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员政治学习制度(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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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员政治学习制度(精选文档)

学校党员政治学习制度5篇

【篇一】学校党员政治学习制度

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1、教职工必须坚持参加政治学习,每周不少于1次。坚持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学为主。

2、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3、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要专心学习,做好记录,认真讨论,积极发言。

4、学校定期对教师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布,作为考核教师的依据。

5、政治学习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教职工要关心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认识水平。

6、教师学习的考勤记录,学习效果的检测成绩,均记入档案,作为教职工年考核和评先表优的依据之一。

2018、3

【篇二】学校党员政治学习制度

政治学习制度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提高广大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主动性,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党支部负责教职工的政治学习,根据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的主题和上级有关要求,安排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内容,政治学习内容落实到学校工作计划中。

2、每一位教职工应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以自己的模范言行教育学生。

3、教职工应主动、自觉关心国家大事和政治时事,学习、领会、理解党中央和上级机关的政策决策,积极订阅党报党刊。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政治学习坚持全校集中学习和分年级组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理论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并坚持经常性地组织教职员工观看电视专题片。

5、教职工政治学习必须严格考勤,实行点名制度。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公、因病、因事无法参加学习,应事先向学校请假。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6、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必须集中思想、积极参与,学习期间不谈天、不议论、不批改作业、不看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其它事情。

7、教职工政治学习时间每二周一次(星期一),传达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加强师德教育,布置一周工作。

8、加强教职工的“两纲”教育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要求每位教职工准时参加每周升旗仪式和各种集会活动。

9、教职工必须积极参加每学期开学前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政治学习的效果,使政治学习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10、每位教职工每学年应完成一定数量的读书、学习笔记,按时上缴学校备查,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王集中心小学

政治学习制度

王集中心小学

【篇三】学校党员政治学习制度

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理论素养,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保证学习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组理论学习

1.中心组人员的组成:

   参加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人员为学校党政领导、专职副书记、支部委员和党办主任;
根据学习内容,也可通知各党小组组长列席。专职副书记兼任组长。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安排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并组织实施。

  2.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

    中心组的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结合重大时势政治及上级领导部门要求学习的其它内容。

  3.中心组学习的主要方法:

    中心组学习坚持平时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采用阅读原文、上网查看、专题讲座、看录像、中心发言、参观考察、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中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以求取得实效。

  4.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安排:

    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在每月下旬安排半天;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学习时间时,提前一周通知。参加学习的人员要事先安排好工作,要珍惜学习机会、遵守学习制度,在学习时间内原则上不处理日常工作,遇有特殊情况,须向组长请假。

  5.中心组学习的要求:

    参加学习的人员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和小结,每学期必须提交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6.中心组学习的考核

    (1)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态度、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运用理论指导改造主客观世界的情况等。

    (2)考核的基本方法采取:

    述学:把领导干部参加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

评学:在群众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对理论学习情况一并进行评议。

    (3)考核结果的运用

    理论学习的情况要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

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由学校党支部统一制定,各科室负责具体实施,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与教职工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注重理论学习的思想性、针对性。

3.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方法: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有明确的主题,要力求形式多样化。要坚持平时自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做到有记录、有中心发言、有讨论、有小结。采用阅读原文、上网查看、专题讲座、看录像、外出考察、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

4.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安排:

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统一安排在每月第二周星期五下午。除全校性活动外,不得安排与理论学习无关的事项。教职工要认真参加学习,遇有特殊情况要履行请假手续。

5.理论学习的情况要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四】学校党员政治学习制度

职工政治学习制度

政治学习是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学习启发提高职工坚定的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一、医院党委要充分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职工自身修养,努力探索医院思想政治工作规律,不断提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全院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努力工作,把队伍建设成为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医院,精诚团结,精神风貌良好,热爱医学事业的富有朝气、积极向上的群体。

二、要坚持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思想道德、职业素质、公民道德纲要、国家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三、医院党委根据上级确定的思想政治工作总体目标,结合医院中心工作和人员思想实际,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准备学习资料,保证学习时间,做到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有效果。

四、思想政治教育除全院大会外,原则上以科室、部门为单位组织学习,由科室负责人或科主任指定的专人负责主持,每季度学习一次,并做好学习记录,纳入目标考核。

五、要坚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及时解决职工思想问题,利用政治学习时间与职工进行思想交流,发扬民主,敞开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问题,认识问题,调动积极性;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工作上的合理化建议要及时说明、疏导,采取改进措施,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管理工作和生活中去。

六、学习中要做好记录,对政治学习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以及政治学习内容和发言讨论情况均要记录完整、详细。

七、科室政治学习除值夜班、轮休、手术、代班、上门诊及病事假,休假或出公差的人员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八、要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效果评估工作;
医院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效果评估考核工作。评估考核时要做到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过程与考核效果相结合;
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着重看每个人的劳动纪律、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和效率、任务完成情况和服务质量等是否有明显的改进和变化。要突出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医疗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篇五】学校党员政治学习制度

校领导班子政治学习制度

根据区教育局党委要求,为提高我校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推进我校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理论学习水平,增进学习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形式

第一条 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采取以中心组学习为核心,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脱产学习相结合的形式。

中心组学习是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新时期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的一个创新,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意识、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推动全党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

第二条 校党支部中心组由校级领导干部、党支部委员组成,必要时可扩大参加人员范围。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上述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办公室承担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服务职责。党支部办公室负责集中学习地点的安排、人员的通知、签到考勤、学习记录、学习用具的配备,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党支部宣传部负责学习计划、学习专题的拟订,学习资料和教材的提供,邀请授课专家学者等工作。

第四条 中心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
宣传委员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第五条 根据工作和形势需要,校党支部可以安排学校中心组成员一起集中学习。

第二章 学习计划

第六条 党支部宣传部应按校党支部的要求,负责起草、制订、印发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年度指导性计划,并提供有关学习资料及录音、录像带,邀请专家学者辅导等。

第七条 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应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时间安排、实施办法、参考书目、思考题等。中心组应根据宣传部制订的指导性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中心组学习实施计划。

第八条 年度指导性计划应在每年年初开学第一周内下发给各中心组及成员。每年下半年应根据形势发展与工作需要对年初制订的年度计划作必要调整与补充,下半年理论学习补充计划与安排应在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下发至各级中心组及成员。

第三章 学习方法

第九条 坚持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进行个人自学,并用专用记录本作好自学笔记。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文章,可以是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工作论文、学习体会或心得等,内容不少于3000字。

第十条 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封闭读书、专家讲解、专题研讨、中心发言、主题实践活动等方式。集中学习前要认真研究设定学习研讨的专题,中心发言人要做好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发言内容既要有学习体会、理性思考,又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和学校实际,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一条 党校培训。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干部培训计划选派党政领导干部到上级党校进行脱产学习。

第四章 学习时间

第十二条 集中学习时间应相对固定,一般安排在每周三下午第八节课。

第十三条 学校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每次2小时。

第十四条 学校中心组成员自学时间每月不得少于3小时。

校党支部根据形势发展要求与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重大学习活动,中心组应及时通知中心组成员,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学习时间。

第五章 学习记录

第十五条 中心组应有专门的学习记录并整理和保管。

第十六条 学习记录统一使用党支部和党支部办公室印制的学习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填写学习中心组组长、学习秘书及成员名单,记录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未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记录格式要统一,字迹要清楚,内容尽可能详细。中心组的学习记录不得事后补记。

第十七条 学习记录每年年底汇总一次,按年度建档。学习记录档案应作长期保存。

第六章 考勤制度

第十八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应有严格的考勤制度。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考核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中心组成员应率先垂范,带头参加规定的学习,并自觉坚持自学,严格执行相关的学习纪律要求。全校集中学习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考勤,各级中心组自行安排的集中学习由各级中心组负责考勤。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向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并另行安排时间补学。

第十九条 中心组按校支部统一计划组织的理论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中心组成员须请假并填写《党政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请假单》。中心组成员每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4次。

第七章 检查考核

第二十条 校党支部中心组的检查考核由上级党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中心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对全年的学习情况作出书面总结,书面总结与当年的学习记录册一并报送。

第二十二条 每年第四季度对中心组集中学习与成员自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中心组学习计划、考勤情况、集中学习与研讨的学习记录以及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学习成果等五个方面。

第二十三条 理论学习考核是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党支部在每年年终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考评和届中、届末考察时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态度、理论素养、理论运用能力,考核的基本方法是“述学”、“评学”、“考学”。参加上级党校培训的干部,其理论学习考核由上级党校负责。

第二十四条 “述学”,即把本人参加理论培训、中心组学习、自学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
“评学”,即按照民主、公开、公平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让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学习情况和理论水平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
“考学”,即校党支部对领导干部考察、考核时,对其学习态度、理论素养、学习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理论学习考核优秀的干部予以通报表彰,作为评选各类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
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干部,不能被评为年度优秀和称职等次。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党支部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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