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市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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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最新全市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中国信息界

  I

  InformationChina地方政策Local

  policy上海市:印发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实施意见2018年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自2月1日起开始实施。《意见》提出,主要布局于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大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十三五”期间,培育形成一批创新需求明、服务能力强、管理体制新、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功能型平台;建立新型科研组织、投人和考核机制,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开放性的功能型平台体系;链接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工程化生产、创业孵化服务等创新全链条,集聚和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的形成提供支撑。浙江省:印发《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2018年1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方案》

  要求,坚持于法有据、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宽进严管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人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实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在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成熟经验。《方案》提出四点改革重点:一是清理规范各类行政许可;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四是积极提升准营便利。江苏省:发布《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1月7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一河北省:印发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2018年1月1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全面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与企业经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服务事项平台网上办理,建成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府服务平台。

  通过推进部门公共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透明的政策和信息服务。《意见》提出,要引导民间资本培育发展新产业。发挥好政府性基金作用,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本,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2018.0219方面,要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范发展业务;另一方面,要发挥互联网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有益作用。鼓励■资质的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小微企业、农户和各类低收入人群提供小额存贷款业务。

  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发挥机构、客户优势,通过手机银行业务等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

  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金融机构、涉农电商探索开展“金融+互联网+农业”经营模式,提升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

篇二:最新全市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8.06.222018.06.22乳政发〔2018〕13号

  金融综合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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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部署,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要求,经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批准同意,在我市试点建设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为指导,立足乳山实际,按照“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全面渗透”的工作思路,以改革创新促发展,以提升服务惠民生,以推进普惠促公平,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建成“全面覆盖、层次多样、安全便利、信用完善”的普惠金融体系。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不同市场主体创新产品、技术、服务和发展模式,探索多元共赢和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模式。通过政府和市场机制的良性互动,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支持、试点示范、宣传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普惠金融推进机制。

  2.立足实际,综合推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专注发展特色农业和新型工业,充分利用已有的创新成果和技术基础,坚持通过多样化的产品设计、平台搭建和制度建设,统筹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各要素的完善与优化,形成多类型、可复制的普惠金融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

  3.健全机制,持续发展。建立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提高精准性与有效性,推动普惠金融业务持续发展、服务持续改善,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4.防范风险,保护权益。坚持普惠金融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坚持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建设安全高效的基础设施,完善规范共享的信用体系,普及实用易懂的金融知识,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增强金融服务的公平性、适度性、精准性、安全性,让所有阶层人群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

  (三)工作目标

  1.全面覆盖。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和服务下沉,对助农金融服务点进行全面提质扩面,基本实现“镇镇有机构、村村有服务、户户有折卡”。拓展农村、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提升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2.重点渗透。侧重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倾斜,促进小微企业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贷款户数、规模持续增长。大幅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

  3.满意度高。改进城乡居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延伸金融服务触角,创新金融服务方式,让金融服务成本更低、便利性更多、可得性更强、安全性更高。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途径和模式,让信用信息的征集更有效、评价更科学、应用更广泛。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不断拓宽金融消费维权方式,有效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效便捷的基础金融服务体系

  1.推动助农金融服务点提档升级。完善助农服务点机具设备功能,在办理存取款、转账、汇款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公用事业缴费功能,并全部实现跨行支付,逐步扩展服务点的业务范围。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601个行政村助农服务全覆盖,将各助农金融服务点建成规范可信赖的综合惠农金融服务站。(责任单位: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2.推动新型金融支付工具广泛应用。加大自动取款机、农民自助服务终端、电话POS等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力度,积极促进现代化支付清算网络向乡镇及以下农村地区延伸。引导金融机构在人口密集的社区设立离行式自助设备,覆盖辖内所有大型农村社区,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责任单

  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推动刷卡“全覆盖”、“无障碍”。引导金融机构及时跟进阿里巴巴村级服务站开展相关金融服务,2018年底实现POS刷卡“全覆盖”;通过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在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农村医疗机构POS机医疗缴费“全覆盖”。(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4.普及惠农商圈,实现非现金结算。引导农村商业银行等机构,通过与商户签约建立“非现金结算惠农商圈”,鼓励社会公众和商户选择银行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非现金结算方式,推动农村互联网支付系统建设。到2020年底前,实现农村地区非现金结算全覆盖。(责任单位:农商银行)

  (二)构建重点渗透的民生金融服务体系

  5.深化小微和“三农”融资服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引导涉农金融机构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贷款业务范围。鼓励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扎根农村、服务社区,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城乡居民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天骄村镇银行)

  6.推动创业就业融资服务便捷化。坚持为民、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梳理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手续,健全完善跨部门的“无缝对接”服务模式,确保创业融资服务更加便捷。力争到2020年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群创业担保贷款存量明显增加,效果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7.助推金融扶贫更加精准。积极探索“信用扶贫”模式,建立贫困户信用档案,开展特色金融服务;支持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参与小额扶贫信贷业务,降低信用风险;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和精准扶贫有机融合,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好政策,加大信贷扶贫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扶贫办、省农担乳山办事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8.创新养老服务业信贷管理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制定养老服务业专项信贷政策,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特色信贷产品,建立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为养老服务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构建丰富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

  9.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探索信用信息的多元化应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信用评价+政策扶持+金融创新”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发挥好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小微企业增信基金、应急互助基金作用,为小微信用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过桥资金及应急借款等金融服务。到2020年底,实现小微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更加完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国运公司)

  10.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农商行自主探索农村信用信息的征集和应用,有效促进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建立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力争到2020年底,农户建档率达到80%,预授信率达

  到60%。同时,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工作,制定金融服务优惠政策,优化农村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四)构建全面深入的金融消费权益保障和教育体系

  11.构建多元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设立农村金融消费维权联络点,实现广大农民金融消费维权不出村;发挥金融协会和金融投诉咨询电话的平台作用,建立辖区金融消费投诉咨询处理与分办机制;构建第三方调解机构、消费者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司法部门等多层面参与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畅通金融消费维权渠道;健全对金融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评机制,提高金融机构主动参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银监办、金融办、公安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2.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宣传教育。组建金融知识义务宣讲团,提升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水平;依托电视广播、数字媒体等渠道,多层面、广角度地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依托驻村干部队伍、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代办员和农村金融信息联络员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消费者广泛使用的新媒体,促进金融知识在移动终端推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人民银行、金融办、银监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构建安全稳定的风控服务体系

  13.建立试点风险防控机制。研究形成试点风险总体防控机制,逐个分析助农金融服务点运营管理、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体系等试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从制度、技术、流程、管理等方面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在试点开展阶段性评估和总体评估时,将安全性作为重点内容,设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及时识别、干预、校正潜在风险。(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办)

  14.强化试点风险处置联动机制。加强试点风险防范和处置的总体协调,组织相关单位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处置要求。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和操作简本,明确不同风险状况的分级响应和处理办法,确保对不同风险状况做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等单位为成员的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指导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调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承担日常组织、协调、考核和指导工作,做好重点工作的定期督办和沟通汇报。

  (二)强化考核激励。有关部门、单位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有效支持,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建立试点简报制度,积极做好沟通汇报,为上级领导及时了解试点进展与成果搭建良好平台;加强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考核,将普惠金融纳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内容,加大普惠金融工作督促力度。

  (三)强化正向引导。加强对金融机构行为的引导、评估和持续跟踪管理,形成政策落实、检查评估、反馈完善的管理链条。坚持信贷政策导向,丰富政策手段,完善针对小微企业、“三农”等民生金融服务需求的风险补偿机制和资金奖励政策,创新风险分担机制,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民生的积极性。加强指导和调控,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稳步推进普惠金融示范区试点建设。

  (四)强化宣传推广。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普惠金融工作的宣传,定期发布政策解读,通报典型案例。各部门、单位及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普惠金融知识、金融产品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增强群众对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度,强化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为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乳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结束——

篇三:最新全市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逐步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着力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不断改善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金融服务,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为全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贡献金融新动能。到2020年,建立与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组织机构体系、产品服务体系、扶持政策体系、消费者保护体系和协调保障体系,努力实现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完善和优化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扩大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影响力,提高使用率。拓

  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二)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大幅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失业人员、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实现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提高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力争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

  (三)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效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开展广覆盖、全方位、形式多样的金融需求对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有效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尊重市场规律,突出商业可持续,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二)统筹规划与因地施策相结合。突出政策统筹,建立全

  省普惠金融发展推进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财政、税收、金融政策体系,有序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鼓励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优先解决欠发达地区、薄弱环节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问题。

  (三)基础服务与改革创新相结合。依托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和渠道发展,加大对金融服务薄弱环节的渗透,满足各层次不同主体的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发挥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主体作用,降低金融服务成本,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

  (四)规范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坚持发展与规范并行,合理平衡业务风险与社会效益,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注重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风险控制,维护金融稳定,保障金融安全。

  三、建立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

  (一)优化完善银行业市场体系。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创新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方式,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充分发挥国开行、农发行功能定位和金融优势,大力支持扶贫开发、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和水利、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引导进出口银行支持进出口贸易,创新服务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建设面向“三农”、小微企业的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支持中小银行批量申报组建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提高小微金融服务的批量

  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支持农业银行向县域和基层延伸“三农金融事业部”,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引导邮储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加快推动地方法人银行转型发展,充分发挥管理层级少、贴近客户、机制灵活等优势,着力做好“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审慎开展综合经营,增强单体综合实力,强化服务地方、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的市场定位,实现县域网点全覆盖。推动省联社加快履职转型,强化服务功能。持续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完善治理结构,强化支农市场定位。支持村镇银行在乡镇布设网点、拓展业务。积极培育发展民营银行。

  (二)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支持发起设立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设备投入与技术改造融资需求。加快组建消费金融公司,促进汽车金融公司发展,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支持发展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或基金,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强化再担保机构功能定位,发挥好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在县域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企业等机构,增强资本实力,找准市场定位,发挥小额、分散、便捷优势,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深化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形式,不断提高试点质量,适时扩大试点规模,初步建立起与山东农村经济相适应、运行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框架。加强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及贫困村内部资金互助业务。规范发展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推动民间资金供需规范有序对接,促进

  民间资金有效转化为民间资本,更好地支持创新创业。

  (三)稳步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挂牌上市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和涉农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进行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引进培育农业种子基金、农业风险投资基金、涉农私募股权基金、“三农”并购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规范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性引导基金运作,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促进种子期、初创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四)建立完善多形式的保险保障体系。支持和吸引各类资本在山东发起或参股设立专业化、特色化法人保险机构。优化各地保险机构网点布局,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健全“三农”保险服务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向乡、村两级延伸保险服务网络,推进保险人员、产品、服务“三下乡”。培育发展相互保险、自保公司等新型市场主体,启动农村保险互助社的试点工作。探索培育服务社区的社区性保险机构。完善保险中介市场,鼓励具有技术优势且服务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保险中介机构加快发展,引导各类保险中介机构实现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对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引导保险资金以适当

  方式服务于城镇化建设、“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五)规范发展“互联网+”普惠金融。借助数据信息技术,降低普惠金融的信息、经营和管理成本,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金融服务的电子化水平,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降低运营成本,向农村地区延伸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紧密结合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需求,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成立互联网金融专营事业部或独立法人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与网络支付机构服务电子商务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组织,明确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落实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组建山东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四、聚焦普惠金融服务主体加快金融创新

  (一)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造信贷管理制度和信用评级模型,合理设定授信准入门槛,创新动产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担保方式。鼓励开展基于风险评估的续贷业务,推广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便利借款人的信贷产品和微贷管理技术。推进银税合作模式,探索实施小微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主办银行制度。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金融支持,不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优化科技金融供给结

  构,对不同发展阶段科创企业采取分类施策的支持方式,逐步打造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设立科技支行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和“三农”金融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状况和内控管理水平,适度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制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从业人员尽职免责办法。鼓励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探索以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为主要载体,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持续加大农村金融资源投入,研究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地存款主要用于本地、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具体措施。引导和调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设施装备、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支持现代农业、绿色农业、休闲农业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大力支持发展农业“新六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符合我省特点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三农”服务专门机构和业务模式,推广“涉农龙头企业+上下游种养殖户/经销商”“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农户”等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发展大型农机具、海域使用权、林权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重点农业基地、林业基地等建设。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定向扶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学生农

  村创业特色产业示范平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电商示范村等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金融支持,提供一揽子、综合性金融服务。深入实施农村金融服务“三大工程”,加快推进富民惠农金融创新。

  (三)提升保险服务的普惠功能。加快发展农业保险,重点发展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林果、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保险等业务。在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基础上,拓宽农业保险覆盖面和品种,积极探索开展枣、茶叶、葡萄、大小拱棚、中药材等具有我省生产特色的保险险种,满足不同层次农民投保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经济困难及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服务,围绕失能老年人开发护理保险等保险产品,推动商业保险在养老、护理、健康等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开发多样化的健康保险产品,搞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衔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普惠型灾害民生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巨灾保险业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保险支出和灾害损失。探索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风险保险和农业大灾风险保险分散机制,健全保险经营机构与灾害预报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鼓励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和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科技保险、“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探索保险资金投资我省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的有效途

  径。

  (四)改善民生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农村民生金融业务,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扶持作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切实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以及符合规定条件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稳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拓宽业务覆盖面。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适当提高助学贷款的资助标准,提高助学贷款满足率。开发适合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特点的金融产品,引导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无障碍服务网点,完善电子服务渠道,探索实施特殊人群上门服务。加大保障性住房金融支持,优先满足居民首套和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创新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等适合现阶段弱势群体金融需求特点的信贷技术。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推进金融服务收费规范化、标准化、分类化建设。最大限度地调整、合并、取消各种同质同类的服务收费项目,缩短企业融资链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五、全力推进金融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加大金融扶贫资金投入。在普惠金融政策基础上,对扶贫开发实施倾斜性金融政策,力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扶贫信贷工程,用好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以及各种政策性贷款支持扶贫工作,完善商业性金融综合服务,有效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独特优势,持续加大金融资源投入,保持贫困地区、贫困户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

  长,实现信贷资金投放与脱贫攻坚项目计划、进度要求相匹配。对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有效信贷需求实行扶贫小额信贷全覆盖,实现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合理确定扶贫再贷款使用期限,扶贫再贷款执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提供稳定低成本资金来源。优化调整贫困地区贷款结构,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增加中长期贷款,引导商业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中长期贷款比重,推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早建成、早见效、见长效。

  (二)精准聚焦扶贫重点领域。精准对接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的融资需求,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着力满足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需求,以乡镇为单位全面实行银行“包干服务”制度,保证信贷资金精准到户。加大对产业扶贫、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等特色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特色产业发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安置、安居和就业创业各阶段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大对2个贫困人口集中的市(菏泽、临沂)、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200个重点扶持乡镇、200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等重点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推进实施教育扶贫,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

  助学贷款、贫困人口创业就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稳步拓宽精准扶贫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民生工程建设,从大病扶贫、农险扶贫、产业扶贫等方面发挥保险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三)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实施多方联动增信工程,鼓励市、县级政府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贴息和补偿基金,建立“政府+担保+银行+保险”四方联动机制,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成效考核、监测统计等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与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找准服务定位,发挥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在扶贫开发中的互补作用。鼓励国开行、农发行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移民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扶贫、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彭楼灌区扩建工程等领域的资金投放,支持改善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其他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扶贫工作专门组织体系,建立扶贫专项工作机制,对目标任务、责任划分、进度计划、信贷政策、业务授权、金融创新、资源配置、跟踪督查等进行统筹安排。支持商业银行以政策扶持为支撑,主动对接扶贫开发项目,通过市场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农业现代化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化生产的支持力度。

  六、打造国内领先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

  (一)优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规范“村村通”金融服务点,提升服务功能,支持银行机构在乡村布放POS机、自动柜员机等电子

  机具,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向乡村延伸银行卡受理网络。鼓励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全省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移动金融服务,开展金融IC卡技术创新,拓展金融IC卡在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网络支付机构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拓展医疗卫生、交通罚款、生活缴费等公共缴费市场,提供小额、便民、快捷的支付服务。支持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和网点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其他专业化支付清算系统。鼓励商业银行代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机构支付结算业务。支持农村支付服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探索通过财政补贴、降低电信资费等方式,支持偏远、特困地区的支付服务网络建设。

  (二)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以农村和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建设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农户、小微企业和城镇低收入人群等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及结果应用,提高信用信息建档率,到2020年,实现全省农户和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查询服务全覆盖。加快推进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公安、司法、工商、海关、环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质监、农业、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利用现有信息化系统,依法采集农户、城镇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的政务信息,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联互通。积极培育从事小微企业和农民征信业务的征信和评级机构,支持有资质的征信机构、信用

  评级机构依法采集信用信息,构建多元化信用信息收集渠道。扩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典当企业、互联网金融机构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征信成本。

  (三)建立普惠金融监测统计体系。加强普惠金融指标设计和基础数据统计,科学设定普惠金融发展指标内容,在整合现有各部门涉及的普惠金融管理数据基础上,建立涵盖金融服务可得情况、使用情况、服务质量的符合山东实际的统计指标体系。开展普惠金融专项调查和统计,探索将普惠金融服务调查纳入社会人口、经济普查等调查活动,全面掌握普惠金融服务基础数据和信息。建立普惠金融发展动态评估和考核机制,从区域和机构两个维度,对普惠金融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督促持续改进普惠金融服务工作。

  (四)构建专业化金融服务中介体系。注重发挥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村产权要素交易平台,有效归集利用农村产权登记信息;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各类产权要素的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交易流转和风险处置机制,有效盘活农村现有资源。探索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的自助式动产、权利抵质押登记平台,推动开展动产抵质押融资业务。建立省级农业保险管理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全国农业保险管理信息平台。培育发展农村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融资咨询、保险经纪等中介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专业化的中介服务体系。

  七、健全普惠金融政策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

  (一)强化发展普惠金融的政策激励。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和杠杆作用,逐步优化我省金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向普惠金融领域倾斜。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补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认真落实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政策,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支持贫困地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扶贫信贷等政策优势,服务下岗再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创业、贫困人口等就业困难群体。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涉农和中小微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鼓励各级财政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对在县域及以下新设专门服务于“三农”、小微企业、科创企业等普惠群体的专营机构、特色支行、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营业部,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新设奖励,对金融机构注册登记、房产确权评估等给予政策支持。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相关税收优惠和补贴扶持政策,对普惠金融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在税收优惠、财政奖励等各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二)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完善省市县级小微企业、“三

  农”等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推广企业、政府、银行和保险、担保等机构相互合作的金融服务命运共同体模式,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的配套机制。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涉农企业和扶贫贷款损失,由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和财政资金,按分担比例共同承担。积极推动“政银保”合作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保险增信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农业种养大户和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以及城乡创业者的信贷投放,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保费补贴、超额风险补偿及贷款本金损失补偿。建立从事小额信贷业务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和正向激励机制,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鼓励银行机构与具有政策性背景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构建政银担合作新模式。

  (三)严密防控金融风险。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金融风险防控和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各类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加大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化解力度,及时开展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和金融欺诈行为,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依法妥善处置金融风险事件,加强金融风险舆情应对,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防止风险传染,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落实地方政府维护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加大对恶意逃废债、暴力催收等危害地方金融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失信行为惩戒,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创新完善诉讼外金融纠纷处置工作机制,提高金融纠纷案件审结效率,解决金融案件积压和执行难问题。

  八、发挥中央金融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的政策合力

  (一)发挥货币政策引导作用。积极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完善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管理,进一步增强支农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加强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考评,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积极运用信贷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证券化、小微企业金融债、“三农”金融债等方式,提升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资金实力,增加金融服务有效供给。

  (二)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强化正向激励导向,从业务和机构两个方面采取差别化监管政策,将普惠金融推进工作与监管评级、市场准入、高管履职评价等挂钩,引导金融机构将金融资源向普惠金融薄弱群体和领域倾斜。推动落实有关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落实尽职免责相关制度。对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实行更加宽松的准入政策。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服务、考核和核销方式的创新,用好用足核销政策。积极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作用,引导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增加有效供给,丰富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方式。支持保险公司开拓县域市场,对其在县域基层或落后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适度放宽条件、优先审批。

  (三)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推动《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贯彻实施,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细则和考核奖励办法,引导推动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民间融资、交易市场、农村信用互助等地方金融组织不断放大普惠金融服务功能。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制定出台P2P网络借贷、互联网私募股权等监管细则,建立健全衔接紧密、切实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服务体系,为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普惠作用创造条件。

  (四)加强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加强各类政策的衔接和配合,统筹整合各类普惠金融发展扶持政策,增强各项政策的一致性和系统性,共筑政策支撑合力。建立多部门、跨行业的普惠金融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驻地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金融监管政策的实施效果。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和普惠金融运行分析、执法协作平台,加快形成条块结合、运转高效、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的普惠金融发展监管协调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

  九、构筑普惠金融教育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

  (一)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力度。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系统规划,统筹政府措施和民间行动,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导、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为依托、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活动的全民全面金融知识教育模式,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

  媒体等渠道,多层面、广角度长期有效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实施基础金融知识扫盲工程,针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失业人员、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开展专项教育,使其掌握符合需求的金融知识,推动金融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注重培养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建立金融知识教育发展长效机制,将金融知识宣传和投资者教育逐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大中小学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鼓励高校开设金融基础知识相关公共课。

  (二)培育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持续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和“保险公众宣传日”等活动,强化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以金融创新业务为重点,针对金融案件高发领域,运用各种新闻信息媒介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认知度和辨识度,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推动培养金融消费者“收益自享、风险自担”观念,重点加强与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理性投资与消费。

  (三)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在客户权益保护方面的义务与责任,切实担负起受理、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金融消费者权益争议处理机制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

  议解决渠道,发挥非诉第三方社会组织在解决金融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十、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省金融办、山东银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残联、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等单位共同参加的山东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普惠金融工作,制定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规划实施和政策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根据职责分工完善并推动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结合本地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实施专项工程。围绕普惠金融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集合资源,大力推进金融知识扫盲工程、移动金融工程、就业创业金融服务工程、金融扶贫工程、大学生助学贷款工程等专项工程,促进普惠金融加快发展。各市可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条件下,探索普惠金融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发挥基层组织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

  (三)强化政策监督落实。研究建立普惠金融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制定普惠金融发展考核评价标准。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纳入全省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框架。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和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适时对普惠金融发展贯彻落实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落实意见,切实加大普惠金融发展的推进力度。

篇四:最新全市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XX省财政金融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紧紧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牢牢抓住供给侧改革这条主线,坚持以金融开放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为突破、以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不断提高财政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XX金融呈现出"速度较快、结构较优、贡献较大"的特点:一是主要指标较快增长。201X年,省财政厅共拨付超过20亿元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二是融资结构明细优化,201X年底,全省上市企业3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60家,2021年以来新增上市挂牌企业33家,实现上市工作历史性突破。三是金融贡献持续增加,201X年前三季度金融业实现增加值596.87亿元,同比增长12.7%,高于全省GDP増速2.6个百分点,占全省GDP比重达6.3%。

  二、我省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1/12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一)以财政资金和政策为抓手,激励引导加大信贷投放,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XX省财政厅着力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会同XX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银监会XX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金〔201X〕8号),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申报审核流程,积极组织培训宣传等。201X年,拨付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16201万元、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2473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18881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奖补资金8448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撬动了146家县域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9916430万元和32家村镇银行发放贷款927360万元,确保实现全省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同时,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带动全省新增发放202136万元、26,865创业担保贷款,有力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发展。

  (二)以"631"机制建设为平台,强力推进农业保险支持"三农"发展。

  2/12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201X年我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农业保险服务农户人次增加,服务能力、保障程度持续增加。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及时制定印发《XX省201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完善《XX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全省全年实现保费收入8.26亿元,同比增长24.81%,为全省697.91万户次农户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风险保障1076.95亿元;已向33.56万户次农户支付赔款3.28亿元,同比增长22.8%,户均赔款约977元。二是探索"631"政融保合作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即保险公司通过贷款保证保险代替担保公司为借款人增信,发生代偿时,由"政融保(保险)"按"631"比例分担,即保险公司承担60%,省财政风险补偿金承担30%,所在地财政补偿金承担10%,通过引入保险支农资金,发挥险资比银行资金投放灵活,更能远期避险等优势,缓解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问题。三是出台家禽、蔬菜保险方案,助推脱贫攻坚。201X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省财政厅牵头制定印发了《XX省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认真开展政策性蔬菜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首次在全省全面推行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加快了我省农业"短平快"产业发展,对促进农民增收、贫困户脱贫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全年全省共承保家禽736.24万羽,实现保费收入581.83万元,为9674户农户和各类农业生产组织提供21922.37万元风险保障,累3/12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计为44户次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支付赔款105.72万元;全省共承保蔬菜18.09万亩,实现保费收入896.59万元,为42460户农户和各类农业生产组织提供16398.26万元风险保障,累计为1813户次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支付赔款538.62万元。四是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推进农业全面发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各市县财政局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结合"一县一业"和其他特色农业产业保险脱贫攻坚基金投向的产业,因地制宜的发展具有本地优势的特色农业保险,促进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有序、健康发展。五是足额安排保费补贴资金,强化资金保障。省级财政积极筹措保费补贴资金,全年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省级配套部分2.5亿元,特色农业保险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全年拨付中央、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共5.3亿元,特色农业保险发展专项资金1600万元,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发展。

  (三)以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增强政策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能力。

  一是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2021年,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安排10亿元资金拨付省担保有限公司,由省担保有限公司参股支持财力困难市县政策性担保机构,实现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县4/12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域全覆盖,截至201X年11月底,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已达136家,注册资本206.31亿元,到位资本金211.4亿元,从业人数达1560人。202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10亿元,通过省担保公司参股58家县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到201X年10月底,58家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已由注资前13.17亿元增加到60.42亿元,累计担保额由2021年底26.58亿元增加到48.83亿元。二是政策性担保业务稳步开展。截至201X年11月底,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284.41亿元,在保户数32762户,累计实现担保额392.21亿元,担保放大倍数2倍。担保代偿金额4.33亿元,代偿率为5.24%。三是设立了XX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建立"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当发生代偿时,明确贷款项目所在地担保机构、省级财政、合作银行及所在地财政风险补偿分别按4:3:2:1比例承担融资担保业务代偿风险。201X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2.4亿元担保风险代偿金,拨付省担保公司,用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风险代偿补偿。201X年底,全省50%的市(县)已建立了风险分担机制。

  (四)以资金不少、力度不减为原则,努力做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工作。

  2021-2021年,中央共计补助我省民贸民品贴息专项资金7.61亿5/12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元,有力推动了全省1751家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

  201X年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函﹝201X﹞6号),对"十三五"期间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简称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调整为均衡性转移支付。为不影响民贸民品贴息优惠政策的延续性,做好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政策调整后的相关工作,201X年11月底,经省政府同意,省级安排2.19亿元民贸民品贴息专项资金补助市县,确保了政策的延续性,进一步降低民族地区企业的融资成本,为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作出了贡献。

  三、目前财政支持普惠金融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引导政策,全省金融机构反映在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政策门槛偏高、审核程序复杂、政策执行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主要表现为:

  6/12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一)资金政策门槛偏高。

  2021年底《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虽然降低了资金申报门槛,但从201X年政策执行情况看来,有很多县域金融机构没有达到政策要求,有的村镇银行已过了政策规定补贴期限,这些因素导致了金融机构政策的获得性不高,又如,涉农贷款增量补贴奖励,要在13%以上部分进行奖励,增量很难获得,这些因素也影响了对县域和农村的贷款投放,普惠金融"扶弱济困"政策导向效果不明显。

  (二)资金申报审核工作量大。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资金申报流程较为复杂,由于没有统一的信息化系统集中申报、审核,目前任然依靠人工逐级申报审核,不仅影响效率的同时,还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容易出现审核风险;同时,由于申报基础表等需要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的协助审核,不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对接,金融机构也因为申报流程复杂而影响申报积极性。

  7/12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三)政策效应有待提高。

  一方面,虽然国家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三农"信贷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但力度小、时限短。而根据财政资金管理以及企业账务处理有关规定,财政奖补资金一般被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体现收益,需要照章纳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机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对于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难问题,关键是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而现有政策中相关的财政资金用于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支持力度,往往要求基准利率,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开展业务的积极性。

  四、2021年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工作重点

  2021年,我省财政普惠金融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XX省委省政府关于普惠金融工作部署,突出一个中心,即以金融服务脱贫攻坚为中心,推进三项延伸,即银行、担保、保险三项工作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困难群众延伸,实施四个联动,8/12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即在以下四个方面全面加强财政与金融的深度联动,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

  (一)以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奖励为杠杆,全面加强财政与金融联动。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等普惠金融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和正向激励,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网络,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乡村振兴。二是要加强普惠金融政策宣传培训,规范普惠金融发展资金申报程序流程,制定各项政策的培训方案,实现省市县乡村的5级全覆盖,让全省干部群众知晓国家普惠金融政策。会同人民银行、银监等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加强宣传,做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应报尽报,扩大政策的覆盖面。三是积极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修改完善《XX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对市县的申请贴息的企业资格和贴息资金的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确需贴息的部分进行贴息。四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要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会同财政部驻XX省专员办和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加强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9/12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报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以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和推进政策性担保业务为抓手,全力做好担保风险补偿与机构代偿联动。

  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为重点,提高担保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2021年政策性担保工作要摸底排查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理财、担保占比情况,督促政策性担保机构做好政策性担保业务。二是以搞好政策性担保业务培训为支撑,积极拓展政策性担保业务深度。研究2021年省担保公司参股到58个县股权情况,与省担保公司拟定支持推进14个深度贫困县和16个2021年拟摘帽贫困县的具体实施推进方案,并对贫困县开展担保从业人员分期轮训,并督促各地完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专业人员配备,推动政策性担保机构尽快从机构完善转入实质性运营,切实发挥担保资金的杠杆作用,防止资金沉淀。三是以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接为关键,做好政府、担保、银行、保险之间的机制连接,及时兑现风险控制奖励和风险补偿金,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部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服务。

  10/12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三)以金融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全面推进财政与金融联动。

  一是以购买保险作为增信措施,降低扶贫产业子基金支持的农业产业项目风险。促进金融机构在评审项目时,将购买保险作为企业增信措施之一,提高农业产业项目抗风险能力,确保我省扶贫产业子基金"投得准、用得好、收得回"。二是进一步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通过财政补贴撬动保险资金支农惠农。用好用足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省级政策性家禽和蔬菜保险、特色农业保险政策,通过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引入保险,建立健全我省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促进政府、保险公司及投保农户信息对接。加快推进和完善"XX省农业保险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开发及运行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平台的资金审核、资金拨付、信息查询等功能,力争实现财政资金的拨付及时,保险承保、理赔迅速,农户信息准确。四是加强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考核,根据服务能力建立退出机制,鼓励各经办机构按照市县政府的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在开展农业产业物化成本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保价格、保收益等新险种的保险工作,实现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用足用好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促进财政与金融联动。

  11/12普惠金融工作总结范文[甄选]

  (四)以防范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交叉叠加为底限,全面推进财政与金融联动。继续实施分梯度化解综合债务率、PPP模式化解存量债务、剥离存量债务压降政府债务。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着力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实体化经营、公司化治理,注重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12/12

篇五:最新全市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市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方案(最新)

  为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逐步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方案》(XX政发〔XX〕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

  (一)优化完善银行业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农发行政策性功能定位和金融优势,在扶贫开发、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和水利、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方面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加快县域空白网点布局。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应率先做到,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建设面向“三农”、小微企业的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支持中小银行批量申报组建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提高小微金融服务的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支持农业银行向县域和基层延伸“三农金融事业部”,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支持邮储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加快推动地方法人银行转型发展,充分发挥管理层级少、贴近客户、机制灵活等优势,着力做好“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XX银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在乡镇布设网点、拓展业务,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惠农金融服务室或助农金融服务点。积极培育发展民营银行。

  (二)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支持发起设立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吸引市外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设备投入与技术改造融资需求。支持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或分支机构,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加快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公司发展,积极争取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融资担保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在县域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典当企业等机构,增强资本实力,找准市场定位,发挥小额、分散、便捷优势,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规范发展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推动民间资金供需规范有序对接,促进民间资金有效转化为民间资本,更好地支持创新创业。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积极开展普惠金融服务。深化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形式,适时扩大试点规模,不断提高试点质量,初步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相适应、运行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框架。加强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及贫困村内部资金互助业务。

  (三)稳步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大力培育挂牌上市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进行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规范政府性引导基金运作,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促进种子期、初创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四)建立完善多形式的保险保障体系。支持和吸引各类资本发起或参股设立专业化、特色化法人保险机构。优化保险机构网点布局,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健全“三农”保险服务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向乡、村两级延伸保险服务网络,推进保险人员、产品、服务“三下乡”。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基层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保险等业务。鼓励农业保险业务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鼓励保险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办理保险承保和理赔等业务,提高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保险服务的可得性。培育发展相互保险、自保公司等新型市场主体,启动农村保险互助社的试点工作。探索培育服务社区的社区性保险机构。完善保险中介市场,鼓励具有技术优势且服务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保险中介机构加快发展,引导各类保险中介机构实现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对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吸引更多的保险资金以适当方式服务于城镇化建设、“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五)规范发展“互联网+”普惠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电子化水平。鼓励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多

篇六:最新全市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对普惠金融发展提出的建议

  普惠金融是指为普通民众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种金融模式,旨在解决贫困人群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普惠金融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进一步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以下是我对普惠金融发展提出的建议:

  1.加强金融科技创新,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2.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金融支持力度。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投入。

  3.加强金融监管,规范普惠金融市场秩序。加强对普惠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

  4.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客户需求。例如,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可以推出小额贷款、信用贷款等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灵活的融资服务。

  5.加强金融教育,提高广大民众的金融素养。通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推广金融理财知识等方式,提高广大民众的金融素养,增强他们的金融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形成合力。金融机构之间可以通过合作,共同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例如,可以建立普惠金融联盟,共同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7.加强对普惠金融机构的培训和支持。政府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帮助普惠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8.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社会责任活动,回馈社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开展慈善活动、捐赠公益事业等方式,回馈社会,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

  9.加强对普惠金融市场的研究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政府可以通过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研究,及时发现普惠金融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10.加强对普惠金融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政府可以通过媒体宣传、推广活动等方式,提高普惠金融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更多的人了解普惠金融,接受普惠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专家学者和广大民众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各方的合作和努力,才能够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让更多的人受益。

篇七:最新全市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

  为乐观策应全市创建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纵深推动全县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各项工作,依据《市金融改革试验区三年行动方案》(吉府字[2021]1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进展理念,坚持协调进展、惠及民生、市场有效、政府有为、因地制宜、补齐短板的原则,运用金融科技赋能,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三农”、小微企业和特殊群体等金融服务质效,努力探究一条可持续、可复制、易推广的普惠金融“路径”,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进展供应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健全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提高普惠金融质量,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掩盖,普惠型小微、涉农贷款占比和增速居全省、全市前列,贷款平均利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占比不低于50%,普惠金融基本实现数字化。金融服务掩盖率、精准度、满足度位居全省、全市前列。

  三、工作举措

  (一)提高普惠金融质量

  1.提升普惠金融服务力量。推动国有大型银行全面落实普惠金融“五专”经营机制。坚持农商银行、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进

  展定位,鼓舞各银行机构增设或改建社区支行或小微支行。推动乡镇、村级保险服务网点建设。整合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功能。进一步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掩盖面,在普惠金融服务站为当地居民、村、组供应基本金融服务基础上,充分发挥当地乡镇及村居委(包括社区)等基层组织功能,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风险防控、信用创建、金融消费者权益爱护和金融政策宣扬等基本职能,重点打造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形成示范效应,挖掘可复制推广阅历,保证能满足宽敞农户基本金融需求。(牵头单位:各乡镇场、银保监分局监管组、人行县支行,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驻县各银行机构)

  2.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持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再担保体系,做大吉庐陵担保分公司融资担保规模,确保涉农、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占比不低于上年水平,担保放大倍数不低于上年水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城控集团、县高新区资产运营公司、县政府金融办、吉庐陵担保分公司)

  3.大力进展直接融资。围绕我县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筛选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建立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优先进行培育辅导。乐观进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推动邦力达、胜宝莱光电、茂密环境等企业改制上市,落实鼓舞支持政策。加强与股权交易中心合作,为我县小微企业挂牌呈现、融资融智等供应平台支撑。乐观制造条件推动“险资入泰”。〔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相关金融机构〕

  4.提升城乡移动支付服务掩盖率。扩大移动支付推广范围。鼓舞进

  展互联网支付等新兴支付业务,进一步推动移动支付、手机支付在公共交通、旅游景区、医院等惠民缴费领域便利化。确保移动支付笔数、移动支付开通量、网上支付笔数、网上支付开通量等同比上年增加。(牵头单位: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

  (二)加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力度

  5.加大农村基础设施金融支持。乐观争取省、市政府支持,加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向我县倾斜,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项目建设。鼓舞县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加大对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大富民产业等方面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县城控、工投两个平台公司、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进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城控集团、县高新区资产运营公司、人行县支行、相关金融机构〕

  6.建立与完善金融减贫长效机制。深化金融精准扶贫,加大支农再贷款政策倾斜,持续加大对带动型扶贫龙头企业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各银行机构强化利益联结和减贫带贫长效机制。对有金融需求的农村低收入户持续开展评级授信和信贷投放工作,建立金融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的机制。(牵头单位:县扶贫办、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驻县各银行机构)

  7.推动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快绿色金融进展,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支持政策,乐观学习借鉴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阅历,鼓舞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全域旅游等绿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建立“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转化机制,做大做强农村生态产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县政府金融办、驻县各银行机构)

  (三)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

  8.创新普惠信贷产品。鼓舞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特点,依托我县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开展金融创新。开发特许经营权、订单、农机设备、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水面养殖权、农产品存货、畜禽活体等抵质押贷款产品。全面推动“地押云贷”产品的创新实施,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整合农户土地、粮农补贴、房屋等信息建立涉农领域数据库,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无缝对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白名单”,推动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乐观引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机构投资我县科创企业。探究科技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建设,推动“科贷通”贷款提标、扩面,增加业务合作银行机构,扩大业务掩盖面。(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科技局、县市监局、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驻县各银行机构)

  9.推动普惠型保险业务进展。大力进展六大富民产业特色农业保险,开发应用价格指数、天气指数、产量指数等新型农业保险产品,推广“保险+期货”项目。持续推广防贫保险,拓展农房等保险内容,提升

  掩盖面。鼓舞进展出口信用保险、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大力推广针对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和涉农人员小额人身保险及相关产品,鼓舞进展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责任单位: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县政府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

  (四)优化普惠金融生态环境

  10.开展金融学问训练。广泛开展普惠金融基础学问宣扬训练,乐观推动农村金融训练“金惠工程”建设,实现金融训练在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宣扬全掩盖。每年开展4次以上金融学问宣扬活动,大力提升宽敞干部群众金融学问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广新旅局、驻县各银行机构、保险机构)

  11.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评政策优待,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农户、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加快设立金融审判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不断提高金融案件受理审结和执行效率,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和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牵头单位:人行县支行、县发改委、县人民法院、银保监分局监管组,责任单位:各乡镇场、驻县各银行机构)

  12.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爱护力度。各金融机构网点要公布金融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机制,改进服务质量,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

  市监局、银保监分局监管组、人行县支行、驻县各银行机构)

  13.完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建立快速响应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反洗钱监测,亲密关注新型金融业态风险、交叉性金融风险等风险隐患。加大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预警监测和打击处置力度。发挥存款保险早期订正和风险处置功能。(牵头单位: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银保监分局监管组、人行县支行、县市监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五)统筹协调,确保普惠金融政策落实

  1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当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当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担当组员。结合实际,设立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协调推动普惠金融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15.完善政策保障。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在鼓舞金融机构引进、金融机构下沉、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普惠贷款贴息、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赐予资金和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县支行)

  16.加强推动落实。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普惠金融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准时总结上报推动状况,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分头推动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各乡镇场)

  17.强化评估督查。依据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有关指标定期开展普惠金融专项调查和统计,开展普惠金融进展政策效果监测评估,准时发觉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加强督查,强化考核,确保实现预期目标。(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银保监分局监管组、人行县支行)

篇八:最新全市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普惠金融实施方案

  普惠金融实施方案

  篇一:

  普惠金融宣活动方案

  柯城农商银行普惠金融宣活动方案

  根据《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

  柯城农商银行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创业普惠、便捷普惠、阳光普惠”三大目标,开展网络覆盖、基础强化、扶贫帮困、感恩回馈、创新升级五大行动,为了确保普惠金融工程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X年2月1日至12月30日。

  二、组织方式

  柯城农商银行

  “普惠金融宣传”活动由办公室牵头主办,辖内各支行分理处全部参与。

  三、活动形式

  (一)柜面宣传。各支行分理处应在有条件的营业场所设

  置宣传展板、摆放宣传材料或设立咨询点,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条幅或标语等形式展示“普惠金融服务宣传月”、“诚信金融、惠及你我”、“银企互动、相伴成长”、“立足小微、服务实体经济”等标语。

  (二)媒体宣传。柯城农商行统一在《衢州日报》等媒体开辟“柯城农商行:

  普惠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专栏,宣传自开展“普惠金融进社区”工作以来工作成效,重点宣传通过银行

  “面向微小企业”和持续培育企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规模以下壮大为规模以上的典型案例,请各支行4月底成功案例,集中展示

  “普惠金融”工作成果。各行也可自行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中宣传普惠金融服务政策、产品和服务等。

  (三)短信宣传。要通过短信平台系统,统一发送宣传短信,。短信内容为:

  “诚信金融、惠及你我”(类似宣传语)。

  (四)电话咨询热线宣传。要建立金融服务咨询热线,为广大客户

  提供良好的金融咨询服务工作。

  (五)流动宣传。组织宣传车、宣传队“走上街头”或“深入社区”、“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活动(如可开办讲座,发放宣传材料、普及介绍金融产品和服务、信贷审批流程及有关要求等),要确保覆盖面和宣传效果。

  (六)风采展示。制定方案,5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全辖支行业机构普惠金融知识技能竞赛,各行要做好充分准备,全力以赴,展示本行(社)的能力和风采。

  四、活动内容

  (一)着重开展媒体宣传

  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国库直接支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反假人民币知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以及各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涉农业务品种等,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的认知度,调动并引导公众的增强金融意识,用好用足金融政策和金融资源,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一是互联网宣传。为扩大“普惠金融”宣传活动影响,拓展宣传受众范围,“衢州金融网”开辟金融知识科普专栏,派专人负责协调,上挂近年来国家出台货币信贷政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付结算、反假人民币等有关金融知识,设置法规制度、知识汇集、疑问解答、公众留言、网站导航等栏目。

  二是利用电视、远程教育网进行宣传。通过电视传媒,在宜州电视台做专题节目,介绍宜州市作为河池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成果,联合地税部门宣传“诚信纳税”的宣传,联合团委妇联做好“小额妇女创业贷款”的宣传,拟请专业人士策划新闻性强、受众喜闻乐见的专题新闻报道,寻找1-2个值得做大的新闻亮点进行包装,开设专题宣传节目,宣传相关金融知识。

  三是手机短信宣传。与通讯运营企业达成长期合作协议,采用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开展金融知识长效宣传。短信发送对象以企业客户和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公众客户为主,短信内容简短精练。

  (二)推行“阳光信贷”强自身惠三农。推行“阳光信贷”中,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打通“阳光之路”,把“阳光信贷”落到实处。为了

  方便客户,把信贷服务指南流程及承诺事项悬挂于客户经理办公室,让客户对能否贷款、能贷多

  少、利率多高、如何办理、向谁投诉等心中有数,并对贷款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贷效率,同时推行“五公开”举措,将贷款政策、贷款品种、贷款条件、办贷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众、贷款农户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发挥阳光效能监督牌的作用,将信贷人员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服务范围等上墙公开,公布联社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客户的“阳光”监督。

  (三)举办货币信贷政策知识讲座、反假货币知识和支付清算业务知识培训等。为更好地宣传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各种货币信贷政策,特别是涉农优惠政策;切实提高经办人员支付系统业务技能,构造良好的支付系统业务受理环境;最大限度地普及社会群众反假防假知识,开展货币信贷政策知识讲座、支付结算业务知识和反假人民币知识培训班

  (四)支行

  “普惠金融活动”案例等。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宣传活动关系到农村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支行要充分认识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科普教育,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建设,提升农村群众金融素质的重要意义,把本次主题宣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推动全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和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要根据宣传方案,结合辖内实际,加强协调,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辖内网点开展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应人民银行的组织下,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营业网点宣传的主导作用,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金融政策、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促进群众金融知识水平的提高。

  (三)狠抓落实,注重效果。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实事,重实效,切忌讲空话,走过场,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宣传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宣传手段,要注重做好对群众的答疑解惑,为社会

  公众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社会公众对金融政策、金融知识、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需求。同时,要及时整理主题宣传活动的相关信息资料,认真对本单位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参与单位要在8月中旬将文字、图片、影像等活动资料汇总上报。

  篇二:

  金融普惠-周主题

  践行普惠金融

  【背景】他们都开始关注社会广大群体的融资需求,大力践行普惠金融

  段子一:

  2月2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201X年度《普惠金融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该份《普惠金融报告》作为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首次以普惠金融为主题编制的专项报告,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极具创新性。

  邮储银行积极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要求,从组织机构调整、创新金融产品、升级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等维度,全力助推小微企业成长。201X年,邮储银行在总部和一级分行设立了小企业金融部,通过

  3.5万人的专业信贷队伍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将小微企业产品研发方向从

  “重抵押”调整到

  “弱担保”,由原来的“不动产抵押贷款”向“非不动产抵押贷款”升级,满足了不同行业小微企业的多样化融资需求;连续四年举办针对小微企业的创富大赛,最大限度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实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什么发布这样的文件?为什么这么不遗余力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背后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段子二:

  自201X年6月横空出世,截至今年2月,“余额宝”规模已达5000亿元人民币,业内预测,“余额宝”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就超越富达货币基金,成为全球最大货币基金。而其带动了一系列相似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诞生,更是给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对“余额是普惠金融还是吸血鬼的争议也甚嚣尘上?

  直到这次两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才明确了政策层面的倾向,他说,对于“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过去没有严密的监管政策,未来需要进一

  步完善,总的来说金融是鼓励科技创新的。

  余额宝”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普惠金融,那就是见仁见的问题。但它们在事实上推动了业内对普惠金融概念更深入的思考,并对民众对于金融能给予他们切实利益的渴求有了深切的感性认识。

  段子三:

  典型国家在推进普惠金融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秘鲁:

  致力保护金融消费者

  由秘鲁金融监管机构——秘鲁银行保险基金监管局(以下简称SBS)一直倡导的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为普惠金融在秘鲁的实施铺平了道路。秘鲁的很多金融机构已经开始金融普及和保护消费者的行动,SBS的干预更多侧重于鼓励和加强这些活动。

  墨西哥:

  政府的作为

  墨西哥政府一直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广泛普及金融知识以及推动金融机构的透明化作为扶贫的主要手段。非金融机构(比如银行代理商)可以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并且允许专业细分银行根据差别监管提供不同的服务,同时将小型储蓄和信用机构纳入正规的吸收存款机构管理并帮助其发展。

  俄罗斯:

  “金融扫盲5年计划”

  俄罗斯制定了全国性金融扫盲5年计划,周期为201X年7月至201X年6月,计划资金为

  1.13亿美元(含2500万的世界银行贷款),目标是改善俄罗斯金融生态环境,提高民众金融行为的效率,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这三个案子都标示着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正被广泛推崇和践行。随着本次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的修改稿郑重加入“发展普惠金融”的字眼,金融界对普惠金融的探索和实践,也必将成为接下来更热门的主题。

  【诠释】

  普惠金融,就是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主要任务是让列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农户、贫困人群及小微企业,能及时有效地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启示】

  作为我国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普惠金融的推进有着极大的必要性。面对这样的一个大环境,政府,银行,中小企业,该如何从行动上落实践行普惠金融。

  政府要努力打造有利于普惠金融的大环境

  1.推动普惠金融立法工作,完善政策支持和引领。我国要积极参与普惠金融国际组织相关活动,探索成立跨部门的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

  组,出台促进专门政策法规,建立全面、多层次、多样化的普惠金融供给体系,制定合理的普惠金融

  发展战略。并将这些战略转变为有效的政策加以实施。

  2.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大力发展多种融资方式。调整金融资源分配,提高金融资源使用效率,扩大弱势地区、弱势群体获得金融服务的途径。加大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债发行力度,支持小企业发行新型债务工具融资,拓宽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建立多层次、覆盖广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网络。

  3.鼓励金融创新,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创新是普惠金融的永恒话题,提高金融可获得性,意味着培育新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服务纵深开展。

  银行要重视中小企业业务,用创新的思维推动业务发展

  1.加快银行产品创新,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银行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进行信贷制度和产品的创新,建立适应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的信用评级、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推出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以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2.要建立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银企合作的直接信息渠道,健全中小企业融资及信用档案,强化金融内部监管,确保资金合理投放。3.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融资要一视同仁、一律公平。通过提高效率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尽可能控制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减轻中小企业还贷的压力。

  中小企业应加大内部改革力度,苦练内功,优化融资的内部环境1加快产权结构改革。尽快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运行机制。有条件的行业和企业要积极融合资源,组建企业集团,做大做强企业,提高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

  2.规范企业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内部的财务会计制度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对企业经营的监督,便于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及风险状况的考证。

  3.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使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尽快进入银行信贷支持的范围,实现又好

  又快发展。

  4.注重企业诚信建设。树立诚信意识,规范信用行业,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争取尽快进入银行的授信范围,以诚信获取银行信贷支持,促进银行贷款与企业有效资金需求的有机结合。

  在未来的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普惠金融可能创造极其广阔的蓝海市场,在蓝海市场高额利润的大幕开启之前,建立一个全民平等地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普惠金融体系是必要的、迫切,同时也是充满困难和挑战的。在当前的技术背景下,离实现这个理想还有很长一段路遥走,但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取得的巨大成功已经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在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双重推动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普惠金融这一伟大的理想将会成为现实。

  【观点】

  李克强总理:

  “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普惠金融的生动表述,让一直处于经济弱势和金融服务边缘的小微企业如沐春风,也再次让小微企业贷款难、融资难成为两会委员热议的焦点。

  邮储银行行长吕家进:

  “未来,邮储银行将继续充分利用服务网络等优势,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导向和政策要求,全力以赴为国家承担普惠金融责任,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发展道路,打造

  升级版

  的价值银行、责任银行、普惠银行”。

  重庆银监局:

  发展“普惠金融”,开展产品期限创新、抵质押方式创新,加强内部管理和渠道建设,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

  湖湘医械通俱乐部主席黄庆玺:

  我们一直在践行普惠制金融原则,致力于打造一个独立的为广大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需求的第三方平台。

  相关推荐:

  湖湘医械通俱乐部创新的“互助基金+平台风控”金融服务模式,实现中小微企业金融风控服务托管,从而推动金融行业B2B金融普惠制的全面实现。

  签约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南粤银行、芙蓉合作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等,获得行业授信近60亿元。同时已设立四只基金,互助基金银行合作产品都具有普惠制特性,且面对广大企业,几乎无进入门槛,同时还具有严谨的风险防控体系和运营机制,保障基金能持续、高效发展。”

  自201X年1月湖湘医械通俱乐部成立至今,已拥有近万名会员,基金会成员已达二百多户。发放行业中小微企业贷款400多户,金额人民币近5亿元!

  篇三:

  金融精准扶贫计划的实施方案***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战略部署,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创新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

  【201X】78号),《***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及17个专项方案,结合***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和利用金融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使***农村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要,做到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切实惠农、便民,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扶贫工作快速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从201X年开始,以全市**个贫困村,**万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通过对扶贫工作对象进一步摸底、调研,准确识别;着力推进农村互助资金组织建设,大力引进涉农金融机构、加快延伸金融服务网络渠道建设;积极争取货币信贷政策,定向调控政策和支农再贷款支持;细化完善贫困户贷款贴息政策;政策支持农村抵质押创新,不断扩大融资渠道和工具创新;筹措落实农村项目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着力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实施,加大农业基础保障和种养殖风险分散转移、降低农民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加快、加大金融扶持农业基础产业项目统筹建设力度,凸显集中连片扶贫工作效能,带动贫困群众就业脱贫;力争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得到5万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贷款,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的问题。

  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扶贫工作对象摸底、调研,准确识别201X年***省有贫困户97万户,41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识别贫困村270个、贫困人口建档立卡30.06万人。对贫困对象和致贫原因的精准识别,有利于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金融精准扶贫、金融精准脱贫,既要找准贫困对象,还要找准致贫原因,准确识别贫困人口是金融精准扶贫的第一步。

  (二)加快农村互助资金协会建设

  各金融精准扶贫相关成员单位密切联系配合,强化落实《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农村资金互助协会的指导意见》、《***村级农村资金互助协会工作实施方案》、《***村级农村资金互助协会示范章程》,力争上半年**县、***区、**区实现全覆盖,下半年**县、**县实现全覆盖。在每村扶贫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其中省上安排20万元,市上配套20万元,各县区自筹10万元。

  以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社)为平台,政府、企业、帮扶单位和社会组织(个人)捐资、注资等多元开放的融资模式,放大资金总量,允许该互助资金作为担保资金,来撬动金融机构贷款,不断放大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协调和督促金融机构共同认可和充分利用农户信用评价结果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全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增幅达到20%以上。争取年底前实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落地开办,进一步创新妇女小额贷款、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等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融资渠道和工具。

  (三)大力引进涉农金融机构

  加大引进对农村金融市场熟知和运作的专业银行和人才,除目前在银主体涉农的商业银行13家银行外,要进一步协调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在***设立分支机构。2017年底金融办负责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协调中国银行在**区开设支行,推进***银行完成县域金融机构全覆盖。协调中银富登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在我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年内力争在***区再设立一家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区村镇银行全覆盖。协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大力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完成***区、**区农村信用社合组***农村商业银行的筹组方案,不断扩大地方性银行的建设速度和支农惠农的工作。

  (四)加快信用村建设步伐,协调配合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

  按照《***信用乡(镇)及信用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信用农户评定管理办法》、《***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X-2018)》、《***

  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1X-2020)》、《***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意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办法》(完善中)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加快“信用村”等建设,协调以地方性金融机构为主要承担牵头,加快建立乡镇、村级金融服务站,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在乡镇、行政村增设金融网点和便民服务点,实现乡镇金融服务站全覆盖、银行卡支付乡镇全覆盖、金融便民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争取2017年末,全市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达由目前的13家增加到18家,经银监会审批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由1家增加到10家、农村设立惠农服务点增设到1500个,转账电话服务点增设到1000台、PS机服务点增设到1000个,新增注册电商企业15户。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渠道“0”距离,真正把

  “惠农福农、为民富民”的金融服务送到了农户家门口。

  (五)争取国家货币信贷规模支持,强化定向调控政策和支农再贷款支持。

  协调增强银行存贷比管理的弹性,落实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及利率市场化等货币政策,指导和监督金融机构在扩大贷款投放的同时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规范和治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和高收费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对金融机构落实收费政策情况的专项检查。人民银行***中支要积极利用政策,争取支农再贷款规模,争取降息、贴息政策,变“输血”为“造血”加大支农再贷款发放力度,发挥支农再贷款对涉农扶贫贷款的引导作用。

  人民银行***中支、银监部门、金融办进一步加大协调驻银各金融机构要在盘活存量、用足增量的力度,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授信政策和审批权限,多渠道筹集信贷资金,不断调整信贷结构。年底全市银行贷款增速达到18%以上,新增贷款达到70亿元以上,年末贷款余额达到480亿元以上,存贷比年末达到68%以上,其中园区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消费贷款等市政府重点关注行业和领域的贷款增速达到20%以上,年末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达到75%以上。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和外埠银行加大对我市的“涉农”金融资金的支持。

  (六)支持推进农村抵质押创新,扩大农村融资渠道和金融工具的创新使用

  通过移民式金融扶贫和产业金融扶贫对接,一方面把分散

  在高山(旱塬)上的村民搬迁集中居住,另一方面利用好土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以产业链金融扶持带动贫困地区脱贫,市政府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在产业制定上向扶贫倾篇四:

  普惠金融仟佰贷互联网金融平台启动仪式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小微企业融资难,企业发展受制于融资瓶颈。

  普惠金融的理念是让普通的个人和广大的小微企业享受到金融服务,两会提议大力发展“践行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冲击着中国既有的社会融资格局和影响着金融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互联网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人群开始关注互联网金融,也开始了追求财富的理财道路。?广大投资者需要更加安全透明的投资环境,而他们的理财计划往往被信息缺失所约束。?河南本土P2P平台优势并不明显,还不能为更多的投融资客户提供本土化服务。

  鉴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结合河南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展的实际,普惠金融的践行者---仟佰贷应时而生、顺势而为。目的是为广大投资者和小微企业(商户)创造一个更为安全、轻松的投融资环境。让极具潜质的小微企业发展之路不再受制于融资瓶颈,轻松获得成长动力;让广大投资者的理财计划不再被信息缺失所束缚,可以在丰富的优质项目中自由选择。

  二、活动组织

  主办方:

  河南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

  郑州爱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协办方:

  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河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河南省安徽商会

  河南商报

  郑州日报

  三、活动内容1四、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

  201X年09月12日9:00-11:002、活动地点:

  永和铂爵国际酒店(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3、活动邀请对象

  (1)邀请嘉宾

  银行、信托、担保等机构代表

  高校、科研院所等金融专家

  网贷之家P2P网贷行业门户代表

  需要各类融资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媒体代表

  (2)融资客户20人左右2(3)投资客户100人左右

  五、嘉宾介绍

  现担任河南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主任,累计为近千家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实现融资16个多亿。善长企业和项目融资过程中的咨询规划、方案设计、项目管理等;对基金募集、投资与管理、企业并购、上市筹划及项目合作等方面具有丰富的运作经验。同时担任河南中原工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河南创新成长企业大赛评委会评委等职务。

  六、工作安排(安排得视会场具体情况提前两天安排,邀请嘉宾应

  该至少提前一周联系)

  1、邀请嘉宾及合作伙伴

  2、确定会场(综合部确认)3、会务布置(会场由运营部全体人员去提前一天布置,条幅,易拉宝,桌牌,台花等。还有签到处布置宣传彩页、水、笔、纸的发放。)

  七、资料准备

  1、邀请函(含参会回执)

  2、手提袋(含宣传册、融资意向登记表、投资意向登记表、记事本、笔)

  3、参会登记薄

  4、展架

  5、横幅、台花

  6、桌牌

  7、胸牌(包括嘉宾、工作人员)

  8、提前的会场调试(嘉宾PPT内容检查等)

  八、附件

  1、参会回执

  参会人员姓名

  工

  作

  单

  位

  职

  务/职称

  性

  别3联

  系

  电

  话

  是否需要预定回程票

  交通方式

  备注:

  参会人员姓名

  工

  作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是否需要预定回程票

  交通方式

  备注:

  注:

  收到邀请函三天内请回执至。飞机

  回程时间

  火车

  飞机

  回程时间

  火车E-mail目的地

  汽车

  职

  务/职称

  性

  别E-mail目的地

  汽车4篇五:

  以“三大工程”提升普惠金融效应

  以“三大工程”提升普惠金融效应

  作者:

  黄邦锋

  来源:

  《中国农村金融》201X年第16期

  福建银监局以推进“三大工程”为契机和抓手,督促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拓展服务广度,挖掘服务深度,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满意度,实现了“加服务、减成本、乘效用、除风险”的普惠金融效应

  自201X年6月银监会在福建泉州全面启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以来,福建银监局从创新机制建设、明确工作思路、搭建服务平台、强化舆论宣传入手,督促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拓展服务广度、挖掘服务深度、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满意度,实现“加服务、减成本、乘效用、除风险”的工作效应,开创了福建省“普惠、高效、开放、共赢”的农村金融新格局。

  推行督导机制,突出工作重点201X年7月,福建银监局率先出台了《福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推进“三大工程”实施方案》,强化农村金融服务的督导机制。

  省局、分局、省联社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均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三大工程”实施情况汇报,提出阶段性要求和目标,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围绕贯彻落实银监会工作部署,第一时间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三大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采取“三个六”共18项具体措施,推动“三大工程”迅速在八闽落地生根。

  将考核结果与行政许可、监管评级、董(理)事高管履职评价和股东分红相挂钩。对于未完成“一个不低于”和“增户扩面”目标任务的法人机构,在监管评级及股金分红时下调一个档次。要求省联社将支农相关指标在绩效指标体系考核中的占比提高到15%以上,并将“三大工程”量化指标与机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员工职务晋升、绩效考核“四挂钩”。

  同时,福建银监局围绕“三大

  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

  开展“增户扩面”活动,做细“进村入社区”扎根工程。指导福建省联社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开发农户、小企业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从农户、小微企业两个层面督促开展建档和营销工作,深入挖掘潜在优质客户和营销对象,实现“支农支小”信贷服务增户扩面。

  采取“六阳光”行动,做实“阳光信贷”口碑工程。围绕流程、产品、申贷、授信、利率、监督开展“六阳光”行动,推动信贷全流程阳光操作。督促机构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完善外部监督,上线运行网上申贷系统,实现申贷“零障碍”。

  围绕“四要素”创新,做活“富民惠农创新”生命工程。引导机构按照“一社一品”的创新思路,围绕福建农村特色的山、海、地、房四项生产要素,积极开发“量体裁衣”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大力推广林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抵押、村级担保基金担保等贷款,缓解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

  此外,福建银监局还着力搭建银政、银村、银社(农民合作社)、银企等对接平台,借助政府和基层组织力量,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纽带作用,畅通支农服务供需渠道。

  加服务、减成本、乘效用、除风险

  “加服务”。截至201X年一季度末,福建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698亿元,占比高达82.5%。对农户家庭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详细登记,细分信用等级,加快形成农户信贷服务“导航图”。全省目标农户建档(评级)户数465万户,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对已建档数农户授信1107.6亿元,有效抢占目标市场。发放扶贫小额贷款0.94亿元、巾帼创业贷款24.2亿元、计生户贴息贷款

  3.44亿元、少数民族贴息贷款746万元、少数民族聚居区贷款

  9.81亿元、支持就业再就业贷款

  8.27亿元、青年创业贷款

  6.87亿元、救灾贷款

  2.67亿元,7.53万户农户受益。

  “减成本”。推动组建村镇银行41家,增设

  乡镇及以下标准化网点7个,进一步提高机构网点密度;布设小额便民支付服务点19412个、自助银行5707个、自助机具15.3万个;推广7×24小时网上申贷服务,网上申贷系统有效应用

  1.9万人次;推广“金融便利店”“金融服务车”“24小时人工服务”等新型网点服务,有效减少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获得成本。推进阳光信贷工程,流程、产品、申贷、授信、利率和监督“六阳光”行动深入人心,建设阳光信贷标准化网点1488个,增设信贷公示牌3555个,增设阳光办贷大厅(窗口)1388个、授信评议小组1122个、信贷监督员1877人、信贷监督箱1688个、信贷监督电话792个,农信系统信贷投诉率有效下降。公开贷款利率定价标准、优惠政策以及特定对象的减费让利规定,对农户、小微企业、资信良好的客户及老、少、边、穷地区给予利率优惠。

  “乘效用”。以营造信用环境为支点,破解农民贷款担保难。开展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创建信用乡(镇)170个,占乡(镇)总数的15.6%;创建信用村3671个,占行政村总数的27.9%;评定信用户114.6万个,授信501.3亿元。7家机构试点村级担保基金担保贷款,余额

  1.5亿元。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从规划、流程、模式、产品等多维度开展创新,共创新金融产品76个,外汇业务、理财产品及“福万通”理财卡等实现零的突破,多项金融产品及研究成果在全国获奖,有效破解农民贷款抵押难。截至一季度末,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1.2亿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0.99亿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746万元、农村住房抵押贷款

  10.8亿元。

  “除风险”。通过坚持服务“三农”,全力推进“三大工程”,福建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现了“发展提速、质量提升、效益提高、形象改观”,提升了风险管理水平,资本充足、拨备覆盖、资产质量等主要监管指标在全国处于较好水平。

  黄邦锋

  福建银监局副局长

篇九:最新全市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相结合,以优化金融供给、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金融科技、防范金融风险为方向,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普惠金融体系,为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金融保障。

  推动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体系不断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显著提高,到202A年末,实现融资服务、数字支付、风险防控和金融知识教育四个全覆盖,努力建成全国普惠金融改革先行区、服务优质区、运行安全区。

  ——实现融资服务全覆盖。实施民营、小微企业授信户

  数三年倍增计划,到202A年末,民营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达到60%以上,普惠小微贷款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实现对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民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主体、农户、产业工人授信全覆盖。融资结构持续优化,全市直接融资额年均达到1500亿元。

  ——实现数字支付全覆盖。有效扩大民生领域数字支付覆盖面,民生领域移动支付笔数年均增长10%。到202A年末,实现数字支付在交通、医疗、教育、旅游、商务等领域全覆盖。

  ——实现风险防控全覆盖。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力争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提升信用信息安全和数字支付业务监管水平,实现风险防控对普惠金融相关机构和业务的全覆盖。

  ——实现金融知识教育全覆盖。全面实施国民金融素质教育提升工程和“双百双千”工程。到202A年末,金融知识教育对辖内学校覆盖率达90%以上,对全市社区和行政村

  实现全覆盖。

  二、增强普惠金融供给能级

  (一)完善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体系

  1.发展银行普惠金融专营机构。力争有条件的法人银行和大中型商业银行在甬分支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鼓励商业银行设立小微支行、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到202A年末,全市小微支行、科技支行、社区支行等专营(特色)机构数量达到220家。引导商业银行建立普惠金融创新示范基地。推进传统银行网点智能化升级。

  2.发展证券、保险机构。做大做强现有证券、保险法人机构,增强甬兴证券服务企业上市和再融资能力,加快筹建和引进保险法人机构。鼓励证券机构在县域增设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加快发展保险中介服务机构。

  3.规范发展各类金融业态。吸引投资基金在我市设立管理机构或业务总部,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探索设立四板股权投资基金。吸引电子商务金融、金融资讯服务、金融大数据采集加工等

  机构落户,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产业链。

  (二)拓展多元化普惠金融融资渠道

  4.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加强科创企业上市辅导,支持在科创板、创业板等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动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和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上市。

  5.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服务。建设科技创新板、文创板等特色板块。加强成长型企业培育,为科创板、新三板等提供后备力量,力争到202A年末,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企业达到3000家。加强与各类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6.支持企业发债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与中债信用增进投资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的合作、对接,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设风险缓释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等,支持科创企业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双创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

  债券的投资力度。

  (三)丰富多样化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

  7.加强新型融资产品推广。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排放权、农村产权等市场化交易平台建设,推动相关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探索推广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质押贷款,发展能效贷款、合同能源融资等新模式。

  8.开展首贷户拓展方式创新。发挥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首贷+续贷”服务功能,建立动态“首贷户拓展名录库”。试点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建立并推广首贷中心、续贷中心,到202A年末,全市新增普惠小微首贷户数4万户。

  9.推进企业融资对接。联动实施“万员助万企”等专项行动。健全政策、产品和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每年举办融资对接活动不低于100场,对接融资需求不低于1000亿元。

  10.深化金融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进银行工作。依托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进银

  行贷款与抵押登记协同办理。建设市账户信息服务系统,支持企业在线预约银行开销户。试点企业上市合法合规证明“一件事”改革。

  11.优化授信管理机制。建立授权、授信和尽职免责“三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明确授信办理条件、材料和环节,落实尽职免责机制,提高授信审批效率和精细化程度。

  三、提升重点领域普惠金融服务质效

  (一)提升民营小微企业服务,助推“246”产业集群发展

  12.实施差异化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信用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预付账款融资等产业链金融新产品。探索建立供应链金融业务系统。深化小微园区金融服务,提供园区开发贷款、厂房按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产品和“政府+银行+园区”多方合作的全流程金融服务。

  13.推进融资服务创新。深化银税、银担、银保合作,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到202A年末,新增信用贷款占新增公

  司贷款比例达20%以上。推广年审制,力争业务规模年均增长50%。推广具有“结算+融资”功能的小微企业卡、乡村振兴卡。力争全市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并保持在合理水平。

  14.推广保险创新项目。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规模,到202A年末,贷款年投放额达70亿元。推广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创客保”“创业损失保险”等产品,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发展。

  (二)加强外向型经济服务,支持“225”外贸双万亿行动

  15.强化外贸金融服务。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支持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支持民营企业运用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通过内保外贷、内保外债等方式融入境外低成本资金。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支持人民币跨境业务。鼓励银行创新风险对冲产品和服务。

  16.强化涉外保险服务。发展对外工程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等业务,推广海关税收保证金保险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到202A年末,出口信用保险保障金额达300亿美元,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达60亿元。

  17.强化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创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港澳台同胞在我市自主创业纳入支持范围。

  (三)完善支农惠农服务,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

  18.加大支农信贷产品与模式创新。加快推广“渔民贷”“民宿贷”等新型信贷支农产品,积极推广农地、林权、海域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推广“村民集团授信”“道德银行”等模式,加大对“4566”相关产业和重点领域的支持,争取到202A年末,农村普惠金融授信覆盖率达到100%。

  19.创新农村保险服务。推广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气

  象指数保险等支农险种,探索开展家庭农场、民宿综合保险试点,鼓励保险资金支持农业现代化产业园建设。深化农村互助保险试点,有序推进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向保险互助机构转制。

  (四)强化服务业重点产业金融服务,助力“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

  20.强化服务业重点产业金融支持。聚焦“3433”产业,引导金融机构为综合物流园区、旅游、健康养老项目建设等提供信贷支持,为商贸、物流、餐饮等服务业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拓展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医疗健康等领域消费信贷业务。

  21.发展服务业领域保险业务。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校园安全责任保险等保险项目。探索商业预付卡保险、旅游综合保险试点。优化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在甬设立养老社区和服务机构。

  22.发展航运金融。鼓励银行机构设立航运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构,发展项目融资和产业链融资业务,开发、推广

  应收账款、仓单、专用设备等信贷产品。提升航运保险综合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对港口、船舶、航运责任、航运人员等领域保险全覆盖。探索开展大型设备、船舶等融资租赁业务。

  (五)优化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助力民生保障工程

  23.加大特殊群体信贷服务创新。推进产业工人金融服务站建设,推广“整厂授信”等产业工人普惠授信模式,鼓励银行开发外来产业工人特色信用信贷产品。推广“扶贫贷”,优化困难学生、残疾人子女的助学贷款服务。

  24.开发特殊群体普惠保险。发展巨灾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型保险业务。推广失独老人综合保险、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综合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对口帮扶类保险等险种。

  四、实施数字普惠金融强基工程

  (一)加快建设普惠金融信用体系

  25.升级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打造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2.0版,在服务渠道、服务范围、风险预警、线上融资、应用场景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全面构建“普

  惠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征信+金融服务”的信用信息服务模式,实现对民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主体、农户、产业工人等普惠群体的信用信息服务和融资服务全覆盖,到202A年末,通过线上融资对接功能累计支持超1万家企业获得融资1000亿元。

  26.建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国家级数据平台和省、市金融监管平台和服务平台,联动金融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普惠金融服务供需双方,构建政金企联动的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跨业务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圈和开放式金融创新应用体系,打造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样板”。

  27.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和激励机制。畅通市公共大数据资源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对象政务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等信贷替代数据归集力度,推进用电(水、气)、税务、进出口、社保、公积金、公安处罚(交通违法)、车辆登记、法院被执行人等信息归集共享。积极参与长三角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强化普惠金融信用信息

  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保障。开展信用区县(市)创建工作。探索建立民营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完善金融领域信用奖惩和修复机制。

  28.加强普惠金融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类金融机构数据归集存储使用标准,规范普惠金融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整理、查询和应用、异议和投诉等事项,完善网络安全保障、用户身份识别、用户权限划分等技术措施,确保普惠金融信用信息安全有效。

  29.发展征信服务。吸引国内外知名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落户,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产品及服务。支持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征信机构及时备案。探索与港澳台地区的征信机构开展合作,为港澳台地区及“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征信互认。

  (二)完善智能便民的金融基础设施

  30.丰富普惠金融(移动)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丰富普惠金融APP,加快各类应用统一上线。加快在“云闪付APP”上实现移动支付及交通、医疗、教育、公共事业缴费等金融

  民生服务应用“一点接入”,与各类移动金融产品功能共享。

  31.完善助农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标准化助农金融服务点建设发展,实现助农金融服务查询和使用信息化、可视化。

  32.推动智能便民的现金服务创新。深化“硬币自循环”创新试点。加大硬币自助机具、现金智能柜等设备布放,开展“大篷车进农村三年行动”,优化数字化硬币自循环管理平台,开发现金服务APP,实现硬币服务、智能现金机具状态实时监测。

  五、打造数字普惠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圈

  (一)拓展数字化金融服务场景

  33.推进移动支付受理环境和应用领域建设。推进“移动支付示范商圈(街区)”“移动支付应用示范县(市、区)”创建,加大农村偏远地区移动支付受理环境改造力度,推动移动支付渗透到小额消费和民生领域,拓展社保卡移动支付在便民领域的应用,实现移动支付应用城乡基本覆盖。

  34.推动生物识别技术在支付领域应用。推进人脸识别

  线下支付安全应用试点。加强声纹识别技术标准宣传和引导,推动声纹识别、智能语音等技术在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等场景合理应用。

  35.推进金融科技应用试点。推动金融机构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二)强化数字技术安全保障

  36.强化自主可控技术应用。推动法人银行发行支持SM系列国产密码算法的金融IC卡。推动安全可靠产品和密码算法应用,提升支付业务技术设施自主可控能力。引导法人银行逐步对核心系统实施国产密码改造。

  37.加强数字普惠金融标准化建设。推动类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监管应用、银税合作服务小微企业等省级试点项目建设。支持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新技术应用、风险控制、金融知识教育等环节和领域开展金融标准化建设。

  六、构建普惠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一)完善普惠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38.加强普惠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基于数字技术的风险控制模型。加强普惠金融产品、业务、内控和基础设施等安全管理,落实等级保护、安全评估和内部审计,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设施安全防护和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39.加强金融监管协作。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实施综合监管、穿透式监管和协同监管。参与建设长三角区域金融风险联控机制。加大对非法集资、企业“两链”风险防控和处置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维护金融生态。

  (二)推进监管科技应用

  40.探索地方金融监管科技先行区建设。构建类金融机构全流程监管框架,推进“天罗地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地方金融监管智能化、可视化。

  41.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参与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规范引导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

  展。加强移动客户端软件安全管理,推动金融APP备案全覆盖。

  七、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和宣传

  42.建设金融知识教育平台。以数字金融领域的知识、能力和风险意识培养为教育重点,建设数字化金融知识教育资料库。发挥中国保险博物馆展示、教育和宣传等功能。

  43.推进国民金融素质教育提升工程。强化教育、金融部门合作,培养金融讲师队伍,编写教学资料,推动在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社会实践基地等开设金融课,建立金融教育示范基地、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

  44.推进金融知识普及工程。推进“双百双千”“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等活动。发挥社区与农村金融知识教育基地示范作用,强化金融机构与街道、社区及行政村的联建机制,实现金融知识宣传覆盖全市所有社区、行政村。

  八、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

  45.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在金融

  知识教育、金融纠纷化解、非现场监管与评估、金融广告治理等方面,完善金融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的工作协作机制。

  46.建立产品分类与消费者分类的自律机制。探索金融产品分类与金融消费者分类的有效方式,将金融消费者权益和“适当性原则”贯彻到金融产品设计、推广、销售和服务等各环节中,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相应的自律机制与自律文化。

  47.完善金融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发挥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非诉解决平台作用,强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投诉调解对接、诉讼调解对接机制的作用,创新开展线上调解,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

  九、加大支持普惠金融创新发展力度

  (一)建立政策支撑体系

  48.完善财政支持。市财政统筹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普惠金融改革重点领域建设。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贷款相关税收扶持政策。

  49.健全金融政策引导和监管差异化机制。落实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政策,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和宏观审慎评估手段,对表现优异的金融机构给予政策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实施差异化监管,将金融机构参与试验区建设表现与监管评级、机构准入、现场检查、高管履职评价等挂钩。严厉打击信贷领域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要求和强行返点等行为。

  50.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中央及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用好用足各类政策。争取科创企业投贷联动、金融监管科技示范、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等政策。改革试点过程中涉及重大政策突破事项,根据“一事一报”原则,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二)完善政府配套措施

  51.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按要求分步增加市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完善市、县两级农业担保体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充实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加强与国家、省级担保和再担保基金(机构)

  对接合作,构建多层级风险分担运营机制。发挥代偿基金和再担保作用,扩大“银政担”风险分担覆盖面。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放大担保倍数,支持普惠小微贷款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60%。

  52.完善风险补偿和专项支持机制。充分发挥市科技、文化贷款风险池、“甬贸贷”风险池、小贷险风险补偿基金等作用,完善民营、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制度。推动市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天使引导基金规范运作,加强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协调联动,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兴产业项目、人才企业和初创企业资金支持。

  十、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部署试验区建设各项重大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承担统筹组织、协调、考核、宣传等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人行市中心支

  行,负责试验区建设具体工作推进落实。

  (二)加强督导考核。将试验区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考核体系,每年制定试验区建设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开展督导考核,建立定期督办机制,做好对重点任务的跟踪、督办。

  (三)加强宣传报道。制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扩大试点成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研究评估。做好改革日志的记录与整理,构建试验区建设统计评价指标。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等各类智库机构对接沟通,成立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高标准建设长三角普惠金融研究院、市普惠金融研究中心、市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地方金融专业人才培养,以及数字普惠金融标准研究、设计和制定等工作,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试验项目进行评估,为试验区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

篇十:最新全市普惠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范文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7.06.272017.06.27达市府办〔2017〕47号

  金融综合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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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达市府办〔2017〕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并具有达州特色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逐步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保险服务乡镇覆盖率99.9%、村级覆盖率95%;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未来五年,小微企业贷款信贷计划单列,力争

  每年实现“三个不低于”以及国务院和银监会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考核要求。在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和金融工具使用效率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力争到2020年底,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建档率达到80%、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达到50%,明显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二、主要任务

  (一)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

  1.发挥各类银行机构作用。鼓励政策性银行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探索与其他银行业机构合作开展出口退税账户委托贷款、统借统还转贷等业务,扩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覆盖面。强化政策性功能定位,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为“三农”发展提供期限长、成本低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要继续推进专营机构建设,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安排专人专岗。地方性法人银行要继续向小微企业集中区域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扎根基层、服务社区,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城镇居民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鼓励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增强支农支小资金实力。支持邮政储蓄银行达州分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持续做好民营银行设立工作,继续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入股或发起设立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以集中连片扶贫县、百万人口大县中未组建村镇银行的县(市、区)为重点,加快在县(市、区)集约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步伐。

  2.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以“创业板行动计划”和四川省省级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为抓手,做实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培育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中小微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促进更多涉农企业挂牌、上市,促进更多涉农上市公司再融资。支持贸易商、合作社充分利用期货市场,为规避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提供有效手段。鼓励引导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通过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天府商品交易所等场所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小微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3.发挥保险公司保障优势。稳步拓宽政策覆盖面,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增强风险保障能力。加大对涉农保险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调动更多保险资源进入农业农村,建立健全涉农保险服务体系,提高涉农保险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鼓励保险公司规范农业保险投保、理赔程序,简化办事手续。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探索开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农产品产量保险等,稳步扩大畜牧业、森林保险、农房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农机具保险等的覆盖范围,满足不同层次的农业保险需求。推动险资直投支农融资项目。积极发展涉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开展农险

  保单贷款业务,缓解农业企业、农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周转资金困难。鼓励保险机构将资源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倾斜,积极开发扶贫农业保险产品,满足贫困农户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建立健全贫困地区保险服务体系,依托村委会、居委会建设保险服务站,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保险惠民服务。大力发展针对小微出口企业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小微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规模,重点支持农产品出口和农业企业走出去。深入推进个人税优健康保险试点。以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等为重点,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产品和服务,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大力发展环境污染、医疗执业、安全生产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技术优势,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

  4.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民营、混合经营的融资担保机构。推进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试点,引入更多金融活水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地方政府主导建立风险担保基金,引领推动各类农业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发展壮大。

  积极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功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鼓励优质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定向发债、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股东借款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鼓励发展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引导创新开发差异化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的融资需求。力争新建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

  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

  积极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促进资金互助与农业生产有效融合,更好地发挥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在支持“三农”发展和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

  5.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以正向激励为导向,从业务和机构两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特殊群体等普惠金融薄弱群体和领域。推进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和网点建设。有序开展小微企业金融债券、“三农”金融债券的申报和发行工作。进一步研究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服务、考核和核销方式的创新。推进落实有关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鼓励建立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加强我市农业保险统筹规划,完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建立全市农业保险管理信息平台。扶持小额人身保险发展,支持保险公司开拓县域市场,积极争取保险公司总部政策支持,大力推进险资入达。

  (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促进金融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

  1.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小微企业融资特点,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开展保理、融资租赁、企业主个人财产担保、联保贷款等新型信贷业务。推动金融机构开展担保方式创新,大力推广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股权、动产、订单、仓单抵质押贷款。鼓励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引入贷款保证保险机制。支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保单质押贷款,盘活应收账款等担保资源。支持金融机构优化民营企业信贷管理,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审制等措施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推广“税金贷”产品。支持优质小微企业上市或到新三板、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小微企业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利用债贷组合等新型模式融资。构建“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等联动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

  2.创新“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开展农村“两权”抵押、流转、评估试点。在涉农金融机构中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和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鼓励市、县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险,积极开发推广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收入保险试点等,精准对接农业保险服务需求。

  支持金融机构根据农业生产经营流程,发展订单、仓单质押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新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服务方式,提高农业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积极开展农机具、存货、订单、应收账款、水域滩涂使用权抵押等创新业务。鼓励开展农业机械等方面的金融租赁业务。建立多元化的农业农村贷款担保机制,创新联保、互保等多种形式组合担保贷款模式、推进农户信用评级,设立“星级信用户”评价制度,实行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的鼓励政策。

  3.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良性发展。鼓励互联网支付机构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提升支付效率。规范发展网络借贷平台融资,发挥其便捷、对象广泛的特点,引导其缓解小微企业、农户和各类低收入人群的融资难问题。发挥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门槛低、变现快的特点,满足各消费群体多层次的投资理财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社保、医保、交通、旅游、商务等相关的行政管理机构合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

  4.加大金融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按照“监管引导、信贷支持、普惠服务、智力扶持、结对帮扶”的模式和“四单”要求实施精准扶贫。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引导作用。切实增强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就地、就近媒介资金作用,在相关宏观审慎标准的权重计量上,体现对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的必要倾斜。加大对贫困地区扶贫再贷款支持力度,合理确定扶贫再贷款期限,执行优惠利率,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专项信贷投放,切实降低贫困地区融资成本。在贫困地区开展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基地创建。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小微企业等获得融资。认真落实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定向降准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

  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以2016年底银行业贫困地区贷款为基数,各银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确保我市作为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加大对我市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教育扶贫等领域的信贷资金投放,其他涉农金融机构要着重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信贷投放,大幅度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

  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及模式。完善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康复扶贫贷款政策,稳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宽贫困户抵押担保范围。因地制宜指导贫困县小贷公司建设。协调国开行、农发行对接各地项目和资金需求,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的金融支持。研发扶贫开发金融产品,加大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安置、安居和就业创业各阶段的信贷支持。积极做好定点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制定并落实“金融扶贫开发合作协议”和“一对一”个性化帮扶方案。深入实施智力扶贫,认真办理贫困县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确保受助总人数、贷款金额逐年上升。

  (三)健全信用信息体系,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通过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建立多层级的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实现企业主个人、农户家庭等多维度信用数据可应用。持续推进达州市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重点,持续增加农村信用评级授信的深化度,在融资额度、融资利率、融资便捷度等方面建立工作机制,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与农户小额信贷、产业扶贫信贷有效结合,发挥农村信用建设在提升贫困地区农户信用等级、降低金融机构支农成本和风险、增加农村经济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做好新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工作,不断扩大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覆盖面。设立服务小微企业和农村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加快建设“信用达州网”,推进信用信息服务网络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扩大征信产品运用领域和范围,探索适合小微企业和农村经营主体的征信产品和征信服务。健全自助查询、代理查询点等多元化的信用报告查询渠道,优化征信异议和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持续提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服务水平。

  2.推动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支付惠农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巩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成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实现银行卡受理机具和业务功能互联互通,丰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的转账、缴费等业务功能。拓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广度和深度,切实提升支付基础设施的有效使用率。大力推广银行卡、电子账户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提高银行账户普及率。鼓励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服务。进一步加强支付系统建设,不断延伸支付清算网络覆盖面,推动和指导中小金融机构接入支付结算综合服务系统,丰富资金结算渠道。

  3.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向县域及乡镇提供延伸服务。支持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努力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乡、村两

  级保险服务体系,提升涉农保险服务水平。增强证券、期货、基金等经营机构对县域范围内投资者的服务。加强规划布局,提高准金融机构在县域的覆盖率。引导市内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

  4.加强城市社区便民金融服务。围绕衣、食、住、行等民生活动,建立社区金融生活圈,为社区服务商和居民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大力推进普及金融IC卡,推动金融IC卡在交通、旅游、园区、社保、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多应用规模化发展,并积极接入四川省金融IC卡暨移动金融基础服务平台。深化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工作。

  (四)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育公众风险意识。

  1.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等渠道,多层面、广角度长期有效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注重培养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针对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反假货币、投资理财、第三方支付等金融知识教育,深化金融政策普及度。

  2.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建立健全第三方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网点建设,加强与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理性投资与消费。

  3.培育公众风险意识。以金融创新业务为重点,针对金融案件高发领域,运用各种新闻信息媒介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认知度和辨识度,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观念,促进公众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

  组建金融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普惠金融工作组织推动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结合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专项督导,建立跟踪督办和考核评估机制。

  (二)发挥政策引导激励作用。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年度贷款增量奖补、新增客户首贷奖补、金融专项债券奖补等财政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小微和“三农”贷款投放,促进我市金融信贷规模稳步增长。建立定向贷款激励机制。实施支农支小贷款奖补、精准扶贫贷款奖补等财政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增加对“三农”、小微企业、精准扶贫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2.健全融资分险机制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银行、担保、信保共同分担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

  制,搭建针对中小微型出口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统筹解决小微出口企业接单、风险和融资难题。实施实体企业贷款风险补贴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等财政政策,支持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营造促进实体企业融资良好外部环境,吸引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实体。

  3.加强财政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探索整合财政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撬动作用。认真落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精准扶贫、支农支小等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配置。

  4.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发挥财税政策作用,立足公共财政职能,设立、完善、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针对普惠金融服务市场失灵的领域,遵循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对普惠金融相关业务或机构给予适度支持,更好地保障困难人群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适用性。

  (三)开展普惠金融试点示范。

  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条件下,选择宣汉县开展普惠金融特别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试点。以更加有效的方式,满足城乡居民基本金融需求,实现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的精准对接。认真落实《数字普惠金融:四川最佳实践区行动方案(2017)》,积极探索发挥基层政府、金融机构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以创建为契机、以典型作示范,推动金融扶贫惠农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拓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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