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著名三问

时间:2022-05-31 18:10:0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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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著名三问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著名的三问3篇

第1篇: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著名的三问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土地政策.txt蜜蜂整日忙碌,受到赞扬;
蚊子不停奔波,人见人打。多么忙不重要,为什么忙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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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土地政策 [ 历史 ] 收藏 转发至天涯微博

悬赏点数 10 该提问已被关闭 9 个回答

匿名提问 2009-05-16 23:09:22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土地政策

最佳答案

CXL85 2009-05-16 23:10:39

中共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

1.土地革命时期(国共十年对峙时期)

政策: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

路线:靠贫、联中、限富、保中小、灭地主(1931)

作用:农民在经济上政治上翻了身;
农民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

2.抗战时期

政策: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作用:有利于团结农民、地主一致抗日

3.解放战争时期

政策: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地主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路线:靠贫、联中,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土地制度

作用:农民分得土地,积极参军、支援前线,成为解放战争胜利的可靠保证

4.建国初期

政策: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与以往不同:保护富农经济)

作用:彻底废除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
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5.三大改造时期(对农业的改造)

政策:采取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实行自愿互利的原则,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

作用:农民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土地公有制

6.十年探索时期

政策:小社并大社(片面追求一大二公)

影响: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7.改革开放时期

政策: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作用: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注意三化)

其他回答

出新 2009-05-16 23:11:56

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的历史沿革基本情况如下:

1、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革命路线和分配土地的方法。到1931年,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土地革命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正确进行土地分配的方法,即:(1)依靠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促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2)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2、《井冈山土地法》的缺陷主要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的土地,容易侵犯中农的利益;
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而不属于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而《兴国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所作出的一个重大的原则性修改是: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3、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抗日战争时期,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即地租一般地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按抗日战争前的原租额,减去百分之二十五;
利息一般地减少到社会借贷关系所允许的程度。实行了这个政策,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抗日积极性,又有利于争取地主资产阶级的大多数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边。解放战争时期,随着中国人民和美蒋反动派的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土地革命的条件日渐成熟。1945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减租减息的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

4、1948年4月,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的讲话中,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改革工作中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聚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5、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土改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根据建国后新形势确定了土改的新政策,对待富农,由解放战争时期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这有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有利于土改运动的顺利完成和迅速发展农业生产。从1950年冬起,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土地改革。到1953年春,全国除了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及台湾省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约三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新解放区土改的胜利,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并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5、农业合作化的三个步骤:我国在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步实现过渡。第一步,号召农民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几户或十几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
第二步,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以土地人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
第三步,在初级社的基础上,组织大型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

sunwan523 2009-05-16 23:15:42

土地改革阶段(1921年~1950年)。党的土地政策经历了从“土地国有”到“土地农有”再到最终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逐步确立了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农村土地制度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明确提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纲。早在1922年6月中共“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就提出要没收军阀、官僚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在1927年7月发出的第9号中央通知中,最早提出中国革命已进入“土地革命的阶段”,党的任务是“没收豪绅大地主反革命及一切祠堂、庙宇的土地,以开展土地革命”。1928年至1930年,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下,党相继制定、通过了《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县土地法》和《土地问题决议案》,肯定了农民获得土地的神圣权利,并对土地革命的一些具体政策作出规定。但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当时的中共中央主张实行“土地国有”政策。在一个农业生产落后、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是小农个体经济的国家里,用强制的办法实行土地所有权归苏维埃政府的土地政策,既违背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又脱离了中国传统的土地私有观念,从而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在土地革命实践中,一些革命根据地逐步认识到这一政策的危害性并开始纠正。到1931年春,以毛泽东为书记的苏区中央局发出通告,明确规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指出农民对土地可以租借、买卖,别人不得侵犯,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而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土地改革方案。抗日战争时期,党根据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这一特殊情况,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没收地主土地政策改为减租减息政策,既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热忱,又保证了抗日民主统一战线的扩大。1946年国内阶级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全面内战即将爆发,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党中央发布了由减租息向没收地主土地过渡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政策“五四指示”;1947年,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一个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公开举起了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旗帜。到1948年秋,党领导下的一亿人口的解放区消灭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发展了生力,巩固了解放区革命政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党不失时机地在新解放区进行了更大规模的土地改革。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宣布了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到1953年春,全国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的任务。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消灭了数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在土地制

度上的一次最彻底的变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从1950年到1952

年,全国的农业生产总值分别比去年增长17.8%、9.4%和15.2%。[1](P19)农业的快速发展,不但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而且为实现工业化和集体化开辟了道路。二、农业集体化阶段(1950年~1978年)。党的土地政策经历了从私有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到土地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再到完全的土地集体统一所有、统一经营,实现了农业集体化全国土改后,一方面为了克服由个体农民私有制分散经营带来的问题,以便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有效地组织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两极分化,党决定采用建国前根据地的经验,建立合作经济即互助组和初级农业合作社在这种合作经济内,承认农民拥有土地的私有权,但土地的经营权统一由合作社集体行使,即进行了在不改变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土地使用权的变革。这种土地政策的实施,既体现了合作经济的优越性,又不损伤农户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发挥了个体经济和互助合

作两个积极性。一方面互助组的建立可以解决农民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也适合当时农业完全依靠手工劳动、手工工具耕作这种低生产力水平的条件,对农民的自主经营没有限制,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另一方面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初

级社的建立,既保留了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又能够调节互助组共同劳动和分散经营带来的矛盾,能够合理分工,节约劳动。在这个时期,全国主要农作物产量都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但是,在互助组和合作社的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时,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强调提出合作化运动高潮的到来,强行在全国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和随之而来的以“一大二公”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彻底废除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使土地乃至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都属公社共有,由公社

统一经营,片面强调发展纯粹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排斥乃至取消个体所有制经济。从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看,大多数

农民并未提出实行纯粹的集体经济的要求,这种脱离农村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做法,既违反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适应

生产力发展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引起了广大农民的不满,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农业

和农村经济长期处于缓慢发展甚至停滞状态。

wt198091 2009-05-16 23:20:51

以农民问题为例纵观中国共产党依据革命和建设的不同时期社会矛盾的变化,制定了符合当时实际的土地政策,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达到了不同程度。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对中国的土地革命尚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必要的经验。

  国民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土地革命的极端重要性。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于1927年8月7日在汉口召开了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在由瞿秋白主持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八七会议上,中共中央纠正了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错误,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总方针,对土地政策作出了一些规定:第一,"没收大地主及中地主的土地,分这些土地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对于小田主则减租,租金率由农民协会规定之"。在大革命失败的形势下,作出这个规定,是有利于集中打击大中地主阶级的。第二,"没收一切所谓公产的族祠庙宇等土地,分给无地的农民"。第三,"农民运动的主要力量是贫农"。第四,"现时主要的是要用"平民式"的革命手段来解决土地问题",这就是充分发动群众,自下而上地分配土地。第五,"由农民协会取消重利盘剥者的债务、苛刻的租约与苛约"。这种只取消高利贷而不是废除一切债务的规定是正确的。这次会议的主要缺点,一是没有提出团结中农和如何对待富农的问题,二是提出了"土地国有"的主张。此主张来源于共产国际的指示。作为土地革命的最终目标,有其正确性的一面,但作为实现民主革命的任务是不恰当的,因为它不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尽管如此,八七会议把土地革命作为一个中心议题提了出来,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928年六大之前,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虽然肯定了没收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原则,但也存在严重的错误:一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二是没有将富农与地主严格区别开来,三是主张土地国有或公有。

  1928年中共六大明确规定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确定了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的阶级路线,对富农的策略也有调整,但土地所有权等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由于历史发展的局限性,六大对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中国革命的特点、中国革命的敌人、党的工作重心等问题认识不足。随后经过三年多的土地革命实践,土地所有权问题得到解决,即农民不仅获得土地使用权,同时也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并基本形成了一条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1931年,毛泽东制定了"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革命路线。①国共十年对峙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的土地革命方面取得一定成效。1931年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者上台后,在土地革命中执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企图从肉体上消灭地主,从经济上消灭富农。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这是正确处理抗日战争时期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关系的一种特殊的土地政策,有利于全面抗战,具有进步意义。

  全国解放战争时期,随着中国人民和美蒋反动派的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土地改革的条件越来越成熟。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将减租减息的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到1947年下半年,解放区2/3的地区已基本解决了土地问题。1947年10月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是一个彻底的反封建的土地纲领。针对土地改革中出现的"左"的偏差,毛泽东在1947年12月会议上强调,土地改革中必须注意两项基本原则:第一,必须满足贫雇农的要求;
第二,必须坚决地团结中农,不要损害中农的利益。1948年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土地改革总路线: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②。到1948年秋,在l亿人口的解放区消灭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农民获得彻底解放,工农联盟得到巩固,并为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物质基础。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也是实现无产阶级领导权的中心问题。中国共产党采取的这一系列土地政策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要,有利于革命力量的发展壮大,为革命最终的胜利起了决定性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具体形式有。(1)包干到户。(2)包产到户。目前,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主要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
在分配方面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集体和家庭有分有合。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取消了人民公社,又没有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而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和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

  由以上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土地政策进行了适时的调整,其调整的依据是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为话费而来 2009-05-18 09:03:16

土地改革阶段(1921年~1950年)。党的土地政策经历了从“土地国有”到“土地农有”再到最终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逐步确立了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农村土地制度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明确提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纲。早在1922年6月中共“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就提出要没收军阀、官僚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在1927年7月发出的第9号中央通知中,最早提出中国革命已进入“土地革命的阶段”,党的任务是“没收豪绅大地主反革命及一切祠堂、庙宇的土地,以开展土地革命”。1928年至1930年,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下,党相继制定、通过了《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县土地法》和《土地问题决议案》,肯定了农民获得土地的神圣权利,并对土地革命的一些具体政策作出规定。但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当时的中共中央主张实行“土地国有”政策。在一个农业生产落后、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是小农个体经济的国家里,用强制的办法实行土地所有权归苏维埃政府的土地政策,既违背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又脱离了中国传统的土地私有观念,从而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在土地革命实践中,一些革命根据地逐步认识到这一政策的危害性并开始纠正。到1931年春,以毛泽东为书记的苏区中央局发出通告,明确规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指出农民对土地可以租借、买卖,别人不得侵犯,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而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土地改革方案。抗日战争时期,党根据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这一特殊情况,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没收地主土地政策改为减租减息政策,既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热忱,又保证了抗日民主统一战线的扩大。1946年国内阶级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全面内战即将爆发,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党中央发布了由减租息向没收地主土地过渡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政策“五四指示”;1947年,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一个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公开举起了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旗帜。到1948年秋,党领导下的一亿人口的解放区消灭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发展了生力,巩固了解放区革命政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党不失时机地在新解放区进行了更大规模的土地改革。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宣布了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到1953年春,全国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的任务。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消灭了数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在土地制

度上的一次最彻底的变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从1950年到1952

年,全国的农业生产总值分别比去年增长17.8%、9.4%和15.2%。[1](P19)农业的快速发展,不但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而且为实现工业化和集体化开辟了道路。二、农业集体化阶段(1950年~1978年)。党的土地政策经历了从私有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到土地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再到完全的土地集体统一所有、统一经营,实现了农业集体化全国土改后,一方面为了克服由个体农民私有制分散经营带来的问题,以便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有效地组织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两极分化,党决定采用建国前根据地的经验,建立合作经济即互助组和初级农业合作社在这种合作经济内,承认农民拥有土地的私有权,但土地的经营权统一由合作社集体行使,即进行了在不改变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土地使用权的变革。这种土地政策的实施,既体现了合作经济的优越性,又不损伤农户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发挥了个体经济和互助合

作两个积极性。一方面互助组的建立可以解决农民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也适合当时农业完全依靠手工劳动、手工工具耕作这种低生产力水平的条件,对农民的自主经营没有限制,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另一方面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初

级社的建立,既保留了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又能够调节互助组共同劳动和分散经营带来的矛盾,能够合理分工,节约劳动。在这个时期,全国主要农作物产量都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但是,在互助组和合作社的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时,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强调提出合作化运动高潮的到来,强行在全国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和随之而来的以“一大二公”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彻底废除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使土地乃至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都属公社共有,由公社

统一经营,片面强调发展纯粹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排斥乃至取消个体所有制经济。从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看,大多数

农民并未提出实行纯粹的集体经济的要求,这种脱离农村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做法,既违反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适应

生产力发展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引起了广大农民的不满,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农业

和农村经济长期处于缓慢发展甚至停滞状态。

桦木林 2009-05-24 15:19:16

中共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

1.土地革命时期(国共十年对峙时期)

政策: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

路线:靠贫、联中、限富、保中小、灭地主(1931)

作用:农民在经济上政治上翻了身;
农民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

2.抗战时期

政策: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作用:有利于团结农民、地主一致抗日

3.解放战争时期

政策: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地主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路线:靠贫、联中,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土地制度

作用:农民分得土地,积极参军、支援前线,成为解放战争胜利的可靠保证

4.建国初期

政策: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与以往不同:保护富农经济)

作用:彻底废除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
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5.三大改造时期(对农业的改造)

政策:采取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实行自愿互利的原则,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

作用:农民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土地公有制

6.十年探索时期

政策:小社并大社(片面追求一大二公)

影响: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7.改革开放时期

政策: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作用: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注意三化)

050284 2009-05-26 23:06:34

地方的法规的法国法国法国法国法国法国法点对点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的历史沿革基本情况如下:、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革命路线和分配土地的方法。到1931年,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土地革命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正确进行土地分配的方法,即:(1)依靠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促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2)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2、《井冈山土地法》的缺陷主要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的土地,容易侵犯中农的利益;
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而不属于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而《兴国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所作出的一个重大的原则性修改是: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3、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抗日战争时期,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即地租一般地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按抗日战争前的原租额,减去百分之二十五;
利息一般地减少到社会借贷关系所允许的程度。实行了这个政策,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抗日积极性,又有利于争取地主资产阶级的大多数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边。解放战争时期,随着中国人民和美蒋反动派的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土地革命的条件日渐成熟。1945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减租减息的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

4、1948年4月,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的讲话中,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改革工作中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聚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5、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土改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根据建国后新形势确定了土改的新政策,对待富农,由解放战争时期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这有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有利于土改运动的顺利完成和迅速发展农业生产。从1950年冬起,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土地改革。到1953年春,全国除了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及台湾省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约三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新解放区土改的胜利,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并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5、农业合作化的三个步骤:我国在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步实现过渡。第一步,号召农民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几户或十几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
第二步,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以土地人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
第三步,在初级社的基础上,组织大型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

土地改革阶段(1921年~1950年)。党的土地政策经历了从“土地国有”到“土地农有”再到最终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逐步确立了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农村土地制度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明确提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纲。早在1922年6月中共“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就提出要没收军阀、官僚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在1927年7月发出的第9号中央通知中,最早提出中国革命已进入“土地革命的阶段”,党的任务是“没收豪绅大地主反革命及一切祠堂、庙宇的土地,以开展土地革命”。1928年至1930年,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下,党相继制定、通过了《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县土地法》和《土地问题决议案》,肯定了农民获得土地的神圣权利,并对土地革命的一些具体政策作出规定。但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当时的中共中央主张实行“土地国有”政策。在一个农业生产落后、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是小农个体经济的国家里,用强制的办法实行土地所有权归苏维埃政府的土地政策,既违背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又脱离了中国传统的土地私有观念,从而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在土地革命实践中,一些革命根据地逐步认识到这一政策的危害性并开始纠正。到1931年春,以毛泽东为书记的苏区中央局发出通告,明确规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指出农民对土地可以租借、买卖,别人不得侵犯,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而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土地改革方案。抗日战争时期,党根据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这一特殊情况,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没收地主土地政策改为减租减息政策,既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热忱,又保证了抗日民主统一战线的扩大。1946年国内阶级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全面内战即将爆发,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党中央发布了由减租息向没收地主土地过渡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政策“五四指示”;1947年,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一个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公开举起了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旗帜。到1948年秋,党领导下的一亿人口的解放区消灭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发展了生力,巩固了解放区革命政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党不失时机地在新解放区进行了更大规模的土地改革。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宣布了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到1953年春,全国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的任务。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消灭了数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在土地制

度上的一次最彻底的变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从1950年到1952

年,全国的农业生产总值分别比去年增长17.8%、9.4%和15.2%。[1](P19)农业的快速发展,不但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而且为实现工业化和集体化开辟了道路。二、农业集体化阶段(1950年~1978年)。党的土地政策经历了从私有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到土地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再到完全的土地集体统一所有、统一经营,实现了农业集体化全国土改后,一方面为了克服由个体农民私有制分散经营带来的问题,以便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有效地组织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两极分化,党决定采用建国前根据地的经验,建立合作经济即互助组和初级农业合作社在这种合作经济内,承认农民拥有土地的私有权,但土地的经营权统一由合作社集体行使,即进行了在不改变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土地使用权的变革。这种土地政策的实施,既体现了合作经济的优越性,又不损伤农户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发挥了个体经济和互助合

作两个积极性。一方面互助组的建立可以解决农民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也适合当时农业完全依靠手工劳动、手工工具耕作这种低生产力水平的条件,对农民的自主经营没有限制,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另一方面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初

级社的建立,既保留了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又能够调节互助组共同劳动和分散经营带来的矛盾,能够合理分工,节约劳动。在这个时期,全国主要农作物产量都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但是,在互助组和合作社的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时,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强调提出合作化运动高潮的到来,强行在全国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和随之而来的以“一大二公”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彻底废除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使土地乃至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都属公社共有,由公社

统一经营,片面强调发展纯粹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排斥乃至取消个体所有制经济。从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看,大多数

农民并未提出实行纯粹的集体经济的要求,这种脱离农村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做法,既违反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适应

生产力发展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引起了广大农民的不满,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农业土地改革阶段(1921年~1950年)。党的土地政策经历了从“土地国有”到“土地农有”再到最终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逐步确立了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农村土地制度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明确提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纲。早在1922年6月中共“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就提出要没收军阀、官僚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在1927年7月发出的第9号中央通知中,最早提出中国革命已进入“土地革命的阶段”,党的任务是“没收豪绅大地主反革命及一切祠堂、庙宇的土地,以开展土地革命”。1928年至1930年,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下,党相继制定、通过了《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县土地法》和《土地问题决议案》,肯定了农民获得土地的神圣权利,并对土地革命的一些具体政策作出规定。但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当时的中共中央主张实行“土地国有”政策。在一个农业生产落后、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是小农个体经济的国家里,用强制的办法实行土地所有权归苏维埃政府的土地政策,既违背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又脱离了中国传统的土地私有观念,从而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在土地革命实践中,一些革命根据地逐步认识到这一政策的危害性并开始纠正。到1931年春,以毛泽东为书记的苏区中央局发出通告,明确规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指出农民对土地可以租借、买卖,别人不得侵犯,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而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土地改革方案。抗日战争时期,党根据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这一特殊情况,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没收地主土地政策改为减租减息政策,既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热忱,又保证了抗日民主统一战线的扩大。1946年国内阶级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全面内战即将爆发,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党中央发布了由减租息向没收地主土地过渡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政策“五四指示”;1947年,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一个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公开举起了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旗帜。到1948年秋,党领导下的一亿人口的解放区消灭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发展了生力,巩固了解放区革命政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党不失时机地在新解放区进行了更大规模的土地改革。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宣布了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到1953年春,全国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的任务。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消灭了数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在土地制

度上的一次最彻底的变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从1950年到1952

年,全国的农业生产总值分别比去年增长17.8%、9.4%和15.2%。[1](P19)农业的快速发展,不但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而且为实现工业化和集体化开辟了道路。二、农业集体化阶段(1950年~1978年)。党的土地政策经历了从私有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到土地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再到完全的土地集体统一所有、统一经营,实现了农业集体化全国土改后,一方面为了克服由个体农民私有制分散经营带来的问题,以便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有效地组织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两极分化,党决定采用建国前根据地的经验,建立合作经济即互助组和初级农业合作社在这种合作经济内,承认农民拥有土地的私有权,但土地的经营权统一由合作社集体行使,即进行了在不改变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土地使用权的变革。这种土地政策的实施,既体现了合作经济的优越性,又不损伤农户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发挥了个体经济和互助合

作两个积极性。一方面互助组的建立可以解决农民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也适合当时农业完全依靠手工劳动、手工工具耕作这种低生产力水平的条件,对农民的自主经营没有限制,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另一方面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初

级社的建立,既保留了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又能够调节互助组共同劳动和分散经营带来的矛盾,能够合理分工,节约劳动。在这个时期,全国主要农作物产量都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但是,在互助组和合作社的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时,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强调提出合作化运动高潮的到来,强行在全国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和随之而来的以“一大二公”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彻底废除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使土地乃至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都属公社共有,由公社

统一经营,片面强调发展纯粹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排斥乃至取消个体所有制经济。从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看,大多数农民并未提出实行纯粹的集体经济的要求,这种脱离农村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做法,既违反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引起了广大农民的不满,抑制了农民

和农村经济长期处于缓慢发展甚至停滞状态。

和农村经济长期处于缓慢发展甚至停滞状态。

jtt19920210 2009-10-19 21:09:17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改革法》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改革法》公布以后,在3.1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第开展了土改运动。近三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七亿亩土地和大量的农具、牲畜和房屋等;
还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约三百五十亿千克粮食的地租。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基本上正确贯彻和执行了党的土地改革的路线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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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七届全会的历史意义! -_

第2篇: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著名的三问

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回顾党走过的光辉历程,我们深切怀念党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怀念他为党的事业所建立的不朽历史功勋。

胡锦涛指出:中国共产党创始以来,在长期的奋斗中,“紧紧依靠和紧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干了三件大事”。第一件大事是:“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第二件大事是:“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古老的中国以崭新的姿态屹立在世界的东方。”第三件大事是:“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幅度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这三件大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决定了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在世界上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这三项伟大的事业,都是同毛泽东的名字分不开的。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和党的早期的重要活动家。从1935年1月遵义会议开始,在将近42年的时间里,他一直是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党所干的第一、第二件大事,是在毛泽东的直接领导下胜利完成的。第三件大事,也同他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正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毛泽东思想,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以及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因为如此,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具有崇高的、不可动摇的地位。这种历史地位是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以无可置疑的基本事实为依据的,是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所共同确认的。

下面,从四个方面对毛泽东在党的历史上的伟大贡献作一些简要的论述。



近代以来,中国面临着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这样两个根本性的历史任务。只有首先经过革命,争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才能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创造前提,开辟道路。由于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反动势力极其强大,由于经济政治发展极不平衡的中国的国情十分复杂,因此,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进行的斗争不能不是一个伟大的,同时又是长时期的、艰苦的、曲折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首先集中力量投入工人运动,在此基础上实现了与国民党的合作,参加了广东战争和北伐战争,掀起了第一次大革命的高潮。但由于党当时还处在幼年时期,不善于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正确地结合起来,在后期放弃了对革命的领导权,特别是放弃了对武装力量的领导权,使这次革命遭到了失败。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通过调查研究中国的国情,总结中国革命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正确地结合起来,在总结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深刻教训之后,又冲破“左”倾教条主义错误的严重束缚,创造性地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这样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特点的革命道路;
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制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纲领和相关的方针政策;
创建了新型的人民军队,建立和发展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加强了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的自身建设。中国革命由此走上了复兴和胜利发展之途。

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摧毁代表帝国主义势力和封建地主阶级、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维护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的反动政权,创建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

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在大革命之后,中国人民经过10年土地革命战争、8年全国抗日战争和4年全国解放战争,即经过22年的艰苦奋战,终于推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荣诞生。

中国人民革命的历史表明,毛泽东是人民共和国的伟大缔造者。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说:“回想在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以后,如果没有毛泽东同志的卓越领导,中国革命有极大的可能到现在还没有胜利,那样,中国各族人民就还处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之下,我们党就还在黑暗中苦斗。所以说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这丝毫不是什么夸张。”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基础上,领导人民全面确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事件。毛泽东不仅是人民共和国的伟大缔造者,而且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奠基人。这是他为党的事业做出的最重要的历史性贡献之一。

(一)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人民政权的创建走过了一条独特的道路。它是先在局部的农村区域建立,而后经过长期斗争,逐步扩展,直至推向城市、推向全国的。毛泽东不仅开辟了创建人民政权的正确道路,而且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对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政体等问题做出了科学的阐明。这些主张为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接受,形成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明确规定。

第一,关于国体。所谓国体,是指国家的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性,也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毛泽东指出:“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
它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
从当时的实际出发,它还应当团结民族资产阶级,但是民族资产阶级不能充当革命的领导者,也不应当在国家政权中占主要的地位。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新中国的国体。

第二,关于政体。所谓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毛泽东提出:我们政权的制度是采取议会制呢,还是采取民主集中制?他的答复是:“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议会制,袁世凯、曹锟都搞过,已经臭了。”“我看我们可以这样决定,不必搞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和三权鼎立等”;
而应当“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就是新中国的政体。

第三,关于国家的结构形式。所谓国家结构形式的问题,是指国家的结构是实行单一制还是复合制(如联邦制、邦联制)等的问题。长期以来,中国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中国同苏联国情不同,不宜实行联邦制。理由是:(1)苏联少数民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7%,与俄罗斯民族相差不远。我国少数民族只占全国总人口的6%,并且呈现出大分散小聚居的状态,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以及几个少数民族之间往往互相杂居或交错聚居。(2)苏联实行联邦制是由当时的形势决定的。本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都主张在统一的“单一制的”国家内实行地方自治和民族区域自治,只在例外情况下允许联邦制。俄国经过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许多民族实际上已经分离成为不同的国家,不得不采取联邦制把按照苏维埃形式组成的各个国家联合起来,作为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中国的情况不同。在筹建新中国时,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进一步确认,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民族平等原则的实现。1949年9月7日,周恩来向政协代表报告时指出:今天帝国主义想分裂我们的西藏、台湾甚至新疆。“在这样情况下,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我们虽然不是联邦,但却主张民族区域自治,行使民族自治的权力。”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在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就是新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第四,关于政党制度。所谓政党制度问题,是指实行苏联式的一党制,还是西方式的两党制、多党制,或者是有中国特点的新型政党制度的问题。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步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建立了合作和协商共事的关系。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号召“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1949年1月22日,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著名无党派民主人士55人联合发表《对时局的意见》,一致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为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成功和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而奋斗。同年春,毛泽东指出,民主党派应“积极参政,共同建设新中国”。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参加筹备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参与了新中国的创建工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就是新中国的政党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新中国的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以上四个方面,构成了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而其中的国体,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具有最根本的意义和决定性的作用。

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即人民民主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使得广大人民摆脱了几千年来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成了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
它为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创造了政治前提;
它保证了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它并且具有高度的效能。与旧政治制度比较,它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二)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任务基本完成,这就为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国的繁荣富强,创造了政治条件。

进行经济建设,首先是要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但是,怎样才能发展经济,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呢?从世界历史上看,主要有两条道路:一条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这是欧洲许多国家、美国和日本走过的,而且走通了;
一条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这是苏联走过的,而且也走通了。十月革命前,俄国是欧洲一个比较落后的国家,由于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苏联成了欧洲第一强国,与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两个超级大国之一。

近代以来的历史已经证明,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在中国是走不通的。从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产生以来,由于受到外国垄断资本的压迫和本国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始终处于举步维艰的境地。独立以后的中国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就难以取得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独立,中国就会成为外国垄断资本的加工厂和单纯的廉价原料、廉价劳动力的供应地,就像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那样。由于经济上依赖外国,在政治上就挺不起腰杆,连已经争得的政治独立也可能丧失。在帝国主义时代,中国通过走资本主义道路实现现代化的可能性已经丧失。毛泽东指出:“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如果又不搞社会主义,那就要两头落空。”

新中国应当选择社会主义制度,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当时中国之所以需要进行和有可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主要是因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力量相对来说比较强大,它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基础;
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弱小,发展困难,不可能成为中国工业起飞的基础;
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保证工业发展、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一个必要条件;
当时的国际环境也促使中国选择社会主义。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确立了自身的主体地位。继建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之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建立起来了。中国胜利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中国经济在20世纪“五十年代的最重要事件就是选择了社会主义”,并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就五十年代中国经济和中国历史的全局而论,重要的是,无论早几年或迟几年,保留多少私有成份,经济管理上和计划方法上,具备多大程度上应有的灵活性,总之,对社会主义的选择是不可避免的。”



随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中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成为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基本的历史性课题。毛泽东及时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他指出,我们“现在处在转变时期:由阶级斗争到向自然界斗争,由革命到建设,由过去的革命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他把这个“产业革命或者说经济革命”,称作是“第二个革命”。他说,20世纪,“上半个世纪搞革命,下半个世纪搞建设。现在的中心任务是搞建设”。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积极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主要是:

(一)提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我国的具体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的基本原则

1956年4月初,毛泽东即提出:我认为最重要的教训是独立自主,调查研究,摸清本国国情,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制定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这个思想,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原则,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二)阐明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若干重大理论原则

一是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毛泽东指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
中国的发展所遵循的是“两步走战略”,即首先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而后全面实现“四个现代化”;
中国全面实现“四个现代化”,大约需要10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二是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
同时又指出,这些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从而为进行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提供了理论上的根据。他还明确地说:“我们国家要有很多诚心为人民服务、诚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立志改革的人。我们共产党员都应该是这样的人。”“中国的改革和建设靠我们来领导。”三是提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理论。1959年底至1960年初,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他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艰巨任务,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得过早了。”这就是说,在一个长时期里,中国还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毛泽东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四是提出关于两类矛盾的学说。1957年,毛泽东指出,我们必须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以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且尽可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五是提出在政治生活中判断是非的标准。毛泽东在论述两类矛盾的学说时,提出了在政治生活中判断我们的言论和行动是非的六条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的领导两条。坚持这六条标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我们今天所说的四项基本原则,可以说是对这六条标准的继承和发展。

(三)制定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指导方针

在经济建设方面:提出走“中国工业化的道路”这个命题,指出要以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为序安排国民经济工作,并且“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作为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
主张实行工业和农业、重工业和轻工业、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大中小企业、洋法生产和土法生产等一系列的“同时并举”即“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阐明必须发展商品生产,利用价值规律,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进行探索,提出了若干重要思想,如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主张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
主张试办托拉斯;
提出在社会主义经济占优势的条件下“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
等等。

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提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主张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坚持人民民主,尽可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使中国“变成一个大强国而又使人可亲”;
主张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让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强调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最根本的权利;
提出社会主义法制要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社会生产力;
要求处理好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提出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设想(如国家主席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党代表实行常任制等)。

在文化建设方面:指明在思想文化领域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权;
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的方针;
提出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要实行政治和经济的统一、政治和技术的统一、又红又专的方针;
提出要向科学进军,不能走世界各国发展科学技术的老路,而应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努力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提出建立一支宏大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队伍的历史任务。

(四)论述在执政条件下加强共产党自身建设的思想

毛泽东十分重视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高度警惕党在执政以后可能产生的种种消极现象,要求采取坚决措施加以防止和纠正。他最早觉察到帝国主义推行的“和平演变”战略的危险,号召共产党人提高警惕,同这种危险作斗争。为此,他提出: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地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依靠人民群众行使这个权力,并且要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平等待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必须防止在共产党内、在干部队伍中形成特权阶层、贵族阶层;
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坚决反对共产党内和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现象;
必须切实解决好“培养无产阶级的革命接班人”的问题。

除此之外,在军队和国防建设、在国际战略和外交工作等方面,毛泽东也提出过许多重要的战略思想。这些富于独创性的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这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提供了一个基础。毛泽东等在探索中取得的积极成果,已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继承,成了这个理论体系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胡锦涛指出:“我们党能够在新时期开创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理论基础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继承。”习近平也指出:“毛泽东同志带领我们党在艰辛探索中形成的重要思想成果,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思想来源。”

总之,毛泽东是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开创者。他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顶住来自外部的各种影响和压力,坚持不懈地进行这种探索。毛泽东等老一代革命家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开创者的历史功绩,将永远记载在党和共和国的史册上。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至毛泽东去世的27年间,毛泽东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人。他是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进行探索的,他又直接把在探索中取得的成果应用于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
在新中国成立的前夜,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要“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新中国成立后的长时间里,他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事业,进行了长期的、艰苦的奋斗。由于缺乏经验等原因,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经历过两次严重的挫折;
但是整个说来,在毛泽东领导时期,依靠以他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智慧,依靠全党同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

(一)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我们的经济是十分落后的。当时,毛泽东曾说过:
“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工业体系,许多重要工业产品主要依赖进口。

从“一五”计划时期开始,国家以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为中心,进行了大规模投资和建设,逐步地建成了一批门类比较齐全的基础工业项目,涉及冶金、汽车、机械、煤炭、石油、电力、通讯、化学、国防等领域,为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国家基本建设投资,从“一五”时期起到“四五”时期,累计达4956.43亿元。在铁路、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有明显的进展。从1964年开始的“三线”建设,不仅增强了国防力量,而且改善了地区工业布局。

在毛泽东生前,中国已经能够自行设计和批量生产汽车、飞机、坦克、拖拉机等;
同时通过兴修水利、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培育推广良种、提倡科学种田,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粮食生产水平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中国还成功地爆炸了原子弹、氢弹,试制并成功发射了中远程导弹和人造卫星。这有力地显示了中国在科技方面整体实力的增强和在若干尖端国防科技领域取得的突破性进展。这不仅为中国的国家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而且有效地奠定了中国的大国地位,极大地增强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发言权。这些成就,使全世界为之震惊。正是经过全国人民的努力奋斗,1979年9月,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自豪地宣布:“我国在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这是一个伟大的了不起的成就。

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建立,不仅使中国在赢得政治上的独立之后赢得了经济上的独立,为增强国防力量和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条件,而且为中国以后的发展奠定了牢固的物质技术基础,为中国与外国包括发达国家在平等的原则下发展经济往来创造了前提。

(二)中国经济从总体上得到了相当快的发展

从经济发展的速度来看:从1952年到1978年,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年增长率为8.2%,其中工业总产值平均年增长率为11.4%。

从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来看:钢产量从1949年的16万吨发展到1976年的2046万吨。发电量从1949年的43亿度发展到1976年的2031亿度。原油从1949年的12万吨发展到1976年的8716万吨。原煤从1949年的3200万吨发展到1976年的4.83亿吨。汽车产量从1955年年产100辆发展到1976年的13.52万辆。

从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居世界的位次来看:1957年和1978年,谷物3→2,棉花2→3,猪牛羊肉2→3,化学纤维26→7,布3→1,煤5→3,原油23→8,发电量13→7,钢9→5,水泥8→4,硫酸14→3,化肥33→3。除了少数农副产品产量的位次保持不变或稍有后退外,谷物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的位次都明显提前了。

(三)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得到逐步提高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始终把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作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随着建设事业的进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全国总人口从1949年的5.4167亿增长到1976年的9.3717亿。同期粮食的人均占有量从418市斤增加到615市斤。这就是说,全国总人口增加了近4亿人,增产的粮食不仅多养活了这4亿人,而且还在总人口大大增加的情况下使人均粮食占有量增加了近200斤。这确实又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在全国人民节衣缩食支持国家工业化基础建设的情况下,尽管人民群众生活逐年改善的增幅不大,但初步满足了占世界1/4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这在当时被世界公认是一个奇迹。

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从1949年到1976年,小学在校生从2439万人发展到1.5亿人;
中学在校生从103.9万人发展到5836.5万人;
高等学校在校生从11.7万人发展到67.4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全国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大批地成长起来。

医疗事业也得到蓬勃发展。20世纪50年代后期,农村普遍建立了县、区(社)两级医疗卫生机构,60年代又在绝大多数生产大队建立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解放前,全国人口的死亡率为25‰,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仅35岁。这个时期,全国人口的死亡率从1949年的2060下降到1976年的7.25‰。居民平均寿命随之显著延长:1975年,男性提高到65.34岁,女性提高到67.08岁。中国人不再被讥笑为“东亚病夫”了。

在毛泽东领导时期,新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进步。邓小平在1979年说过:“社会主义革命已经使我国大大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我们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这些进步,是在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取得的,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成果,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初步的、但又是有力的显示。

对于这方面的情况,一些公正的西方人士也是承认的。比如,美国历史学家莫里斯•迈斯纳就说过:毛泽东时代“是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现代化时代之一,与德国、日本和俄国等几个现代工业舞台上的后起之秀的工业化最剧烈时期相比毫不逊色。这些经济成就是中国人民自己通过劳动获得的”。中国取得了“全世界所有发展中国家和主要发达国家在同一时期取得的最高增长率”。“正是这个中国现代工业革命时期为现代中国经济发展奠定了根本的基础,使中国从一个完全的农业国变成了一个以工业为主的国家”。

毛泽东领导时期取得的这些进步,不仅在当时已经使中国极度贫弱的面貌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变,而且为中国以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重要的前提。1998年12月26日,即毛泽东105年诞辰的那一天,当年诺贝尔经济学获得者、在美国任教的印度经济学家加阿玛蒂亚•森说:中国在改革前实行的社会主义政策为其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从某种程度来说,中国1979年前在扩大初等教育、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和实行土地改革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使改革后更加成功成为可能。”他说,中国在进行市场改革时,得益于受教育的人口和深入到农村地区的队疗保健制度。中国的改革后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受惠于早些时候中国的改革前政策。这个认识,是很有见地的,是符合实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维护民族独立、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严重任务。毛泽东始终是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捍卫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光荣旗帜。他提出了正确的国际战略思想和外交工作的方针。

毛泽东主张,新中国必须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同各国建立和发展关系;
同时,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他强调,不许世界上有哪个大国在我们头上拉屎拉尿,不管资本主义大国也好,社会主义大国也好,谁要控制我们,反对我们,我们是不允许的。根据这样的原则,他曾经以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伟大的战略眼光和非凡的革命胆识,果断地处理了一系列复杂问题。

1950年,当美国发动侵略朝鲜的战争,并派海军第七舰队入侵台湾海峡、直接威胁中国的国家安全时,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共中央毅然决定派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给了帝国主义者以必要的教训,使它们懂得,“现在中国人民已经组织起来了,是惹不得的。如果惹翻了,是不好办的”。20世纪50年代末,苏联提出在中国领土和领海上建立中苏共有共管的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的建议,显露出在军事上控制中国的意图。毛泽东当即严词予以拒绝。之后,他更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同苏联的大国霸权主义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

努力捍卫民族独立、国家安全和为国内和平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努力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的进步事业,这是毛泽东为新中国制定的国际战略和对外工作方针所要达成的根本目标。为此,他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倡导和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支持世界各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斗争,积极发展同各国、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他主张,新中国要同社会主义国家,同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民族独立国家加强团结和合作;
要把美国以外的资本主义国家看做是美国和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中间地带(后来,他把这些国家称作第二中间地带,而把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地区称作第一中间地带),争取同它们发展关系;
对于美国,在反对它对中国的威胁的同时,也要争取同它和平共处。毛泽东在晚年也仍然警觉地注意维护我国的安全,顶住了帝国主义的压力,执行正确的对外政策,坚决支持各国人民的正义斗争,并且提出划分三个世界的正确战略和我国永远不称霸的重要思想。

正是在毛泽东领导的时期,新中国与同自己接壤或临近的多个亚洲国家,如缅甸、尼泊尔、蒙古、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妥善地解决了边界问题。中国坚决支持了越南人民的抗法战争和抗美战争。对于当时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广大地区出现的民族解放运动高潮,中国也给予了有力的支持。

正是在毛泽东领导的时期,新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于1971年10月得到恢复。毛泽东还亲自开创了中美关系和中日关系的新阶段。1972年,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大门终于被打开,中国与日本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西方国家出现了同新中国建交的热潮。中国的外交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到1976年,同中国建交的国家已经有111个,这包括了当时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并不是要闭关锁国,走自我孤立的道路。毛泽东提出,应当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他强调必须建立的自主的民族经济,必须自己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必须独立地决定经济建设的方针;
等等。同时他又明确地讲过“搞经济关门是不行的”。他主张积极发展对外贸易;
学习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有分析地借鉴外国发展经济的经验;
并且有条件地利用国外的资金;
等等。还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以他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就曾经设想,独立的新中国可以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接受外国投资。由于美国纠集一些国家对中国实行封锁禁运,企图在经济上扼杀新生的人民共和国,这个设想在当时没有实现。邓小平说过:“毛泽东同志在世的时候,我们也想扩大中外经济技术交流,包括同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关系,甚至引进外资、合资经营等等。但是那时候没有条件,人家封锁我们。”即使如此,经过努力,我们还是在若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20世纪60年代初期,我们就从西方国家引进过若干先进技术设备。1973年1月,毛泽东、周恩来批准从西方国家引进价值43亿美元的成套设备和单机的方案,随后即付诸实施。西方对中国封锁禁运的局面开始被突破。

这个时期,在毛泽东制定的国际战略和对外工作方针的指引下,在毛泽东、周恩来等的直接领导下,新中国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并且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积极作用。这一切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国际条件,并促进国际形势朝着有利于世界人民的方向发展。同时,也为后来中国逐步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创造了有利条件。在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时,邓小平讲过:“我们能在今天的国际环境中着手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不能不铭记毛泽东同志的功绩。”

毛泽东是一个世界性的伟人。他不仅属于中国,而且属于世界。胡锦涛曾满怀崇敬和自豪的心情说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这是中国共产党的骄傲,是中国人民的骄傲,是中华民族的骄傲。”这些话,表达了中国广大人民的共同感受。

当然,历史总是要前进的。像很多站在正面指导时代潮流的伟大历史人物一样,毛泽东也有自己的局限性。这是要从历史条件加以说明,使人理解,不可以苛求于前人的。

我们是马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主张割断历史。邓小平反复强调:“毛泽东同志的事业和思想,都不只是他个人的事业和思想,同时是他的战友、是党、是人民的事业和思想,是半个多世纪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经验的结晶。”正因为如此,“毛泽东思想这个旗帜丢不得。丢掉了这个旗帜,实际上就否定了我们党的光辉历史”。“对于党的这样一个重大原则表示任何怀疑和动摇,都是不正确的,都是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相违背的”。


第3篇: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著名的三问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几次重要会议(一)
学习辅导材料左殿明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导语
90年多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前仆后继、英勇奋斗,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社会变革和历史进步的巨大飞跃;
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开了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所取得的成就是无与伦比的,是“惊天地、泣鬼神”的。这些成就充分表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不能建设和发展新中国。
今天,我们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几次重要会议第一部分:党的历史上工作重心转移和纠错会议。
一、“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中国共产党成立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中国革命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使中国革命的面貌为之一新。从此以后,中国人民的民族民主革命斗争有了以科学理论为指南的,有严密组织纪律性的,通晓社会发展规律的先进政党的指导。
(一)历史事件
1911年,由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爆发,清朝被推翻,从此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帝制。虽然轰轰烈烈的辛亥革命失败了,但他推翻清王朝,赶走了皇帝,不仅宣告了清王朝260多年统治的垮台,结束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开始了比较完全意义上的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中国人民长期进行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以辛亥革命为新的起点,为以后中国人民实现彻底的民主革命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因此,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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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实际上成为20世纪中国第一次历史性巨变。
辛亥革命并没有完成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任务,它最终也没有能逃脱失败的命运,革命胜利的果实被封建军阀袁世凯所篡夺,1912年4月孙中山辞职,随后,中国又开始了至1928年间的北洋军阀统治的黑暗时期,该时期的中华民国政府也称为“北洋政府”。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政局动荡,内战频繁,经济凋敝,民不聊生,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最反动的时期。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1918年结束,1919年1月18日,战胜国在巴黎召开“和平会议”。北京政府和广州军政府联合组成中国代表团,以战胜国身份参加和会,提出取消列强在华的各项特权,取消日本帝国主义与袁世凯订立的“二十一条”等不平等条约,归还大战期间日本从德国手中夺去的山东各项权利等要求。巴黎和会在帝国主义列强操纵下,拒绝中国的要求,把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全部转让给日本。北洋政府竟准备在“对德和约”上签字,从而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最终在1919年5月4日的北京爆发了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青年学生的“五四”爱国运动,成为中国旧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新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转折点,是新民主主义的开始。从1920年夏到1921年春,共产党早期组织在上海、北京、武汉、长沙、济南、广州等地以及赴日、旅欧留学生中相继成立。一方面,革命的知识分子深入工人群众,参加实际斗争,思想感情发生深刻变化,锻炼成为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另一方面,工人群众阶级觉悟提高,涌现出一批有共产主义思想的先进分子。建立全国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的条件日益成熟,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也在建党骨干中开始酝酿。
(二)中国共产党成立
以“五四”运动为标志,促成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从思想上、干部上为1921年7月在中国造就了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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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先进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作了准备。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中国革命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使中国革命的面貌为之一新。从此以后,中国人民的民族民主革命斗争有了以科学理论为指南的,有严密组织纪律性的,通晓社会发展规律的先进政党的指导。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二大上公开声明,党的最低纲领是反帝反封建;
最高纲领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
(三)伟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从此,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
(1)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使中国革命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有了可以依赖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中国革命从此在无产阶级领导下,不断向前发展,由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推进。
(2)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使中国革命有了科学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制定了正确的革命纲领和斗争策略,为中国人民指明了斗争的目标和走向胜利的道路。
(3)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使中国革命有了新的革命方法,并沟通了中国革命和世界无产阶级革命之间的联系,为中国革命获得广泛的国际援助和避免资本主义的前途提供了客观可能性。
二、惊天动地铸雄狮——八七会议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冒着白色恐怖,在汉口秘密召开了有20多人参加的紧急会议,史称“八七会议”,总结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纠正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确定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方针,从而开始走上创建中国工农红军,进行土地革命,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崭新革命道路,中国革命从此开始由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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