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具体措施(精选文档)

时间:2022-08-16 12:30: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现场管理具体措施(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现场管理具体措施(精选文档)

 

 现场管理具体措施 第一章 总则 一、 编制说明 为了安全、 优质、 如期完成本项目工程, 如实对现投标所承诺的各项指标,实现本项目工程定的三个目标:

 质量结构“楚天杯”, 州级文明施工现场, 样板工程。

 向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及社会各界交一份满意的答案。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行业规范与标准, 相应规章制度等, 结合生产管理实际情况。

 参建成员的责、 权、 利三者关系, 确保生命、 财产安全, 对项目负责、 对诸方负责, 特制定本措施, 用于指导实际工作。

 真正体现以人为本、 共创和谐生产, 生活的环境,作为参建成员共同的行为规范, 认真落实、 执行。

 二、 合同的签订 本项目工程实行分项承包制, 推行平等竞争, 择优选定的方式, 凡意向性确定的班组, 按如下程序进行。

 1、 本措施的认同, 即认可和同意, 也就是服从所述条款的管理。

 如有质疑事项, 以书面形式提出, 否则无效。

 2、 呈交承诺书, 主要是现场管理、 安全责任、 质量保证、 文明施工的达标承诺。

 3、 办理保证金。

 4、 工组长与项目部签订对工人工资承担支付责任的保证文书, 附本工组工人工资发放工资表。

 5、 正式签订合同。

 三、 进场前需办理事项 1、 上述内容全部完成。

 2、 到项目部报道, 洽谈进场有有关事务。

 3、 报送工人花名册: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身体状况、 家庭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

 4、 工组长与工人签订的工资发放方式与责任的合同或协议。

 5、 完成进场前对工人进入本项目的情况介绍, 本措施的解读。

 6、 如期进场。

 四、 岗前学习与培训

 1、 上述内容全部完成。

  2、 召开动员大会, 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3、 组织学习, 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4、 技能培训与考核工作。

 第二章

 生活区的管理办法 一、 作息时间安排

 1、 工作时间应根据气候特点, 酌情调整。

  2、 严格执行项目部门卫制度, 晚上外出人员务必准时归队, 特殊情况需外出的, 由工组长与门卫联系。

 否则, 对当事人给予 50.00—100.00 罚款, 并追究工组长责任。

 二、 环境卫生

 1、 项目部根据入住人员情况, 统一安排卫生工作的落实, 由生活区主管每日三次例行检查, 凡不合格的, 迅速落实、 整改到位。

 多次不合格, 拒绝执行的,据情给予 100.00—500.00 处罚。

 遇上级检查日导致评分扣分的, 从重处罚, 并依据工组承诺予以兑现。

 环境卫生只要指:

 寝室内的卫生、 公共场所责任片区卫生、绿化带卫生、 食堂卫生、 厕所卫生、 垃圾池卫生等。

  2、 垃圾的集中堆放, 定时清运。

 所有生活垃圾各工组制定专人负责清扫, 并送至垃圾池, 清运时的上车工作由工组轮流装车。

 若有违反现场, 发现一次, 处工组 100.00—500.00 罚款, 并追究由此所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及挽回影响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三、 用电管理

 1、 分工组安装电表, 主要是衡量工组用电量的多少, 查出违规、 违章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现象。

 杜绝因用电违章发生的安全事故, 清除安全隐患。

 严重违章导致电路损坏的, 酌情处罚 500.00—2000.00 元罚款, 导致事故发生的, 追究责任。并承担挽回机会影响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情节特别严重的, 呈交司法机关处理。

  2、 电费的分担 项目部根据在岗情况, 承担部分电费, 超过的量由工组承担, 每月 30 或 31日, 由生活区主管与工组长办理手续, 双方签字, 转入财务, 从工程支借款中扣

 除。

  3、 用电器的安装

 项目部每完成安装一开、 一插、 一灯、 工人手机充电用插座、 风扇由工组自购。

 交项目部统一规划安装, 不得出现乱接现象, 否则, 处当事人 100.00—500.00处罚, 对工组长加倍处罚, 所拆除费用由工组承担。

  4、 电路维护与维修

 因违章所造成的电路维修工作由项目部安排落实, 造成线路损坏的, 更换电线等材料款及工资支付款由工组承担。

 情节严重和多次出现的, 从重处罚, 处罚以每次 500.00—1000.00 执行。

  5、 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由项目部承担(含电费)。

 四、 车辆管理

 1、 摩托车、 小车停放到相应指定位置, 乱停乱放的, 每次处 5.00—20.00 罚款。

 多次违规的, 从重处罚, 最高可达 100.00 次/元。

 情节严重的, 通知工组长开除当事人。

  2、 任何车辆不准在工地冲洗, 发现一次处 20.00—50.00 罚款, 并追究工组长责任。

 五、 水的管理

 1、 公共场所的用水、 洗衣、 洗澡处用水, 开、 关应适时, 发现一次处 10.00—50.00 罚款。

  2、 厕所

 3、 厨房 第三章

 生产区的管理 一、 上班前例行程序

 1、 工组进入生产区时, 由当班领班人向值班人呈交当班人员名单, 经值班人员点名核对, 并接受安全用品佩戴情况检查, 凡名单不实、 安全用品; 佩戴不合格者, 一律不准放行。

  2、 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当天记录, 真是客观反映当班各方面情况, 全面检查、巡视整个生产区内情况, 发现问题, 即时处理。

 二、 施工用电管理

  1、 统一指标、 定人落实、 分区分片指定责任人。

 总配电房由周辉林负责, 供、停电由现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

 各工组分配电箱及以下开关箱只能供本工组使用并保管, 未经周审批, 不得私自增加负荷。

 工组用电操作人员必须有“建筑电工证”, 并报项目部备案, 经项目部认定并指定专人操作。

  2、 任何机台的接、 拆线工作由周辉林或指定人员落实, 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操作, 否则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 并追究工组长责任, 情节严重者加 倍处罚(500.00-2000.00)

 造成事故的损失由工组承担, 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 每天下班前, 工组分配电箱闸刀必须关闭, 顺序为机台开关——开关箱——分配电箱。

 每日值班人员对该项指标予以检查。

 没有关闸刀的每次处 10.00——100.00 元处罚, 遇到特殊恶劣天气时, 总配电房必须拉闸。

  三. 生产用水的管理

 1.不需要用水的工组一律不得使用生产区内的水源。

 需要洗手等用水必须到生活区使用, 发现违反此款时, 每次处当事人 10.00——100.00 元罚款。

  2.用水工组应该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水闸, 每发现一次不关闸现象, 处工组50.00——200.00 元的罚款。

  3. 砼的养护和粉刷墙面湿水应特别注意用水量的控制, 避免浪费现象。

 四、 机械设备、 生活设施、 建筑材料

 1、 项目部现有部分机械设备, 可以提供工组使用, 但工组长必须到保管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由工组长出借据, 负责人审批后领取。

 使用过程中的维护、 保养、日常清理工作必须指导专人负责。

 恶意破坏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一旦发生, 追求当事人责任并由工组承担维修费用, 可并处罚款 50.00—200.00, 严重的可收回使用权, 工组自购工程完工时, 退场前彻底清理干净后归还至制定位置。

  2、 生活设施用品(床板等), 工组进行前到项目部洽谈进场事项时, 由工组长出借据。

 现场负责人审批后到保管员处领取, 退场时归还到制定地点, 届时不归还到位的, 计价款额从工程款中扣除。

  3、 建筑材料, 材料的申请、 领取、 保管、 使用、 核算。

 工组根据施工需要,提前 3 天提出用材料计划, 并给施工员核准审批后组织材料进场。

 申请提出过迟影响施工进度的, 一切责任工组承担。

 特殊情况时的用材申请不受此款限制。

 领取材料进场时, 工组会同材料员现场组织材料验收工作, 先确认材质是否与样品相符, 地材是否能满足工艺要求等。

 经工组长认可后, 核准数量, 双方现场办理出库手续, 移交工组保管。

 拒绝现场确认质量, 不核准数量, 不办理出库程序的材料, 任何工组不得动用, 违背从严处理。

 长期不予配合的工组, 可考虑终止合同。

 保管, 各工组所借用的机具、 物品、 建材等物资各工组负责保管, 仅限于本工组使用, 其它工组不得动用(相互借用的, 双方到保管员处办理转账手续)。夜间出现被盗事件的, 一经发现应立刻上报, 否则, 不予核销。

 使用, 爱护生产设备, 节约用材。

 机具的使用应严格操作规程执行, 完工时清扫干净并移送至制定地点存放, 否则, 出现被盗事项由工组赔偿。

 当班不完成此项的, 一经发现处 20.22—100.00 元罚款。

 建材的使用应合理搭配, 充分利用资源, 使用中随意取材造成材料浪费的, 直接追究工组长责任。

 对浪费的材料计价索赔, 多次出现的工组, 可考虑终止合同。

 核算, 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 由技术负责人对材料消耗进行核算, 凡超出预算指标的, 所超出的材料款由工组承担, 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 质量控制 1、 严格按图施工, 执行变更通知, 接受技术交底落实交底内容的各项指标。没有弄清楚, 没有稿明确的部段, 不得盲目施工, 擅自做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工组承担, 并赔偿材料损失, 情况严重的, 并处罚款 500.00—2000.00 元/次。

 2、 各工组下配料应准确, 下配料单呈技术负责人审核, 不经审核的下配料,一旦出错, 所造成的材料损失由工组承担。

 3、 每完成一道工序, 工组自检合格后申请项目部组织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刻整改。

 至合格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不经验收就进行下道工序的,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工组承担。

 若出现质量技术事故的, 工组赔材料款,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挽回影响所支出的费用由责任工组承担, 并处罚款 1000.00—5000.00元/次。

 4、 工组间互检制度, 不同工组共同完成同一部分工程时应相互配合, 互相检查。

 前一分项工程完成时应自检合格后申请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 后一分项工程施工前后应对前一分项进行复核, 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若不经过检查复核而

 发生的质量事故, 对前后两个工组分别追究责任(前者 60%, 后者 40%)

 赔偿全部材料损失, 并处罚款 500.00——5000.00 元/次。

 5、 成品保护工作, 各工组应自行做好成品保护(保养)

 工作, 对已完成成品不得下沉损坏, 若有损坏修复所用材料由损坏者承担。

 对另一工组的成品形成损坏的, 负责修复并承担材料款。

 不积极完成修复工作的由项目部安排落实, 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工组承担, 从工程款中扣除。

 6、 分项工程实行上、 下二道工序工组长到场, 由项目部组织现场确认交接工作, 并完成三方签字认可手续。

 上部工组不达标不合格处应彻底整修。

 交接认可时下部工组应现场提出, 否则无效。(特别严重的部位不受此限)

  六、 生产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1、 凡进入生产区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三宝” 防护用品, 不合格者一律不准进入。

 因此所造成完不成工期进度计划的一切责任由工组承担。

 出现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的, 视情况对工组长及当事人予以处罚。

 2、 施工过程中不戴安全帽的, 每发现一次处当事人 50.00 元/次, 对工组长加倍处罚; 不系安全带的, 每发现一次 100.00 元/次; 现有安全绳保护措施的,每发现一次, 处罚 500.00 元/次。

 3、 爱护所有设施, 重点保护安全防护设施, 发现设施功能确有影响时, 应立刻向项目部汇报, 迅速整改落实到位。

 发现恶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 从重处罚(1000.00——5000.00 元/次)。

 4、 严禁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 所有物品均不得从高处直接抛至下处, 必须通过垂直运输机械进行, 凡发现违章者, 每次处以罚款 100.00——500.00 元。

 若对成品有损坏现象的, 恢复原状所用费用全部承担, 造成其它财产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 安全通道、 施工共用场所, 不能超重堆放的其它设施, 均不得堆放物品或过载堆放, 若发现违反此项的, 每次对工组进行处罚 100.00——500.00 元/次,并立即整改。

 6、 工组在正式施工前, 应到项目部办理安全技术交底签证手续, 认真落实交底内容。

 凡不办理该项手续施工的, 视为违章。

 应停止施工, 视情况对工组予

 以处罚(50.00——200.00 元/次)。

 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时, 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申请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不经验收九进行施工的视为违章, 应停止使用, 并处罚款 50.00——200.00 元/次。

 7、 工组在安排工作任务时, 应考虑在同一作业区不得少于 2 人(含 2 人),工人间相互有个照应, 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 不得 1 人在生产区作业。

 否则, 对工组长给予 50.00——200.00 元的罚款。

 8、 机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证件复印件交项目部备份。

 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章” 办事。

 违反“规程” 的任何一款行为, 处罚 50.00——500.00 元/次。情节严重的劝其离场。

 9、 财产安全、 工组从项目部借用的机械设备, 在完成当班工作任务时, 应收回到指定地点存放。

 没有存放到指定位置造成损失的工组负责赔偿。

 值班人员检查时发现机台置于工作面的, 对工组处罚款 20.00——100.00 元/次, 并通知工组长迅速安排落实到位 七、 文明施工现场 1、 认真贯彻落实《文明施工牌》 各条款所述工作内容, 切实搞好现场管理,实现“州级文明施工现场” 目标。

 凡不按要求落实, 影响本项目该项指标达标的工组, 将对工组给予最严厉的处罚:

 总工程款 2%的赔偿责任。

 2、 遇上级检查日导致扣分的, 给予工组 1000.00——5200.00 元/次的从重处罚。

 3、 进场材料、 半成品、 成品、 残次料、 废品按现场规划有序堆放, 并按标准挂牌标识。

 凡此项落实工作不达标的, 对工组处 100.00——500.00 元/次罚款,并立刻整改直至达标。

 4、 水泥的堆放及保管, 水泥存放于库房, 机台附近不得留置。

 凡不归还库房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工组承担并处罚款 100.00——500.00 元/次。

 5、 操作机台完成当班工作量时应打扫干净, 机台四周及整个加工房要清扫干净, 现场保持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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