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27 14:10: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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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5篇

【篇一】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摘要: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在2020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这为我们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把握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正确处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辩证关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路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真正落地落实,把乡村振兴的美丽蓝图变成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图景。

一、深化一个共识:充分认识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有效衔接是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线的内在要求。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仍会有部分易返贫户存在返贫风险,部分易致贫户存在发生贫困的可能。对于易返贫致贫人口来说,受身体素质、职业技能、家庭负担、发展环境、意外事件等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较重。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是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扶上马、送一程,确保不发生返贫。有效衔接是做好低收入人口帮扶的迫切需要。脱贫攻坚消除了绝对贫困,但离富裕还有很长的距离,特别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受到身体素质、职业技能等方面制约,他们的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难以跟上整个社会的发展步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经济增长承压增大、区域发展走势分化的挑战,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难度加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就是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增收和民生困难问题,把这项工作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切实帮扶低收入人口缩小同其他群体发展差距。有效衔接是在全面小康基础上走向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贫困地区脱贫摘帽以后,许多地方仍然存在自然条件恶劣、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西部一些刚脱贫摘帽地区的发展水平滞后。同时,脱贫地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一个时期以来将资源要素集中投向贫困村、贫困户,重点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在完成脱贫任务的同时,许多其他想办、该办的事顾不过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就是要推动脱贫地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来,在乡村振兴中赶上来、不掉队,实现在全面小康基础上走向共同富裕。

【篇二】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XX县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及“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不断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成果,确保2020年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州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以全县剩余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已脱贫人口不返贫和非贫困户不致贫为目标,以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卫生乡村、清洁乡村、文明乡村、平安乡村”为总抓手,以巩固提升为基本任务,以脱贫困达小康为基本目标,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统揽、全面推进。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巩固提升,保持现行脱贫攻坚作战体系、帮扶机制,对已脱贫户查缺补漏巩固脱贫成果,对剩余未脱贫户补齐短板全面达标,做到应扶尽扶、应扶必扶,确保全面小康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二)坚持精准巩固、对标提升。精准锁定帮扶对象,瞄准困难群体,进一步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连续性和扶贫机制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提升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自主意识,确保“三个落实”再走深,“六个精准”再见效,稳步提升贫困群众认可度。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扣“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和扶贫领域薄弱环节重点,根据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巩固提升方案,进一步高质量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

(四)坚持群众主体、内源发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德、扶能相结合,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充分调动群众脱贫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扬群众自立自强精神,树立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面貌的精神,逐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持续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一是切实做到“三个不变”。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保持全县脱贫攻坚三级作战指挥体系不变;
坚持摘帽不摘政策,继续落实好上级脱贫攻坚惠民政策,确保扶贫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坚持摘帽不摘帮扶,保证驻村帮扶力量不减,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不撤,保持帮扶干部与贫困群众的结对关系不变;
坚持摘帽不摘监管,继续保持县乡督导体系不变、队伍不撤、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检查工作。二是完善驻村帮扶巩固机制。进一步完善驻村管理办法,把驻村工作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职责和任务,促进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优化配齐驻村第一书记,着力完善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和职责任务清单,落实好“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和“一宣六帮”职责任务,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三是加强驻村干部培训。充分用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农民讲习所”等平台,结合“请进来教、走出去学”方式,对乡镇干部、村“两委一队三个人”进行分类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轮训工作,着力增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四是推进驻村帮扶“三落实”。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抓产业促增收、抓政策促落实、抓扶志促动力、抓环境促提升等重点内容,拟定驻村帮扶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三清单,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筛查,持续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的落实。指导驻村工作队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督促驻村干部认真写好驻村工作日志、民情日记,做实各类工作台帐,切实提升帮扶工作实效。五是激发驻村帮扶动能。加大驻村工作队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惠及民生等方面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挖掘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提炼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强化驻村帮扶工作舆论引导,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充分用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机制,优先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驻村帮扶干部,落实驻村干部保险、体检等关怀措施,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纪委县监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二)持续抓好监测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脱贫成效监测和返贫预警机制,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的运行,强化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加强对已退出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提高监测和帮扶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真正把各项监测帮扶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动态监测。增强风险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梳理易发生返贫致贫的风险点,实现动态管理。特别是进一步摸清自然灾害对贫困群众的影响,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同时,对“回流”的贫困劳动力、对出现扶贫产品“卖难”的、对特种养殖户转产的、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二是完善帮扶机制。根据返贫致贫原因,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完善事前预防、事后救助相结合的帮扶方式,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全流程全方位干预。充分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探索开展防贫保险、防贫基金等,发挥市场机制在防止返贫中的作用。同时,及时对监测对象帮扶情况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反映我县防贫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水务局、县教科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服务能力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馈好的标准,充分发挥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基层组织达标、乡村干部能力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等专项行动,选优配强乡村基层力量和“领头雁”,锻造新时代“五好”支部,着力提升乡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强化示范带动。以新时代“五好”支部创建为总载体,不断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执行县领导包战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包村、工作队到村、网格员到组、帮扶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的“两包四到”工作机制,持续落实尽锐出战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三是构建村集体经济建设新格局。大力推进“村社合一”,按照“支部搭平台、资源架桥梁、产业做纽带、市场增收入”要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党员干部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业绩与村干部报酬、绩效考核挂钩,调动村干部谋发展、抓发展和干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强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运转不力、引领带动效应不强的村级基层党组织及时调整和充实。通过项目扶持、产业扶持,把基层党员干部培养成村级主导产业带头人;
将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产业致富带头人充实和吸收到村支两委,培养成基层党员干部,培育更多的村级脱贫攻坚领头羊。(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四)全面落实“3+1”政策。一是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子女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除身体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全部在校、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全部送教上门;
落实脱贫户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县教科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实现人人有学上、上学有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继续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确保个人参保定额资助全部到位;
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等政策;
加强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管理和标准村卫生室建设,选派合格村医,提高服务质量。县卫健、医保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纳入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满足看病需要。三是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排查,坚持住人的房屋要安全、不安全的房子不住人,确保脱贫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对因灾造成房屋受损或新增4类重点对象等情况,要及时查缺补漏,建立改造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县住建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都有安全住房。四是持续巩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成果,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立农村饮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
要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到位。县水务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水利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户户安全饮水有保障。(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五)全力推进产业扶贫。把产业扶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帮扶监测对象的重要措施,坚持产业革命不松劲,全面落实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八要素”并贯穿脱贫攻坚始终。一是认真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围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持续增收的目标,大力发展食用菌“一县一业”等特色农业产业,紧盯林下产业,大力推进林菌、林药、林鸡、林蜂等短平快产业,按照精准到村到户和“造血式”扶贫的要求,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脱贫户,继续落实产业扶贫资金和项目。二是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扩大产业扶贫项目对贫困群众的覆盖面,加快发展对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种养植(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森林康养、林下经济,不断延伸生态产业链。三是对无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的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市场销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产业扶贫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及时研究、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发展扶贫产业稳定增收。四是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食用菌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无生产资料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六)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一是依托杭州市和省州内中心城市,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继续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帮扶,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开展多形式就业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
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并作好就业全过程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县人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就业扶贫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就业创业稳定增收。围绕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需要,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得到针对性的培训,采取案例教学、田间地头教学等方式进行实战培训,增强稳定脱贫致富本领。三是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供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工业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七)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要紧紧围绕着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强化后续扶持。县移民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消除“两头住”现象,继续推进后续扶持调度、协调、督查、联动机制落实;
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政策,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二是以安置点为单元,组织开展拉网式“回头看”,重点针对教育医疗保障、就业增收、搬迁人口稳定居住、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承包地流转开发和受益、各项后续服务等开展“回头看”,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三是利用农民讲习所等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培育搬迁群众感恩意识,提升搬迁群众工作技能,培养搬迁群众市民意识等,帮助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尽早适应城镇生活。加大同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定期通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讲好搬迁故事,宣传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强化舆论正面导向,营造积极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生态移民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八)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动员各方力量,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1.美化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城乡资源良性运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加快推广农户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技术。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机制。统筹抓好连户路、庭院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农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2.树立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道德讲堂等阵地作用,强化感恩教育,引导农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坚持正面引导、强化教育引导,对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保持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营造优良文明家风等的家庭给予奖励。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3.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拓宽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制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脱贫攻坚重大建设事项、财务收支、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公益事业等进行公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以法治扶贫为抓手,加快推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组织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结对帮扶贫困村。(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4.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切实组织和动员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推动以工代赈回归政策初衷。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和项目资产管护收益提留机制,增设公益岗位,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宗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扶贫办、县生态移民局、县供电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九)强化综合保障政策。一是各乡镇(街道)要精准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杜绝“一兜了之”;
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避免返贫;
认真落实养老保险政策。二是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兜底保障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目标。三是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支持,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十)深入推进协作帮扶。一是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东部帮扶城市的沟通协调,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东部帮扶城市持续加大对我县的帮扶力度,继续在资金投入、人才支援、产业合作、招商引资、消费扶贫、劳务协作等重点领域加大工作力度。县扶贫办要牵头研究、落实好东西部扶贫协作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协作成效。二是主动加强与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的联系汇报,充分用好用足各类帮扶资源,认真研究国家近期出台的政策,有针对性地梳理需要支持帮助的事项,细化落实帮扶举措。三是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认真组织策划“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持续扩大社会扶贫的影响,支持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各展其长、各尽所能,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中来。进一步加大“社会扶贫网”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在继续扩大用户规模的同时,着力提升帮扶需求对接的成功率,让更多贫困群众受益。(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十一)着力培养群众自我发展潜力。一是选树典型。将扶贫与扶德、扶志、扶智、扶能相结合,组织开展“三比三看”评比活动,通过“比产业,看谁家增收致富快;
比技能,看谁家脱贫致富能力强;
比干劲,看谁家精神状态好”,树立自主脱贫、率先小康示范户,充分发扬典型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二是给予奖励。制定激励措施和奖补政策,加大对自主脱贫、率先小康示范户的表彰和奖励,通过“赚奖金、赠技术”等方式,形成奖励先进的鲜明导向,充分调动群众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稳定脱贫、持续致富的长效机制。三是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并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十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交通路网建设。加快实施剑黎高速公路、县乡道路面改善工程等建设项目,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不断提高内外通道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同时,加大“通村村”云平台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完善县、乡、村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进一步解决好农村群众出行难题,巩固脱贫成效。二是加快实施水利重点项目。加快实施农村饮水水源工程建设,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彻底解决农村饮水、灌溉等问题。三是加快农村电、讯、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定扩大乡村、交通沿线和旅游景点4G网络和固定宽带覆盖面,大力推进宽带提速、降费、扩容、增效,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深入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全面实施广电“户户用”工程,做好风电、小水电等接入并网工作,推动农村供电更加稳定。(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县委主体责任、政府主抓责任,由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统筹推进全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实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双指挥长”领导机制,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负责具体督促落实,由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检查督导后续帮扶和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要各尽共责、协调配合,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强化资源保障。健全脱贫攻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扶贫投入作为优先方向予以保障,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引导项目、资金和资源向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倾斜。要认真落实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强化成效评价,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党政人才、专业人才、乡土人才引领作用,选优配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抽调农林业技术骨干,选派科技特派员,组建产业脱贫技术服务队,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强化统筹调度。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统筹调度力度,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与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步小康、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认真落实巩固提升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措施落地,为实现同步小康、衔接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要将巡视巡查、省第三方评估、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专项审计、扶贫专线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抓手,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着力抓好整改落实,通过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各牵头单位要定期梳理巩固提升措施落实情况,每月28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县扶贫办,确保全面完成巩固提升任务。

(四)强化考核问责。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对完不成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的,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纪委县监委要定期对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检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进一步找准差距、补齐最后短板,运用通报、表态、淘汰、问责“四项倒逼办法”,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篇三】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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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同时,要坚持每月5日开展动态监测,持续强化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类人员”的动态监测,每月定期上报监测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3月19日前,并长期坚持)

(2)迅速落实帮扶措施。在3月底前,经县级调查核实,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要及时纳入“遇困即扶”对象,乡镇要加强与县直有关单位衔接,按照《关于建立“遇困即扶”机制防止致贫返贫的组织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落实好救助和帮扶措施,有效筑牢致贫返贫防线。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实现勤劳致富;
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采取低保评定和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保财险公司,各乡镇;
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在3月19日前,各乡镇要对已录入国办系统中“两类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逐户分析研判,对通过政策帮扶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村级会议评议确认风险解除后及时上报县扶贫办,并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消除风险。对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要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每月定期跟踪监测,确保不发生致贫返贫现象。

(责


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3月19日前,并长期坚持)

2.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巩固义务教育保障。在3月22日前,县教体局要组织学校和乡村开展义务阶段教育失学辍学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失学辍学学生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跟踪管理,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不辍学。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加强和扶贫办数据信息比对,摸清核准脱贫家庭学生底数,在5月底前将脱贫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发放到位,做到“应助尽助”,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在上级医疗保障新政策未出台前,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持续落实“四道防线”“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举措,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证随来随办制度,优化申报审批流程,做好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排查和认定,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重点人群随访,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在3月22日前,县住建局要对全县已脱贫户及边缘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C级、D级危房立查立改,列入2021年3月5日前)

(4)巩固安全饮水保障。在3月22日前,县水利局要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饮水情况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当前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村组和脱贫户,对排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安装净水器、打深水井等措施解决到位,其中整个村组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列入今年3月5日前)(二)扎实推进富民产业发展升级1.突出“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

(1)提前谋划“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各乡镇要按照今年3月5日前,县扶贫办要组织开展对认定的103个“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主要包括合作社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及合作社农产品仓储、分拣、冷库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4月底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组织工作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认定,对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审定,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县委、政府专项研究确定扶持方式和扶持标准。(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大力发展“短平快”产业。

(1)摸清“短平快”产业发展需求。各乡镇要组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开展脱贫户和边缘户“短平快”产业需求摸排,摸清需求底数,分类建立短期产业发展需求台账,在3月22日前,上报至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2)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力度。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要在原有产业差异补助政策基础上,拓宽产业奖补覆盖面,提高产业奖补标准,优化产业奖补程序,充分调动脱贫户和边缘户发展“短平快”产业项目的积极性,实现产业增收致富目标。(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3月底前)

(3)推进“短平快”产业落地。在4月底前,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产业奖补政策激励作用,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乡村干部逐村逐户宣传和引导有发展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大力发展家禽、牛羊、蔬菜、瓜果、食用菌、养鱼等周期短见效快的“短平快”产业,帮助和指导脱贫户、边缘户开展租地建棚、种苗购买、育种补栏等春耕备耕工作,确保脱贫群众产业项目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4月底前)3.加大小额信贷推进力度。

(1

)开展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各乡镇要结合产业需求


摸排,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脱贫户和边缘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自主发展产业或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在3月22日前,各乡镇要逐村逐户上门完成脱贫户和边缘户信贷需求调查摸底,并将情况上报县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对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要提供上门信贷服务,不得设置贷款条件和门槛,做到应贷尽贷。对已获得贷款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要严格核实贷款用途,防止出现非生产性支出的问题。(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各乡镇;
完成时限:3月22日前,并长期坚持)(2)强化合作社信贷支持。加大致富带头人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对“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可享受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50%、最高贷款50万元的信贷政策。脱贫户和边缘户原则上在实际参与的前提下,可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实现“大手拉小手”产业抱团发展。(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三)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1.加强就业监测管理。各乡镇要组织各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情况进行一次摸排,准确掌握已就业劳动力务工信息和未就业劳动力就业需求。各乡镇要完成务工信息采集,并录入国办系统及省

办大数据平台。要充分发挥好村级就业信息员作用,坚持每


月开展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动态监测,每月20日前将最新的务工信息及时录入国办系统和省办大数据平台,确保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状况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以及务工地点、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实施就业分类帮扶。在3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信息调查采集,加强园区务工交通补贴、扶贫车间务工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鼓励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3月底前,县人社局要开展一次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宣传活动,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推荐工作,积极引导有就业需求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到园区企业务工就业。同时,根据劳动力就业需求,提供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务工等就业平台,有针对性地解决弱劳动能力家庭就地就近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做好项目务工帮扶。继续参照以工代赈做法,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其中统筹整合涉农扶贫项目脱贫劳动力务工报酬占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6%(桥梁、交通等技术支持的项目不低于3%)。中烟、中国人保捐赠项目等参照执行。(责

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


持)

4.办好用好扶贫车间。继续保持扶贫车间扶持政策稳定,各乡镇要加大扶贫车间奖补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扶贫车间企业业主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县扶贫办、县人社局要加强运行情况监测,指导乡镇解决扶贫车间生产运营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业主尽早实现复工复产,确保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不低去年3月5日前,各乡镇要参照村级光伏电站2021年3月5日前)

2.强化光伏公益性岗位管理。各乡镇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原则,合理安排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从事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要加强与就业扶贫专岗和生态扶贫公益性岗位数据比对,可以“一人双岗”,不能“一人多岗”。2021年3月5日前)

(五)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常态化管理

1.保持帮扶队伍稳定。按照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县领导挂乡帮村不变、单位定点帮村和第一书记驻村不变、党员干部帮扶脱贫户不变、帮扶要求不变,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做到队伍不撤、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在省市乡村振兴帮扶新政策出台前,现有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

扶干部原则上保持不变,其中因工作调离、身体原因不能胜


任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向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申请报备。(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3月底前)

2.拓展帮扶工作内容。驻村帮扶工作要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年3月5日前,有关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对象“两业”后续帮扶情况进行排查和帮扶,确保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要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充分利用产业奖补、小额信贷等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搬迁对象入股产业合作社或自主发展特色产业。要加大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进城入园务工。对搬迁户中的留守妇女、弱劳动力等特殊群体,要合理开发生态护林、保洁环卫、门卫保安等公益岗位,让搬迁对象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对无劳动力的搬迁对象,要因人施策落实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2.提升安置社区管理水平。凤安佳苑、阳光小区等易地搬迁安置小区要按照“有组织、有制度、有服务、有氛围、有队伍”要求,制定社区管理制度、设立管理机构场所、配齐管理人员,进一步提升安置社区管理水平。加强安置区卫生室、社区管理用房、公共活动场所、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和管护,进一步完善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责


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
完成时限:3月底前)3.推进安置小区扶贫车间建设。凤安佳苑、阳光小区安置点要积极招引园区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车间建设,利用仓库、店面等资源,引进劳动密集型、手工加工型企业进驻小区或在小区附近开办扶贫车间,积极吸纳易地搬迁人口务工就业,进一步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
完成时限:4月底前)

(七)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及措施编制

“十大工程”责任单位要在总结2021年3月5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出台和项目安排上,要结合省、市相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最新政策,精准确定项目资金规模、细化项目清单,做到项目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好工作力量,抓紧做好工作方案及措施编制,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大工程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3月底前)(八)扎实推进典型宣传和舆情监测

1.深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对脱贫攻坚的实践成就、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等进行全面总结,留好扶贫印记,凝练脱

贫攻坚精神。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以中央和省市先进典型为


重点,深入宣传我县脱贫攻坚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第一书记、最美脱贫户、脱贫先进村、定点扶贫先进单位等先进个人和集体,讲好脱贫攻坚“县故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配合主流媒体做好“纪录小康工程”工作,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留下“信史”档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加强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网信办、县政法委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分析和引导处置,做到有力监控、有序引导、有效应对。对善意批评意见认真听取吸纳,对恶意攻击炒作坚决依法制止,防止用个别问题否定脱贫攻坚成绩,防止用恶意炒作乡村振兴干扰大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网信办、县政法委,各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继续扛起政治责任,保持县乡村三级工作力量稳定,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各乡镇、县直有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及措施的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专项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逐项分解细化任务,确定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战图、

施工表。


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尤其是“两不愁三保障”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狠抓本系统行业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二)加强统筹推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责任分工,加强对乡镇的指导服务,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作为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加密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严格督促检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乡镇和有关责任单位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力度,掌握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情况,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下发督办单,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快捷搜索:成果方案


【篇四】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报告的心得体会 历朝历代许多仁人志士都具有强烈的忧国忧民思想,以国事为己任,前仆后继、临难不屈, 保卫祖国,关怀民生,这种可贵的精神使中华民族历经劫难而不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报告的心得体会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康书记代表市委九届委员会作的报告,会后我又进行了研读,感觉报告既客观全面准确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指出了目前沧州面临的机遇优势和问题挑 战,又为我市今后五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规划了路径、擘画了蓝图,是一个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报告,是一个催人奋进、激发士气的报 告,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行动基础。

报告中几次提到了乡村振兴,一个是在“五个显著提升”中“民生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一节提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取得重要成果”;
在深入实施“九大工程”中也提到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工程,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尤其是康书记在报告的第八部分指出要“深入推进县城提质和乡村振兴,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实现新跨越”。

专列 1 小节讲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既体现了市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也是按照市委要求,为沧州市如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向全世界庄严宣告“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一年,献县作为沧州市 7 个脱贫县之一,又被省委确定为全省 62 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是我们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

一是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这一奋斗目标,着力在“五个显著提升”上下功夫,以高质量发展筑牢乡村振兴的基础。

二是在积极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上下功夫,大力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做大做强我县装备铸造、环保除尘、建材、食品、汽车后市场“五

大传统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军民融合、新材料、文旅康养、现代服务业 “五大新兴产业”,进一步“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康书记报告中涉及我县的有铸造、汽保、汽具、食品加工等几个方面,我们应加强这些方面的政策对接,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以产业振兴推进乡村振兴。

三是在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功夫,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今年以 来,我县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全县 142 个监测户、428 名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开展精准帮扶。同时建立起三级网络监测体系,县设立防贫工作中心,乡设立防贫工作站,村设立防贫工作组,又划分多个网格,设立网格员,实行定期排查。部门间也建立了信息共享会商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甄别,第一时间开展帮扶。今年新纳入监测户 6 户 20 人,风险消除户 7 户 21 人。

四是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下大功夫,要紧抓规划引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休闲农业示范园、农产品冷链物流园、特色农产品等现代高效农业,要不断发展支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比如说献县乐寿农牧集团,以此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共同富裕,促进乡村振兴。这些工作的开展,必将为有效衔接好乡村振兴起到关键性作用。

对于这个报告,我完全同意、衷心拥护。当前市委正在全市开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会后,我们将积极宣传好、传达好、贯彻好市委党代会精神,落实“一四五九”工作思路,把会议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永昌书记的带领下,努力把工作做好、做出特色。

【篇五】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范文】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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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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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
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
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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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转 载于: :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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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
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转载 于: :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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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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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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