小组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出现纠纷无人调解或得不到及时解决的现象。

  八、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建议和意见

  为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作用,结合我县矛盾纠纷的特点,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我县“多化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

  (一)加大宣传,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理解、重视和支持调解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调解工作。把发展与和谐的观念深入人心,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处理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

  (二)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明确各部门责任,形成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重点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山林土地、移民搬迁和企业改制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排查和集中排查,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必须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尽量避免和减轻可能给群众利益带来的损害。

  (五)根据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量大面广的特点,充实司法、国土、林业等站所人员,发挥其主力军作用。

  (六)加大调解队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人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和调解技能,不断提升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

  (七)加大法院案件执行力度,从根本上消除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未执行部分矛盾纠纷的长期存在。

  (八)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切实解决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落实调解员报酬,解决基层调解工作经费,从预防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入手,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群众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是发挥第一道防线的基础,要不断加强领导和经费投入,建立健全调处网络和组织体系,形成良好、长效的运行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巩固平安“麻栗坡”发挥应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三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工作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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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典型经验材料



注入真情化解矛盾凝心聚力共建和谐
  
  --**州**县**彝族乡**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典型经验材料
  
  村党总支常务书记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胡-光-明
  
  **州**县**彝族乡**村地处**乡东边,距**乡政府所在地17公里,到乡道路为柏油路,交通方便,距县42公里。全村国土面积47.56平方公里,辖热水塘、哈铁等11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318户,有乡村人口1030人,20XX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676.3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20元,森林覆盖率达83%,是一个以发展泡核桃产业为主的林业山区民族村。近年来,国家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随着中央和地方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促进了农业建设的持续发展,农村面貌日新月异、欣欣向荣。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受到市场经济转轨、利益格局调整和文化思潮变革等诸多因素影响,各种新型矛盾错综复杂,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矛盾,关系到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着力化解农村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基层村级组织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我村党总支、村委会在农村基层实际工作中,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和相邻之间纠纷的解决,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排查化解,并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办法。
  
  一、矛盾纠纷基本情况
  
  20XX-20XX年以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和跃龙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在**村境内实施,以林地和土地权属、农户分家、婚姻、重点工程建设征占地赔偿和水源等矛盾纠纷为主的大批矛盾,致使我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量及难度不断增大,矛盾纠纷有上升趋势。
  
  两年中,共发生矛盾纠纷173件,其中:林地和土地权属纠纷80件,占46.3%,农户分家纠纷35件占20.2%,婚姻矛盾5件,占2.9%,赔偿矛盾32件,占18.5%,水源纠纷21件,占12.1%。
  
  究其特点有六个方面:
  
  一是矛盾纠纷的多样性。矛盾主体增多,矛盾关系广泛、复杂,往往是国家、集体、个体和多种经济组织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在盲目的荒地开发中,有的是“有地无证”,有的是“有证无地”,有的是“一地多证”,这就为村民、集体和开发者之间的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
  
  二是矛盾纠纷的季节性。受自然规律的影响,农产品购销、农作物财产侵权、劳务报酬索要、水事纠纷都具有季节性。特别是因地埂地界、浇水用电等切身利益而引起的矛盾,来势猛,发展快,带有明显的季节性。
  
  三是矛盾纠纷的涉法性。随社会的进步,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民调组织及辖区行政部门不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已成为人们的普遍性选择。
  
  四是矛盾纠纷的群体性。农村矛盾纠纷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涉及面广,易于引起具有相同利益关系人的共鸣,进而形成群体行为。这些矛盾纠纷若处理不当,解决不力,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极其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是矛盾纠纷的对抗性。受利益驱动影响,由于水资源的不均性、有限性、紧缺性,极易形成农田灌溉水事纠纷,甚至引发打斗。因借婚姻索取财物、争夺遗产、分家拆产、逃避债务而激化的矛盾时有发生。
  
  六是纠纷调处具有复杂性。就土地纠纷而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土地弃耕撂荒为由收回或转包农户的承包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以“土地经营权证”为根据受法律保护。但《土地管理法》又明文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在这里,法律和法律、法律和政策之间出现明显不相吻合,使得基层干部和政法部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无所适从,左右为难。
  
  二、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从林地和土地权属、农户分家、婚姻、重点工程建设征占地赔偿和水源等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小康生活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不适应、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的矛盾也随之凸显。
  
  现阶段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东西部的差距、城乡差距、各阶层的差距明显拉大,虽然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改变了均贫。但是,由于并没有达到均富,导致不患寡而患不均,由不均而导致心理失衡,由心理失衡而导致行为失控。个别地方因仇官仇富心理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已经给我们提出了深刻的启示和警示。
  
  第二,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带来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了社会纠纷的剧增。随着原有的利益格局的不断变化,个人之间、群体之间、家庭之间、社区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利益差距与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且纠纷的性质越来越复杂。同时,多元化利益带来的冲突加上因制度未有效确立而产生的混乱与无序,产生了许多新的具有时代特点的纠纷,如土地承包权纠纷、劳资纠纷、消费纠纷、医疗纠纷等。
  
  第三,市场机制不成熟,新旧体制产生巨大摩擦,社会控制系统不够完善并明显脱节,原有的管理体系力不从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产生,追求利益的欲望被激发出来。由于法制不健全,市场秩序失范,社会诚信缺失,市场经济固有的各种弊病开始产生,受利益驱动,引发的各种纠纷层出不穷,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在增长。
  
  第四,城市化进程加快,新型共同体正在生成。以价值、观念共同为特征的传统社会正在向利益共同的经济共同体转变。农民为参与市场的需要自愿组织的各种生产、销售、技术性协会正在生长、发育,这是经济共同体在乡村社会发育的征兆。另一方面,农民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向城市流动。与此同时这些农民又未被城市接纳,造成他们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权利一旦受损害,往往诉诸暴力或其他类型的自力救济。
  
  因此,基于特定的历史时期,我们在取得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各类犯罪案件、经济纠纷、民事纠纷、信访数量同样快速增长。当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矛盾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时,将可能转化成自觉的、有组织的、严重的群体性对抗,使矛盾摩擦上升为矛盾冲突,烈度与强度不断地增强,引发更大范围、更加激烈的冲突。为此,尽快建立一种便捷、节约、高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紧迫而必要的。
  
  三、巧妙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
  
  哪里疏导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得好,哪里农民的情绪就顺,社会秩序就好,经济发展就快;
否则相反。农村矛盾纠纷都有一个酝酿--发展--激化的过程,要从源头抓起、从根本抓起、从全社会抓起、从平时抓起、从预防抓起、从调解抓起,“宜疏导不宜堵压、宜化解不宜激化”。除了违法乱纪的事件和最终需要解除人身关系的以外,均应耐心细致地调解,千方百计定纷止争。
  
  第一,建立一个完善的工作机制。按照“形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格局”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实行“一天一排查”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村调解委和各村民小组长按照分管的片区每天分别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收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实行“一案一办结”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类,逐件按诱因、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登记建档,并逐一进行调解,调解后及时将调解情况报告乡综治办。对比较复杂或有可能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矛盾纠纷案,村“两委”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提出化解措施,明确包案责任人,及时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明确村级调解组的调解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送达。三是实行“一月一例会”制度。村调解委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全村维稳形势,研究解决矛盾纠纷难题,并按月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小组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被动的小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培养一支过硬的调解队伍。立足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优秀调解员,通过发挥其作用,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础,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管好用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村“两委”换届,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明确其主要职责和任务。实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月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农村实用法律和调解工作方法。同时,通过落实“以案定补”、每年评选优秀调解员等形式,充分调动村级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有效整合基层调解人员。实行矛盾纠纷分级调解制,对家族或家庭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由家族长者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报村民小组。对村民小组内产生的矛盾纠纷,由村民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以及各界知名人士的作用。通过分级调解,有效整合调解人员,壮大了基层调解员队伍。三是对调解员进行专门培训。结合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以调解业务、调解方法、农村实用法律等为主要内容对村级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基层调解员全方位、多角度的得到培训。
  
  第三,推广一套有效的化解方法。我村认真总结推广矛盾纠纷化解方法。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基本形成了一套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并在全乡范围内得以推广,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八种:一是注入真情调解。每位调解员在组织调解前,都要抱有一定将矛盾纠纷化解的信心和决心,把矛盾纠纷化解当做是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实事,都要认识到若不将矛盾纠纷化解,会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甚至会升级为更大矛盾,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二是规范程序调解。严格按规范程序组织调解,严明调解纪律,维持好调解现场秩序,对参与人有可能产生激动情绪的,安排专人稳控,防止双方矛盾升级,致使不欢而散。三是坚持依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要将矛盾纠纷案涉及法律和政策宣传在前,让当事人理解明白。调解员在提出纠纷问题解决方案时,要尽可能按照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四是法情结合调解。在依照法律完全不能化解矛盾的基础上,要组织当事人协商,提出若干解决问题的方案供当事人选择,直至矛盾纠纷化解为止。调解员在提出解决问题方案时,要发散思维,只要不违反道德、法律和不触及第三方利益,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的方案都可以提出。五是用活村规民约。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约束不了,以及农村常出现的一些纠纷事项明确写入村规民约,依法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在发生矛盾纠纷时,严格按照村规民约规定来组织调解。六是用活关键人物。在对有些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时,要对当事人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了解,若有一方当事人的亲人、朋友,或有利益制衡的人物,有利于矛盾化解的,要想方设法与其沟通,请其出面做思想工作,或出面参与调解。七是用活特定时段。在对有些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时,调解员要对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准矛盾纠纷化解的最佳时机,再组织调解。对已化解矛盾纠纷达成口头协议的,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书面协议。八是用活人性本质。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对当事人进行人性分析,了解矛盾双方需要什么,并顺着当事人的需求去做思想工作,直至双方当事人利益达成一致。
  
  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培养过硬队伍和推广八种矛盾纠纷化解方法的,我村连续两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均在95%以上,没有一件矛盾纠纷案因化解不力而激化升级或发展成为刑事案件,一批长期积压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社会大局稳定形势明显好转。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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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工作经验材料

派出所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经验亮点做法

诚心走访察民情。以“百万警进千万家”和“民族团结一家亲”系列活动为契机,组织民警开展入户走访工作,走访过程中,通过交流沟通、座谈讨论,切实了解走访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深入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所需所愿,虚心听取辖区居民对当前社会治安防范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诉求,从解决群众的小事、小问题入手,全力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做好矛盾分类化解。把握各类矛盾纠纷的侧重点,对排查出的矛盾,按照法律有无规定、诉求是否合理、行为是否合法等,进行分类化解、逐一落实,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同时,落实帮扶关爱措施,牢牢把握“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核心要义,自觉从群众利益出发,注重了解群众实际困难,树立建立台账,制定帮扶措施,设身处地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走访排忧解民困。派出所协同警务室民警将走访群众作为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契机,深入贫困家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主动了解暂住在辖区内的经济拮据、生活困难等外来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及时向当地汇报相关情况,帮助困难群众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把每一件小事都当做联系群众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各项工作的具体尺度和标准,提升服务态度、提高服务层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第五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工作经验材料

城关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材料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促进全镇社会大局稳定
  XX年4月6日下午,**市信访局*副局长一行,在县信访局领导的陪同下,来到城关镇,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调研。城关镇党委书记***等领导,综治、信访、司法、农经、工作区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会。
  调研会上,***书记首先作了总体汇报。*书记认为:要通过信访工作保持社会大局的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信访工作基础的基础,调处是法律不可替代的,治安民调组织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承担了法律不可替代的作用。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齐抓共管是基础、责任追究是手段、保持稳定是目的”。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实行“存在问题台帐制、处理问题调度制、排查问题多渠道、解决问题责任制”。
  城关镇党委、政府立足稳定大局,确立“构建和谐社会,信访保驾护航”的总体工作思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深度和力度,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了上级信访部门的多次表彰。具体做法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队伍,确保信息畅通。
  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队伍建设,各村都设立了信访信息员和治保民调主任,专职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他们的工资由镇统一筹划、统一发放,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并通过以会代训,不断提高信访工作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提高他们应对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工作能力。经过几年来不懈努力,逐渐建成了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信访工作队伍,形成了一个反映灵敏,行动迅速,信息畅通、协调统一的信访信息网络。实现了不安定因素及早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化解、重大信访信息无一漏报的大好工作局面。
  二、利用镇村两级例会,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
  各行政村每半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并以村为单位每月27日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县、乡、村干部及老干部代表、群众代表、党员代表参加各村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例会,两委干部汇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研究调处意见,如实填写排查调处登记本。坚持“教育走在发生前,排查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回访走在反复前”的四步工作法,切实增强排查调处工作的时效性和实效性,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特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镇综治委每月召开一次治保民调主任、信访信息员例会,听取各村治保民调主任、信访信息员汇报当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研究解决排查出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
  通过两级例会,全镇98%以上的矛盾纠纷都能及时掌握,及时得到有效处理。
  三、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
  镇排消例会上排查出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全部实行领导包案,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确定主管领导为包案领导。包案领导负责不安定因素的查处及善后维稳,一包到底。包案领导在案件处理期间,因重视不够、处理不当、不公或不及时造成上访、越级访,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将根据信访工作责任制追究文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坚持回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
  对掌控中的不安定因素,包案领导要按照回访制度不定时回访。如案件正在处理中,通过“回访”听取大多数群众的意愿,为解决问题寻求依据;
如案件己处理到位,通过“回访”了解当事人目前的生活状态,对案件处理结果的看法和要求,以利于改善干群关系,提升政府形象,真正变群众“上访”找领导为领导“下访”找群众。几年来,我镇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回访制度,常抓不懈,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信任。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城关镇要严格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坚持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消除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镇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六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工作经验材料

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材料

3篇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材料坚持四个到位扎实做好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11)
疫情以来,xx市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摸排活动xx次,排查预防矛盾纠纷xx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xx件,取得良好成效,为企业复产复工和人民群众恢复正常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
工作部署到位
及时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工作专班,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有针对性地部署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分层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有力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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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到位
动员和组织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加强对疫情、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当好疫情防控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同时,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广大调解员面向群众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注重在调解过程中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社
会公共秩序。三、
矛盾纠纷排查到位
积极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走进基层,扎实开展排查工作,重点做好复工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员工等多元主体侵权纠纷、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纠纷的排查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解决问题。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限,最大限度将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
xx智慧调解运用到位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充分利用“xx智慧调解”系统等网络载体,第一时间受理和化解群众通过“xx智慧调解”系统提交的纠纷,增加了线上“键对键调解”,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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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面对面调解”,在提高调解工作的时效性和便捷性的同时,减少了疫情传播的风险。
疫情防控期间,各级调解组织通过“xx智慧调解”系统受理和化解矛盾纠纷xx件。
xx市多措并举抓好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2)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xx市多元化解中心有针对性地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的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参与疫情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类调解
组织及调解员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坚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网格化排查工作,充分发挥“人员熟、情况清、联系紧”的优势,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排查工作,做到村(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不落死角、不留盲区。
截至目前,全市参与疫情防控排查的调解员共计xx人,以发热人员和武汉及外省返昌人员为重点,严格执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总体要求,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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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移、重心下移,及时科学有效筛查处置,真正把党委、政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以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有调必调、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优势。
截至x月x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x件,成功化解x件,其中排查与疫情有关的矛盾纠纷x件,成功化解x件。
与疫情相关的纠纷具体为:
涉及口罩涨价x件;
红白喜事聚餐、聚会x件;
返xx未隔离或隔离未满14天的xx件;
未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xx件;
酒店、民宿押金退还纠纷xx件;
肉品蔬菜涨价纠纷xx件;
小区消毒纠纷xx件。

三是强化调解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力度。
要求全市的调解员,特别是一线的人民调解员要把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优势,主动深入群众,宣传中央、省、州、市的决策部署,把群众的疫情防范思想引导工作做细做透做实,坚定信心,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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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畅通信息报告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周报告”
制度,对于遇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稳控,切实将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化解在一线。
xx街道司法所疫情期间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33)
一、积极作为,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根据xx区司法局的要求,街道司法所在疫情期间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全力投入到防控一线,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疫情期间,管控措施较严,一些居民不理解、不配合,有些人员不按规定戴口罩、有些人员不配合测体温、有些人员硬闯小区,这部分人与具有管理职能的物业保安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发生冲突,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讲解当前形势下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厉害关系,并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通过现场和电话沟通的形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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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勇挑重担,
全面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疫情发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下沉到社区,听从社区指挥调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地毯式摸排,将近期从疫情重灾区来xx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逐一排查登记。
三、
多渠道普法,筑牢普法主阵地
积极配合街道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除在辖区显著位置张贴宣传
画和悬挂横幅,还在社区法润民生群通过网络平台宣传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居家隔离、勤洗手、戴口罩等卫生知识,为依法防疫提供法律支持。建立社区法律顾问进网格制度。
结合网格化管理,聘请xx律师事务所,每个社区配备一名律师,面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四、强化监管,
聚焦特殊人群管理主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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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难度大,特别在敏感时期,严控辖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严控其活动范围,了解他们的思想和身体情况,每日核查运动轨迹,日常动态。
全力做好安置帮教人员和后续照管人员的管控工作。对必接必送人员,与公安、监狱和社区相互配合,做到无缝对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两类”特殊人员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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