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的资料4篇

时间:2023-05-01 15:25:04 浏览量:

篇一:关于律师的资料

  

  申请律师实习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第一篇:申请律师实习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申报律师实习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1、《实习人员申请表》1份;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未受刑事处罚的证明原件(过失犯罪的须说明);

  4、人事存档证明;

  5、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6、申请实习的外省、市人员须提供考取资格后超过三年未执业的证明。

  注:所需表格可在“陕西律师网”上下载打印。

  第二篇:申请律师实习证材料

  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

  应提交的材料

  拟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福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实习申请表》;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三)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五)申请实习人员出具其符合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

  (六)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八)申请实习人员出具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九)申请实习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十)拟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不具有本规则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2份,由律师事务所核对原件后经主任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拟申请实习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七)能够专职实习或者符合申请兼职律师条件并能够保证实习时间。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设立未满一年;

  (二)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三)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四)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五)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第三篇:申请实习律师提交材料目录

  申请实习律师所提交材料目录

  1.实习申请表

  Ps:第一步先在郑州律师网添加申请人员基本信息。

  正反打印到一张纸上,粘贴一寸蓝底证件照。个人简历填写从高

  中至现在,ex: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县第一高级中学,学生;等等

  背面加盖律所章,并填写“同意实习”2.实习协议

  3.法律资格副本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过去备查)4.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过去备查)5.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过去备查)6.居住证复印件(原件带过去备查)Ps:本地户口不用

  7.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原件带过去备查)8.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暂无公职和无行政处分证明。

  9.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劳动就业与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Ps:申请前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辞职的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及复印件。

  10、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1.指导老师情况说明

  12.实习律师实习计划

  1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4.律所接收实习生情况说明15.按时实习保证书

  16.一张蓝底证件照,背部粘好双面胶。17.工本费5元。

  仅供申请郑州市实习律师参考使用!

  第四篇:律师申请实习提交材料目录(定稿)

  申请实习所需材料

  一、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三、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

  件

  四、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五、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辞去原职的证明,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等证明本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材料原件

  六、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实习人员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八、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符合本规定条件的情况说明

  备注: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

  第五篇:郑州市申请办理专职律师执业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办理专职律师执业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原件,贴蓝色二寸照片(着深色西装或律师袍),正反打印;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司法考试要及时调档);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人员需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实习鉴定书》原件,正反打印;

  (八)《实习人员登记表》原件,贴蓝色二寸照片(着深色西装或律师袍);

  (九)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人事代管合同和交费发票);

  (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无业和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个人承诺原件;

  (十四)律师事务所接收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1、简历中无业的,填无业,不要填写其它。

  2、有过工作的,简历中不填写,按承诺不真实处理。

  3、个人简历具有特殊情况的,除上述材料外,还要有其他证明

  (原来有工作单位的要有辞职证明;原来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要出红头文件证明其已辞职;在律师所办理实习证前时间较长的,所里应开证明,证明做什么和表现;无业期间(含培训、不在校学习、在家待业、务农等),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另开具无业期间的政治表现和无违法违纪证明;有失业的,加失业证;原来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或法律服务所工作的,出具工作表现和辞职证明;曾在部队服役,加退伍证或自主择业证;退休的要加退休证和单位证明其退休现无业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明放在人才发票后(至少一份原件)。

  4、所有表用原件,正反面打印。

  5、实习鉴定书意见用手写,并且日期填写到考核前,所参与办理案件在五个以上的,必须有指导律师的指导案件,三份原件。

  6、简历从高中填起,日期填到月,要连续,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7、提供的三份办证材料其中一份的证明需全部为原件,律师所出证明全用原件。

  8、蓝色二寸照片(着深色西装或律师袍)留一张。

  9、以上一式三份(一份原件,申请表、实习鉴定书和实习人员登记表三份全用原件)。

  10、未连续执业律师,在《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后加未连续执业表原件,贴蓝色二寸照片(着深色西装或律师袍);停止执业超过二年的,要参加实习律师培训和考核,材料中不粘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鉴定书》;停止执业不超过二年的,参加当年网上律师培训,将成绩单打印,加盖所印章,材料中不粘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听课证》《实习鉴定书》,将成绩单粘贴在材料最后。不在原所执业的,原所出三清证明原件。

  11、专职律师改兼职律师、兼职律师改专职律师、公职律师改专兼职律师,不粘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听课证》《实习鉴定书》,其他材料相同。

  12、外省转入的律师,不粘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听课证》《实习鉴定书》,需要原所所在地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三清

  (档案交清、案件移交完毕、财务结清)、无投诉、无处罚、执业经历、执业证已注销以及律师不具有本规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的证明。

篇二:关于律师的资料

  

  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及资料

  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及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政许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申请律师执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且通过实习考核;

  (4)品行良好。

  二、申请律师执业应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市直所向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专职律师执业,应提交:

  1、《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证、《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和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注:参加培训和考核合格人员尚未领取培训结业证书、考核合格证书的,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向市律协秘书处领取以上两证);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没有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证明;申请人执业地户口本复印件或暂住证明;

  7、专职执业的证明:①专职执业保证书;②人事及学历档案存放在阜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证明(含人事代理专用合同证明、人事代理合同书);③无业的,要提供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原有工作的,应当提供辞职、退休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农民要提供户籍证明;

  8、申请人个人符合法定条件,提交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

  9、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受申请人的证明;

  9、律师事务所与申请人签订的聘用合用;

  10、本人近期2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11、承诺书;

  承诺内容:

  ⑴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⑵未有下列情形之一:①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②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③系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④目前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⑶申请人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或者人事关系;

  ⑷申请人已与拟执业机构达成依法缴纳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的协议;

  ⑸人事档案存放于阜阳市人才交流中心;

  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2、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3、申请到住所地以外的市、县执业的,应当同时提供户籍迁移证明或拟执业机构住所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明;

  14、申请专职律师执业人员在外省实习及参加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经历须经我省司法行政机关确认;

  (二)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应提交上述材料中除专职证明外的其他材料和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育教师资格证或法学科研机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高等院校或法学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三)重新申请执业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

  1、原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原登记机关回缴律师执业证的证明;

  2、原在外省(市)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原登记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到停止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等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的证明。

  三、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9月5日,为本年度新申请律师执业集中申报时间。

  四、申请材料的审查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申请人负责;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本辖区申请人负责;市司法局对市直律师事务所申请人负责。务必严格审查程序,实地逐人核查申请人档案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报送材料时,申报材料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二)《律师执业登记表》从市司法局内网或律师综合信息系统下载。填写《律师执业登记表》时,要贴上本人彩色照片,学习和工作简历一定按照时间顺序填写,中间不能有断档,有时间交叉的情况依次填写清楚。

  (三)有关内容一律打印,但《律师执业登记表》律师执业申请书栏、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的鉴定意见栏需申请人及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手写签名;保证书及承诺书中申请人、承诺人需手写签名;其他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照该机关行文习惯,申请人须提交证明文件的原件。

  (三)提交的复印件证明要有县(市、区)司法局的.与原件相符的验印。市直律师事务所提交证明复印件的由市局律师公证科验印。

  (四)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对本地新申请执业律师人员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实质审查,查验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对待1996年前毕业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只存放学籍档案、或年龄在35岁以上只存放第二学历、函授、自学等学历档案,而无本人人事档案的人员,视为证明不健全,需要所

  在地司法局进行查验复核,并出具证明材料,对无查验复核证明材料的人员市局不予受理;对各地报送到市局审查申报的人员,市局将对照要求进行逐人审查,并对履历不清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五)对未予实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六)对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各县(市、区)司法局需随申报材料向市司法局书面报告对新申请执业律师人员的初审情况,完善申报程序。

篇三:关于律师的资料

  

  一.不定项选择?题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审查起诉B.正式审判

  C.判决之前D.公安机关

  ※律师制度起?源于()。A.古埃及B.古印度

  C.古罗马D.古希腊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之?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一日B.二日

  C.三日D.五日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泄露?国家机密的?应()。

  A.警告

  B.罚款

  C.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D.批评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A.申请书B.律师资格证?明

  C.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D.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律师不得泄?露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得?悉的()

  A.国家秘密B.商业秘密

  C.个人隐私D.证人名称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向原告及证?人收集证据?

  A.可以

  B.必须

  C.自主决定

  D.不得

  ※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甲为感谢乙?,自书遗嘱,表示其三间?房

  屋由两个?子女平分,所有现金都?赠给乙。后甲又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现金?分给两个子?女。不久甲去世?。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的前一遗?嘱无效B.甲的后一遗?嘱无效

  C.所有现金应?归甲的两个?子女所有D.所有现金应?归乙所有

  ※汪、钱、潘、刘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汪、钱为普通合?伙人,潘、刘为有限合?伙人。后因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债权人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该?合伙企业破?产

  B.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

  C.债权人只能?要求汪、钱清偿全部?债务

  D.如果该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则汪、钱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昌?盛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民张?三在出差到?乙县时从昌?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张三?的房屋。张三欲以侵?权损害为由?诉请赔偿。下列哪些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

  A.甲县法院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D.丁县法院

  ※不予颁发律?师职业证书?的情形有()。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B.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C.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D.受过劳动教?养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

  A.物证B.书证

  C.证人证言D.类推意见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了一?子。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大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C.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

  D.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

  ※奔马电子有?限公司为一?家中美合资?企业,外资方所罗?门公司欲转?让其一部分?股权给另一?美国公司。关于所罗门?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须中方同意?

  B.不须经中方?同意

  C.须报审批机?关批准D.不须报审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的有哪些??

  A.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B.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C.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D.追索赡养费?案件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下列人员中?,可以被委托?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是?()。A.王某,执业律师B.陈某,当事人的父?亲

  C.朱某,由某市妇联?推荐D.丛某,经法院许可?的公民

  ※

  犯罪嫌疑人?在被()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A.侦查机关B.检察机关

  C.审判机关D.监狱机关

  ※甲正在市场?卖鱼,突闻其父病?危,急忙离去,邻摊菜贩乙?见状遂自作?主张代为叫?卖,以比甲原每?斤10元高?出5元的价?格卖出鲜鱼?200斤,并将多卖的?1000元?收入自己囊?中,后乙因急赴?喜宴将余下?的100斤?鱼以每斤3?元卖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乙收取多卖?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C.乙低价销售?100斤鱼?构成不当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报酬

  ※曾担任()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A.人民陪审员?

  B.书记员

  C.法官D.检察官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允许被委?托的律师()本案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A.查阅B.摘抄

  C.复制D.公证

  二.简答题

  ※律师事务所?内部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

  申请人有哪?些情形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

  什么是合伙?律师事务所?,其特征有哪?些?

  ※

  文某,男,24岁,某厂青工。2002年?7月4日,文某得知本?厂高工刘某?夫妇去外地?出差,家中仅有一?16岁女儿?在家,便起奸淫之?心。当日凌晨,文某从窗口?钻进刘家,因不知刘某?之女住处,便在客厅摸?寻,不慎撞翻了?茶几刘某之?女听到响声?大喊救命,文某见事已?败露,便匆忙逃走?,后被群众追?获。文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属于强奸?未遂。你认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某刑事案件?中,证人是一名?年纪为13?周岁初一的?学生,案发当时在?现场看见犯?罪嫌疑人丢?弃凶器,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提请?证人出庭,审判长以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年?幼的人均都?不能作证人?为由,不予准许。请问,审判长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三.实务题

  ※

  李某出生于?1988年?6月12日?,2005年?跟随舅舅外?出打工。2006年?5月2日晚九时许,李某独自一??人在西湖边?睡觉,醒来后发现?自行车不见?了。李某在附近?寻找自行车?时,看见在西湖?边石椅上谈?恋爱的张某?和施某两人?,便上前询问?有没有看见?自己的自行?车。张某很不耐?烦,叫李某滚开?,李某一时激?愤,与张某吵起?来,张某推了李?某一把,李某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张某后逃窜?。张某追了几?分钟后倒地?不起,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三天后,李某投案自?首。

  试分析如果?你是李某的?辩护律师,应从哪些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

  李××,女,30岁,汉族人,张××,男,40岁,汉族。三人于×年×月×日结婚,生有一女。李××从去年夏天?开始,常借故单位?有事加班晚?回家。有一次她又?回来得很晚?,张××找到单位发?现她在说谎?,二人争吵,从此李××更毫无顾忌?地外出不归?,并于今年×月×日一去不回?,经多方查找?才知她已和?王×(男,31岁,个体户)结婚。张××见到妻子这?种情况,决意请法院?追究李××的刑事责任?。

  [问题]代张××写自诉状一?份

  ※钟某为其3?岁儿子购买?某品牌的奶?粉,小孩喝后上?吐下泻,住院7天才?恢复健康。钟某之子从?此见任何奶?类制品都拒?食。经鉴定,该品牌奶粉?属劣质品。为此,钟某欲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试分析,如果你是钟?某的代理律?师,可以向他提?出哪些法律?建议?

  ※

  2007年?10月20?日上午,陈某(1991年?4月出生)拾到某自动?测试中心的?现金支票1?张。当天被告李?某得知此事?后,便指使陈某?利用该支票?以自动测试?中心名义,骗取某电脑?公司电子计?算机两台,价值人民币?12000?元,后二人将骗?得的计算机?转卖,得赃款10?000元。两被告将赃?款平分。在公安机关?审查案件期?间,陈某态度尚?可,并揭发了李?某曾犯强奸?罪行。陈某、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94条?、312条规?定之罪,构成金融票?据诈骗罪和?销赃罪。请某区人民?法院依法惩?处。

  [问题]以上为一份?起诉书,请根据上述?起诉书内容?,拟写一份辩?护词,为被告人陈?某辩护。

篇四:关于律师的资料

  

  律师公证与实务复习资料

  律师公证与实务复习资料

  律师公证与实务A卷一、单项选择

  1、以下哪一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不违反相应职业纪律的要求(D)DCBC、DAADA二、多项选择

  1.AD2.ACD3.ABD4.BCD5.BCD三、名词解释

  1、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是指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据国家需要设立,并以其全部资产

  对债务担当有限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

  2、法律参谋: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为依法行政或经营、防

  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聘请的为其法律效劳的人员。

  3、诉讼外业务:是不包含纠纷无需进展诉讼程序的业务,或者虽然已经消失纠纷,但不通

  过法院进展诉讼,而在当事人之间通过调解或者仲裁解决的事务。

  4、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

  行为或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5、外交认证:四、简答

  1、我国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新《律师法》第14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有自己的名称、住宅和章程;②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③设立人应当是具有肯定的执业经受,且3年内未受过停顿执业惩罚的律师;④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2.简述审查诉讼阶段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

  答:(1)承受托付。律师承受托付后,应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连同授权托付书一并提交人民检察院

  (2)会见和通信。舍差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检查机关批准,会见时检察机关也不应派员在场

  (3)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律师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授权托付书及律师执业证,有权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4)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每一个刑事案件的认定都离不开证据

  (5)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律师担当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应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3.终止公证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答:(1)因当事人的缘由致使该公证事项在6个月内不能办结的(2)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3)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连续

  办理公证或连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4)当事人阻止、阻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5)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五.论述

  我国的律师治理体制

  答:一、我国律师治理体制的变迁

  律师治理是指对律师行业及律师群体的治理和规制,是律师制度中的重要内容。目前,律师治理体制以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治理与律师协会行业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为主。(一)司法行政治理的特点:首先,单一的行政司法机关行政治理是规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其次,单一的行政司法机关行政治理表达了当时社会状况的客观要求,与当时律师制度的总体设计相适应。(二)司法治理体制的弊病:首先。司法行政机关治理过宽、过滥,治理效率低下;其次,单一行政治理不能适应律师治理的规律,不能充分发挥治理效能;最终,由于行政治理的不深入性和行政机关本身固有的缺陷使得在治理过程中简单导致治理的主观化、官僚化,这不但不能充分调动律师参加治理的积极性,反倒会压制律师积极性,从而制约了律师业的进展。

  二、我国《律师法》对律师治理体制的规定及完善(一)“两结合”的律师治理体制。

  “两结合”的治理是指以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治理为核心、律师协会的行业治理为主体、律师事务所的自律性为根底、政府宏观部门的调控治

  理为保障的一种治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在律师治理工作中肩负着重要职责,主要有:(1)行业准入,就是通过实施资质治理,把好律师行业的入关口(2)制定“嬉戏规章”,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和标准性文件,指导推动律师行业安康进展(3)当好“裁判员”,对法律效劳市场进展监视和对律师协会进展监视指导(4)协调有关部门为律师业的进展制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二)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的治理。

  (1)依法制定行业进展政策和法规(2)指导性宏观治理(3)监视治理(4)准入和退出治理(5)协调各方面关系,改善执业环境,为律师依法执业供应支持(6)调整法律效劳供需关系,通过市场机制与政策调控手段相结合的方法解决法律效劳供需冲突的问题(三)律师协会的行业治理。

  (1)制定律师行业标准(2)执业律师教育培训(3)律师维权(4)负责律师的嘉奖与处分(5)负责律师国际沟通工作六.案例分析

  1、办理的是哪种公证?附和哪些条件?

  答:办理的是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条件:(1)债权文书经过公证证明。

  (2)债权文书已给付肯定的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的内容。

  (3)债权温宿中载明债务人在不履行义务时,应承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2、该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何?答:当债务人拒不履行该债权文书中指

  定的义务时,债务人可不经审判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除审查身份外,还需审查什么内容?答:(1)是否属于可给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范围。

  (2)双方但是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有争议。

  (3)债务人是否明确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并情愿承受。(4)债务人是否有清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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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公证与实务B卷一、单项选择题

  1、依据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主任应由(D)1~5、DCADD6~10、DDDDC11~15、ABBBD二、多项选择题

  1、律师对托付的的以下某种要求或行为,不得供应效劳或帮忙(ADE)1、ADE2、ABCD3、ABCD4、ABCDE5、ABE6、ABC7、AD8、ABC9、ABC10、ACD11、BCD12、ABCD13、ABC14、ABD15、ABCD三、名词解释

  1、律师收费:是指律师通过运用自己的学问和技能为托付人供应法律效劳,向托付人收取酬劳的行为。2、律师职业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有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的规定而必需担当

  的责任。

  3、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

  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或不具有

  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4、公证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担当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四、简答题

  1、简述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答:新《律师法》第14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有自己的名称、住宅和章程;②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③设立人应当是具有肯定的执业经受,且3年内未受过停顿执业惩罚的律师;④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立的程序:1、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书;②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③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④住宅证明;⑤资产证明。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2、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打算。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3、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律师事务所变更住宅、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15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2、律师的行政法律责任具有哪些方面的特征?

  答:具有以下特征:1、律师行政法律责任的主体是特定的,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律师客观上实施了违反《律师法》的行政违法行为。3、律师行政法律责任表达了社会对律师行政违法行为的否认。4、律师行政法律责任的直接后果是担当行政惩罚。5、律师行政法律责任的惩戒机关是司法行政机关。3、律师职业道德包括哪些详细内容?答:一、忠实于宪法、法律。(一)敬重法庭、敬重法官;(二)标准取证;(三)标准仪表;(四)标准语态、体态;(五)慎重评论司法。二、诚恳守信。(一)客观承诺;(二)不非法牟取托付人的利益;(三)避开利益冲突;(四)妥当保管托付人的财产;(五)终止代理及其善后处理;(六)公正竞争。三、在托付权限内尽力维护托付人的利益。(一)律师代理的根本要求;(二)慎重使用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权利。四、听从治理。(一)听从执业机构的治理;(二)遵守行政治理规定和行政治理标准。五、敬重同行。(一)共同效劳,分工合作;(二)敬重对方律师;(三)不得阻止托付人就同一事务再托付其他律师参加;(四)公正竞争。六、保守职业隐秘。(一)保密对象;(二)保密期间;(三)保密措施;(四)律师履行保守职务隐秘义务的例外情形。七、维护职业形象。八、合理收费。

  五、论述题

  1、依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享有哪些主要权利?

  答:一、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律师的一项根本

  的权利,是指律师在承方法律事务的过程中,走访知情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材料的权利。二、阅卷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三、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新《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实行强制措施之日起,受托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托付书或者法律救济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状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四、律师的有限豁免权。五、拒绝辩护、代理的权利。律师决绝辩护或代理权,是指律师承受托付后,消失法定事由而拒绝再连续辩护或代理的权利。六、其他的权利。(一)对公、检、法实行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二)得到人们法院适当的开庭通知的权利;(三)出席法庭、参加诉讼的权利;(四)代行上诉的权利;(五)猎取本案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2、民事诉讼中律师代理有何意义?

  答:承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托付,担当代理人参与诉讼,这是律师的一项根本业务,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有利于当事人进展诉讼,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民事案件,提高审判质量。(三)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四)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促进对外开放。

  3、如何理解法定公证和自愿公证相结合的原则?

  答:法定公证与自愿公证相结合的原则意味着,在公证活动中,有些公证事项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需通过公证才能确认其法律效力的;而有些公证事项无需通过公证就可以取得其应有的法律效力,但是当事人自愿申请公证机构对该事项进展公证,使其更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法定公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纳公证形式设立、变更的法律行为或须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文书,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需申请办理公证,公证机构也应当依法赐予公证;经过公证,其设立、变更法律行为,或者确认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才能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自愿公证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应当采纳公证形式的状况下,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行打算是否就特点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申请办理公证。在自愿公证的状况下,即便当事人未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也不会影响该事项的既定法律效力,但一旦进展了公证,则为该事项增加了肯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也相应地具备了《公证法》上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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