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文旅系统反“三违”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指南

时间:2022-05-25 11:55: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友谊县文旅系统反“三违”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指南,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友谊县文旅系统反“三违”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指南

友谊县文旅系统反“三违”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指南3篇

友谊县文旅系统反“三违”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指南篇1

“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为减少甚至杜绝“三违”现象,根治违章顽疾,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做好我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管理局印开展“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专项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务院、管理局、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建立反“三违”活动组织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过学习《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以点带面,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各级人员行为,建立健全反“三违”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二、“反三违”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活动,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反“三违”活动的开展。

三、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使项目部员工对“三违”危害性的认识更加深刻,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更加明显,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更加到位,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不发生违章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等责任事故,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反违章、程序化防事故、规范化保安全,全面实现我部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活动内容

以反“三违”为重点,切实解决有章不循、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督促员工认真学习各类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学习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等文件的精神,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规范管理。为此,我部将开展以下活动来促进此次反“三违”专项活动的开展:

(一)开展反“三违”活动宣传教育

1、收集、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在项目部内大力宣传开展反“三违”活动的意义,让项目部员工每人写一句安全生产标语或者口号,通过整理制作成横幅,在各个变电站悬挂此次反“三违”活动宣传横幅、标语,深入做好反“三违”活动的宣传工作。

2、开展“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签名活动。发动项目部全体员工开展签名活动,进行安全承诺,在思想上高度认识反“三违”的重要性,在行动上杜绝违章,做到人人为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形势,努力营造反“三违”活动的良好氛围。

3、开展“反三违”自查活动。适时组织员工开展反“三违”自查活动,通过自查,进一步反思自己在过去在执行安全规程规定的不足之处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讨论,对发生的各种违章现象进行梳理、分析,检查防范整改措施是否落实,违章原因特别是否清楚,同类违章是否同样存在或发生,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程。

4、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规程》。项目部订购《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等书籍,并向员工印发,项目部领导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活动,对《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进行讲解,分析违章危害,深刻吸取教训,提高各级人员辩识违章、纠正违章和防止违章的能力。

5、开展“读安全书,做安全人”活动。要求员工自主学习相关的安全书籍,在认真开展反违章活动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反“三违”活动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反违章的成效与经验,从组织形式、工作机制、督查方法、督察内容等各方面总结、交流在反“三违”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说出个人见解,使大家更加留心工作中哪些地方容易出现“三违”现象,采取措施才能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安全的行为,从而能更加规范自身的行为,确保现场操作不发生任何“三违”现象,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反“三违”防控有效机制

1、规范现场安全措施。认真按照《变电一次设备作业现场围栏和标示牌设置规范》、《变电二次设备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设置规范》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安全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人员责任事故。

2、加强作业现场督查。发挥安全监察部门的作用,重点针对登高作业、线路架设、线路跨越、线路检修作业及变电站检修作业等,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督查,查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领导带队督察。在活动期间,将由安全领导小组带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反“三违”活动安全督察,全面检查、落实反“三违”活动的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维护作业现场安全秩序。

4、加强问题隐患整改。全面清理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活动中排查出的隐患,分析隐患原因,检查治理情况,对因管理职责不到位、整改责任不明确、整改措施不落实,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或影响电网和设备安全运行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

五、活动规划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我部将按照活动目标要求,抓好各阶段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X月XX日-X月XX日)。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项目部实际,研究制定反“三违”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重点措施及工作计划,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做到人人皆知,积极参与,形成声势。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X月XX日—X月XX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有步骤地开展《典型违章100条》、《电力建设安全规程》学习、安全警示教育、反“三违”专题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违章、查处违章、治理违章。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X月XX日-X月XX日)。开展反“三违”活动交流研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面分析和评估反“三违”活动成效。研究深化反“三违”活动成效的措施,完善我部反“三违”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的重大意义,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及其他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反“三违”活动,将反“三违”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做到亲自参与、具体指导、认真落实。

2、加强责任落实。遵章守纪是全体员工的基本义务,反“三违”是我们的共同职责。根据反违章活动的目标要求,将反“三违”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到机关、工区、每个员工,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共保安全的反“三违”工作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3、结合日常工作。我部将反“三违”活动作为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和载体,结合工作实际,与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及全年安全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细化活动具体措施,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4、加强舆论宣传。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反“三违”活动的部署、要求、经验与成效,宣传遵章守纪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反“三违”活动的良好氛围。

5、加强工作指导。我部将加大反“三违”活动的督导,开展专项检查,组织经验交流,推广典型做法,全面落实反“三违”活动各项部署。对反“三违”活动专项监督检查,从责任落实、工作进展、效果评价等方面,对活动过程进行督查。

6、加强检查考核。在开展反“三违”活动中,要切实加强对各阶段、各环节活动情况的检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自查自纠,提倡联责考核。

友谊县文旅系统反“三违”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指南篇2

森林守护者

友谊县森防站:杨俊

友谊县兴隆镇友谊林场深处,一片茂密的森林下边,有一个黑色胶纸围成的茅草棚,是护林员艾志成的家。

“屋”内一个煤炉、一张破旧的方桌、一条长凳、一张简易的床,便是潘永海的所有“家当”。51岁的潘永海原籍是山东人,是友谊县的兼职护林员和森防员,由于说话一股山东口音,被人称为“潘山东”。“潘山东”经历坎坷,却爱林如子,在村里也有些名气。

1987年,28岁的艾志成他看到其他林场青山绿水,树木葱茏,而自己家乡山上,则如同得了“秃疮”,萌生了植树造林,绿化山头的想法。

1989年底,他的想法得到了全村村民的支持。集中精力和乡亲们上山植树,当年就植树30多亩,1990年又植树造林100多亩。至今,全村植树造林面积已达1300多亩。

植了树,就得有人管理。当年,村里成立了育林护林组, 潘永海被选为组长,同时, 潘永海被县里聘为护林员和森防员,专门看护管理树林。任何人践踏破坏了树苗, 潘永海都不讲情面,自己父亲违反了规定,也被他罚过两次款。

“有些村民反对罚款,认为罚款是为了钱,后来,我们把惩罚改为植树,损坏一株树,罚植50株。

2001年,县里停发了潘永海300元的工资,迫于生计, 潘永海以2.3万元的价格卖了自家的房子,并搬出村子,在林山中搭建了一个简易棚子,用卖房子的钱来维持生活。2007年,没有了经济来源的潘永海,无奈地放弃了森防护林工作,在县里骑三轮直行车运货物,每月能赚到1200余元。

树林就如同潘永海的孩子,一直让艾志成牵肠挂肚。

在县城干了三个多月,有村民带信来,说家乡树林毁坏严重,盼他回去继续护林,村民愿意帮他种田,并凑谷子保证他的基本生活。他回来了,但拒绝了村民的帮助。

“为了钱,我就不回来了,护林的同时,我学着搞点种植,自己解决生活问题。”潘永海充满了自信。

2010年,林业局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每月发给他380元工资,去年,又增加到每月680元。

2011年友谊林场出现大面积灰斑病,潘永海及时上报信息,使县森防站及时掌握情况,控制了病害发展。由于作业面积大,人手不足,潘永海集合了亲戚朋友前来帮忙,使防治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我孑然一人,最让我挂念的就是这片山林,最大的希望就是干好这份工作,只要身体健康,活一天,就造一天树、护一天林。”潘永海说。

友谊县文旅系统反“三违”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指南篇3

关于开展反“三违”活动的通知

各分厂、部门:

“三违”现象是安全工作的大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近年来,“三违”现象虽呈逐年减少态势,但仍有少部分职工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对“三违”的危害认识不足,表现为习惯性“三违”现象时有发生,甚至酿成了安全生产事故。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现象,确保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前8个月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和后四个月生产经营实际,从8月23日--12月31日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反“三违”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反“三违”活动主题:“强意识、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

二、活动目标

“三违”是企业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也是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够扎实的重要表现。反“三违”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工作。开展这次活动,要实现如下几个目标:

1、各级领导安全责任意识和全体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检修项目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3、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特别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减少安全隐患;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明显减少。

5、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时间安排

1、8月23日——9月1日,部署动员阶段。各分厂、部门要按照公司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反三违”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安全环保部。同时,由安全环保部印发宣传教育资料,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学习,确保广大员工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2、9月1日---12月20日,实施治理阶段。各分厂、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达到预定目的。

3、12月20日——12月31日,总结提高阶段。各分厂、部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宣传教育

在企业全体员工中持续开展反“三违”,遵章守纪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使之自觉遵章守纪,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⑴安全环保部组织印制“反三违”宣传材料,发到各分厂、部门,人手一份。

(2)自本活动方案下发之日起,各分厂、部门黑板报主题全部换为“反三违”内容,连续三期黑板报内容必须与“反三违”相关。

(3)公司安全消防宣传栏内容更换为“反三违”内容。

(4)深入开展岗位操作规程、事故预防知识、事故案例为主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培训。各单位应针对前8个月的安全形势和实际状况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对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危险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培训应切实有效,以提高操作、管理水平。

(5)各分厂、部门要把班组活动、班前班后会作为“反三违”宣传的重要阵地。尤其是班前班后会,班长一定要班前提醒本班安全注意事项,“反三违”的要求,班后总结评点当班人员表现、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班组长、工段长切实负起责任。班组活动的内容、形式要贴近安全生产实际。

(6)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检修前做好危害告知、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教育工作,明确安全责任人,确保安全作业。

(7)、随通知附部分“三违”表现(见附件)。

(二)、进行以“反三违”为主的安全检查。

第一阶段:各部门、分厂组织进行本分厂、部门内部的自查自改,分厂、车间、班组层层负责,层层落实,发现“三违”人员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整改计划;

第二阶段:由安全环保部、调度中心组织全公司范围的大检查,进一步查找“三违”现象,全面整顿。

第三阶段:安全环保部、调度中心把“三违”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持续检查。

(三)、建立对“三违”现象、事故隐患的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起全员参与的积极性。

事故隐患举报的方式:执行原《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五、活动要求和说明

1、反“三违”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难度较大的一项工作,容易走过场和流于形式。各分厂、部门要加强领导,将开展反“三违”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件大事,放在突出位置,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立即行动起来,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活动方案于9月1日前报安全环保部。

2、在活动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四要素(人、设备、环境、管理),在查找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因素、有害环境问题和管理上的缺失上狠下功夫,并注意广泛发动职工参加活动,只有当全体职工都积极参加到这次活动,把反“三违”当作自己的自觉行动,这次活动才能收到更好的成效。

3、各分厂、部门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积极倡导遵章守法、关注安全的观念,营造浓郁的安全文化氛围。

4、活动期间,反“三违”的考核将作为月度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三违的主要表现:

(一)下列为现场违章操作作业行为: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动火作业;

(10)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

(11)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2)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6)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7)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8)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19)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20)设备(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

(21)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22)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

(23)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24)随意倾倒物品;

(25)攀登吊运中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26)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27)厂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

(28)机动车辆行驶时,进行上、下及抛掷物品;

(29)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30)检修电器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31)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32)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33)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34)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35)气焊作业时忽视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及安全距离。

(36)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二)下列为防护用品穿戴的违章行为

(1) 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
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 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3) 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现场;

(4) 工作时有颗粒物或液体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5)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6) 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硬质安全帽;

(7) 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

(8) 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或耳塞;

(9) 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戴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

(10)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不戴手套;
不带验电笔;
使用绝缘等级不够的螺丝刀、钳子等。

(三) 下列为装置性违章:

(1)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2)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3)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5)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6)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

(7)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8)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

(9)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

(四) 下列为指挥性违章行为:

(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对职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5)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6)决定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7)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8)对作业场所危险源辨识不清指令人员操作。

发布其它违反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五) 下列为管理性违章行为:

(1)未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无人负责。

(2)没有能够及时制定、修订有关规程,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无章可循或与实际不符。

(3)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或其他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及时研究,加以改进和解决。

(4)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5)有章可循、或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听之任知。

(6)遇安全问题以自己是管技术或管其他业务为由,推脱是安全部门的事,应由安全领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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