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案明纪,供大家参考。
“以案明纪, 引以为戒” 个人剖析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 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中央、 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全区教育系统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大会要求, 10 月 15 日, 我校教职工 100 多人在多媒体教室开展“以案明纪, 引以为戒” 自纠自查活动, 黄校长主持会议并作了指导性讲话。
通过认真学习以上相关文件精神, 我逐一对照, 认真剖析, 归纳如下:
1、
工作以为, 我能遵守《教育法》, 《教师法》 等国家教育事业。
2、
热爱学校, 热爱学生,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
工作积极, 追求上进, 为人师表。
4、
不断加强学习, 逐步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5、
作为一名教师, 认真从教, 不体罚学生, 不补课, 不搞家教, 不收学生(或家长)礼物。
6、
不组织学生购买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教辅书。
总之, 我会继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加强学习, 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为党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一分微薄之力。
整改材料:
我做到遵守《教育法》, 遵守法律、 法规, 不做违法违纪事情。
时刻提醒自己, 要廉洁, 要团结, 要有团队精神, 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 做一名合格的人们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