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社情民意反应制度案例

时间:2022-05-29 16:4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社情民意反应制度案例,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社情民意反应制度案例

社情民意反应制度案例6篇

第1篇: 社情民意反应制度案例

社情民意报告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目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现状仍不容乐观。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区养老机制滞后,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的不足等,导致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处在生活基本保障的边缘,养老堪忧。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正面临着极大的问题和挑战。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稳步开展,社会保障“调节器”和“稳定器”的作用得到发挥,解决了部分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和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科学、系统、规范、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差甚远,还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

政府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应该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个“保护伞”,使其老有所养,但是,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所覆盖范围有限,未能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

(二)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参保率低、待遇水平低,虽已施行,但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这项工作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仓促上马,片面地强调覆盖面,忽视了缴费基数和部分参保人员年龄偏大、积累金额少,加之没有统筹金支持等因素,造成了现在符合享受待遇人员领取金额太少,达不到“养老”的目的。这种状况削弱了社会保障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作用。

(三)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主要采取储蓄积累模式,但范围极小。由于无统筹金支持,又没有其它补助收入,使农保基金总量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从整体看,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无法承担农村老龄化高峰到来的冲击。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保障;
要适当增加集体补助,通过政策扶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径,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办法规范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
要引导农民自身增加投入。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不断提高覆盖率,最终实现“全民皆保”的目标。

(二)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立足点必须是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难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农村养老仍然必须坚持和强调社会保障与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结合;
必须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与国家补助为辅、国家适当给予政策扶持相结合;
必须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必须坚持量力而行与适度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必须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稳步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还很不成熟,尤其是部分农民还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农民筹资非常困难,地方财政也力不从心。应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从农民最急需的保障项目入手。从时间先后或具体步骤上讲,必须贯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方针,先重点突破企业使用的农民工、专职村干部等群体的保障工作,当纯农户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和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时,再全面推行。

三、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厘定各级财政职责,强化政府主导意识

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组建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理顺各方面关系,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厘定各级财政职责,形成良性有序的投入机制。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资金支持。

(二)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确保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障顺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应,同农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与其他养老保障措施相配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能完全脱离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其他保障措施的实际情况,要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达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

(三)妥善解决与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续转移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流动性日益频繁,农民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转换到新农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势所难免。因此,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必须相互接续转移。首先,要预留制度接口,制定与其他社保政策转换的详细办法。其次,改进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办法。将各个不同时期形成的养老保障权益予以归集。在参保人员达到年龄时,对养老保险权益进行分段累积计算,并在养老金待遇中予以体现。再次,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省际间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间的接续转移提供技术支持。

(五)拓宽农村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渠道 建立相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构,制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限制性投资政策,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从国家经营向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转变过程中,政府承诺的最终担保所起到的稳定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实际上专家理财也有风险,政府必须承担最终担保。

四、结 论

总之,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对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而言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繁荣和发展,缺少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或者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不完整的。当下的中国,已经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是摆在面前亟待解决的大事。

第2篇: 社情民意反应制度案例

完善老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势在必行

现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扼制旅游发展的一个瓶颈

问题

1车辆较多

2道路老化、路间距过小

3缺少停车场

建议

1加强管理

2拓宽道路、增加交通供应

3建设停车场

2017年被确定为“亳州文化旅游年”,这将有利于充分挖掘我市文化旅游资源,有利于提升我市旅游产业知名度,有利于打造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品牌形象。

但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基础设施服务等,始终制约着旅游产业的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交通不便。花戏楼、谯望楼、华祖庵等主要旅游景点均分布在老城区内,交通闭塞,道路狭窄,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以及节假日旅游旺季时,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影响游客情绪。

2.停车难问题。在短途自驾游激增的情况下,游客停车成了一个大问题,景区停车场地有限、甚至没有专门的停车场,给游客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3.游客服务水平有限。由于各种原因,景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对游客的接待质量及相关服务水平偏低,进而影响游客的满意度。

为此建议:

1.设立旅游观光专线。针对景区交通不便问题,建议合理编排老城区旅游观光线路,将景区交通串珠为链,缓解旅游交通压力。

2.适当扩充景区空间。为解决游客停车难问题,建议扩充景区外围空间,根据需要新建或扩建停车场,为游客设立专门的停车区域。

3.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在游客服务水平上,建议提升景区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人才的梯队建设。

第3篇: 社情民意反应制度案例

“血铅事件”敲响环保警钟

安徽怀宁百余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见诸媒体报道后,安徽省环保厅和安庆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收治血铅超标患儿。目前,当地排污企业已关闭,10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不可否认,这种种举措,无疑是对舆论关注的积极回应。但老百姓丝毫体会不到其中的快意,心情备感沉重。因为,引发儿童血铅超标的污染企业,其存在已非一天两天,还是由当地环保局招商引资而来。如此“先污染后治理”,把已经或正在淘汰的污染企业当作“政绩工程”引进辖内,“出事”后又把治理污染当作工作实绩和亮点来向民众交差,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

“血铅事件”频发已经敲响环保警钟。中央对环保工作可说是重视有加,但少数地方政府却并没有与中央“合拍”,在对干部的政绩考核中,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把环境保护当作“软指标”,甚至连人人诟病的污染也成为了GDP增长点。这才造成招商时“饥不择食”,监管上“蜻蜓点水”,处理上“疲软无力”,结果“屡禁不止”的局面。

建议:

1、纠正错误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去除唯利是图的“血铅思维”,彻底走出GDP盲目崇拜怪圈,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真正做到从老百姓的脸上看工作绩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

2、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探索和推行环保公益诉讼,使司法成为行政的重要补充、坚强后盾,切实有效地保护好环境。

3、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对于那些不利于环境保护、不利于节能减排的项目,不管它是大厂小企,也不管它是内资外资,一律不予以支持。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可以罚代管,必须强力整改整顿,加大惩治力度,治标治本。

4、逐步开展环境会计应用。建立以绿色GDP为核心、与国际接轨的环境会计核算方法,通过对企业环境成本、环境费用、环境收入的核算,考核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引导企业谋求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和最优化,把传统企业非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现代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建立生态化与知识化、可持续化与集约化相统一的绿色企业。

5、建立公众参与环保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提高公众参与水平,加强环境信息的透明化,环境决策民主化,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整合和发挥非政府组织的潜能,采取具体措施引导其参与环保,逐步实现全民参与环保。

食品安全监管应与治安、刑事处罚对接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泛滥成灾,累禁不止。除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监管不力外,其重要成因在于食品安全问题一般只作经济处罚,且处罚较轻,没有充分运用治安、刑事处罚手段予以惩处,作案人违法犯罪成本太低。此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管理与政法机关脱节,除重大事故外,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食品监管部门一般在系统内处理解决,不与政法机关沟通。而且食品安全鉴定检测费用较高,实行的是谁举报谁付鉴定费的制度,不利于鉴定工作正常开展。

为此建议:

1、实行职能部门与政法机关衔联动机制。

工商局、食品药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必须与公安、检察、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对于确认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要知会政法部门,并及时移交案件,构成治安处罚行为的案件作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逮捕、起诉、判决。要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形势问题,沟通工作情况,通报查处情况,研究疑难案件,研究处理办法。

2、设立专项鉴定基金。

改变 “谁举报,谁举证,谁付鉴定费” 的民事纠纷(案件)办理模式。建议政府设立专项鉴定基金,解决因经费限制举报的瓶颈问题。

3、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打击制售有毒食品犯罪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政法机关应用足法律规定,从重从快惩处食品安全犯罪。

4、充分运用媒体和一切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

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宣传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成效,营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人喊打的氛围。

第4篇: 社情民意反应制度案例

“血铅事件”敲响环保警钟

安徽怀宁百余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见诸媒体报道后,安徽省环保厅和安庆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收治血铅超标患儿。目前,当地排污企业已关闭,10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不可否认,这种种举措,无疑是对舆论关注的积极回应。但老百姓丝毫体会不到其中的快意,心情备感沉重。因为,引发儿童血铅超标的污染企业,其存在已非一天两天,还是由当地环保局招商引资而来。如此“先污染后治理”,把已经或正在淘汰的污染企业当作“政绩工程”引进辖内,“出事”后又把治理污染当作工作实绩和亮点来向民众交差,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

“血铅事件”频发已经敲响环保警钟。中央对环保工作可说是重视有加,但少数地方政府却并没有与中央“合拍”,在对干部的政绩考核中,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把环境保护当作“软指标”,甚至连人人诟病的污染也成为了GDP增长点。这才造成招商时“饥不择食”,监管上“蜻蜓点水”,处理上“疲软无力”,结果“屡禁不止”的局面。

建议:

1、纠正错误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去除唯利是图的“血铅思维”,彻底走出GDP盲目崇拜怪圈,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真正做到从老百姓的脸上看工作绩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

2、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探索和推行环保公益诉讼,使司法成为行政的重要补充、坚强后盾,切实有效地保护好环境。

3、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对于那些不利于环境保护、不利于节能减排的项目,不管它是大厂小企,也不管它是内资外资,一律不予以支持。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可以罚代管,必须强力整改整顿,加大惩治力度,治标治本。

4、逐步开展环境会计应用。建立以绿色GDP为核心、与国际接轨的环境会计核算方法,通过对企业环境成本、环境费用、环境收入的核算,考核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引导企业谋求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和最优化,把传统企业非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现代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建立生态化与知识化、可持续化与集约化相统一的绿色企业。

5、建立公众参与环保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提高公众参与水平,加强环境信息的透明化,环境决策民主化,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整合和发挥非政府组织的潜能,采取具体措施引导其参与环保,逐步实现全民参与环保。

 

食品安全监管应与治安、刑事处罚对接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泛滥成灾,累禁不止。除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监管不力外,其重要成因在于食品安全问题一般只作经济处罚,且处罚较轻,没有充分运用治安、刑事处罚手段予以惩处,作案人违法犯罪成本太低。此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管理与政法机关脱节,除重大事故外,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食品监管部门一般在系统内处理解决,不与政法机关沟通。而且食品安全鉴定检测费用较高,实行的是谁举报谁付鉴定费的制度,不利于鉴定工作正常开展。

为此建议:

1、实行职能部门与政法机关衔联动机制。

工商局、食品药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必须与公安、检察、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对于确认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要知会政法部门,并及时移交案件,构成治安处罚行为的案件作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逮捕、起诉、判决。要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形势问题,沟通工作情况,通报查处情况,研究疑难案件,研究处理办法。

2、设立专项鉴定基金。

改变 “谁举报,谁举证,谁付鉴定费” 的民事纠纷(案件)办理模式。建议政府设立专项鉴定基金,解决因经费限制举报的瓶颈问题。

3、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打击制售有毒食品犯罪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政法机关应用足法律规定,从重从快惩处食品安全犯罪。

4、充分运用媒体和一切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

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宣传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成效,营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人喊打的氛围。

第5篇: 社情民意反应制度案例

“血铅事件”敲响环保警钟

安徽怀宁百余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见诸媒体报道后,安徽省环保厅与安庆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收治血铅超标患儿。目前,当地排污企业已关闭,10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不可否认,这种种举措,无疑就是对舆论关注的积极回应。但老百姓丝毫体会不到其中的快意,心情备感沉重。因为,引发儿童血铅超标的污染企业,其存在已非一天两天,还就是由当地环保局招商引资而来。如此“先污染后治理”,把已经或正在淘汰的污染企业当作“政绩工程”引进辖内,“出事”后又把治理污染当作工作实绩与亮点来向民众交差,实在就是让人大跌眼镜。

“血铅事件”频发已经敲响环保警钟。中央对环保工作可说就是重视有加,但少数地方政府却并没有与中央“合拍”,在对干部的政绩考核中,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把环境保护当作“软指标”,甚至连人人诟病的污染也成为了GDP增长点。这才造成招商时“饥不择食”,监管上“蜻蜓点水”,处理上“疲软无力”,结果“屡禁不止”的局面。

建议:

1、纠正错误的发展观与政绩观。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去除唯利就是图的“血铅思维”,彻底走出GDP盲目崇拜怪圈,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真正做到从老百姓的脸上瞧工作绩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

2、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探索与推行环保公益诉讼,使司法成为行政的重要补充、坚强后盾,切实有效地保护好环境。

3、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对于那些不利于环境保护、不利于节能减排的项目,不管它就是大厂小企,也不管它就是内资外资,一律不予以支持。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可以罚代管,必须强力整改整顿,加大惩治力度,治标治本。

4、逐步开展环境会计应用。建立以绿色GDP为核心、与国际接轨的环境会计核算方法,通过对企业环境成本、环境费用、环境收入的核算,考核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引导企业谋求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与最优化,把传统企业非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现代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建立生态化与知识化、可持续化与集约化相统一的绿色企业。

5、建立公众参与环保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提高公众参与水平,加强环境信息的透明化,环境决策民主化,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整合与发挥非政府组织的潜能,采取具体措施引导其参与环保,逐步实现全民参与环保。

 

食品安全监管应与治安、刑事处罚对接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泛滥成灾,累禁不止。除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监管不力外,其重要成因在于食品安全问题一般只作经济处罚,且处罚较轻,没有充分运用治安、刑事处罚手段予以惩处,作案人违法犯罪成本太低。此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管理与政法机关脱节,除重大事故外,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食品监管部门一般在系统内处理解决,不与政法机关沟通。而且食品安全鉴定检测费用较高,实行的就是谁举报谁付鉴定费的制度,不利于鉴定工作正常开展。

为此建议:

1、实行职能部门与政法机关衔联动机制。

工商局、食品药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必须与公安、检察、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对于确认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要知会政法部门,并及时移交案件,构成治安处罚行为的案件作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逮捕、起诉、判决。要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形势问题,沟通工作情况,通报查处情况,研究疑难案件,研究处理办法。

2、设立专项鉴定基金。

改变 “谁举报,谁举证,谁付鉴定费” 的民事纠纷(案件)办理模式。建议政府设立专项鉴定基金,解决因经费限制举报的瓶颈问题。

3、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打击制售有毒食品犯罪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与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与国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她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她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政法机关应用足法律规定,从重从快惩处食品安全犯罪。

4、充分运用媒体与一切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

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宣传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成效,营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人喊打的氛围。

第6篇: 社情民意反应制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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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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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社会服务对象评估工作分析

湖北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省统 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作为第三方负责湖北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社会服务 对象评估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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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内容敏感,越来越多地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 界的高度关注,下面结合近两年省直部门目标考核第三方评估工作进行分析:

一、省直部门目标考核引用第三方评估的背景。

政府改革的目标是提高政府绩效,而绩效评价则被认为是实现这一目标 的重要手段。传统的政府绩效评价主要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内部的评价,容易 导致少数官员只唯上、不唯下,结果是上级满意而群众不满意;
容易导致少数 官员片面追求少数被考评的指标,不注重可持续发展与民生问题;

容易导致官 员弄虚作假,出现统计水分。正因为如此,这种传统的政府绩效评价方式受到 了公众的质疑。

党的十 G 大以后,政府绩效评价的方式发生了转变, 开始突出 “以人为本”,关注政府的服务质量评价,在政府绩效评价探索过程中积极引 入民意调查,民意导向渐渐成为政府绩效评价实践的趋势。根据国外的经验来 看,第三方评估能有效提升评估的可信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既是运动员 又是裁判员”,报喜不报忧、遮丑护短、缺乏公允等弊端,确保评估的公正、 客观、真实;
能推动政府部门强化行政能力和效能建设,把目光从“上级”转 向“公众”,把重程序和形式的工作方法转向重效率、效果和效益;
能提高评 估的质量,使数据收集更加全面,分析更加彻底,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找到了 新的切入点。

湖北省委、省政府从 20GG 年度开始,对省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进 行了适时的科学的改革, 最大的亮点是引入第三方对被考评单位社会服务对象满 意度进行评估。

省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引用第三方评估是坚持党的十 G 大的要求, 坚持将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根本点、出发点,作为体现“立党为公、执 政为民”理念的具体行动。

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 不断促进我省党政机关解放思 想、振奋精神、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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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性;
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切实加快党政机关职能的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

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 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依法行政、 民主执政、 科学执政的能 力和水平,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 、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氛围。

二、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社会服务对象评估实施方案及工作过程、 步骤

(一)评估的基本要求 第三方评估由领导评估、社会服务对象评估两部分组成,第三方评估占总 分数的 20% 。其中根据不同对象,又采取不同的计分权重。

第一类部门具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领导评估分值占 30% ,

社会服务对象评估分值占 70% ;

第二类部门直接为省政府领导服务的参谋议事办事部门。领导评估分值占 70% ,社会服务对象评估分值占 30% 。

(二)社会服务对象评估的方法

1.目的。通过服务对象的评估调查,了解各被考评部门的工作态度、工作作 风和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 有利于机关接受社会监督, 改进机关作风, 提高机关 工作执行力和效率,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2.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分类考评原则;

尊重民意、反映民情的原则。

3.服务对象问卷的设计。

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拟定不同的调查问卷,每 份调查问卷包括 2 个基础类问题(共性)和 3 个个性延伸类问题。每个单位都 设计为五个问题,均采用标准式问卷设计,即是否满意。问题要通俗易懂、言简 意赅,一个问题中原则上不包含多层意思。

4.服务对象的选定。

①数量的确定。

第一类部门服务对象名单不少于 500 个(有效样本量不低 于 300 个)。第二类部门为党政领导服务的部门,如政研室,不少于 200 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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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样本量不低于 100 个)。

②服务对象的选择。服务对象名单由各单位提供,并要求在结构上保持合 理的比例(行政单位 25% ,事业单位 20% ,企业 25% ,社会公众 20% ,其他 服务对象 10% ),各单位提供的数量不足的,由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从人大、政协 委员和基础抽样数据库中抽取(数据库约有 5 万个样本量,其中人大代表 770 人、政协委员 721 人)。

5.调查方式。

主要采用电话访问方式进行,如需要也可采用与部分函访相 结合。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 是集抽样、 访问、编码、输入、查错、统计于一体, 通过配备功能强大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对调查全过程加以控制的专业调查研究 方法,能有效避免人为干扰。对调查对象电话调查的全过程,实行同步录音。统 一调查方式,既有利于确保公正、公平,又能提高效率。

6.计分。问卷中每个问题的选项按层级分为四档:
A.满意(规范、优秀等), 此层级选项为 1 分;

B.基本满意(基本规范、良好等) ,此层级选项为 0.6 分;

C.不满意(不规范、一般、差) ,此选项为不计分;

D.不清楚(不知道、其他) , 此选项不计分,不计入总票数。

计算公式为:
100 ×[(1×满意票数+ 0.6 ×基本满意票数) / (满意票数 + 基本满意票数 + 不满意票数)]

(三)工作要求

1.严谨。在省目标办的领导下,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将严格按规定方案操 作。

2.保密。为被调查对象保密,对调查结果保密。

3.适度开放电话调查现场,欢迎各位领导现场观摩感受。

4.按时客观提供评估报告。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第三方评估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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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做好第三方评估前期准备工作。

省统计局党组十分重视目标考核第三方评估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 了分工,根据湖北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要求和湖 北省直机关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不定期的召开相关单位的 协调会,确保方案实施、服务对象的收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求各相关 处室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业务优势,不断的完善评估方案。另外,自筹资金近 100 万元对我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省政府部门年 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第三方评估方案。

省直目标责任制第三方评估是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的核心环节。评 估的标准、过程和方法 ,都直接影响着评估结果的客观与公正。在方案设计过程 中,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首先认真查阅各被考评单位年初制定的目标任 务,了解被考评单位的工作性质。

严格审核服务对象抽样框, 就抽样原则的确定、 问卷的设计、 评分的标准向专家请教, 及时与各相关部门沟通。

始终以坚持实事 求是,客观公正、尊重民意,倾听基层呼声、同类单位统一考评的三大原则来制 定了科学、 合理的评估实施方案, 并明确此次评估工作的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和 责任人, 建立和落实评估工作责任制, 制定工作细则, 使其充分体现科学合理和 可操作性。最后方案的出台得到了湖北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和 各个被考评单位的一致认可。

(三)客观公正的执行第三方评估。

再好的问卷、指标设计 ,没有严谨的公正的执行过程 ,也不能保证客观的考核 结果。在这一阶段,必须重视评估过程、 数据管理、健全保密措施三个重要内容。

首先在评估方案运行过程中 ,必须杜绝人为操作而导致数据的失真。电访员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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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心直接影响数据收集的质量, 电话访问员督导管理尤其重要。

为此,在评估开 始前,我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严格按照面试、 模拟访问等程序选拔高素质的访问 员,并专门从访问礼仪、访问技巧进行授课培训,组织了模拟访问,对每个环节 进行详细演练,每位访问员在培训完后通过模拟访问合格后签定质量保证书和保 密协议方能正式上岗, 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访问成功率。

在样本的确定上, 采用随 机抽样的方法, 由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对样本框进行随机拨号访问, 直至成 功访问样本满足配额要求。

评估过程中, 访问员与受访者非当面接触, 打消了受 访者的顾虑, 能够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

每个调查样本结束后, 调查结果自动录 入系统,不可更改,确保了结果的真实性。在质量控制上,中心督导在整个评估 过程中实行全程监听、 监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督导在每天访问结束后按 照 20% 的成功样本比例进行质量抽查,确保评估数据准确无误,这种调查过程 全程监控,没有中间环节, 不必进行层层组织和布置, 可排除调查过程中的人为 干扰因素, 因此不会出现访问员作弊现象, 使调查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评估结束 后,由督导对访问员进行评级, 访问员的薪酬按奖惩制度分级别发放, 实行内部 考核和激励机制来确保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在数据管理过程中, 实 行分级授权、分级管理的原则。第三,建立多层隔离墙,健全保密措施。实行督 导管理与后台数据管理隔离、 数据管理与数据分析汇总隔离、 数据分析汇总与评 估评分隔离。

(四)第三方评估工作获得好评 。

按照《湖北省省直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服务对象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 ,湖 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成功组织了 20GG 年度、20GG 年度湖北省省直部门目标 责任制管理服务对象第三方评估工作, 形成了调查评估报告, 其专业性、科学性、 客观公正性受到了湖北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被考评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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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肯定。

四、省直机关目标考核第三方评估关键环节和存在的问题 总结这两年省直机关目标考核第三方评估执行过程, 一些新情况、 新问题和 关键环节应予以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各部门肩负的职责不同, 从事的业务工作也千差万别。

在完成政 府机关的共同工作外, 还要完成职能相应的业务工作, 以及政府每年交办的其他 重要任务。因此,考评部门分类时,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而要充分考虑 个性特点。

在区分共性指标和职能指标的基础上, 与服务对象结构比例调整、 权 值调整结合进行评估。

(二)由于评估时间紧, 各部门在问卷确认、 服务对象名录报送环节完成质 量不高。尤其是服务对象名录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如有的服务对象已调走,有 的服务对象根本不了解情况, 有的拒绝访问, 有的服务对象电话根本不通, 造成 了访问成功率不高。

另外,服务对象的结构比例要求未能很好体现, 多个部门重 复提供同一人作为服务对象为数较多, 服务对象名录信息格式不符合要求, 为评 估工作增加了不少困难。

(三)一些部门职能过于专业, 服务对象名录报送难以达标, 从基础抽样库 中补充都难以完成评估的有效样本;

还有些部门的问卷未能充分体现目标管理的 要求,共性、个性延伸问题设计把握不准,服务对象参与调查时无法准确回答, 导致拒访。

(四)此项工作在全国许多省市已进行多年,而我省基础还比较薄弱,机 关和社会认知度还不高, 加上我们的工作不可能做到方方面面都满意, 因此,有 可能在工作中会受到质疑甚至是责难, 希望得到各级领导的支持, 避免人为干扰。

五、涉及和需要的主要能力 目标责任制第三方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较高,难度较大。省政府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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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工作交给省统计局,是对省统计局专业、人才、技术等优势的充分肯定,也 是对省统计局工作能力的高度信任。

目标责任制第三方评估涉及和需要的主要能 力有: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
创造性工作的能力 ;
统筹协调的能力 ;
廉洁从政的 能力;
化常为专的能力;
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 。

六、完善省直机关目标考核第三方评估工作建议 为了今后年度目标责任制第三方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化,合理化, 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考核部门分类体系。明确界定被评估单位的部门类别划分, 把被评估单位分成多个类别单位 (可能的话, 界定一些特殊部门) 形成一个长效 的体系机制,并以正式文件公布。

这样便于在第三方评估过程中针对不同单位的 性质,采取科学的抽样调查方式,体现个性化,承认差异性,增加可比性,使评 估更加科学、 合理。使最终结果能充分反映各个部门的工作态度、 工作作风和履 行工作职责等实际情况。

(二)合理安排第三方评估时间。

第三方评估的时间安排应更加科学合理, 让 各个被评估单位准备工作做的更加充分。

事实上,各被考评部门应该在平时做好 服务对象名单的收集工作, 最好是专人专班负责配合省目标领导小组和第三方评 估单位建立服务对象名录信息库,确保服务对象第三方评估工作随时进行。

(三)在问卷确认、 服务对象名录报送环节上严把质量关, 测评指标要更加贴 近群众的切身利益、 服务对象的结构比例应适当向社会群众和基层倾斜, 进而调 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评估的积极性, 让社会各界和普通百姓对政府工作具 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判权,增加评估的有效性。真正做到让“主人” 来评判“公仆”。同时建立报送资料审核机制,确保评估结论的客观公正性。

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社会服务对象评估工作是一个系统的、渐进的工 程,需要我们在理论上不断研究, 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只要我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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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 G 大为依托、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导,锐意创新、不断进取,积极推进目 标责任制第三方评估的应用和推广, 努力探索适合我省省情的评估模式, 一定能 促进我省政府目标责任制第三方评估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全面发展, 为提升政府的 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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