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全文)

时间:2022-05-27 14:10: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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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全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分析3篇

【篇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今年以来,蔡甸区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市委统一部署,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起来,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战略部署在蔡甸落地生根。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使命担当

围绕“第一政绩”,牵牢“牛鼻子”。区委始终把抓党建作为第一政绩,紧紧牵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牛鼻子”。今年以来,区委先后3次召开全区“两个责任”推进大会,12次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工作汇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近期,全体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区政协党组书记专门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区委常委会述职。

聚焦“第一责任人”,推动履职尽责。区委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的健康成长负责;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必须专题听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开展落实主体责任专项督促检查,并适时进行通报。区委书记坚持做到管党治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区政府区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在全区“两个责任”推进大会上述职,并对各自领域的党员干部提出“一岗双责”要求。

突出“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制定区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整改清单,按责任分工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定期检查督办。建立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的“五位一体”基层党建责任考评体系,每年组织区、街乡镇、村(社区)三级党组织联述联评联考。

二、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用好民主集中制这剂良方。区第六次党代会召开以后,新一届区委就修订完善了《中国共产党蔡甸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蔡甸区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中共蔡甸区委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中共蔡甸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制度》等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委的领导。坚持常委会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都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严把选人用人关。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坚持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坚持以实绩论英雄、从实绩看德才、凭实绩用干部,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大规模实施干部培训“开眼工程”和“百千工程”,举办“汉江论坛”干部大讲堂,在深圳、苏州等地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区管干部580人次,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提升了能力、增强了动力、焕发了活力。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专项治理工作,全部消化了超配的166名处级干部,清理干部违规兼职24人,对128名区管干部的年龄、学历等进行了重新认定。坚持干部选拔、提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档案必审、纪检检察机关意见必听、信访举报必查、“特别监督档案”必看,在今年换届中,有96名人选因资格审查、综合评价、组织考察不合格被取消代表委员提名资格,有7人因涉嫌违纪被取消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区纪委委员提名资格,1人因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名资格,近期对32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的处级干部进行处理,在全区公开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给予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强化干部履职管理,共对13名为官不为、业绩落后、表现平庸、不诚不廉的处级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在干部中树立了“无功便是过,平庸便是错”的为政观。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围绕“四风”新动向,抓住重要节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组织开展财务报销违规问题等“七个专项治理”,对全区二级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清退超范围发放津补贴90多万元,党纪政纪处理14人。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作风规定的问题50个,问责56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35人。特别是对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典型案件涉及的4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共开展落实“第一种形态”谈话959人次,区委书记与全体区委常委和区直各单位及街乡镇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谈话,区委常委与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谈话。

三、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引导全区党员干部领会精神实质,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将学习弘扬“把一切献给党”的吴运铎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在广大干部中开展“运铎家乡人学习吴运铎活动”,组织全区600多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运铎故里张湾重温入党誓词,集中观看电影《焦裕禄》《吴运铎》,用活“支部主题党日”载体,坚持学做结合。特别是在今年的防洪抗灾斗争中,3000多名干部连夜转移万余群众,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不辱使命,冲锋在前,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做到了哪里有灾情哪里就有党旗飘扬、党徽闪耀。

突出抓好基层党建薄弱环节的整改。先后排查出失联党员628名,规范处置失联党员34名,其余594名复联党员全部纳入组织正常管理;对37名党代表、9名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50名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的普通党员,依规依纪给予了相应的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2008年4月以来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核查,全区共补缴党费621.94万元,通过补交党费使全区党员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性锻炼;指导排查出的33个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全面完成换届工作。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篇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原因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原因

临泽县坚持把查摆问题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的重要环节,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项措施,查实找准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深入查摆问题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市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精神结合起来,对标《准则》《条例》,紧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建设、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做到把问题找准、找深、找细、找透。县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对照查摆要求,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进行自查,坚持做到认识高一筹、查找深一层、行动先一步,切实为全县带好头、作表率。

县四大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对问题不回避、对短板不遮掩、对事实不歪曲;在县级领导干部的带动下,各党(工)委班子成员通过参加指导联系点的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党内活动等,帮助查找并点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名科级干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分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梳理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领导示范引领带动在全县形成了层层查摆问题的生动局面。

【篇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以下是PINCAI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月10日全天召开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会议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目的,也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强化政治领导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中央书记处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协助党中央抓全面从严治党,指导群团工作尤其是群团改革,推动一批党内法规文件制定和实施,配合办好一系列重要会议和重大纪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中央书记处要带头讲政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会议强调,今年我们将召开党的十九大,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要扎实做好党中央部署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水平。

会议强调,中央书记处要带头讲政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服务大局出谋划策,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好党中央交办的各项任务。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共青团十七届六中全会1月9日至10日在北京召开。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和李源潮同志的重要讲话,围绕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这一主题,研究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从严治团的决议和规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2017年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迎接党的十九大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着力改革攻坚,大力推进从严治团,持续深化共青团“四维”工作格局,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全面履行团的职责使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上,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受团中央常委会委托,向全会作工作报告。他强调,全团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全面从严治党的高标准严要求看齐,深化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以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的实际行动,担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秦宜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举措,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政治成果、思想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是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还从团的建设是党的建设一部分的高度,对共青团改革和从严治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党中央书记处强调要把从严治团的要求贯穿于团的建设全过程,坚持思想建团、制度治团、纪律管团、作风强团。全团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到从严治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是适应时代变革、准确把握青年群众工作规律的重要要求,是破解自身存在问题、更好履行职责使命的必然选择,是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构建“四维”工作格局的迫切需要,切实增强从严治团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秦宜智强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听从党的指挥,是从严治团的灵魂。全团必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从严治团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中,教育引导全体团干部团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推进党的理论武装,传承党的优良传统,执行党的工作决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向党中央看齐,首先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把理想信念挺在前面,是共青团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的精神力量,是共青团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思想基础,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共青团的集中体现,也是从严治团必须坚持的目标方向。

秦宜智要求,把理想信念挺在前面,团干部要成为新时期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团干部要身体力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和对团干部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重要要求。要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执着追求。要坚决摒弃“官本位”意识,深刻领会当好“青年友”、不当“青年官”的定位,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让直接联系、直接服务和直接引导青年成为团干部的行动自觉、工作常态。要做青年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自省自励,加强学习,补充知识、补强能力、补齐短板,善于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提高网上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要严于律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问题,慎始慎终、慎独慎微,对于思想上行为上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东西都要清扫干净,在年轻时打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秦宜智要求,把理想信念挺在前面,共青团员要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实践者。全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好实施好“学习习总书记讲话,强化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团员要把理想信念的精神支柱立起来,自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增强“四个自信”,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要在本职岗位保持创先争优、创新创造的精神风貌,保持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的工作状态,保持自信阳光、上进担当的精神特质。要在在抢险救灾、重大赛会、网上舆论引导等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奉献担当,让社会感受到团员的不一样。

秦宜智要求,把理想信念挺在前面,团组织要成为具有鲜明政治属性和强大战斗力的坚强堡垒。团的组织体系要严密起来,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的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在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传统领域深耕厚植,在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新兴青年群体等领域持续发力,特别要抓好学校共青团这个源头。团的组织规范要严格起来,落实团章要求,认真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真正使组织生活成为团员学习理论、交流思想、坚定信仰的过程,成为提升基层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团的组织保障要强化起来,抓住改革机遇,主动融入基层党建工作大格局,增强主动精神、进取意识、开拓思维,破解基层团组织缺编制、缺人员、缺经费、缺场所问题。

秦宜智强调,从严治团,要切实做到“严”字当头,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严格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团干部成长观教育实践活动,帮助团干部提高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加强团员教育培训。深化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要严明组织制度,以团章为遵循,一手抓好制度构建完善,一手抓好制度执行落实,靠制度从严治团。要严肃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日常管理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积尺寸之功,经常防微杜渐。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大多是党员,在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团中有着双重使命、承担双重责任,既要身先士卒对照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又要担当履行好从严治团的主体责任。对于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从严治团责任不力的,该问责的要坚决问责。要严抓工作作风,持续强化虚功实做、难事长做的精神,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考核,把严和实的工作作风,体现到团的工作和建设各方面。

秦宜智强调,以从严治团的实际行动,深化共青团改革攻坚,扎实做好2017年重点工作。2017年是共青团改革的攻坚年,全团要进一步增强攻坚克难的决心和毅力,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巩固、提高、拓展,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向前推进。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要以喜迎党的十九大为主线,统筹2017年共青团工作特别是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二要扎实做好助力脱贫攻坚和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工作。三要深化“网上共青团”工程和“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四要通过“团干部+社工+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五要深入推进青年社会组织工作。六要制定实施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全会听取了团重庆市委书记周波、团湖南省委书记汤立斌、南开大学团委书记李康、鞍钢集团团委书记张鹏、江西吉安市永新县三湾村团支部书记邢镭等5位委员代表的重点发言。

全会审议通过了《共青团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推进从严治团的决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共青团2017年工作要点》,讨论了《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习总书记讲话,强化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

会议确认周小舟等40名同志递补为团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会议期间,国防大学教授金一南应邀作了关于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优良传统的专题学习讲座。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贺军科,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徐晓、傅振邦、徐丰、尹冬梅参加会议。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称《条例》),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要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有利于破解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难题,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准则》指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长期以来,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从严治检,认真开展自身反腐倡廉教育,检察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队伍形象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不断增强。但是,检察人员在行使检察权和检察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然存在滥用权力和不规范司法的情形,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切实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监督自己,切实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努力营造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

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准则》强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事务都依照宪法法律规定来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法律应能有效地制约国家权力,防止国家权力的失控与滥用,是法治的重要制度要素,法治必须首先治权,而且是依法治权。实践证明,法治是扼制权力滥用和反腐败的基本手段和基本路径。检察权属于公权力,具有公权力的本质属性,也容易扩张膨胀和滥用,如果不对检察权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其在运行过程中极易脱离法治的轨道,从而导致腐败。所以,检察权必须接受监督制约,才能保证其依法规范运行,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而防范检察权自身的恣意与滥用,必须依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强化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将检察权的行使纳入科学完善的监督制约体系之中。

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对检察机关而言,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的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各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检察机关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应当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推动职责和统筹职责,更加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整个检察工作中的位置,纳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与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检务保障、检察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考核、一同推动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接受监督,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纠正重视业务工作、轻视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既抓好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部门业务工作发展的同时,也要推动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

切实落实监督责任。《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对检察机关而言,落实监督责任就是要求纪检监察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构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应当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职责、执纪职责、问责职责,积极协助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通过加强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调查分析,及时向党组提出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通过转职能,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开展执纪监督、违纪案件查办和问责上;通过转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办案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规范的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通过转作风,用比其他部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执纪监督水平,确保廉洁从检、规范司法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积极探索检务公开实践。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公开促公信,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检务公开系统,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推进“互联网+公众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的原则,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推进网上举报、网上预约、网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争议较大的申诉案件启动公开听证、见证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丰富检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务活动,定期发送手机报、寄送联络专刊,举办多种形式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利用“两微一端”及时公开检察工作动态、专项工作活动以及重大事项。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各级检察院“两微一端”全覆盖。

不断完善检务公开机制。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要强化检务公开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推进检务公开。要认真落实检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指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规范创新,防止变通、规避、应付、敷衍和随意性。要依法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拓展检务公开的途径,创新检务公开的方式,推动检务公开实现从一般事务性公开到案件信息公开、静态公开到动态公开、单向公开到双向公开的转变,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在新的形势下,要完善检务公开机制,整合检务公开的职能、机构和平台,完善检务公开救济制度,强化检务公开追责机制,通过全面推进和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从而促进检察机关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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