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一些问题及对策(完整文档)

时间:2022-05-25 16:30: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析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一些问题及对策(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浅析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一些问题及对策(完整文档)

浅析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一些问题及对策4篇

第一篇: 浅析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浅析“营改增”进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姓名:吴玉茹 班级:2014级会计专硕 学号:20141493

摘要

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来,“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试点行业不断增多。从总体来看,“营改增”节税效果显著,促进了服务业的专业化程度。但是同时也应看到,我国的“营改增”进程中还存在部分企业税收不减反增、地方政府主要税收来源丢失等局部矛盾,需要我们分析原因,找出对策。同时对于“营改增”成效的评价,我们也不能局限于企业税负的变化,还应考虑到“营改增”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产业转型与增进居民福利。

关键字:营改增,重复征税,税负增加

1.“营改增”原因

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流转税的组成部分,增值税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征税,而营业税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征税。对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原因,我们从以下三方面来简要分析。

1.1 减少重复征税的现象

营业税没有改征增值税之前,作为营业税的应税企业,其购进原材料等的进项税额是交了增值税的,但是因为其不是增值税的应税企业,所以这部分进项税是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只能计入相关产品或劳务的成本,而其产品又是按照销售额全额来计征营业税,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重复征税的现象。同时对于购进一般劳务的增值税的纳税人由于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部分进行税额也不能抵扣。这对部分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加重了它们的税收负担。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1.2 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的需要

由于原来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而不征收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利于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所以很多企业为了避免被重复征税而选择“大而全”的企业模式,服务生产内部化。将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有助于促进产业融合,健全财税制度的科学性,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

同时,我国对增值税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而营业税产品及服务出口都是含税的,与其他国家产品相比,在价格上没有竞争优势,企业税负加重,不利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1.3 税收征管面临困境

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商品越来越服务化,商品和服务的区别愈益模糊,税收征管面临新的问题。营业税改证增值税有利于解决混合销售和兼营等行为给税收征管部门带来的困扰,对税收征管有积极意义。同时,由于“营改增”之前服务业并不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使得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漏洞大开。比如对于建筑安装业而言,其销售额征收营业税,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破坏了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企业增值税双向稽核的条件,税收流失现象严重。

2.“营改增”进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任何改革的过程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期间总会面临诸多的曲折和障碍,“营改增”的过程也不例外。对于“营改增”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如下:

2.1税负不减反增

“营改增”虽然能够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可以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但是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经营模式、发展特点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使得”营改增“的效果也会有所不同。营改增之后,在相同的税率下,出现了有的企业税负下降,部分企业税负则不降反增的现象。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课题组发布的《2012年一季度上海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问卷调查报告》指出,35.7%的企业反映“营改增”后税负有所增加;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对91家试点企业的抽样调查结果也显示,逾4成交通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虽然这些税负增加的企业所增加的税负在逐渐减少,但是我们也有动机找出这些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原因究竟何在。下面我们就以交通运输业为例来探讨为什么会出现部分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

2.1.1 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提高

“营改增”以后,部分行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大幅度增加。尽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是税率增加带来的增税效应远远大于可抵扣进项带来的减税效应,所以会导致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营业税率,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比较“营改增”前后的税率变化,税率上升了8 %。而与原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比,交通运输业还没有建立稳定的进项税额抵扣链条,这是导致“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相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则保持在3%,因此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改增”以后其税负并没用太大的变化。

2.1.2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时间长

对于交通运输业而言,可抵扣的进项税主要是企业购买交通运输工具所耗费的金额,而这些运输工具属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较长,其中飞机、火车、轮船的折旧年限为10年,其他交通工具的折旧年限为4年。大部分企业会集中买进交通工具,很少有企业会陆陆续续购买。因此,集中购买的交通运输工具的进项税额会集中在一个纳税年度进行抵扣,而对于以后的经营年度,主要成本则包括租赁和维修服务,燃油、联运、外包、日常办公、过桥过路费、人工费、保险费等,其中占营运成本比重较大的租赁费、过桥过路费、人工费、保险费等都不得抵扣进项税,成为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

2.1.3 增值税抵扣发票获得困难

“营改增”以后,很多企业反映增值税发票取得困难。对于对交通运输业提供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而言,很多企业的规模并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纳税人标准,无法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交通运输企业很难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从而使企业税负增加。

2.2 税收征管与税务机构设置的问题

“营改增”以前,增值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在税收管理上,两者分别由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征收。在不调整中央和地方税收划分的情况下,“营改增”必然会涉及到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分配的问题,使得地方财政收入减少。

同时我们知道,营业税是地方税的主体税种,营业税归属国税局以后,地方税的主体税种缺失,地税部门的实际业务量大大减少,而当前的人员设置则是按“营改增”之前的需要安排的,这样一来,无疑会造成地税部分人员不作为和机构人员冗余的现象。

3对策及建议

面对“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应该仔细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加以修正,保证“营改增”的顺利进行。

3.1 对于税负“不减反增”现象的对策及建议

为了体现税负公平,减少甚至消除“营改增”过程中的税负增加问题,我们可以试着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3.1.1 合理确定增值税档次及税率

作为简化税制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之一,“营改增”应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简化税率结构档次,适度降低税率,以避免税率档次过多及税率较高导致的征管效率下降和偷逃税款的现象。对于税率档次的设置,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但都认为现在的四档税率档次过多,不利于增值税税收中性作用的发挥及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对于具体税率水平的选择问题。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多档税率中,一般税率17%和低税率13%都属于较高的税率水平。无论“营改增”后是使用多档税率,还是相应减少税率档次,都存在税率降低的客观要求。据统计,在21个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中,除我国外,其他17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标准税率为11.15%。我国现行的两档税率均高于此平均税率。较高的税率成为阻碍“营改增”的问题之一。在“营改增”过程中,加设11%,6%两档税率本身就说明政府已意识到现行增值税税率较高,即便如此,很多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试点企业实际税负率都高于原营业税税率,交通运输业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3.1.2 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

“营改增”过程中,部分企业由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并没有达到减税的目的。上文提到的交通运输业中存在这一现象。而据朱燕萍(2002)[1]的计算得出:只有当可抵扣不含税购进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40.64%时,“营改增”才会带来企业税负的降低。而从马海涛、李升(2013)[2]的计算中可以发现,对于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率大于41.67% ,“营改增”会带来税负的降低。但是,对于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能够降低企业税负所需的增值率则高达500%,这显然是过高的。因为这些现代服务业创造收入的过程中主要依靠的是人力资本与无形资产,但按照“营改增”实施方案,这些进项税额都不能抵扣。

3.1.3 对从事交通运输业等税负增加的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补贴

为了调动企业参与“营改增”的积极性,体现税负公平,国家应该给予在“营改增”过程中税负增加的企业以一定的财政补贴,缓解部分企业由于没有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效应的负面情绪。但是这不应该作为一项长久之计,随着“营改增”过程的不断扩围与深化,应该从根本上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否则财政补贴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3.2 对于税收征管与税收机构设置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为了协调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避免因“营改增”出现使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减少的现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3.2.1调整增值税的分配比例

“营改增”以前,增值税的分配比例是75:25,其中中央财政占75%,地方财政占25%。“营改增”以后,为了不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以通过增加地方政府享有的增值税的分配比例调整增值税在中央和地方的分配,避免触动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潘罡(2014)[3]经过测算得出,不论改革后税收收入是否发生变化,新的中央分享比例将取决于改革前国内增值税与国内增值税和地方级营业税之和的比值。由于各省份的税收结构并不相同,该比例将介于36.10%与62.32%区间,中位数为51.20%,若依据全国数据进行测算,该值将为51.12%。

3.2.2缩减地税服务职能,精简机构人员。

随着“营改增”的深入,营业税逐渐被增值税取代,地税局的工作范围相应变窄,工作量大幅度下降。为了使人员配备与岗位设置相协调,可以通过裁掉一部分多余员工的做法,提高工作效率。但是这样可能会使地税部门被边缘化,同时也会受到相关人员的抵制与排斥,从而使改革受阻。

3.2.3重建地方税体系,发展新的主体税种。

适当扩充,增加地税的征管权限,重建地方税体系,发展新的主体税种。从国际经验来看,可堪担此重任的包括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的房地产税,也包括在我国西部欠发达而资源富集地区征收的资源税。

但由于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分享体制下,增值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是以税收的上缴地为基础的,因此,对于资源税是否能够弥补“营改增”带来的地方财政收入的损失,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地方资源产量和价格等条件的制约。

同时应积极推进房地产税(即“物业税”)改革并使其基本框架在一般地区大体到位,为工商业有一定发展程度的东、中部区域,构建地方税体系中的支柱财源。

4 引申思考

任何改革都会伴随阻力,我们应正确认识和对待“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虽然改革带来了部分企业税负增加,但是这只是一种局部性的矛盾,不应过分夸大。“营改增”取得的减税效果还是相当明显的。王劲松指出,上海试点前5个月,“营改增”带来的整体税负下降超过80亿元。

同时有必要指出的是,对于“营改增”改革成效的评价不能仅仅局限于企业税负的变化方面。作为当前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内容,“营改增”除了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服务业税负之外,还有更深层次的意义和作用。古建芹等(2012)[4]指出,在营业税制下,生产性服务业的分工细化和一体化发展受阻、工业部门对生产性服务业总需求减少,从而对生产性服务业产生了不合理的扭曲和抑制。因此“营改增”打破了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分工程度、加快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制环境,提高了服务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所以,从长远来看,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产业转型与增进居民福利,才是评价“营改增”成效的最主要标准。

参考文献

[1] 朱燕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研究[J].交通财会,2012(11):50-53.

[2] 马海涛.营业税改增值税_试点评价与改革方向[J].税务研究,2013(04):6-12.

[3] 潘罡.“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J].财会月刊,2014(04):6-8.

[4] 古建芹,刘大帅,张丽微.增值税与营业税合并的现实思考_以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为例[J].财政研究,2012(04):46-48.

第二篇: 浅析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高校教师创新能力培养的探究

【摘要】:随着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学生各种综合能力的提高需要良好的教师队伍作保障,因此高校教师创新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文章主要论述了创新能力的内涵、高校教师良好创新能力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高校教师创新能力的培养途径。

【关键词】:高校教师 创新能力 培养

一、高校教师创新能力必须具备的条件

高校教师从事创新活动,需要各种能力,绝不是单凭一种能力或某几种能力就能达到创新预期目标。要使教师能创造出符合社会意义和个人价值的具有独特性和革新性的产品,就必须使创新能力构成要素联成一个整合体,发挥主体创新综合效应。创新能力是创新思维能力与创新智力化能力和创新人格化能力的内在整合体。高校教师要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必须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创新性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是一个由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横向思维与纵向思维、逆向思维与正向思维、潜意识思维与显意识思维的有机整合体。作为高校教师要拥有创新的思维能力,必须要保证其思维流畅、敏锐、变通、独创和精密。

2.智力化能力。智力化能力是高校教师创新知识和创新智力即创新所需要的一般能力。智力是人认识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理解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智力包括很多方面,如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分析判断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这些都是认识活动所必须具备的一般能力。一般的智力转化为创新能力,就要求教师在创新活动中对智力因素实现有机整合,直接转化为教师从事创新所需要的创新智力化能力。主要包括创新的信息加工能力、一般的工作能力、动手能力操作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创新技法的能力、创新成果的表达能力和表现能力以及物化能力等。

3.人格化能力。高校教师创新能力的形成离不开其人格因素,包括教师特质和创新精神。教师的人格化能力就是其创新个性特质和创新精神因素作用于创新活动而形成的能力,包括主体价值判断选择能力、团结协作能力、适应社会生存能力、应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忍耐力、冲动力、公关能力。

第三篇: 浅析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论高校教师创新能力的培养
作者:肖海鸥 黄吉武
来源:《文教资料》2010年第16期

        摘 要: 高校要培养富有创新能力的学生,必须有具备创新能力的教师,教师的创新能力体现在创造力教育观、个性特征、知识结构、教学艺术等几方面。

        关键词: 高校教师 创新能力 培养

        

        当今,教育竞争已成为世界各国竞争的一个重要领域,许多国家都把教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推动社会的进步。教育改革和创新的浪潮也席卷而来,“创造教育”、“创新教育”成了教育界的热门话题。教育创新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既包括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内容、方法和手段等各方面的创新,又包括教育主体——教师自身的创新。而教师的创新是教育创新的根本之所在。高等教育的创新离不开创新型的教师。教师是教育过程中最基层、最直接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没有富有创新能力的教师,就不可能培养出有创新能力的学生。教师的创新能力体现在创造力教育观、个性特征、知识结构、教学艺术等几方面。

        一、教育观念创新——教育行动的灵魂

        随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高校的根本任务是要为社会培养创新型的人才,所以高校教师要在自己的思想领域接受、形成、构造具有创造力的教育观念。

        1.与时俱进,转变观念,着力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转变传统教育观念中阻碍学生创造力发展的观点,即从传播知识的传统理念转向塑造人的生命价值的现代理念,促进人的精神和教育“心灵导向”的转变,实现人的精神交往。在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理念的支配下,教师成为了传播知识的手段,学生成为了接受知识的容器和奴隶,从而出现知识专制和文化霸权现象,受教育者的知识话语权被剥夺。教育的本质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播,更重要的是通过知识传播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在物质和精神层面完成对知识的接受、理解和内化,从而导致个体价值观、世界观、生命观的形成和完善,从而推进人格的完善和人的全面发展。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智知识和认识的堆积,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因此,在教育传播过程中,无论是传播知识还是接受知识,既是理解和构建知识的过程,又是在这种理解和构建中塑造完美人格和实现精神交往的过程。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创新人才”的重任。如果我们的大学还停留在“传授知识的教学模式”,与我国目前所提倡和要求的建设“创新型社会”、“创新型国家”,“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等明显不符。教育担负着培养学生创造性智慧和能力的任务,在一定意义上说,这比传授知识更为重要。

第四篇: 浅析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作者:司福利
来源:《速读·中旬》2016年第08期

        摘 要:在阐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内涵的基础上,从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以及师资力量等三个方面分析了当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对策。

        关键词:高校;
创新创业;
教育;
问题;
对策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在新经济形势下形成的一种教育理念,是使大学生在充分了解创业内涵后形成的一种积极的应对创业的心理状态。同时,它也是新经济时代下一种新的教育观念和教育形式。通过创新创业教育意在培养大学生具备一定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并通过参加相关活动获得创业能力的提升,从本质上来说,这是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型生存教育和创新教育。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高等教育必然要与时俱进,而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的提出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意识不足

        当前的高等教育已经不是昔日的精英化教育,与之相应的是传统的包分配的模式也早已被学生毕业之后的自主择业所取代,因此在用人市场上,每个毕业生都会感受到不小的竞争压力,有一部分学生找不到工作,出校门的日子便是其失业的日子,这就对创新创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不容忽视的一个事实是,目前部分高校尚未树立起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也未能在创新创业方面进行足够的投入,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难以得到鼓励。

        2.缺乏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目前,我国在高校中还未建立起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高校采用的还是开展与创业相关的实践或竞赛类活动,虽然高校也逐步建立起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创意中心等,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一定支持,但是力度很有限,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并未纳入学生的日常课堂教学体系,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类型单一,而且以选修课为主部分,课堂大部分以讲座形式开展,真正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创业案例和创业教材缺乏,创业教育没有融入专业教育之中,所以设计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相匹配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推荐访问:浅析 对策 高校教师 浅析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一些问题及对策 浅析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