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业绩申报材料(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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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业绩申报材料(完整文档)

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业绩申报材料3篇

【篇1】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业绩申报材料

库车县第五小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根据我校创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实施“名师工程”,逐步建立起一支符合我校实际,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较高业务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为使我校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培养原则
  1、客观公正、平等、公开、择优;

  2、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注重实际、面向一线。
  二、培养范围
  从全校一线任课教师中选拔培养对象。
  三、培养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坚定;
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3、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正确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关心、尊重、信任学生,教书育人。

(二)业务能力条件

1、学识基础方面: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具备合格学历,但成绩突出者,可酌情考虑);
具有相应教学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具备所任教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并对国内的最新教育动态和教研成果有所掌握和了解;
有改革和创新意识,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任教年限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教龄在10年以上(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二级教师,也可破格培养)。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小学一级以上和大专学历专业技术职务,40岁以下,教龄在6年以上。

3、教育教学基本功方面:
  ①全面掌握、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目标、任务、方法及课程体系、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并熟练运用于教学的全过程,准确指导教学和处理教材,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环节紧凑。
  ②具有较强的自修能力,不断学习,钻研教材及所教学科的前沿及相关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完善知识结构。
  ③面向学生,因人施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善于组织管理教育学生。了解学生心理及学习状况。
  ④努力掌握并自觉地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⑤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学媒体进行教学,基本掌握计算机知识及基本操作技能;
能根据教学需求自己制作模型、标本、图片等教具。

4、教育教学效果方面
  ①教学经验比较丰富,运用教学方法得当,教学中一定要突出我校及本人的特色;
教学水平和效果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肯定,教学成绩突出,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
能根据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安排,承担校以上教学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等,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并获好评。
  ②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功,灵活应用教学方法,对教材的重点、难点把握得当,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③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呈向上趋势,班级各项工作及学习成绩在平行班级中突出。
  ④在任课或担任班主任期间每学年度要转化1—2名学困生,所辅导的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或体育、文艺比赛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校级及校以上奖励,本人被主办部门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⑤每学期教学系数的评定列全校前茅。

5、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
  ①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具有较强的教研意识和能力。近三年内,学科带头人在教材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省(部)级奖励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骨干教师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具有一定特色的教育教学经验或教育科研论文1篇以上。

②主动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并努力探索和创新,在教学中取得明显成绩。

6、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工作方面:
  学科带头人:在对本校中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中成绩显著;
能承担初、中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授课任务。能在所教学科的教研工作中起带头作用,积极主动承担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的任务,所带中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及能力提高快,各方面表现突出,在教育教学中成绩明显。
  骨干教师:积极承担培养本校青年教师的任务,能发挥“传、帮、带”的骨干作用,培养效果显著。

(三)心理及身体条件
  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健康的心理,精力充沛,乐观向上;
具有熟练驾驭课堂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善于调节自我;
反应敏捷,具备敏锐的感知力和丰富的思维方式;
身体健康。
  (四)凡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师德良好,教育教学效果得到好评的教师,可直接认定为我校学科带头人。

四、培养程序及办法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候选人,采取个人申报或所在教研组推荐,学校考核,符合校级的确定为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符合市级的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1、学习、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有关文件,以明确培养的条件、范围、程序、职责等,从而为培养工作打好基础。

2、根据培养范围和条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教研组推荐校内培养候选人。
  3、由学校安排参评人员在校内进行述职、讲课、说课,并综合参评者的平时表现、工作实际和能力,在广泛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拟推荐人员,张榜公示,以接受群众的监督。在考核中要严把师德关,实行一票否决。
  4、对培养出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校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称职率低于60%的取消评审资格。
  5、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比例原则上为本学科教师数的10%,骨干教师的培养比例为教师总数的15%,如果本学科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先不培养。
  五、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应履行的职责:
  1、承担对本校骨干教师的指导与培养。
  2、承担本校教学“示范课”。
  3、协助教务处对本校重要教育工作举措提出建议,并承担本校学科教学研究工作。
  4、协助教务处拟定本校教科研规划进行教科研指导,对科研项目进行论证、评审、鉴定与推广,并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科研课题及专题学术报告、讲座。
  (二)骨干教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全校教学“公开课”、 “观摩课”。

2、承担对新任教师的教学指导及培养。
  3、对学校教育工作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4、协助学校制定教育规划,承担校级(含校级)以上研究课题及相关学术讲座,推广先进教学成果,并进行本学科教学研究。
  六、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应享受如下待遇:
  1、优先参加高层次学术活动及各类教育培训。
  2、优先参加各类学术考察。
  3、优先推荐参加高一级教师评审。
  4、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由单位提供方便,并计算工作量。
  (二)骨干教师应享受如下待遇:
  1、优先参加相关学术研究活动。
  2、优先参加学术考查学习活动。
  3、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由单位提供方便,并计算工作量。
  七、管理:

(一)已评出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教务处建立业务档案,每三年由学校评审小组进行复核,对考核不称职人员经评审小组表决2/3以上评委通过后取消其资格。对成绩突出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进行表彰。
  (二)骨干教师原则上任期三年后方可参加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任职期间应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每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以上(含校级)公开课、观摩课或学术讲座。任职期间应完成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课题,并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其它业务工作。任职期间应有业务进修计划及学习笔记。

(三)学科带头人在任职期间每年必须有一篇重要价值的研究论文发表,并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及专题研究报告。有业务进修成果。有对骨干教师的培养成果。任职期内须完成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课题。学科带头人每年必须有突出的教学成绩。
  (四)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如不能为人师表,不履行其职责,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五)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若调出本校,其资格自动中止。

八、培养措施
  1、学校党政领导对选拔作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教师要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学术方面进行重点培养。
  2、将其安排在教科研第一线的重要岗位,明确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
  3、优先安排参加县内外学术会议。有组织、有计划地把他们派到校外、县外或市外考察、进修、讲学,提高其水平,扩大其知名度。
  4、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若承担重点教科研项目,学校应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九、考核办法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三年考核一次。
  考核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能团结他人一道工作。

2、承担或参加教科研项目,每学年在校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1-2篇。
  3、骨干教师教学效果要好。

库车县第五小学

2016年2月25日

【篇2】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业绩申报材料

甘肃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申报业绩材料

积石山县保安族中学------牛成宝

牛成宝,男,汉族, 2000年兰州师专中文系毕业后,至今已经在农村中学连续工作16载。他忠于职守,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团结同志,忘我工作,是位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他对本职工作精益求精,勇于开拓,勤恳敬业,教学效果非常显着,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及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一、作为班主任老师

他注重班风和学风建设,呵护每一位学生,给特困生帮扶,对后进生进行耐心细致的转化工作,所带班级班风良好,学生学习成绩列平行班级前列。自2001年至 2014年13年中多次获得校级、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先进工作者等一系列荣誉。

他注重师生交流,学生喜欢他,他让学生心服。他根据学生状况,备教材的同时,备学生;
备教法的同时,备学法。努力使各层次学生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努力抓好培优补困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多年来,所教学科一直名列前茅。2006年所教初二年语文成绩在全县统考中荣获第一名;
他在担任初三年级语文教学工作中,所任班级会考成绩连年提高。

二、 论文、获奖

2014年1月被甘肃省教育厅评为省级乡村骨干教师。被临夏州委、州政府评为临夏州级优秀教师,多次获得积石山县县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甘肃省教育厅组织的电脑制作大赛三等奖二人次,独立撰写专着《巧用杠杆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一部;
独立撰写论文获奖和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7篇。他撰写的论文《浅谈复述课文教学法》发表于2011年11月《现代语文》上旬刊第448期并且获得语文报杯省级二等奖。《把竞争机制引进作文教学活动中》发表在2013年《现代语文》上旬刊第502期上。在2012年1月份,他撰写的《浅谈边远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在中国残联主管的《课外阅读》杂志发表。2014年5月《组织学生开展系列作文写作活动的尝试》在《语文天地·初中版》杂志第14期公开发表。2013年论文《设计网络教学图片管理系统》获得教育部和中央电教馆组织的第四届“校讯通杯”论文大赛甘肃赛区一等奖;
2014年8月全国政协网、全国高等教育远程协助组、教育学会等举办的第二届微课程教学大赛中《初一作家作品复习》《初三语文下册作家作品复习》和《关雎讲授》等课例分别获得三等奖;
2014年11月教育部指导,中央电教馆组织的第五届全国论文大赛论文《基于Browser/Server乡镇中学网上学习系统》甘肃赛区一等奖,国家级优秀奖;
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组织的全国法制教育多媒体课件和教学课例资源征集大赛中优质课例、课件《燃烧生命》获国家级优质资源奖;
教育部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flash动画课件《石壕吏》获初中组国家级三等奖;
2014年4月政府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孔子杯”书写大赛中获优秀指导奖,指导的学生10多人次获书写能手奖和二、三等奖;
2014年5月获甘肃省教科所、共青团中央等组织的“语文报杯”一等奖,学生两人次获奖;
2014年12月课件《台阶》获得中国教育出版网优秀奖。2014年7月获中国少年作家杯优秀指导奖,学生马成芳获二等奖;
2015年3月获甘肃省作家协会“甘肃最佳指导教师”荣誉称号。2015年有中国侨联、全国台联、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快乐作文》杂志共同主办“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中指导的学生马小莲获“国家级一等奖”,王源获“国家级二等奖”,马小玉获“国家级三等奖”。同时获临夏州课件大赛二等奖、春蕾杯作文大赛优秀奖、作文指导报杯作文大赛二等奖等。

三、 师带徒和教师培训工作

作为学校骨干教师,他把培养青年教师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我校的青年教师陈鸿燕、马建梅、杨娟等在他的帮扶下逐渐成为保中的教学骨干,且陈鸿燕老师在2013年临夏州中小学教师说课竞赛活动中荣获初中语文组二等奖。他指导他们撰写论文、制作课件,有力的促进了学校教学,收到了良好效果。他非常重视教学上的每一个细节。从备课到听课,到点评反思,每一节课他都倾囊相授。2012年承担国培计划网络培训积石山县保安族中学教师培训任务任班主任,2011-2013年保安族中学承担大河镇四堡子等村农村扫盲教师培训工作以来,他负责培训讲座累计6次以上。他坚持学习和实践先进的教法以及教学辅助技能(PPT课件和flash课件制作他最精通)。他多次参加甘肃省或国家骨干教师培训,年均培训100学时以上。

一言以蔽之,他在教学、教研、撰写论文、辅导学生、帮扶教师、送教到村等方面竭尽全力,取得较好成绩。

【篇3】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业绩申报材料

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宜春市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

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各学校:

根据宜市教师字【2011】33号《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批、宜春市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省第二批、宜春市第三批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见附件一) 进行选拔推荐。

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除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学校外,其他须为省级骨干教师;
特级教师不参加选拔。

二、选拔名额

(一)省级学科带头人:11人;

(二)省级骨干教师:17人;

(三)宜春市级学科带头人:21人;

(四)宜春市级骨干教师:26人。

(五)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学科带头人选拔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园)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园)级领导不超过15%。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各校要切实加强对选拔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做到选拔条件公开、指标公开、推荐人选公开、投诉渠道公开。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今后不得再次参加选拔。

(二)统筹兼顾,倾斜一线。各校要在严格执行选拔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把握推荐人选在学段、学科的均衡分布,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 并尽可能覆盖包括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等在内的所有学科。

(三)认真审验,按时上报。

1、各校要认真审查推荐人选的资质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有关材料复印件要按《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候选人资质、业绩材料一览表》(附件四、5)的要求,逐人装订成册后,由学校统一上报(编号:由设区市统一编号)。

2、省级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另须提交光盘一张,含推荐人选一节课时的公开课教学课堂实录和两吋数码半身红底或蓝底电子版近照。

3、所有的附件须同时报送电子稿,。

4、请各校收齐材料后派专人将以上材料及时上报,上交材料时间为9月15日—9月16日下午5:00前(乡镇、街办学校9月15日交、其它学校9月16日交我校为9月10日交),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局人事股将组织人员核验上交材料的原件,个人上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材料装订要求。

各校除认真核对推荐人选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审核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外,业绩证明材料要编制封面,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后用硬纸质档案盒套装。

光盘、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信息汇总表,推荐审批表不与业绩证明材料装在一起,但要与装订的业绩材料放在一起装入档案盒内。

候选人信息汇总表要用A3纸打印。

附件:

一、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

二、宜春市申报江西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三、申报宜春市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四、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资质、业绩材料一览表

五、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审批表

六、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推荐表

七、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八、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信息汇总表

4、宜春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侯选人资质,业绩材料一览表。

5、宜春市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侯选人信息汇总表。

6、宜春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信息汇总表。

7、宜春市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审批表。

8、宜春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推荐表。

丰城市文化教育局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 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 选拔培养 通知

丰城市文化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5日印发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为《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试行)》。

第一条 选拔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是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师范院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已评为特级教师的不参加选拔。

第二条 选拔名额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总名额全省分别控制在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0.5%和1.25%以内,每三年开展一次。选拔名额按中小学教师比例分配到各设区市,由设区市教育局等额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规定程序,通过层层选拔产生。

第三条 选拔条件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果显著,科研能力强,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

显著;

4、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52周岁,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48周岁;

5、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的学历和资格要求: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须为中师及以上,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和职业中学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师范院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坚持参加或指导教学、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

7、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规定完成年度及周期继续教育学时,经考核成绩合格。

(二)学科带头人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学科教学同行公认,教学成绩突出,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幼儿园教师能有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一日活动,园领导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近三年来在市级以上范围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所任教的优质课获市级以上竞赛一等奖,或获市级以上教学竞赛、教学技能、教玩具及课件制作一等奖或教育行政(科研)部门表彰。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熟悉本学科的理论,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3年来主持完成(以结题时间为准)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
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或主编、参编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的教育教学论著(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3万字)。

3、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2人获得市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积极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热心社会服务,成绩突出。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具有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中师高级讲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骨干教师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骨干教师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显著。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学科教学同行公认,教学成绩显著,在县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
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幼儿教师能有计划、科学合理安排一日活动,园领导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
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近3年来在县级以上范围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或获县级以上教玩具、技能、教学奖项或教育行政(科研)部门表彰。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3年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或主编、参编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的教育教学论著(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2万字)。

3、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成绩突出。至少有2人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奖项。积极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热心社会服务,成绩显著。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具有中学中级(小学一级、中师讲师)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 选拔办法及程序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

(一)选拔办法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申请,采取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等方式进行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2.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

3.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到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对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研能力和示范引领作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依据综合评审情况确定市级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各设区市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全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并在省级新闻媒体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名单。

第五条 职责和待遇

(一)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改革研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每学年至少做1场以上学术报告,上示范课或观摩课4节以上(市级以上不少于2节)。

认真研究本学科本专业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任期内积极主动参加送教下乡活动,指导和培养农村(薄弱)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2名以上青年教师为校(园)级以上骨干,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每学期应上4节示范课或观摩课(县级以上不少于2节),任期内积极主动参加送教下乡活动,至少指导和培养农村(薄弱)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1名青年教师为校(园)级骨干教师,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三)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须为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特级教师。

第六条 管理机制

(一)省教育厅按学段、学科,分期分批对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进行提高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江西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

(二)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为三年。期满后省教育厅将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者可以连任,连任者由省教育厅公布连任名单,并重新颁发证书。

(三)建立逐级选拔培养机制。各地要积极开展市、县、校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今后,凡推荐为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人选原则上应是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称号:

1.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

2.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并造成不良影响;

3.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4.未按要求参加省级研修培训,中小学教师全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或未完成年度、周期继续教育学时。

第八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二:

宜春市申报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名额分配表

初  中

小  学

职业中学




教研
校外
教育
机构

幼儿园

特教
学校









丰城市

2

1

1

3

1

4

1

1

1

1

11

说明:申报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分配,高中、初中、小学为等额推荐名额,职业中学、进修学校、教研及校外教育机构、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因省分配的名额少,各县(市、区)可按市分配名额各推荐一名,市教育局审核后再按省厅分配名额等额择优报省。

宜春市申报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初  中

小 学

职业中学

进 教教

修 研育

学 校机

校 外构



特教学校











丰城市

3

2

1

1

1

5

4

1

5

1

1

1

1

17

附件三:

申报宜春市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名额分配表

高中


初  中

小 学




教研
校外
教育
机构



特教
学校


小 计

小 计

丰城市

5

5

7

1

1

1

1

21

申报宜春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高中


初  中

小 学




教研
校外
教育
机构



特教
学校


小 计

小 计

丰城市

5

7

10

1

1

1

1

26

附件四

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候选人

资质、业绩材料一览表

学科带头人:

1、毕业证;

2、教师资格证;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身份证;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6、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7、本学年任课表;

8、课题研究成果;
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主编、参编的教材、教辅或教育教学论著;

9、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或学生市级以上获奖证书。

骨干教师:

1、毕业证;

2、教师资格证;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身份证;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6、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7、本学年任课表;

8、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主编、参编的教材、教辅或教育教学论著;

9、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或学生县级以上获奖证书。


附件五

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设区市: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毕业

学校

学历

学位

专业

教龄

任教年级及学科

职务

职称

论文

论著

课题

成果

获表彰情况

示范课情况

指导培养教师情况

周课时量

邮箱或QQ号码

说明:本表用Excel制作,A3纸张打印。

“论文情况”栏填写发表论文的数量、类别、刊物级别及作者排序;
“课题情况”栏填写主持或参与课题(注明作者排序)的级别、数量及完成情况;
“获表彰情况”栏填写获表彰的级别及数量;
“示范课情况”栏填写示范课的层次及数量;
“指导培养教师情况”栏填写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人数、获奖类别及层次。

附件六

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信息汇总表

设区市:
(公章) 学段学科:

排名

工作单位

姓名

出生

年月

学历

学位

专业

教龄

职务

职称

公示情况

联系电话

有关材料编号

邮箱或QQ号码

说明:本表用Excel制作。

附件七

设区市:
编号:

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学段学科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制

二0一一 年五月八 日

p

< cla>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p

< cla>

籍 贯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p

< cla>

职 称

职 务

教师资格

证书编号

p

< cla>

参加工

作时间

任教

年限

p

< cla>

毕业

学校

专业

p

< cla>

学 历

学位

p

< cla>

通讯

地址

联系电话

p

< cla>

邮箱或QQ号码

p

< cla>

工作情况(包括班主任、辅导员、社会服务等工作)

考察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考察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教育

教学

情况

考察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论文论著

课题成果

获奖情况

签名:
年 月 日

p

< cla>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p

< cla>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p

< cla>

设区市教育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p

< cla>

省教育厅审批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

设区市:
编号:

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

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学段学科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制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籍 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任教年限

职 务

职 称

毕业学校

专 业

学历学位

现任教年级

现任教学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箱或QQ号码

身份证号

教师资格

证书编号

学校对以上信息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学校预审、民主测评得票情况

(公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

(公 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教育局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宜春市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第三批骨干教师

候选人资质、业绩材料一览表

学科带头人:

1.毕业证;

2.教师资格证;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身份证;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6.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7.本学年任课表;

8.课题研究成果;
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主编、参编的教材、教辅或教育教学论著;

9.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或学生市级以上获奖证书。

10.中小学校(园)长培训证书。

骨干教师:

1.毕业证;

2.教师资格证;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身份证;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6.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7.本学年任课表;

8.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主编、参编的教材、教辅或教育教学论著;

9.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或学生县级以上获奖证书。

10.中小学校(园)长培训证书。


附件6:

宜春市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毕业

学校

学历

学位

专业

教龄

任教年级及学科

职务

职称

论文

论著

课题

成果

获表彰情况

示范课情况

指导培养教师情况

周课时量

邮箱或QQ号码

说明:本表用Excel制作,A3纸张打印。

“论文情况”栏填写发表论文的数量、类别、刊物级别及作者排序;
“课题情况”栏填写主持或参与课题(注明作者排序)的级别、数量及完成情况;
“获表彰情况”栏填写获表彰的级别及数量;
“示范课情况”栏填写示范课的层次及数量;
“指导培养教师情况”栏填写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人数、获奖类别及层次。

附件7:

宜春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信息汇总表

单位:
(公章) 学段学科:

排名

工作单位

姓名

出生

年月

学历

学位

专业

教龄

职务

职称

公示情况

联系电话

有关材料编号

邮箱或QQ号码

说明:本表用Excel制作。

附件8:

编号:

宜春市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学段学科

宜春市教育局制

二〇一一年八月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政 治

面 貌

出生

年月

职称

职务

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学历

学位

任教年限

参加工

作时间

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箱或QQ号码:

通讯地址及邮编:


工作情况(包括班主任、辅导员、社会服务等工作)

考察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

培养

青年

教师

情况

考察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教育

教学

情况

考察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论文论著

课题成果

获奖情况

签名: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教育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9:

编号:

宜春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

推荐表

姓 名 罗锦芳

工作单位 新城中心学校

学段学科 小学语文

宜春市教育局制

二〇一一年八月

姓 名

罗锦芳

性 别

民 族

汉族

籍 贯

丰城

出生年月

1976年8月

政治面貌

任教年限

16年

职 务

电教处主任

职 称

小学高级

毕业学校

南昌大学

专 业

汉语言文学

学历学位

本科

现任教年级

小学一年级

现任教学科

语文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丰城市新城中心学校

邮箱或QQ号码

身份证号

教师资格

证书编号

学校对以上信息审核意见

情况属实

(公 章)

年 月 日

1992年8月——1995年7月:高安师范普师班学习

1995年9月——1996年10月:南昌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学习

1998年9月——2005年6月:南昌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习

1995年8月——2004年7月:
荣塘中心小学任教并担任班主任

2004年8月——现在:
新城中心学校任教并一直担任班主任

2005年9月——2008年7月:担任年级组组长级语文教研组组长

2008年8月——2009年9月:担任新城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

2009年10月——2010年7月:担任新城中心学校教导处副主任

2010年 8月——现在:担任新城中心学校科教处主任

学校预审、民主测评得票情况

(公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

(公 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教育局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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