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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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精选文档)

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6篇

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篇1

民族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我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夯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促进辖区和谐稳定为重点,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为目标,积极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现将我办的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辖区面积 3.7平方公里,居民45128户,人口101207人。信教人数387人,其中佛教85人、伊斯兰教128人、基督教173人。办事处下辖****、****、****、****、*****、*****、*****、****共八个社区,辖区内拥有基督教堂一座,坐落于****内,占地面积3065平方米,信徒2000人左右。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我办事处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办事处社区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各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

  2、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在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我办事处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动员并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使民族月活动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同时,我办事处走访贫困户,详细了解民族贫困户的情况。

  4、我办事处把民族团结进步月的集中教育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族人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干部群众体会到了“科学发展、转型升级、富民强区”战略的重要性。同时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以及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

  5、在宗教工作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办事处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核心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建立了以办事处统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为主的宗教工作办公室。并建立起了宗教工作两级 络,确定了以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为领导核心的社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反渗透工作预案,做到了有专人负责。建立起了新教人员档案。

  6、办事处还把宗教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中。要求社区党支部要进一步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在宗教工作中,宣传好党的宗教政策,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7、把宗教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综治办辖区内容易形成的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排查,还加大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工作,防止出现自由传道人。针对宗教活动的特点及时排查和掌握辖区内的宗教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办事处辖区内没有出现宗教方面的违法犯罪。

  8、加强对居委会干部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了党的宗教方针、政策,提高了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反渗透的自觉性。

  三、存在的问题

  1、对流动人口的宗教信仰情况摸底不够准确、及时,档案不完善。

  2、民宗助理员不固定,导致部分工作档案缺失,工作衔接不畅通。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制度,精细工作程序,发挥实用性,提高工作流畅度。

  2、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提高工作人员的宗教工作水平,为全面高效开展宗教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地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长期进行下去,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推动各民族“互相了解、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互相欣赏、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为谱写“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篇2

全市宗教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稳定、增进团结,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XXX镇是全市宗教工作重点乡镇之一,全镇有宗教场所11个,其中佛教活动场所5个,基督教场所5个,信教群众650余人。近年来,我镇在全力抓好三个文明建设一齐上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引导,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加强领导,健全宗教管理网络
  宗教工作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务必需要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领导。一是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党关于宗教问题的政策、意图和措施贯彻到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之中,纳入党委和政务的工作,结合精神文明为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宗教工作形势,解决宗教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建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镇党委由党群副书记分管宗教工作,宣传委员具体负责宗教事务,村里有宗教工作联系干部的宗教工作组织网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落实;三是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支持宗教工作的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宣传窗、黑板报及大小会议,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老协等群众团体的人员,与信教群众交朋友,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真正体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创美好家园。
  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针对我镇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对宗教团体开展的各项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批程序;二是对批准的事项跟踪效,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贯彻执行不走样;三是配合消防部门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今年来已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多次检查,并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消除隐患,并与各宗教场所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四是组织镇村干部多次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制止非法活动;五是结合“四五”普法规划,组织宗教界学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使其懂得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教育广大信徒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大力支持广大信徒参加本辖区的社会公益事业,如义务植树、修桥补路等活动,教育信徒在教内做个好教徒,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引导教育信教群众发扬各级教中的积极因素,为我镇经济建设服务。
  总之,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引导,为打造平安XXX而努力工作。

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篇3

全县宗教工作座谈会发言稿

  同志们刚才,书记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我县的宗教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从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宗教工作的高度,深刻阐明了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现实危害性,以及作好抵御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就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做了重要部署。


  副书记的报告,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我县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就贯彻落实全市宗教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的宗教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具体讲,就是要做到六个新突破。


  一、思想认识要有新突破提高认识是抓好落实的前提,而宗教问题说到底就是群众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去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宗教问题。


  首先,要把宗教问题上升到事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高度来看待,把作好信教群众的工作做为宗教工作的根本。


  其次,要把宗教问题上升到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看待,正确认识到民族、宗教问题是发生社会动荡和流血冲突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第三,要把宗教问题上升到事关对外开放和对外关系的高度来看待,我县毗邻,地理位置特殊。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努力提高驾御宗教工作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效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二、依法管理要有新突破政策法规是规范宗教事物管理的行为准则,对宗教事物的管理必须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近年来,我们在依法管理宗教事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这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各级、各部门还要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在处理复杂的宗教问题上,必须严格按法律办事、按政策办事;
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具体、详实的计划和措施;
必须相互配合,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三、组织领导要有新突破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在加强党对宗教工作领导的前提下,把宗教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放到工作全局中来分析、来考虑、来谋划,及时研究和解决宗教方面的问题。


  同时,要继续推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横向涵盖党委、政府所属部门;
纵向延伸到村,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目标管理网络。


  要把宗教管理工作,纳入到干部考核目标中来,形成有效的宗教工作机制和抵御渗透的工作网络,堵塞漏洞,不留死角。


  四、基础工作要有新突破抓好宗教基层基础工作是抓好落实的重要环节。


  一是要抓好宗教团体工作。


  积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解决好办公地点、编制和经费等问题,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教育,使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人士手中。


  二是抓好三支队伍的培训。


  按照分级培训、全面培训的要求,抓紧制定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班,对党政分管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系统培训,并且要做到坚持长久、常抓不懈。


  三是抓好群众的宣传教育。


  要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科学知识。


  在信教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特别是对那里的青少年,要把加强世界观教育做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使广大群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五、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有新突破当前,我县在宗教领域和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还不少,主要表现在对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认识不清,缺乏警觉性;
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经营销售宗教用品问题还很严重等。


  各级、各部门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排查情况。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了解本地宗教的基本状况,排查存在的问题,摸清境外渗透渠道、方式、特点,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


  二是要本着早解决、早主动的原则,抓紧解决宗教团体办公场所及自养问题。


  三是加强与周边地区宗教工作联系,建立区域协作共管机制,避免和制止地区的非法宗教活动。


  四是宗教、工商、公安、文化部门等要加强对经营宗教用品的管理,依法清理整顿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经销宗教用品的行为。


  五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严防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六、抵御渗透工作要有新突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书记的要求,把省、市委的会议精神和部署贯彻落实好,在抓好落实中抵御渗透,形成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联动,抵御渗透的第一道防线。


  同时,抵御渗透要讲究策略和方法。


  要依靠政策和法律处置宗教问题,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不能草率行事,不能授人以柄,更不能让境外敌对势力抓住口实,进行恶意炒作和攻击。


  同志们,民族、宗教无小事。


  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使宗教工作为实现的奋斗目标,争取更为广泛的社会支持和提供更为稳定的社会环境。


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篇4

新疆基层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篇一:民族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新桥镇XX年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XX年,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仙山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3、认真做好“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工作。在县民族宗
  教事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牟定县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方案、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工作计划及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意见》牟民宗字[XX]20号等相关文件后,我镇认真落实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正确引导宗教组织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升宗教界在广大信众中的形象,各场所组织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弘扬宗教的优良传统,践行教规教义的要求,积极引导信徒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各场所积极响应组织落实成效明显。
  4、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基督教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二、存在问题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
  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2、部分非正常宗教活动现象依然存在,不容乐观。


  3、农村假僧假道乱做佛事的现象比较普遍等等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三、下步工作重点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篇二:渡口镇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渡口镇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按照县委统战部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宗教工作开展
  情况的安排部署,我镇对上半年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
  了调研和总结,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辖8个村,5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3071人。宗教
  信仰涉及天主教、佛教、伊斯兰教,宗教活动场所5处,其
  中天主教堂2所,佛教寺院1所,伊斯兰教清真寺3所。宗
  教教职人员12人,其中天主教神父1人,修女2人,佛教
  比丘1人,弟子3人,伊斯兰教阿訇3人。


  二、主要做法
  我镇始终坚持把宗教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加强
  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
  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管理,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
  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正常有序开展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宗教管理工作,我们在坚持教育和引导的同
  时,注重在依法管理上下功夫,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
  组,坚持贯彻落实好党的政策、法律法规,为增进全镇民族
  团结、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为了抓好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健康
  发展,镇党委、政府结合镇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
  实。


  1、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县委统战部和县民宗局年初下
  发的的目标考核细则,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全镇民族宗教
  工作会议,一是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结合社会维稳工作,
  排查民族宗教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止和及时处置涉及
  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性事件,如锡盟事件发生后,我
  镇及时组织全镇干部到蒙古族群众家中走访和座谈,了解群
  众思想动向,适时主动的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以理
  性、公正的态度对待民族性突发事件,全镇无1例蒙古族群
  众串联和上访。二是组织群众学习自治区、市、县宗教工作
  会议精神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民族宗教工作条
  例》等相关法规、条例的学习,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对民族宗
  教工作重要性认识。


  2、注重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信教群众
  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着力提高各民族的思想意识。通
  过与就业、科技培训相结合,利用“一培训多内容”的培训
  模式,宣传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条例、政策和法律法规,受训
  人员达500余人次,同时组织司法、科普人员到教堂、寺院
  和信教群众中宣传法律、法规和农技知识。通过培训,提高
  了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觉悟,法制观念,提高了群众遵
  纪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


  (三)注重服务,切实增加群众收入。镇党委、政府历来重视和关心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服务工
  作,坚持不懈地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实实在在地
  为他们排忧解难。积极协调组织各村和有关职能部门从各个
  方面为少数民族群众发展提供支持和做好服务:一是提供政
  策服务,组织包组干部经常深入各村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
  让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政策,不断增强与时俱进,抢抓
  机遇的意识。二是提供农业信息服务。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向
  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市场信息,使他们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
  产。三是(来自: 小 龙 文档网:新疆基层宗教工作汇报材料)提供技术服务。积极主动协调劳动、农技、民政等
  有关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先后举办了设施农业、特色养殖、
  土地流转再就业等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他们的致富能力。


  经过多年的宣传和教育,我镇95%以上的信教群众都破除了
  传统观念,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总之,近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
  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民族宗教群众的希望相比还有
  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寻找差距,弥补不足,
  力争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不断开创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新
  局面。


  篇三:xx镇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xx镇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xx镇辖xx个行政村(社区),常驻人口xx万,农业人口xx万,其中xx村是回汉杂居村。全镇有清真寺2座,回族人口1741人,占农业人口的%;
基督教堂2座,教徒800人;
居士林1处,居士1600人。近年来,镇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紧紧把握“团结、进步”两大主题,大力支持发展民族经济,积极为信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巩固,不断谱写出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篇章。我镇先后荣获“xxx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xxx市民族团结进步集体”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一批“xxx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xxx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二、明职强责,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
  xx镇是我县少数民族最为集中的乡镇,做好我镇宗教工作,对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民族团结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和镇村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建立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每个宗教活动场所都有一名镇、村干部包点联系,每周至少联系一次,建立每周五必须到宗教场所与宗教人士交朋友、了解其思想动态的长效机制,认真抓好宗教场所的
  稳定工作,保证了在第一时间里掌握宗教活动动态。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党政齐动手,各尽其责,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原则,与相关村的村委会签订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我镇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为维护我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领导小组成员任劳任怨,扎实工作,确保了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教育,民族团结氛围浓厚
  宗教工作是一项政治敏感性十分强的工作,不容忽视。为此,在年初就将宗教工作安排到政府工作计划中,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并在年末对宗教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宣传科学知识,引导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一是注重提高镇村干部宗教知识水平。我镇XX年共举办了2期由镇、村、社区干部参加的宗教工作会议,参加人数达345人次,共同学习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同时通过他们进行大力宣传,普及宗教知识。我镇把宣传社会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民族法律、法规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同时,进行广泛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是我镇多年的一贯坚持,促进在全镇形成了“人人讲团结,共同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成为全镇各族人民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对于上级宗教部门布置的各项活
  动,我镇都积极参加,并积极完成。二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对于我镇辖区内发生的各种宗教信息,及时上报,做到信息共享。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书写宣传标语、接受民族政策咨询等,在我镇的中小学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民族平等,引导信教群众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真正做到全年抓民族团结工作。狠抓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三是注重加强宗教人士的学习提高。通过组织宗教人士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划清了合法、非法宗教的界限,确保了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和执行,确保宗教同全乡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宗教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四、建章立制,加强民族宗教管理
  首先,为使宗教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我镇要求各个宗教活动场所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如消防制度、卫生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宗教工作。其次,坚持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以便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检查,总体上来说,我镇宗教场所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各村没有私设聚会点的现象,更无邪教和境外渗透活动。此外,对于合法宗教场所和从教人员,努力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外,为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宗教工作的积极性,在年终对宗教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选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彰,达到激励
  先进、鼓励后进的效果。在日常工作中,我镇十分注意和上级领导的沟通协调,并不定期向县宗教局汇报工作,不择不扣地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今年还为宗教从职的困难人员办理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五、发展民族经济,夯实民族团结基础
  镇党委、政府注重发展民族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回族群众生活水平。一是发展物业经济。xxx社区位于镇区繁华地段,为发挥地理优势,增加村民收入,该社区积极发展营业用房、门面房、商住房等物业经济。目前,物业经济收入已经成为该村回民群众的重要收入来源。二是开发高效农业。扶持回民群众发展牛羊养殖和屠宰加工业,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三是镇党委、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完善服务、政治鼓励等多策并举,大力发展民族企业。全镇涌现出琦宁药业、中信封头、万博机械等一批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少数民族规模企业。XX年回民群众人均收入大幅增加,高出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00多元。四是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社会事业发展。我镇的xxx村的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近年来发展较快,各项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少数民族人口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以上。


  六、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关爱信教群众
  为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我镇通过加强民族宗教团体建设,关爱信教群众来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一是指导各宗教团体履行职责,帮助各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各项内部
  管理制度,强化教职人员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教职人员宣传教规教义,努力提高信教群众的素质;
二是关爱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XX年8月30日,在回族同胞盛大节日开斋节前日,县委常委、统战部长xxx一行在xx镇党委书记xxx等人的陪同下,来到都富村清真寺对回族同胞进行慰问。王晓蒙部长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广大穆斯林群众表示节日的祝贺及诚挚的问候!还为清真寺带来贺金3000元。xxx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xxx还代表社区向清真寺赠送礼品和贺金10000元;
为阿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xxx社区的汉民代表向回民代表赠送锦旗:“回汉团结如一家,共开幸福文明花”。镇党委并向回族同胞发放了慰问金。进一步促进了我镇的民族团结。春节期间,镇党委、政府为6户少数民族及信教困难群众、重病教友、挂钩帮扶对象提供了价值1200余元慰问金和物资。Xxx村出资6万多元修建了回民公坟,并将投入50多万元建设成花园式公坟。三是保障经费和办公设备。镇党委召开专题会,拿出2万元,为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宣传组配备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子、档案柜等),保证了工作高效开展。各村(社区)也拿出一定资金,确保了民族宗教工作正常开展。每个宗教活动场所也投入相应资金,改善宗教活动场所办公室,值班室等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规范档案,改善了档案等软件设施。
  

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篇5

统战宗教工作会议发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自治县兑现200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和签定2006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自治县200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06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任务;
表彰200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党委、关心支持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好领导和先进乡镇统战民族宗教干事;
签订2006年《统战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全面贯彻自治区、自治州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2006年自治县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服从大局,抓住重点,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努力,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的同志们和所有热情关心和支持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一)民族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了新发展

1、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经常性的民族团结教育取得了可喜成果。自治县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以经常性教育为重点,以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不断赋予了民族团结教育以新的内容,努力提高民族团结的效果。在民族团结教育中,把民族团结教育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四认同”和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寓教于学、寓教于乐、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通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各族干部群众对加强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逐步形成风气,维护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大量涌现,全县呈现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的良好局面。

2、民贸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坚持“用活、用足、用好”政策,不断加大民贸民特工作力度。为了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充分享受到国家优先贷款、贷款贴息、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县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为三宇乳制品厂争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近10万元。

3、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卫生事业发展进程加快,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弘扬和发展。一年来,我县民汉合校进程加快,学校布局日趋合理。县五中综合教学楼竣工交付使用、县回民中学教学楼配套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不断更新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使少数民族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全民健身运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少数民族文化得到大力弘扬。回族的花儿艺术节、维吾尔族的努肉孜节、蒙古族的麦德尔节都隆重举办,且一年比一年办的更好,既继承和发扬了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促进了各民族大团结,又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积极组团参加自治州五十年大庆东归民族运动会,取得较好的成绩,并得到自治州的好评。广播电视事业取得新的成绩,闭路电视网络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维语广播电视正常播出,进一步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另外,我县还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资金项目和少数民族补助款,支持我县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去年经我县调查研究,申报了五个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经自治州民宗委审批后,现已呈报自治区民宗委待批。

4、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得到了普遍重视。通过不断加大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各民族干部群众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进一步好转,社会用字日趋规范。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得到重视,清真饮食行业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去年,县人民政府组织民宗局、工商局、卫生局、防疫站等单位对全县清真食品进行全面摸底检查,为今年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打了良好的基础。

(二)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宗教事务管理得到加强。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使民族宗教工作责任考核更加完善,任务更加明确年初县委、县人民政府与各基层党委签订了《统战民族宗教目标考核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对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各宗教活动场所主持人也都签订了责任状,年中初评,年底总评,按照责任状的条款逐项检查评比,奖优罚劣。认真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责任制,在“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联系领导能积极与宗教活动场所的主持联系,及时了解宗教活动场所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立即反映。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主持也主动向乡镇、村委会、居委会汇报工作,接受管理。县民族宗教局对各乡镇宗教人士建立了档案,记录他们平时的表现,确保宗教活动依法开展,不偏离方向。

2、发挥宣传优势,不断夯实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社会基础通过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中广泛进行对中央7号文件、区党委5号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江泽民同志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宗教法规和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具体工作中,把宗教法规的宣传学习与民族团结教育、普法教育、“五观”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有效地抵制了宗教向学校、党政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等渗透的问题。同时,坚持每月召开宗教人士例会、统战宗教干事例会制度,认真组织宗教人士、统战宗教干事学习宗教法规。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法规的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加,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3、认真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强化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一年来,自治县狠抓《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等十六项制度和一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坚持乡镇统战干事每月例会制度、宗教人士每月例会制度、重大宗教活动报告请示制度、宗教人士请销假制度和宗教人士聘任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翻修和修缮制度等,强化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同时,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登记和年检,对全县宗教人士进行年度考核,朝觐工作进一步规范,“两教”“三定”工作不断加强,确保了各项宗教活动依法正常开展。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工作步伐不断加快

一是通过县乡坚持宗教人士每月例会,以会代培,加强对宗教人士和寺坊民主管理小组成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爱国守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积极参加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年7月5日-7月9日举办了为期一周的爱国宗教人士培训班,由县人大、司法、宣传、统战、公安、教育、民政、计划生育等部门领导同志,对爱国宗教人士进行了《宪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殡葬管理条例》、新疆历史及发展成就和我县的形势、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的培训得到了全县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好评;

二是规范讲经内容,鼓励和支持宗教人士对宗教教义和教规作出符合时代发展、有益于民族团结与社会进步的阐释,为推进进步思想占领宗教讲坛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以“双五好”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三个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和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养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挖掘自身潜力,在城区搞房屋出租,利用房产、地产办浴室、开商店等社区服务项目;
在农牧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目前,全县大多数宗教活动场所都有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减轻了信教群众的负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关心爱国宗教人士的生活,每年春节、肉孜节、古尔邦节期间,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都要对爱国宗教人士进行慰问,并拔14余万的专款,对德高望重的宗教人士和生活比较困难的宗教人士进行生活补助。目前,全县享受生活补助的宗教人士51人,占全体宗教人员的44;

四是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和鼓励宗教界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宗教界在我县社会助学、助残、救灾、拥军等公益活动中做出了积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县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为贫困群众、孤寡老人、失学儿童捐款约2万余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自治县民族宗教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语言文字的使用还不够规范;
清真饮食业的管理力度还不大,有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的还不到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还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认真解决。

二、2006年工作要点2006年自治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宗教工作“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围绕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履行职责,明确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自治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贡献。

一是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一是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

二是认真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青少年的“无神论”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教育,坚决杜绝党员干部信教、参与宗教活动,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先进文化牢固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三是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继续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解决“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四是要积极协助做好教职人员的政策与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宗教人士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增强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和揭露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和破坏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五是各乡镇场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要始终把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紧抓不放,动员全县各族人民高举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认真落实各项治本措施,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旗帜鲜明地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共同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二)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为努力增进各族人民的共同团结奋斗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大力加强对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和“四认同”教育,认真总结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安排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努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四是认真执行《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清真”饮食行业的管理,使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五是全面贯彻执行民贸三项优惠政策,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申报争取及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是加快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项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牢固树立“科教兴县”的思想,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教育和科技工作的参与力度,要在积极争取教育资金的基础上,加强对“民汉合校”、“双语试验班”等民族教育工作的调研;
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成份的鉴定核实工作;
继续做好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庆典活动,进一步弘扬主旋律,加大优秀民族文化的宣传工作;
加强民族宗教出版物的管理,防止出现违背党的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
要继续抓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挖掘、抢救、搜集和整理民族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增进民族团结;
要继续做好为贫困地区卫生院争取资金工作,为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的发展作贡献;
大力开展民族体育活动。

(三)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为自治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2006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区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有利于增进各民族的团结和交流,提高民族素质,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的稳定。因此,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双语”学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县民宗局要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的组织工作,认真执法、依法管理,确保语言文字规范使用;
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为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公务员之家:

(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认真做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实施工作,狠抓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环节”的管理,坚持和完善宗教人士学习、考核等制度,规范教职人员资格审核和聘用程序,实行资格证和聘用证制度;
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和年度考核工作,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的维修、翻新、迁建、新建等审批程序;
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民主管理小组的监督与管理,强化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地下教经、私带塔里甫、有组织跨地区宗教活动等违法活动;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交友制度,促使其在宗教事务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不断加强和充分发挥伊协等群众团体组织的作用,大力加强宗教人士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宗教人士的宗教学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继续按照“两个要求”(即:要求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要求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两个支持”(即:支持宗教界人士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的阐释;
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积极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重点加强对清真寺讲经的监督与管理,要求所有清真寺必须以《卧尔兹选编》和《新编卧尔兹演讲集》为范本,进行规范讲经。同时,以“双五好”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自养、美化环境等活动,引导和鼓励宗教界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信教群众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自觉性。继续依法加强对基督教和天主教的管理。在巩固2006年对“两教”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督教、天主教管理的意见》精神,按照属地、归口管理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两教”的管理力度。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坚决遏制基督教活动的狂热势头、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思想素质要做好新时期新阶段我县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关键在于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统战和民宗工作干部、宗教人士这三支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对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干部来说,要提高素质就必须从三个方面下大功夫,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
二是努力转变工作方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增强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当然做好宗教工作还必须坚持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使他们不断增强政策与法制观念,自觉协助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抵制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发挥教职人员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中的积极作用。同志们,做好统战、宗教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同心同德,奋力拼搏,进一步提高我县统战、宗教工作水平,为全面完成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实现焉耆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篇6

统战宗教工作会议发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自治县兑现200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和签定2006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自治县200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06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任务;
表彰200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党委、关心支持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好领导和先进乡镇统战民族宗教干事;
签订2006年《统战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全面贯彻自治区、自治州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2006年自治县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服从大局,抓住重点,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努力,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的同志们和所有热情关心和支持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一)民族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了新发展

1、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经常性的民族团结教育取得了可喜成果。自治县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以经常性教育为重点,以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不断赋予了民族团结教育以新的内容,努力提高民族团结的效果。在民族团结教育中,把民族团结教育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四认同”和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寓教于学、寓教于乐、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通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各族干部群众对加强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逐步形成风气,维护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大量涌现,全县呈现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的良好局面。

2、民贸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坚持“用活、用足、用好”政策,不断加大民贸民特工作力度。为了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充分享受到国家优先贷款、贷款贴息、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县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为三宇乳制品厂争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近10万元。

3、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卫生事业发展进程加快,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弘扬和发展。一年来,我县民汉合校进程加快,学校布局日趋合理。县五中综合教学楼竣工交付使用、县回民中学教学楼配套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不断更新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使少数民族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全民健身运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少数民族文化得到大力弘扬。回族的花儿艺术节、维吾尔族的努肉孜节、蒙古族的麦德尔节都隆重举办,且一年比一年办的更好,既继承和发扬了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促进了各民族大团结,又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积极组团参加自治州五十年大庆东归民族运动会,取得较好的成绩,并得到自治州的好评。广播电视事业取得新的成绩,闭路电视网络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维语广播电视正常播出,进一步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另外,我县还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资金项目和少数民族补助款,支持我县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去年经我县调查研究,申报了五个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经自治州民宗委审批后,现已呈报自治区民宗委待批。

4、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得到了普遍重视。通过不断加大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各民族干部群众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进一步好转,社会用字日趋规范。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得到重视,清真饮食行业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去年,县人民政府组织民宗局、工商局、卫生局、防疫站等单位对全县清真食品进行全面摸底检查,为今年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打了良好的基础。

(二)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宗教事务管理得到加强。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使民族宗教工作责任考核更加完善,任务更加明确年初县委、县人民政府与各基层党委签订了《统战民族宗教目标考核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对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各宗教活动场所主持人也都签订了责任状,年中初评,年底总评,按照责任状的条款逐项检查评比,奖优罚劣。认真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责任制,在“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联系领导能积极与宗教活动场所的主持联系,及时了解宗教活动场所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立即反映。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主持也主动向乡镇、村委会、居委会汇报工作,接受管理。县民族宗教局对各乡镇宗教人士建立了档案,记录他们平时的表现,确保宗教活动依法开展,不偏离方向。

2、发挥宣传优势,不断夯实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社会基础通过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中广泛进行对中央7号文件、区党委5号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江泽民同志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宗教法规和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具体工作中,把宗教法规的宣传学习与民族团结教育、普法教育、“五观”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有效地抵制了宗教向学校、党政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等渗透的问题。同时,坚持每月召开宗教人士例会、统战宗教干事例会制度,认真组织宗教人士、统战宗教干事学习宗教法规。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法规的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加,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3、认真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强化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一年来,自治县狠抓《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等十六项制度和一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坚持乡镇统战干事每月例会制度、宗教人士每月例会制度、重大宗教活动报告请示制度、宗教人士请销假制度和宗教人士聘任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翻修和修缮制度等,强化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同时,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登记和年检,对全县宗教人士进行年度考核,朝觐工作进一步规范,“两教”“三定”工作不断加强,确保了各项宗教活动依法正常开展。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工作步伐不断加快

一是通过县乡坚持宗教人士每月例会,以会代培,加强对宗教人士和寺坊民主管理小组成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爱国守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积极参加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年7月5日-7月9日举办了为期一周的爱国宗教人士培训班,由县人大、司法、宣传、统战、公安、教育、民政、计划生育等部门领导同志,对爱国宗教人士进行了《宪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殡葬管理条例》、新疆历史及发展成就和我县的形势、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的培训得到了全县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好评;

二是规范讲经内容,鼓励和支持宗教人士对宗教教义和教规作出符合时代发展、有益于民族团结与社会进步的阐释,为推进进步思想占领宗教讲坛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以“双五好”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三个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和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养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挖掘自身潜力,在城区搞房屋出租,利用房产、地产办浴室、开商店等社区服务项目;
在农牧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目前,全县大多数宗教活动场所都有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减轻了信教群众的负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关心爱国宗教人士的生活,每年春节、肉孜节、古尔邦节期间,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都要对爱国宗教人士进行慰问,并拔14余万的专款,对德高望重的宗教人士和生活比较困难的宗教人士进行生活补助。目前,全县享受生活补助的宗教人士51人,占全体宗教人员的44;

四是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和鼓励宗教界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宗教界在我县社会助学、助残、救灾、拥军等公益活动中做出了积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县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为贫困群众、孤寡老人、失学儿童捐款约2万余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自治县民族宗教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语言文字的使用还不够规范;
清真饮食业的管理力度还不大,有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的还不到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还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认真解决。

二、2006年工作要点2006年自治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宗教工作“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围绕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履行职责,明确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自治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贡献。

一是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一是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

二是认真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青少年的“无神论”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教育,坚决杜绝党员干部信教、参与宗教活动,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先进文化牢固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三是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继续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解决“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四是要积极协助做好教职人员的政策与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宗教人士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增强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和揭露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和破坏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五是各乡镇场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要始终把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紧抓不放,动员全县各族人民高举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认真落实各项治本措施,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旗帜鲜明地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共同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二)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为努力增进各族人民的共同团结奋斗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大力加强对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和“四认同”教育,认真总结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安排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努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四是认真执行《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清真”饮食行业的管理,使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五是全面贯彻执行民贸三项优惠政策,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申报争取及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是加快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项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牢固树立“科教兴县”的思想,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教育和科技工作的参与力度,要在积极争取教育资金的基础上,加强对“民汉合校”、“双语试验班”等民族教育工作的调研;
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成份的鉴定核实工作;
继续做好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庆典活动,进一步弘扬主旋律,加大优秀民族文化的宣传工作;
加强民族宗教出版物的管理,防止出现违背党的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
要继续抓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挖掘、抢救、搜集和整理民族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增进民族团结;
要继续做好为贫困地区卫生院争取资金工作,为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的发展作贡献;
大力开展民族体育活动。

(三)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为自治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2006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区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有利于增进各民族的团结和交流,提高民族素质,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的稳定。因此,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双语”学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县民宗局要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的组织工作,认真执法、依法管理,确保语言文字规范使用;
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为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公务员之家:

(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认真做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实施工作,狠抓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环节”的管理,坚持和完善宗教人士学习、考核等制度,规范教职人员资格审核和聘用程序,实行资格证和聘用证制度;
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和年度考核工作,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的维修、翻新、迁建、新建等审批程序;
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民主管理小组的监督与管理,强化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地下教经、私带塔里甫、有组织跨地区宗教活动等违法活动;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交友制度,促使其在宗教事务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不断加强和充分发挥伊协等群众团体组织的作用,大力加强宗教人士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宗教人士的宗教学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继续按照“两个要求”(即:要求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要求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两个支持”(即:支持宗教界人士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的阐释;
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积极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重点加强对清真寺讲经的监督与管理,要求所有清真寺必须以《卧尔兹选编》和《新编卧尔兹演讲集》为范本,进行规范讲经。同时,以“双五好”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自养、美化环境等活动,引导和鼓励宗教界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信教群众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自觉性。继续依法加强对基督教和天主教的管理。在巩固2006年对“两教”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督教、天主教管理的意见》精神,按照属地、归口管理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两教”的管理力度。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坚决遏制基督教活动的狂热势头、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思想素质要做好新时期新阶段我县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关键在于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统战和民宗工作干部、宗教人士这三支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对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干部来说,要提高素质就必须从三个方面下大功夫,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
二是努力转变工作方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增强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当然做好宗教工作还必须坚持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使他们不断增强政策与法制观念,自觉协助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抵制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发挥教职人员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中的积极作用。同志们,做好统战、宗教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同心同德,奋力拼搏,进一步提高我县统战、宗教工作水平,为全面完成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实现焉耆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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