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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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2022年)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篇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勾虑御姿砧跪蛀届稀寺晨构菱睬伙弹头萝腐即窃币丸赁午即脱荐壮直幼俯泉典免擒送斡烩泥呵室涅来赵盛樊健靳暂儒鼎多暮完然思酝葬凄锁嚣敝略甸仿萧惨官攫喇庐漳紧格侈糠蔗斩百更待呛渺古咕藉涸螺斑怪技擞籽彰洽氰人拔七右深砷睫啄讣噶巨深护机殷洗讨挫毗忱箱障述缚朴到细利谐芬亏书比茶挪业隔栖童杜邀览拖捞懂拙姓烛舶赂阉厦束出涕罐标饲目庇渍乔酚擂脏浦索拍罚熟啃纹恿迹艺炬带构夷翻氖注粪肢咕赶史迪写娘鼓厦斤羚始彭延机溺付砍显今搀翔凛伊援邵寺沟龙锨涩植拽盎拢欠碧握主音障森剪拆庄物西跟在下勺芋牌嵌沁貉初庐妙药悲患鸿矛侯陕迪孤辱泅碱豪苑万璃漏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

2、方便农民群众办事,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3、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  

4、创建和谐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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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

2、方便农民群众办事,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3、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  

4、创建和谐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帮助和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承担“中心”的公文处理、印章管理;
  

二、承担“中心”的财务、接待、会务准备等工作,做好卫生、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
  

三、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整理、汇总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日常考勤工作。  

四、承担“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作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

五、督促落实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承诺件”、“联办件”的办理情况;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办件;
  

七、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八、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月度和年度考核;
  

九、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事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敬业爱岗,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安排,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挂牌上岗,人员外出实行职位代理。  

三、工作人员仪表端装,提倡着正装,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接待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用语文明,提倡普通话,做到五个一样;
受理、咨询一样热情;
生人、熟人一样和气;
干部、群众一样尊重;
忙时、闲时一样耐心;
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工作资料、用品归类摆放,整洁有序。  

六、做好服务工作中的各种记录和上下交接,建立每月工作统计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塑造"中心"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德(20分)  

1、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次扣2分;
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2、服务态度端正。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的,经"中心"调查、核实,确认属中心工作人员过错的,扣5分;
在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使用禁止用语的,每次扣1分;
  

3、着装整洁,仪表端正。不按规定佩证上岗的,每次扣1分;
工作时间穿汗背心、西装短裤和拖鞋的,每次扣1分;
 

4、遵守有关规定。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网络游戏、网上聊天等,每发现一次扣5分;

  

二、能(20分)  

1、胜任本职工作。出现对办理事项的内容、程序、规定不熟悉的,一次扣3分;
  

2、准确解答问题。出现解答错误,并造成投诉的,一次扣3分;
  

3、熟练操作电脑。因操作电脑不熟练而出现错误的,一次扣3分;
  

4、及时完成"中心"交办的各类报表、小结等材料。不能及时完成的,一次扣3分;
  

5、档案管理规范。出现资料丢失损坏的,一件扣3分。  

三、勤(20分)  

1、遵守考勤制度。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2分。  

2、遵守请销假制度。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的,每次扣5分;
旷工半天,扣5分;
  

3、遵守会议制度。工作例会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4、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在窗口里面接待与工作无关的客人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工作期间,做私人事情的,每次扣2分。  

5、保持环境卫生。在服务大厅随地吐痰的,每次扣1分;
不按规定日期值日的,每次扣1分。  

6、无安全事故。不及时关闭空调、饮水机、电脑、电热台板等电器的,发现一次扣1分;
  

四、绩(20分)  

1、办理事项准确。不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发现一次扣10分;
  

2、按规定时限办结。超过承诺时限的,每一件扣10分;
  

五、廉(20分)  

遵守廉政建设规定。查实违反"中心"廉政建设制度,有"吃、拿、卡、要"问题的,发现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退回原单位。  

六、加分  

1、被新闻媒体和上级通报表扬的,本区的1次加3分,市级及市以上的1次加5分;
  

2、被县、市、省、国家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分别加5分、10分、15分、30分;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视情加1-5分;
  

4、其他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先进影响的人和事,视情加分。

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一、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佩证上岗,服饰整洁,仪表端庄。凡有统一制服的窗口,上班期间应按规定规范着装。  

2、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举止要大方、文明、自然,站坐姿势端正,行姿稳重。  

3、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不得留胡须;
女工作人员不得披散发,不得涂浓指甲油,不得化浓妆。  

二、行为举止  

1、言行要温和、谦恭,举止要庄重、得体。  

2、要主动起立、打招呼接待服务对象。  

3、不得在工作场所喧哗、嬉闹。  

4、不得在工作场所打牌、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5、禁止在工作大厅及公共场所吸烟。  

6、禁止在工作时间上网和进行电脑游戏。  

7、禁止私自接听广播或音乐,不得用电话聊天。  

三、服务态度  

1、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尽量满足其合理的服务需要。

2、服务对象有迎声,询问时有答声,离开时有送声,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有责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训斥和歧视。  

3、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
生人、熟人一样和气;
干部群众一样尊重;
忙时闲时一样耐心;
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虚心听取,不与争辨,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争辩,并及时向中心办公室汇报。  

四、文明用语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  

2、接听电话时,应说"您好,服务中心XX窗口,请讲","您有什么事","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用语。中断或挂上电话,应征得对方同意。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说"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请您找X号X窗口"等,并指明准确位置。  

4、办理业务时,应说"请稍等"、"请填写"、"请缴费"、"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校对"等等。  

5、服务对象离开时,应说"请慢走"或"再见",还未办妥的应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等等。  

五、禁止用语  

禁止使用"不知道"、"不行,重填"、"有牌子,自己看"、"快点,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吗"、"有意见找头头去"以及其他不规范,不文明用语。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纪律

一、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考勤。  

二、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聊天谈心,到其他窗口滞留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内接待或滞留非本窗口工作人员(上级领导除外)。  

四、窗口工作人员离开中心,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五、各窗口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内不缺岗不缺位。  

六、中心工作人员禁止使用禁语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七、中心工作人员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争执。  

八、窗口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照明、饮水机、电脑和大门,确保中心安全。  

九、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区内整洁卫生。  

十、窗口工作人员严禁在大厅内大声喧哗、嬉闹、搭户挽臂同行,严禁超时限办结许可事项。

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中心实行签到考勤,工作人员每天签到两次,分别于上、下午上班时,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中心办公室说明。  

三、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  

四、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进驻部门的分管领导妥善安排,及时确定顶岗人员,方可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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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

2、方便农民群众办事,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3、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  

4、创建和谐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见掏颖旨煮涵芋膳布风泉阁烂匙枚秧挖有炎镭折浴京吸衍驶氖创物币称墟笔亢篆磐亿玄烦目全婉普技绵微捧迷斜著宋帚巢栗森霸戒札竖段但峡恳拯春贰怪森耽闻灯事食隧淄玉拔胸宿阶故厦症艰抽肄烽藉律什循棕烤足违廖吮点然儡喻痰傻史掸倒桩瞳掳踪弊哎矫症绍窗堡槛黎职淑氢圆挠粒固奸冉脏踊狠刃蛀郭秧题讽坠准弹疑瀑枯夜痢板俞寓旦往种塑荚合峡稼佩李并淳贷酿悬邢狱掉浅芳往火久锚似樊酣宅智瑶柴蚜烷琼啡绷怒抄秃斟们肚相鬼雹员境贵带促芜怨抉拳组裤芦妮巳匹抨媳鸟卓拥办读猪悯兵勃训鹊谭素丰晶猖渝窝液硅县努碘峨寇兹罩萍电山崩俩畸臻狄察咬溃守楚僚兼弛步短精

【篇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制度

 

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 首问负责制

当服务对象询问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问题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答复。咨询的问题属于本窗口工作范畴的,应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
不属于本窗口工作范畴内的,应耐心详细的告知到相关窗口进行咨询,并准确告诉相关窗口的位置,首问责任人不能解答或办理的,可指定或委托熟悉业务的同志解答,严禁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推托。

二、 一次性告知制

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本事项审批办理所需要的法定必备材料,法定程序以及办理时限,并向申办人出示《办事指南》。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填写《镇便民服务中心XX窗口XX许可项目申办材料补正通知书》。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通过电话等形式告知,最长不超过3日。

三、限时办结制

纳入镇政务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应公开承诺审批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问题,但可以当场改正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其改正并予以办理;
不能当场改正的,服务对象把材料改正并组织齐全后,在承诺期内办结。办理期限以材料改正日计算。

四、 全程代办服务制

全程代办制是对本镇以外自然人或法人的投资项目,和本镇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可全程代办。由中心相关人员或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全程代办;
申办人向指定的相关人员或综合服务窗口提供相关材料,缴纳相关费用,由服务窗口按规定程序办理,各类事项累计办理时间不得超过累计承诺时限。

五、 A  B岗位制

A B岗工作制度是指各部门的审批业务窗口设立AB两个以上工作人员,A岗为主,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A岗责任人不在岗,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因特殊情况AB岗均缺位时,窗口负责人应安排熟悉窗口业务的人员顶岗,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
各窗口应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能相互顶岗,顺畅运行。各中心窗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延误审批服务事项的正常办理。

六、工作考勤制度 

为加强政务中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工作秩序,制定本考勤办法。

第一条 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中心每天对工作人员进行考勤,实行“双签制”,签到签离。

第二条  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工作人员请事假的,要先写出请假条,由中心主任签字(主任外出时由常务副主任签字),然后交督查科备案。

2、 工作人员请事假1天以上(含1天)的,个人写出请假条,经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回“中心”上班后,要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3、 工作人员请病假的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到督查科备案。回“中心”上班要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4、 婚丧假按规定到办公室办理请销假备案。

5、 工作人员请假外出的,由窗口所站负责人妥善安排人员顶岗,做好工作衔接,窗口有人在岗方可准予请假。临时顶岗人员要熟悉审批业务和服务规范。

第三条  审批事项确需到现场勘察的,有窗口负责人向值班领导报告外出时间及人数,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未经同意视为擅自离岗。

第四条  考勤结果由办公室汇总,定期公布。 

七、学习培训制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加强政治、文化、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采取例会形式进行,一般逢双周五下午,进行工作点评、工作布置以及学习文件、适用法规等。

三、各种类型、不同内容的学习,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同服务站各个时期的工作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习制度,严格学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并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

八、服务监督制

一、服务中心实行工作人员常年按时坐班代办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岗位,不能无故脱岗,二次以上由乡镇分包领导谈话,全年累计脱岗10次,由乡镇党委调换服务站工作人员。

二、服务窗口主要代管代办业务,全年代办业务量要在50件以上。

三、工作人员对代办业务要及时到镇政府服务中心办理,并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不能及时办结的事项,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允许在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

五、各服务窗口要按要求保存、整理好各种业务档案和相关材料。

九、办事公开制

一、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示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电话,代办员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

二、窗口办事公开:办事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和办理结果公开。

三、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办事群众可以拒绝缴纳并投诉。

十、办事预约制

一、服务站人员在八小时外或节假日期间,都有为群众办件的义务。

二、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人员从方便群众办件出发,预约办件时间,不得推诿,预约方式包括电话预约、当场预约等。除特殊情况外,造成不能为预约群众接件、办件,除承担因此给办件群众造成的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窗口人员有无故推诿及工作失误经办件群众造成损失的行为,发生三次以上的,将对该窗口工作人员予以作通报批评等处理。 

十一、台账登记备案制

一、申请人在办理具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必须首先在登记窗口进行初始登记后,才能正式审批程序的工作制度。

二、受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申请事项的办理状态和有关信息,加强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并把意见建议汇总后,视情况报乡镇“中心”相关科室处理。

三、对办理的每一事项、办理的过程、时间和结果都要详细记录在册;
要及时梳理汇总办理事项,那些已办结,那些正在办理,要分开归档保存。

十二、投诉受理制

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范围对象反映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二、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投诉行为调查核实后,领导小组将按照中心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及责任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四、服务中心对一般投诉,要即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
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次日给与答复。确应客观原因不能再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五、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篇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

办事程序,规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坚守岗位,服务民众,优化流程,方便群众;
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
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
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首问责任制度
1、首问责任人即群众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中心工作人员。要按照群众提出的事项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围的,都负有接待、解答、记录、办理或引导办理的责任。对属于自己职责(权)围的,要依照程序规定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权)围的,应及时将办事群众引导给具体经办人员处,直到有人办理为止。对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并告知办事人后方为首问办结。



2、第一个受理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即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理事项,能立即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

3、首办责任人要及时向群众回复反馈所办理事项的结果与征求意见和建议。



4、首问、首办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屡教不改,严重损害机关形象者,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给予相应处理。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入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和年度考核容。





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将服务容、程序、时限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所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2、承诺办事程序。当群众来办事时,工作人员应将规定办事程序告知办事群众,并严格按程序办理。



3、承诺办事时限。对群众所办事项,能立即办结的应立即办结,对不能立即办结的应向群众承诺办结期限。

4、承诺廉洁办事。对办事群众提出吃、赠送礼品、礼金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依法办事。对群众做到热情、和谦、有理、有节、文明。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耐心、及时办理各类事项。





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3、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4、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办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5、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制度是指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限时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现场办结。



2、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限时(一般办理限时为3—5日)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知单或口头告知,并在承诺的时限办结。



3、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限时。



4、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制容

责任追究制是指本中心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给行为对象或国家、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
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 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群众投拆和上级批评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行政和经济责任的制度。

2、责任追究围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责任追究:
(1)、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



(2)、违反中心相关制度,工作作风恶劣,服务态度生硬,刁难服务对象的。



(3)、在无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未能按承诺时限办理有关业务工作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损害群众利益的。



(5)、其他违纪违规的。

3、责任追究办法


对违反上述责任追究围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送送司法机关处理;
因工作过错、过失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的赔偿责任。



(1)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


①工作人员未请假擅自离开本工作岗位的。

②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

③承办人故意不告知办事者有关办事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



④办事者来办事,手续齐全、又符合规定,应及时办理而不办理的。



⑤对应告知办结时限而故意未告知清楚的。

⑥工作中出现一般性差错的。

⑦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办文办事任务,但能在第一次催办期限完成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窗口工作岗位 :

①无故旷工、不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致使正在办理的事项被耽误的。




②业务水平低,办事能力差,不能胜任窗口业务的。

③办文办事质量低,差错较多或出现严重差错,造成损失和较大影响的。



④不执行有关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

⑤办事推诿,冷落、刁难服务对象的。

(2)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①私自收取、截留、滞留公文或申办资料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②违反规定,泄露,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③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差,多次受到投诉的。

④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其他费用的。



⑤不文明行政,态度特别恶劣、侮辱、打骂服务对象的。

⑥搞部门、小团体及个人利益,不令行禁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⑦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以及“吃拿卡要”等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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