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当代电影中个人主义倾向与“普泛人性”策略【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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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当代电影中个人主义倾向与“普泛人性”策略【优秀范文】

当代电影中的个人主义倾向与“普泛人性”策略4篇

【篇一】当代电影中的个人主义倾向与“普泛人性”策略

个人主义

内涵

个人主义是一种道德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哲学,强调个人的自由和个人的重要性,以及“自我独立的美德”、“个人独立”。一种以个人为中心对待社会或他人的思想和理论观点。

表现为利己主义、利他主义、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形式。个人主义一词源于拉丁文individual,意为不可分的东西、个体。个人主义把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一切从个人需要和个人幸福出发,反对统一的社会价值标准自由、平等、人权是个人的政治诉求 。个人主义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民主是对个人的尊重,宪政是个人的制度保障,市场经济是对个人经济追求的承认与规范。

起源:

个人主义与社会平等概念同时产生,是平民从贵族那里争取到的胜利。从中世纪到现代,西方个人经历了一个逐级解放的过程,先从神的权威下解放出来,再从人的权威下解放。换句话说,人本主义是第一阶段,个人主义是第二阶段,最终人的神圣性终于成为了习俗和法律。西方个人主义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典哲学,希腊城邦政治 ,贸易经济等文化和机构。其直接来源是近代的两个先行官: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文艺复兴是人权向神权挑战,再次确认“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原则。宗教革命肯定了个人的良心和判断,

个人主义的起源有三个:社会(历史)起源、思想起源和概念起源。先有社会(历史)起源,后有思想起源,再有概念起源。三者之间有必然联系,但不能相互混同,更不能互相替代。

个人主义在西方的发展

个人主义思想就象其母体--资本主义社会一样,也有自己的历史轨迹,这一轨迹由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演变规定基本内容及其表现特点。

从开始产生到18世纪产业革命起步。在封建统治者和天主教会势力的双重束缚下。个人主义思想把勤奋和节约、禁欲和进取作为最高美德。在这里,经济行为不仅仅是谋生手段,而且还是证明自己才能和价值的最有效途径。这样,获取和节约二者构成的积累,便具有了超世俗的价值和意义,经济获取行为及其成功,在宗教和世俗两个向度上都成了事业。这种积累式个人主义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因素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富兰克林的《自传》和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熊彼特的成名作《经济发展理论》,对此则有模式化的说明。

伴随大量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因素渗入经济运行过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昔日难以想象,原有的供求均衡状态被彻底打破,供总大于求,为了适应裂变式供给的急剧发展,如何刺激需求以适应供给的迫切需要,让个人尽快消费,多多消费,便成了整个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枢纽所在。个人主义思想的向度发生了根本性转移。这种消费式个人主义盛行于产业革命的中后期一直到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新政实施。它在经济学上也有自己的理论表达,这就是由凯恩斯发动和完成的所谓"经济学革命"。凯恩斯的看法是:"财富之生长不仅不系乎富人之节约(象普通所想象的那样),反之,恐遭此种节约之阻挠’。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鼎盛于本世纪60年代的大学生造反运动,是消费式个人主义的必然衍生物.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激发出来的高科技转为民用,供求失衡的矛盾不但未得缓解,反而呈加剧势头。为了维持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均衡,对别国进行商品、资本、制度和价值观念的输出,当时的所谓现代化理论,至少有一半原因是出自这种需要。对内,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制造冷战阴影和事实,让个人在消费哈哈镜中以自我扭曲变形来自娱自乐。

进入本世纪70年代以后,个人主义进入了反思阶段。这种反思在不同的层面和领域中进行,由个人行为的病态和偏激,溯导思想文化根源,在哲学上进行尝试者有麦金太尔及其力作《德行之后》,文化社会学式的探讨则由丹尼尔·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进行,涉及政治学、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学内容的综合性研究,则由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完成。其他学科也进行了类似的研究,如文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等。 

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发展

个人主义这个概念来自西方。中国古代有没有西方那种个人主义,法家、墨家都反对个人主义所指涉的那些内涵。道家有些中国式的个人主义,这是逃避现实、藏匿自我的个人主义,而不是参与社会的个人主义。儒家讲积极参与现实,有点个人进取的意思,但不能算是个人主义。五四运动的启蒙才告诉人们,个人是独立的存在,独立的自我最有力量。五四运动中的启蒙者的一大功绩是把个人从群体关系中分离出来。五四的个人主义有一重要特点是和无政府主义思潮结合,这就是因为它反国家。当时的无政府主义思潮很盛,不仅直接提倡,而且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本身大都是这思潮的赞成者或参与者:中国近现代常常是西方发展的某种缩影。本世纪初及二十年代,中国确实有一段以卢梭式和尼采式的个人主义为主题的启蒙时期,但时间很短,很快就走入了以集体主义为最强音的革命、战争的年代。

【篇二】当代电影中的个人主义倾向与“普泛人性”策略

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初探(论文大纲)

写作背景

关于人权主体的争议旷日持久:人权的主体究竟应当是个人?是集体?还是二者的统一?从论证发展权这一人权范畴的角度来讲,我们主张人权的主体应当是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综合。发展权概念的最初提出是当时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经济政治对立斗争的应时之作,仅仅作为一种口号工具代表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制定的旧经济政治规则的不满和对国际社会中国家间公平正义的追求。然而,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尤其在经济资源环境人权问题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整个人类社会已然成为一个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可持续发展已然成为一个关乎整个人类命运的全球性问题。“发展是总体的,世界的各个部分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而条件不利的地区的进步是与最繁荣地区的发展相连的。所以发展应该具有全球性的特点。一项能够持久的发展,只能是所有人的共同发展。” 所以发展权的权利主体应当是“全体个人及其集合体”,此处的集合体包括“作为人的集体的国家、民族和地区”,只有这样理解发展权主体,才符合其应有之义。

但是由于发展权这一概念透露出强烈的“共产主义”意蕴,以及其强调“集体人权”这一新生人权范畴的倾向,与西方国家的个人自由主义、资本主义传统相悖,自然成为当今国际社会东西方人权交锋的重点。

在这场人权交锋之中,为了使发展权这个概念更好的诉诸进而对抗西方社会的价值传统,有必要对其思想史上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思想进行探究,求其本溯其源,以期“有的放矢”,以发展权之“矢”破西方传统个人自由主义之“的”。

前述文字是笔者选择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这一哲学上对立范畴作为研究对象的出发点,然而作出这一选择的前述背景因素与本文选择的讨论主旨却无直接关联。也就是说,作为一篇西方法律思想史的课程论文,笔者会抛却研究的初始目的,转而将关注点集中于对法律思想史的检索整理及客观分析,力图展现西方法律思想史载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问题上的原貌,进而揭示其中的规律性。

文章框架

.正题:集体本位主义

罗素说:“亚里士多德以前的哲学家连他在内,在我用‘个人主义者’一词要指的意义上都不是个人主义者。他们把人根本作为社会的一员看待”,“自亚历山大时代以降,随着希腊丧失政治自由,个人主义发展起来了犬儒派和斯多葛学派是其代表”。博登海默说:“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一书中,提出了一个有关正义共和国的学说,而集体主义理想在该学说中得到强有力的表现。”古希腊时期应当是集体主义思想的顶峰,对这一命题的分析,笔者拟集中在柏拉图的思想上。

.反题:个人本位主义

马里旦说过:“人权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 自然法理论认为,人权是一个抽象的范畴,它是不证自明、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天赋权利,权利的主体是独立的公民个体,这一观念至今仍根植于西方社会普通民众意识之中。对个人自由主义思想的论述集中见于17、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此时期个人主义思想达到顶峰。典型的代表学者有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其中洛克更是第一个对自由主义进行详彻论述的思想家。

对于此时期的个人主义者来说,“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是两个实质相同的概念(注意这一点,这与下文相关联)。通过对这一时期思想家作品的综合考察,对个人自由的讨论又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第二,自由与必然的关系。前者是法律对自由的外在规定性;
后者是必然对自由的内在规定性。

.合题(二律背反):个人本位主义和集体本位主义的融贯(cohernce)

现当代思想家对个人主义及集体主义关系的讨论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有发掘,然而观点各异,难以系统梳理。笔者比较感兴趣的是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justice as fairness)”理论,所以这一部分只集中于此理论藉以论证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对立统一。

卢梭在分析个别意志和公意的区别时说个别意志因其本性总是倾向于偏私,而公意则总是倾向于平等。以此看来,“平等”似乎是集体主义的内生特质,而个人主义则始终与“自由”相连,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在某种意义上,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关系问题体现为自由与平等的关系问题。而在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中,正义的社会基本结构的第一原则就反映了自由与平等在正义原则下的统一,“他的正义原则反映了带有平等倾向的自由主义”

四.自由的足迹-历史的脉络、未来的发展

马克思说,人类的发展史,就是自由发展的历史,人类“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个人自由”这一向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不同的社会共同体内,有不同的值。假设我们以时间为第一维,以地点为第二维,以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思想的比例值为第三维,根据对上述不同历史时期三个命题值的设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坐标图:

我们将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比值范围限定为1-5。其中5为最大值,反映此时集体主义思想相对个人主义思想具有压倒性优势,古希腊时期是其典型(尽管黑格尔的极端国家主义似乎也反映了这个比例关系,但为着分析的便利,正如注释2所述,这一向量被舍弃)。1是最小值,反映此时个人主义思想达到顶峰,即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代。在此之后,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思想就一直处于混战状态:边沁强调个人主义,而其继承者穆勒则反映出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融合的倾向;
新康德主义的斯塔姆勒强调的“超人格主义”则是超越了个人主义和团体主义的一种致力于全人类文明发展的价值观;
恩格斯认为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可以用一句话进行总结:每个人的发展都成为其他人发展的条件,也就是人的全面发展。这句话体现出来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同一关系,既是指导我们当前发展的过程性理念工具,同时又可作为发展的最终目标—即在个人与集体的融合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后记

Ronald Dworkin的新作Justice in Robe 围绕着一个问题在展开:Whether moral considerations figure among the truth conditions of propositions of law? 道德,是否构成衡量一个法律命题是否真实的标准之一?但是,跳出这个自然法学派和分析法学派争论不休至今尚无定论的问题来看,德沃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道德是衡量法律命题是否真实的标准之一”,本身也可以看做是一个法律命题(proposition of law)。这似乎陷入了一个循环论证的圈子,但循环论证是否构成悖论在逻辑学上是不确定的,这取决于具体的命题。

上面谈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明一点:德沃金竭一生之力欲证明的“法律命题”(proposition)本身就存在问题,更不用说笔者这篇小小的硕士论文。在文章的一开始,笔者就指出这篇文章的结论,本身只是一个“法律猜想”(speculation),除非打定主意像马克思那样常驻大英图书馆,历十年寒窗,以血和泪写下那本著名的《资本论》,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进行了大胆的猜想和充分的科学论证,否则也只能作为一篇小品文章,读者姑且读之赏之,切莫析之论之。

【篇三】当代电影中的个人主义倾向与“普泛人性”策略

个人主义

  

[编辑本段]个人主义的定义

  中国幸福学认为,人的本性是不满足,不满足就是指人们都希望我或者我们的事物更好。爱国主义其实就是人们不满足本性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个人主义就是每个人都希望我的事物更好的信仰或理念。

[编辑本段]词语解释

  【名称】个人主义,
  【拼音】gè rén zhǔ yì
  【解释】有双层含义,一是个体主义,指的是从个人追求利益、自由、权利等方面正当要求。二是自私自利的利己主义或者以自我为中心的。
  【出处】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这是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表现。”
  【英文】individualism
  个人主义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是资产阶级道德的根本原则。其特征是:把个人价值看得高于一切,把个人的特殊利益凌驾于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之上,为达到个人目的,甚至不惜损害和牺牲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个人主义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作为私有制的产物、它是一切剥削阶级共同的道德原则。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它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禁欲主义、专制主义和宗教统治的有力思想武器,曾发挥过解放思想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又有鲜明的损人利己的弊端。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发展到了顶点,成为极端个人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者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尔虞我诈,唯利是图,甚至要求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服从于个人利益。个人主义是与无产阶级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根本对立的。个人主义也是小生产者人生观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他们身上主要表现为自由散漫和狭隘自私。
  在革命队伍内部,个人主义也表现为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宗派主义等,这是剥削阶级道德原则在革命队伍内部的反映。坚持和发扬集体主义的精神,提倡大公无私、克己奉公,反对和克服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和“合理利己主义”等各种形式的个人主义,是思想战线的重要任务之一。
  雷峰同志曾说过:“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这句话直刺个人主义者的灵魂。
  个人主义
  自由主义的基础是个人主义。波普尔认为,个人主义同唯我主义或自私自利根本不同,自私自利的行为既可以是个人做出的,也可以是一个集团做出的。个人主义是与集体主义对立的概念。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论和价值观。哈耶克指出,真正的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是:( 1 )它主要是一种旨在理解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
( 2 )它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观的政治行为规范。个人主义的核心是本体论的个人主义。这种本体论的个人主义的最典型的阐释者是霍布斯,人们常用机械主义来概括这种个人主义的立场。简要地说,认为个人先于社会而存在,个人是本源,社会、国家是个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某种权利或利益而组成的,除了个人的目的,社会或国家没有任何其他目的。边沁曾说,所谓“共同体”完全是虚构的概念,“共同体的利益”只是该共同体的成员的利益之总和。与本体论的个人主义紧密相连的是认识论的个人主义。其核心是强调认识的个人特征,否认客观真理。许多自由主义者关于个人自由的论证就是从认识论的个人主义出发的。密尔曾经从认识论的个人主义出发论证言论和讨论自由的必要性。在个人主义中至关重要的还有伦理个人主义,它的核心是否认道德的绝对性,强调道德在本质上是个人的。个人主义的根本原则在于,善和恶完全是个人的主观评价,因为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与恶的共同准则,善和恶的用法从来就是和使用者相关的。一个行为若只关乎个人,那么,个人就是该行为道德与否的评判者,他无须诉诸于任何高尚的伦理原则,只要判定该行为是否增加自己的快乐,就可评价该行为的道德性。宗教个人主义意味着,个人对自己的宗教命运负责,个人有权以他个人的方式并通过自己的努力直接与上帝建立联系,而无需要通过任何中介机构。伦理个人主义实际上使个人的意旨有了神圣性。正是在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宗教个人主义的基础上,政治与经济个人主义才有了可能。政治个人主义的原则包括:( 1 )个人权利的至高无上性;
( 2 )政府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 3 )政治个人主义的延伸必然要求政府的建立必须基于社会成员的同意,政府权威的合法性来自公民的同意,即民主原则。经济个人主义强调个人追求自己经济利益的合法性,强调个人通过竞争和市场经济实现个人利益,强调政府较少干预经济。至于方法论个人主义,许多自由主义者认为,完整的个人主义包含方法论个人主义,但方法论个人主义与个人主义诸项基本规范则并无必然的因果联系。
  
  作者:F.A.哈耶克
  个人主义
  1 个人主义是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
  (1)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的核心价值
  (2)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与其他文明相遇时最主要的价值冲突
  2 个人主义内涵
  (1)独立的个人是社会的本源或基础
  (2)个人是社会的终极价值(人是目的)
  (3)个人与他人、社会之间的界限
  (4)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
  (5)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6)自治自律的人格、自组织行为、对抽象的公共权威的服从
  3 个人主义表现
  (1)自由、平等、人权是个人的政治诉求
  (2)民主是对个人的尊重
  (3)宪政是个人的制度保障
  (4)市场经济是对个人经济追求的承认与规范
  (5)基督教是个人的灵魂拯救
  (6)文学艺术是个性的表现(个人体验、情感、意志、理想等的表现或表达)
  (7)科学是个人的求知活动(满足好奇心)
  (8)生活方式是个人对幸福的追求
  个人主义是指一种结合松散的社会组织结构,其中每一个人只关心自己,而且也只依靠个人的努力来为自己谋取利益。
  个人主义思潮在经济转型社会的滋生传播和表现:
  1.个人主义通过市场传播
  2.个人主义伴随西方文化传播
  3.个人主义伴随学术界的研究与争论传播
  4.个人主义与小生产意识相呼应形成人际传播
  5.转型期的急功近利心理助长了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对青少年的道德观的影响:
  1.对西方个人主义理论的认同呈上升趋势
  2.个人主义价值观取向有加强趋势
  3.影响情况呈现出多样性和差异性
  西方个人主义对青少年思想行为的危害:
  1.造成青少年接受集体主义思想的障碍
  2.为部分青少年奉行利己主义思想提供理论辩护
  3.强化了少数青少年极端利己主义倾向

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是一种道德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哲学,强调个人的自由和个人的重要性,以及“自我独立的美德”、“个人独立”。个人主义反抗权威以及所有试图控制个人的行动—尤其是那些由国家或“社会”施加的强迫力量上。因此个人主义直接的反抗将个人地位置于社会或共同体之下的集体主义。个人主义经常被人与利己主义相混淆,但事实上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是不相同的。

[编辑] 政治个人主义

在政治哲学上,个人主义主张国家应该仅仅作为保护个人自由的工具,保护个人能在不侵犯他人同等自由的情况下作出任何他想做的事情。这与集体主义的理论相反:集体主义要求国家必须迫使个人替社会的整体利益服务。个人主义也与法西斯主义相较,法西斯主义要求个人必须替国家的利益服务。个人主义一词也被用以描述“个人的进取性”和“个人的自由”—或许更明白的说便是法语里的“自由放任”(laissez faire)一词,这一词代表的是“让他做、让他去、让他走”。

在实践上,个人主义最关注的是保护个人免受国家的侵犯。举例而言,个人主义通常反对民主制度,除非有一套宪法能够保护个人免受多数的侵犯。公民和经济的自由都是个人主义着重的。个人主义最极力避免的是商业和产业力量被过度集中于国家的手上,因为这会造成两个问题:民选的民意代表并没有能力和责任感去处理这么多公司,同时也会造成公共行政牵涉到大量的资金;
在个人主义者看来,“国家的健康”是根基于个人各自追求利益的努力上的。个人主义也可能采取极端的形式,例如个人无政府主义的形式。

个人主义者将社会视为是“许多个人一起运作”以改进他们各自(和集体的)幸福的架构。每个独立的个人不该被视为是统一的团体里的一份子,事实上,每个个人本身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社会只不过是这些“个体”所组成的一个架构罢了。而国家则是组织化的社会形式,借由法律来“保护个人自由”(由国家提供保护服务)。也因此,个人主义的政治理念通常倾向于提倡保护或保障个人自由的法律,但反抗将个人地位置于群体之下的法律。

[编辑] 个人主义和社会

让-雅克·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主张,个人的意愿注定必须服从于所谓的“公意”。这种将个人地位置于群体之下的理论在根本上与个人主义的哲学相反,个人主义强调个人进入社会的目的是为了追求他自己的利益—或至少有其权利去替他自己的利益着想,而无须考量社会的利益(但个人主义者不该等同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反对任何要求个人牺牲其私利以达成“更高”社会目标的意识形态。

社会和团体可能是不同的,这取决于它们是属于“利己的”(个人主义的、或追求私利的)还是“利他的”(以群体或社会为方向)倾向。同时,贬低个人地位的社会也可以分为以“刑罚”作为手段(例如中世纪的欧洲)或以“羞辱”作为手段(例如日本,违反群体规范的个人便是“让祖先蒙羞”)的社会,在后者的社会里,人们必须不断回顾自己的言行,以确保那样的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这种现象又称为团体迷思)。

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是“个人主义”的标准则会随着时间和国家而改变。举例而言,日本社会是非常以群体为取向的(例如“决定”往往是由团体的共识所达成,而非个人),而且也被称为“人格发展缓慢”(与西方国家相较)的社会。美国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个人主义社会的“最极端”,而欧洲社会则较倾向于认同“公共精神”、国家的“社会主义”政策、以及“公共”的行动。

约翰·加尔布雷斯曾经提出一个经典的对照,他比较了“个人富裕而公共穷困”的美国和其他“个人穷困而公共富裕”的国家—例如欧洲,这种差异往往是和个人主义的程度和公共领域对于个人的干涉及课税程度一致的。

个人主义经常被人与极权主义和集体主义相对照,但事实上这种政治光谱分布相当广泛,从高度个人主义的社会(例如美国)到混合的社会(例如二战后的英国)、到彻底集体主义的社会都存在着。一些集体主义者(尤其是无政府共产主义或自由社会主义者)在主张废除经济自由的同时,却也主张维持自由思想和个人自由,反对极权主义的行动。然而,支持经济自由的个人主义者如弗里德里克·哈耶克则主张,经济上的自由是公民和政治自由所不可或缺的要件,限制经济自由的国家最后必然会开始限制公民和政治的自由。

个人主义有时会与某些意识形态例如个人无政府主义、自由意志主义、或古典自由主义相连结,主张个人的行动应该由个人自行决定,除非牵涉到强迫力量的运用,否则国家或社会没有权利对于一个人的决策过程加以干涉。这种理论在有关产业管制政策的辩论里相当常见。

[编辑] 经济个人主义

在经济上,个人主义主张每个人都应该被允许作出他自己的经济决定,而反对由国家或社会共同体加以干涉。同时个人主义也支持个人拥有财产的自由,反对由国家或群体加以安排。这样的经济制度通常被称为自由放任或资本主义。

而现代资本主义的批评者则主张资本主义并非根基于个人之上,而是根基于公司和制度之上,而个人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是由这些制度所决定的。不过,与其他各种形式的政治集体主义相较,资本主义通常被认为是个人主义的制度,因为参与这样的制度是出于自愿和个人选择的。然而,资本主义也确实能在一些集体主义的社会运行,唯一的差别只在于:这是出自于个人的需求还是团体的需求。

[编辑] 反对观点

个人主义在某些社会和环境里是带有负面涵义的,认为个人主义是与自私相连结的。举例而言,个人主义在日本相当不受欢迎,因为日本社会认为,私利行为是背叛了一个人应背负起的责任及义务(例如家庭)。美国并没有一套全民健保的制度,这正是因为相信个人(而非社会)应该替自己负起责任。但美国的制度遭到了欧洲和其他拥有全民健保制度的国家的广泛批评,他们认为国家应该保护个人免受意外的健康问题伤害。在美国,健康保险是透过私人的契约加以提供的,而对于那些没有能力负担保险费用的人,政府则会提供他们免费的医疗保险(Medicare)使他们能够享有基础的医疗服务。

强调公共措施和社会责任的人认为,他们的政策其实是对个人有利的,认为过度的个人主义会造成个人伤害了他们自身。但个人主义者则以现实的角度反驳道:这样的公共措施往往会造成许多意料之外的后果,而远非他们当初所设想的情况。

[编辑] 参考文献

▪亚当·斯密 国富论

▪卡尔·波普尔 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Alan Waterman The Psychology of Individualism

▪Lawrence Kohlberg Six Stages of Moral Development

[编辑] 参见

▪个人无政府主义

▪自由意志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

▪集体主义

[编辑] 外部链接

▪Individual-I

个人主义

所属分类:
哲学 哲学术语 哲学理论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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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反抗权威以及所有试图控制个人的行动——尤其是那些由国家或“社会”施加的强迫力量上。因此个人主义直接的反抗将个人地位置于社会或共同体之下的集体主义。个人主义经常被人与利己主义相混淆,但事实上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是不相同的。

目录 [隐藏]

1 定义

2 基本特征

3 在政治哲学上的主张

4 与社会有关的主张

5 与经济有关的主张

6 反对观点

7 相关词条

8 参考资料

个人主义-定义

海明威,健壮的个人主义者

个人主义是一种道德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哲学,强调个人的自由和个人的重要性,以及“自我独立的美德”、“个人独立”。一种以个人为中心对待社会或他人的思想和理论观点。

表现为利己主义、利他主义、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形式。个人主义一词源于拉丁文individuum,意为不可分的东西、个体。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提出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是个人主义的一种重要表述方式。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如英国的T·霍布斯等,把个人主义普遍化为永恒不变的人性,并使之成为道德的主要内容和判断善恶的重要标准。19世纪德国的哲学家F·W·尼采等人,进一步使个人主义的理论观点系统化,把个人作为价值的基础和评价社会的唯一标准。

个人主义把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一切从个人需要和个人幸福出发,反对统一的社会价值标准。个人主义发展到极端,就会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地损害社会和他人。

个人主义产生和发展的现实经济基础是私有制。个人主义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禁欲主义的有力思想武器,曾起过解放思想的积极作用。

但它毕竟是私有制的产物,其消极作用是主要的,尤其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完全确立以后,情形更是如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尽管消灭了个人主义产生的社会基础,但它的影响仍然存在。只有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为丰富,实现了按需分配,社会成员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自觉性的社会里,个人主义的影响才能彻底消失。

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相对立,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利益不相容,不断消除个人主义的影响,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任务之一。个人主义与追求个人正当利益和需要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并不否定个人利益和个人需要,而是认为只有通过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体利益,才能使个人利益得以实现和满足。

个人主义-基本特征

空虚时代(论当代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

1个人主义是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
(1)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的核心价值
(2)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与其他文明相遇时最主要的价值冲突

2个人主义内涵
(1)独立的个人是社会的本源或基础
(2)个人是社会的终极价值(人是目的)
(3)个人与他人、社会之间的界限
(4)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
(5)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6)自治自律的人格、自组织行为、对抽象的公共权威的服从

3个人主义表现
(1)自由、平等、人权是个人的政治诉求
(2)民主是对个人的尊重
(3)宪政是个人的制度保障
(4)市场经济是对个人经济追求的承认与规范
(5)基督教是个人的灵魂拯救
(6)文学艺术是个性的表现(个人体验、情感、意志、理想等的表现或表达)
(7)科学是个人的求知活动(满足好奇心)
(8)生活方式是个人对幸福的追求

个人主义-在政治哲学上的主张

在政治哲学上,个人主义主张国家应该仅仅作为保护个人自由的工具,保护个人能在不侵犯他人同等自由的情况下作出任何他想做的事情。这与集体主义的理论相反,集体主义要求国家必须迫使个人替社会的整体利益服务。个人主义也与法西斯主义相较,法西斯主义要求个人必须替国家的利益服务。个人主义一词也被用以描述“个人的进取性”和“个人的自由”—或许更明白的说便是法语里的“自由放任”(laissezfaire)一词,这一词代表的是“让他做、让他去、让他走”。

在实践上,个人主义最关注的是保护个人免受国家的侵犯。举例而言,个人主义通常反对民主制度,除非有一套宪法能够保护个人免受多数的侵犯。公民和经济的自由都是个人主义着重的。个人主义最极力避免的是商业和产业力量被过度集中于国家的手上,因为这会造成两个问题:民选的民意代表并没有能力和责任感去处里这么多公司,同时也会造成公共行政牵涉到大量的资金;
在个人主义者看来,“国家的健康”是根基于个人各自追求利益的努力上的。个人主义也可能采取极端的形式,例如个人无政府主义的形式。

个人主义者将社会视为是“许多个人一起运作”以改进他们各自(和集体的)幸福的架构。每个独立的个人不该被视为是统一的团体里的一份子,事实上,每个个人本身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社会只不过是这些“个体”所组成的一个架构罢了。而国家则是组织化的社会形式,借由法律来“保护个人自由”(由国家提供保护服务)。也因此,个人主义的政治理念通常倾向于提倡保护或保障个人自由的法律,但反抗将个人地位置于群体之下的法律。

个人主义-与社会有关的主张

作家安·兰德 她对专制社会深恶痛绝

让·雅克·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主张,个人的意愿注定必须服从于所谓的“公意”。这种将个人地位置于群体之下的理论在根本上与个人主义的哲学相反,个人主义强调个人进入社会的目的是为了追求他自己的利益—或至少有其权利去替他自己的利益着想,而无须考量社会的利益(但个人主义者不该等同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反对任何要求个人牺牲其私利以达成“更高”社会目标的意识形态。

社会和团体可能是不同的,这取决于它们是属于“利己的”(个人主义的、或追求私利的)还是“利他的”(以群体或社会为方向)倾向。同时,贬低个人地位的社会也可以分为以“刑罚”作为手段(例如中世纪的欧洲)或以“羞辱”作为手段(例如日本,违反群体规范的个人便是“让祖先蒙羞”)的社会,在后者的社会里,人们必须不断回顾自己的言行,以确保那样的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这种现象又称为团体迷思)。

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是“个人主义”的标准则会随着时间和国家而改变。举例而言,日本社会是非常以群体为取向的(例如“决定”往往是由团体的共识所达成,而非个人),而且也被称为“人格发展缓慢”(与西方国家相较)的社会。美国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个人主义社会的“最极端”,而欧洲社会则较倾向于认同“公共精神”、国家的“社会主义”政策、以及“公共”的行动。

约翰·加尔布雷斯曾经提出一个经典的对照,他比较了“个人富裕而公共穷困”的美国和其他“个人穷困而公共富裕”的国家—例如欧洲,这种差异往往是和个人主义的程度和公共领域对于个人的干涉及课税程度一致的。

个人主义经常被人与极权主义和集体主义相对照,但事实上这种政治光谱分布相当广泛,从高度个人主义的社会(例如美国)到混合的社会(例如二战后的英国)、到彻底集体主义的社会都存在着。一些集体主义者(尤其是无政府共产主义或自由社会主义者)在主张废除经济自由的同时,却也主张维持自由思想和个人自由,反对极权主义的行动。然而,支持经济自由的个人主义者如弗里德里克·哈耶克则主张,经济上的自由是公民和政治自由所不可或缺的要件,限制经济自由的国家最后必然会开始限制公民和政治的自由。

个人主义有时会与某些意识形态例如个人无政府主义、自由意志主义、或古典自由主义相连结,主张个人的行动应该由个人自行决定,除非牵涉到强迫力量的运用,否则国家或社会没有权利对于一个人的决策过程加以干涉。这种理论在有关产业管制政策的辩论里相当常见。

个人主义-与经济有关的主张

个人主义

在经济上,个人主义主张每个人都应该被允许作出他自己的经济决定,而反对由国家或社会共同体加以干涉。同时个人主义也支持个人拥有财产的自由,反对由国家或群体加以安排。这样的经济制度通常被称为“自由放任”或“资本主义”。

而现代资本主义的批评者则主张资本主义并非根基于个人之上,而是根基于公司和制度之上,而个人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是由这些制度所决定的。不过,与其他各种形式的政治集体主义相较,资本主义通常被认为是个人主义的制度,因为参与这样的制度是出于自愿和个人选择的。然而,资本主义也确实能在一些集体主义的社会运行,唯一的差别只在于:这是出自于个人的需求还是团体的需求。

个人主义-反对观点

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在某些社会和环境里是带有负面涵义的,认为个人主义是与自私相连结的。

举例而言,个人主义在日本相当不受欢迎,因为日本社会认为私利行为是背叛了一个人应背负起的责任及义务(例如家庭)。美国并没有一套全民健保的制度,这正是因为相信个人(而非社会)应该替自己负起责任。但美国的制度遭到了欧洲和其他拥有全民健保制度的国家的广泛批评,他们认为国家应该保护个人免受意外的健康问题伤害。在美国,健康保险是透过私人的契约加以提供的,而对于那些没有能力负担保险费用的人,政府则会提供他们免费的医疗保险(Medicare)使他们能够享有基础的医疗服务。

强调公共措施和社会责任的人认为他们的政策其实是对个人有利的,认为过度的个人主义会造成个人伤害了他们自身。但个人主义者则反驳道:这样的公共措施将会造成许多意料之外的后果,而远非他们当初所设想的情况。

【篇四】当代电影中的个人主义倾向与“普泛人性”策略

主义与问题: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

个人主义不是利己主义,这是关于个人主义最为重要的观点。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类的分别好像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与利己主义之间的分别就不是都能清楚。何况总有一些人,要用个人主义的羊头卖利己主义的狗肉,给我们分别个人主义创造了巨大的麻烦。

因此,中国人对于个人主义总是要把他同“自私自利”相联系,而且一些鼓吹个人主义的旗手,也总在以“自私自利”的合理性来推销这个西方概念。他们都乎视了这样的一个事实:无论是东西方,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有“自私自利”与“自我中心”意识,如古语说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就是证明。而个人主义这个概念却是发生于工业化时代,是基于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行为规则的总结。

现代社会中最本质特点就是平民意识上升的,总结成为一种理论就是:个人主义。正如爱默生所说的:“我在所有的演讲中,不过教了一种学说,那就是个人的无限性”。这种思想,是同“社会平等”的概念一起出现,并经过平民同贵族的斗争,极不容易的得到了胜利。在欧洲中世纪以“君权神授”为原则的法律与风俗中,个人权力意识从文艺复兴与马丁·路德的宗教革命开始,突破神权的代理人教皇的威权,挣脱公共权力垄断者贵族,确立了人本主义的“人是万物尺度”的观点;
进而因工业化与殖民地的发展,现代社会最终得以在神圣的“个人权力第一”的个人主义基础上,形成了法律与风俗。

可以说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社会,也许并不比集体主义与爱国主义为基础的社会,要求人的责任心少,只是这一切的要求不是来自于特权,而实实在在的是来自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在美国的表现是一种“成熟而镇静的感情”,美国人的承认每一个人追求自身利益合理合法性,但是个人行为要合乎法律,来得诚实,而且以不损害他人的个人权力为基础。同时,一个人在为他人服务的时候也是在为他自己服务,牺牲精神并非单方面的付出,因此上美国人才不侈谈献身精神。

而利己主义在他看来是“一种强烈而夸张的自爱,它使一个人把每一件事都和自己联系起来,要把自己放在世上每件事之上。”他自己就是万物的神,而他人的权力在他看来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事。自私自利,将消耗掉“公共生活的美德”“攻击和毁灭其它所有人”,直至“完完全全被自私吞没”。

在人心所有的恶之中,专制者们最喜欢的是利己主义。只要被统治者们不互相爱护,专制者也容易推导被治者不爱他是因为自私之恶。专制者把齐心协力打造社会每繁荣的人称为暴民乱源,而把只顾自己的利己主义者称为好公民。进而可以得出,人们都素质低所以一定要使其被专制,才能完善社会。终于形成了专制者十分喜欢看到的两难状态:只要国民性不变,制度就很难改变;
而制度不变,国民性也不会改变。

而这种宣传与灌输,也使得一些人无法分清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区别!使得个人主义在专制国家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例如我们这几天的反对日本的游行,这本质上是一种源于个人权力意识上升,而开始关心自己的生存的环境,关心自己的国家地位一种民主行为。但是,一些人一定要把这种行为钉上是专制者的工具的牌子,为专制者提供打击个人主义的武器。反而把利己主义下生发的“卖国有利”与“台独有理”的理论,加上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桂冠,四处推销。

实际上真正的个人主义,是要以自我为中心去关心他人,去关心家庭,去关心社会,去关心国家,去关心世界……,进而形成“爱国主义”等集体意识,只是这是以个人权力为中心一种自生自发,而不是源于专制者的强制。而例如台独主义只为了自己的幸福,为了一个地区的利益,就可以说不担负国家统一、推进中国民主进步的责任,绝不是什么个人主义的表现,而是源于“宁可我负天下人,天下人不可负我”的利己主义。

同时,这种真正的个人主义也绝对的没有理由,形成马列主义者们所谓的“国家消亡论”。个人的权力意识,只有可能加强对于个人所在国家或集体利益的重视,而不是相反的会出卖如“钓鱼岛”这样的领土,给历史上入侵过自己国家的国家。便是在经济问题上,也会以现实的竞争为基础的互赢,而不是以同志加兄弟的阶级感情去出让国家的利益。

哈耶克在他的著作《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中,早已明确了真正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首先,它主要是一种旨在理解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
其次,它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观的政治行为规范。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似驳倒那种最愚蠢的一般误解,即认为个人主义当然以孤立的或自足的个人的存在为先决条件(或把其观点建立在该假设基础之上),而不是从人们的全部性质和特征都是由其在社会中的存在所决定的这样一种思想观念出发。”记清这一个关于个人主义的定义,及其同利己主义的分别,让我们能分清楚什么现象是个人主义,哪个行为是利己主义,才能使得真正的把握现实,面向未来。

让个人主义的时代思想大放光芒!



一直以来,国人总是把个人主义当作贬义词看待,把个人主义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相提并论,并进行批判。这种做法,是缺乏实际依据的。



个人主义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价值取向。这种价值观有以下特点:(一)在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强调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不过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二)在政治思想上,强调个人的民主、自由和平等,反对国家、社会、集体对个人的干预和限制。(三)作为一种经济理论,强调个人的私有财产制度。



这样一种价值观,其为人处世,是从自己利益出发。这有多方面的意义。其一,这符合人的天性。人性总是先利己,再利他;
先爱己,再爱人。否认从自己利益出发的合理性,实际上无疑否认人性。也使利他行为失去基础,变成海市蜃楼。其二,有利于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去创造更多的产品,既改善个人生活,也推进社会进步。事实上,人类千万年历史,与其说是利他之心推动,不如说是利己之心推动。其三,它强调个人权利、自由的平等性,对崇尚特权的专制制度是一种批判。正如中国著名学者钱满素先生所指出的那样:“个人从独裁者那里赢得的每一个权利,都削弱了后者对权利的垄断。每个人人的自我意识的发展,都是对犯有自大狂的独裁者的纠正。正因为如此,一切独裁者都反对个人主义”。



从个人利益出发,不等于为所欲为。个人主义同时包含着权利和责任两个方面。个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要尊重他人的正当利益。个人要获取更多的个人利益,必须在一定的法则下进行,为社会做出必要的贡献。不择手段获取个人私利的极端利己主义,对于整个社会秩序构成了损害,是个人主义者所反对的。事实上,资本主义国家在实践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同时,又采取种种措施,限制极端利己主义:一方面通过法律,对侵犯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进步严厉打击;
另一方面又通过舆论、教育、宗教,批判极端利己主义,呼吁人们在获取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关心社会和他人,使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



个人主义倡导对个人利益的尊重。在这样一种社会,大多数人并不以伟大的事业为目标,而是以自身利益为目标。这样,杰出的美德变得稀罕了,但人类的道德水平却不会因此下降。正如法国著名学者托克维尔指出的那样:个人主义“也许妨碍某些人远远高于一般人水平,但另外一大批人,他们原本会远远低于一般人,也就被遏制住了。从个别人看,他们被(个人主义)这个原则降低了,但从全人类看,则被升高了。”

但是,任何一个时代,都有一些优秀儿女,会从众人中脱颖而出,为人类利益而奉献。在中国早期有大禹、李冰,在西方早期有耶稣。同样,在今天资本主义社会,也会有一些人,抱着为人类服务这个崇高目的,鞭挞邪恶,坚持真理,关心弱者,倡导和平。如居里夫人,罗曼·罗兰,马丁·路德·金,等等。他们是人类文明最灿烂的星辰。



个人主义是近现代西方社会的产物。古代希腊哲者普罗太戈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但这里的人,是笼统的。文艺复兴强调人的权利,并开始把人作为独立个人看待。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进一步增强了个人对自己权利和责任的意识。一系列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使平民从贵族那里获得更多的权利,为个人主义产生提供了政治基础。



美国是个人主义实践得最成功的国家。移民到美国大陆的清教徒对权威的不信任和加尔文派重视个人的观念,是个人主义产生的温床。美国西部拓荒者的生活,呼唤自立精神,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个人主义的发展。美国资产阶级革命领袖深受西欧启蒙思想家影响,深信人民的力量,钟情于公民个人权利,并以宪法来贯彻这种思想,为个人主义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等等。以上种种,使个人主义在美国兴起并逢勃发展。在这个国家,人们倡导自己的个性和自由,各自努力奋斗,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美国梦。黑人乔丹因为在篮球上的过人才华,成为美国体坛风云人物。比尔·盖茨在电脑方面的卓越成就,经过一二十年的奋斗,成为美国首富。演员出身的里根,在竞选中击败诸多对手,成为美国总统……许多普通人物,在其他环境下,他们的才华往往会遭到埋没,但在美国那块土地,却干出了一个又一个非凡事业,名利双收。整个美国,成了个人主义者的大联欢。



中国封建主义社会,个人主义是不可能得到产生的。皇权至高无上,其他大大小小的人,不过是皇权的附庸。人没有个性,“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使人的自由天性,遭到扭曲、摧残。公民没有合法财产权,国家可以随意征用,官吏任意侵犯。有独立思考、不同观点、自由言论,往往被视为大逆不道,或遭讥讽,或被关押,乃至杀头。正如爱默生所说,“无数中国人像个不可区分的整体”,在皇权葡匐,按同一规则行事。



有一些人特立独行,如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阮籍放浪形骸之外,李贽崇尚童心。但远不是主流。而且,至多也只是朦胧状态的个人主义,而并没有上升到理性层次。



只有彻底推翻封建制度,铲除封建特权体制及其思想观念,才会有个人主义产生。



讲到个人主义,自然会联想到集体主义。集体主义声称国家和集体利益是个人思想和行为的出发点,个人利益服从于国家和集体利益。从现实上看,大多数人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往往只是一句空谈。从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看,由于集体主义往往忽略了个人的正当利益,打击了个人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从对公民人格的影响看,集体主义培养了公民对社会和集体的过度依赖性,不利于公民独立面对生活,开拓创新。从以人为本的现代价值观看,集体主义强调国家和集体的权威,往往会导致一系列侵犯个人权利和自由事件的发生。



这些年走过的道路表明,片面强调把国家和集体放在第一位,是行不通的。必须尊重个人利益,尊重个人权利和自由。这二三十年来所进步的一系列改革,如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鼓励发展私有经济,工资制度改革,人权入宪,等等,都体现了这种尊重个人利益的价值取向。这种全新的价值取向,是健康的,已经显示并将继续显示巨大的活力。但如果说这种价值取向就是个人主义,显然又不对。它不过是对集体主义进行修修补被子,给集体主义添加一些个人主义的成份而已。



这几百年的世界史,说到底,就是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历史。现代社会有三大支柱:市场经济,民主制度,个人主义。个人主义一方面使成千上上人看到自己的力量、尊严和责任,极大地解放了民众的思想和心灵,另一方面又激发了公民通过市场经济活动获取个人利益的欲望,以主人翁姿态参与民主活动的热情。中国今后要加快发展,不但需要市场经济和民主化,也需要个人主义。必须消除对个人主义的种种误解,大力推动个人主义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呼唤人格的站立。一个真正的个人主义者,深深懂得,每个个体生活,都有其价值,不必向其他任何人奴颜婢膝;
他坚信自有力量,通过努力,走出一条广阔的人生道路;
他明确人生之路最终要靠自己走,不能把幸福寄希望于外界事物的恩赐。



“世界上最光辉最宏伟的事业,就是使个人站立起来”,“人生在世,如若不能兀自独立,被当作有个性的汉子看待,或者不能结出应有的果实,反而与众人混为一体……这岂不是莫大的耻辱?”爱默生的自立思想,在现代社会至为可贵。每一个有所追求的现代人,都应弘扬这种自立精神,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公民。唯有人格上的自立,才有个人自由而广阔的人生。唯有人格上的自立,才能为国家和民族的真正崛起做出更多贡献。

一、定义

个人主义是一种道德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哲学,强调个人的自由和个人的重要性,以及“自我独立的美德”、“个人独立”。一种以个人为中心对待社会或他人的思想和理论观点。表现为利己主义、利他主义、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形式。个人主义一词源于拉丁文individuum,意为不可分的东西、个体。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提出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是个人主义的一种重要表述方式。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如英国的T·霍布斯等,把个人主义普遍化为永恒不变的人性,并使之成为道德的主要内容和判断善恶的重要标准。19世纪德国的哲学家F·W·尼采等人,进一步使个人主义的理论观点系统化,把个人作为价值的基础和评价社会的唯一标准。个人主义把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一切从个人需要和个人幸福出发,反对统一的社会价值标准。个人主义发展到极端,就会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地损害社会和他人。个人主义产生和发展的现实经济基础是私有制。个人主义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禁欲主义的有力思想武器,曾起过解放思想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特征

1、个人主义是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

(1)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的核心价值

(2)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与其他文明相遇时最主要的价值冲突

2、个人主义内涵

(1)独立的个人是社会的本源或基础

(2)个人是社会的终极价值(人是目的)

(3)个人与他人、社会之间的界限

(4)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

(5)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6)自治自律的人格、自组织行为、对抽象的公共权威的服从

3、个人主义表现

(1)自由、平等、人权是个人的政治诉求

(2)民主是对个人的尊重

(3)宪政是个人的制度保障

(4)市场经济是对个人经济追求的承认与规范

(5)基督教是个人的灵魂拯救

(6)文学艺术是个性的表现(个人体验、情感、意志、理想等的表现或表达)

(7)科学是个人的求知活动(满足好奇心)

(8)生活方式是个人对幸福的追求

三、在政治哲学上的主张

在政治哲学上,个人主义主张国家应该仅仅作为保护个人自由的工具,保护个人能在不侵犯他人同等自由的情况下作出任何他想做的事情。这与集体主义的理论相反,集体主义要求国家必须迫使个人替社会的整体利益服务。个人主义也与法西斯主义相较,法西斯主义要求个人必须替国家的利益服务。个人主义一词也被用以描述“个人的进取性”和“个人的自由”—或许更明白的说便是法语里的“自由放任”(laissezfaire)一词,这一词代表的是“让他做、让他去、让他走”。在实践上,个人主义最关注的是保护个人免受国家的侵犯。举例而言,个人主义通常反对民主制度,除非有一套宪法能够保护个人免受多数的侵犯。公民和经济的自由都是个人主义着重的。个人主义最极力避免的是商业和产业力量被过度集中于国家的手上,因为这会造成两个问题:民选的民意代表并没有能力和责任感去处理这么多公司,同时也会造成公共行政牵涉到大量的资金;
在个人主义者看来,“国家的健康”是根基于个人各自追求利益的努力上的。个人主义也可能采取极端的形式,例如个人无政府主义的形式。

  个人主义者将社会视为是“许多个人一起运作”以改进他们各自(和集体的)幸福的架构。每个独立的个人不该被视为是统一的团体里的一份子,事实上,每个个人本身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社会只不过是这些“个体”所组成的一个架构罢了。而国家则是组织化的社会形式,借由法律来“保护个人自由”(由国家提供保护服务)。也因此,个人主义的政治理念通常倾向于提倡保护或保障个人自由的法律,但反抗将个人地位置于群体之下的法律。

四、与社会有关的主张

让·雅克·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主张,个人的意愿注定必须服从于所谓的“公意”。这种将个人地位置于群体之下的理论在根本上与个人主义的哲学相反,个人主义强调个人进入社会的目的是为了追求他自己的利益—或至少有其权利去替他自己的利益着想,而无须考量社会的利益(但个人主义者不该等同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反对任何要求个人牺牲其私利以达成“更高”社会目标的意识形态。

社会和团体可能是不同的,这取决于它们是属于“利己的”(个人主义的、或追求私利的)还是“利他的”(以群体或社会为方向)倾向。同时,贬低个人地位的社会也可以分为以“刑罚”作为手段(例如中世纪的欧洲)或以“羞辱”作为手段(例如日本,违反群体规范的个人便是“让祖先蒙羞”)的社会,在后者的社会里,人们必须不断回顾自己的言行,以确保那样的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这种现象又称为团体迷思)。

  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是“个人主义”的标准则会随着时间和国家而改变。举例而言,日本社会是非常以群体为取向的(例如“决定”往往是由团体的共识所达成,而非个人),而且也被称为“人格发展缓慢”(与西方国家相较)的社会。美国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个人主义社会的“最极端”,而欧洲社会则较倾向于认同“公共精神”、国家的“社会主义”政策、以及“公共”的行动。

五、与经济有关的主张

在经济上,个人主义主张每个人都应该被允许作出他自己的经济决定,而反对由国家或社会共同体加以干涉。同时个人主义也支持个人拥有财产的自由,反对由国家或群体加以安排。这样的经济制度通常被称为“自由放任”或“资本主义”。

  而现代资本主义的批评者则主张资本主义并非根基于个人之上,而是根基于公司和制度之上,而个人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是由这些制度所决定的。不过,与其他各种形式的政治集体主义相较,资本主义通常被认为是个人主义的制度,因为参与这样的制度是出于自愿和个人选择的。然而,资本主义也确实能在一些集体主义的社会运行,唯一的差别只在于:这是出自于个人的需求还是团体的需求。

  个人主义的价值核心精髓在于

  1.以个体权利为出发点的本体论

  2.个人的价值是目的,国家是实现个人价值的手段。而不是相反。

  3.个人主义实践着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的价值排位。

  4.个人主义的权威是理性,真正的个人主义者只服从理性,拒绝服从除了理性权威之外的其他所有权威。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 形成的都是和个人主义相反的价值观念,如果告诉们我什么是“国家主权”?什么是“集体精神”?个人为国家做出牺牲为什么具有正当性?这些价值观念 是集权政体用来给臣民洗脑的,在几千年的实践当中,我们始终没有摆脱这种洗脑式的意识形态。

而一个公民社会,如果没有最基本的个人主义的权利本位意识,我想真正的公民社会也不会在没有个人主义思维观的“公民”中茁长成长。

个人主义的反对观点

∙个人主义在某些社会和环境里是带有负面涵义的,认为个人主义是与自私相连结的。

∙  举例而言,个人主义在日本相当不受欢迎,因为日本社会认为私利行为是背叛了一个人应背负起的责任及义务(例如家庭)。美国并没有一套全民健保的制度,这正是因为相信个人(而非社会)应该替自己负起责任。但美国的制度遭到了欧洲和其他拥有全民健保制度的国家的广泛批评,他们认为国家应该保护个人免受意外的健康问题伤害。在美国,健康保险是透过私人的契约加以提供的,而对于那些没有能力负担保险费用的人,政府则会提供他们免费的医疗保险(Medicare)使他们能够享有基础的医疗服务。

∙  强调公共措施和社会责任的人认为他们的政策其实是对个人有利的,认为过度的个人主义会造成个人伤害了他们自身。但个人主义者则反驳道:这样的公共措施将会造成许多意料之外的后果,而远非他们当初所设想的情况。

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

个人主义不是利己主义,这是关于个人主义最为重要的观点。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类的分别好像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与利己主义之间的分别就不是都能清楚。何况总有一些人,要用个人主义的羊头卖利己主义的狗肉,给我们分别个人主义创造了巨大的麻烦。

因此,中国人对于个人主义总是要把他同“自私自利”相联系,而且一些鼓吹个人主义的旗手,也总在以“自私自利”的合理性来推销这个西方概念。他们都乎视了这样的一个事实:无论是东西方,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有“自私自利”与“自我中心”意识,如古语说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就是证明。而个人主义这个概念却是发生于工业化时代,是基于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行为规则的总结。

现代社会中最本质特点就是平民意识上升的,总结成为一种理论就是:个人主义。正如爱默生所说的:“我在所有的演讲中,不过教了一种学说,那就是个人的无限性”。这种思想,是同“社会平等”的概念一起出现,并经过平民同贵族的斗争,极不容易的得到了胜利。在欧洲中世纪以“君权神授”为原则的法律与风俗中,个人权力意识从文艺复兴与马丁·路德的宗教革命开始,突破神权的代理人教皇的威权,挣脱公共权力垄断者贵族,确立了人本主义的“人是万物尺度”的观点;
进而因工业化与殖民地的发展,现代社会最终得以在神圣的“个人权力第一”的个人主义基础上,形成了法律与风俗。

可以说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社会,也许并不比集体主义与爱国主义为基础的社会,要求人的责任心少,只是这一切的要求不是来自于特权,而实实在在的是来自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在美国的表现是一种“成熟而镇静的感情”,美国人的承认每一个人追求自身利益合理合法性,但是个人行为要合乎法律,来得诚实,而且以不损害他人的个人权力为基础。同时,一个人在为他人服务的时候也是在为他自己服务,牺牲精神并非单方面的付出,因此上美国人才不侈谈献身精神。

而利己主义在他看来是“一种强烈而夸张的自爱,它使一个人把每一件事都和自己联系起来,要把自己放在世上每件事之上。”他自己就是万物的神,而他人的权力在他看来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事。自私自利,将消耗掉“公共生活的美德”“攻击和毁灭其它所有人”,直至“完完全全被自私吞没”。

在人心所有的恶之中,专制者们最喜欢的是利己主义。只要被统治者们不互相爱护,专制者也容易推导被治者不爱他是因为自私之恶。专制者把齐心协力打造社会每繁荣的人称为暴民乱源,而把只顾自己的利己主义者称为好公民。进而可以得出,人们都素质低所以一定要使其被专制,才能完善社会。终于形成了专制者十分喜欢看到的两难状态:只要国民性不变,制度就很难改变;
而制度不变,国民性也不会改变。

而这种宣传与灌输,也使得一些人无法分清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区别!使得个人主义在专制国家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例如我们这几天的反对日本的游行,这本质上是一种源于个人权力意识上升,而开始关心自己的生存的环境,关心自己的国家地位一种民主行为。但是,一些人一定要把这种行为钉上是专制者的工具的牌子,为专制者提供打击个人主义的武器。反而把利己主义下生发的“卖国有利”与“台独有理”的理论,加上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桂冠,四处推销。

实际上真正的个人主义,是要以自我为中心去关心他人,去关心家庭,去关心社会,去关心国家,去关心世界……,进而形成“爱国主义”等集体意识,只是这是以个人权力为中心一种自生自发,而不是源于专制者的强制。而例如台独主义只为了自己的幸福,为了一个地区的利益,就可以说不担负国家统一、推进中国民主进步的责任,绝不是什么个人主义的表现,而是源于“宁可我负天下人,天下人不可负我”的利己主义。

同时,这种真正的个人主义也绝对的没有理由,形成马列主义者们所谓的“国家消亡论”。个人的权力意识,只有可能加强对于个人所在国家或集体利益的重视,而不是相反的会出卖如“钓鱼岛”这样的领土,给历史上入侵过自己国家的国家。便是在经济问题上,也会以现实的竞争为基础的互赢,而不是以同志加兄弟的阶级感情去出让国家的利益。

哈耶克在他的著作《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中,早已明确了真正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首先,它主要是一种旨在理解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
其次,它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观的政治行为规范。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似驳倒那种最愚蠢的一般误解,即认为个人主义当然以孤立的或自足的个人的存在为先决条件(或把其观点建立在该假设基础之上),而不是从人们的全部性质和特征都是由其在社会中的存在所决定的这样一种思想观念出发。”记清这一个关于个人主义的定义,及其同利己主义的分别,让我们能分清楚什么现象是个人主义,哪个行为是利己主义,才能使得真正的把握现实,面向未来。

自我中心与自私

自我中心所涵盖的构念较大,而“自私”的构念通常包含于“自我中心”里。两者最大的差别在于,自私是指个体面临自己利益与对方冲突时,会不计对方损失,以满足自己利益为主;
然而,自我中心并不一定涉及与“利益”相关的命题,例如有时候自我中心者伤及的并非对方的利益,而是对方的心理感觉或两人长期的关系。此外,自私者在进行自私行为的同时,通常能察觉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及别人的利益,但仍按照自己利益不择手段;
而自我中心者的awareness则不那么明显,换言之,他们有时候知道自己如此行为会伤害别人,有时候却不那么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但两者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决定了之后便一意孤行,并且很可能在遭受批评时名正言顺的说:“我就是这样的人,没办法。”

事例

请让我引用一个比较经典的心理学理论:人是“本我”“超我”“自我”的统一体,本我代表最基本的欲望,超我代表在一定社会文化的影响下对自己行为的期望,自我代表本我和超我相互作用,并在实际环境的作用下的产物。
 
       如何战胜“自我”?“战胜自我”中的“自我”和这个理论中“自我”很相似,都代表一个实际的个体,为什么要战胜“自我”呢?因为实际生活中的“自我”往往不能完全适应环境,必须在“本我”与“超我”的共同作用下,不断的完善。如果“自我”“冥顽不化”,“本我”与“超我”对他“奈何不得”,那就是无法战胜自我,如果“自我”的缺点被“本我”与“超我”打败了,“自我”就能更完美的适应环境,那就是战胜自我... 

       说得通俗一点,“战胜自我”就是“通过艰苦的努力取得进步”

自我中心主义的知识论观点

自我中心主义否认知识的真实性,认为“我”才是根本和权威。感觉是思想赋予肉体对世界的联系,而知识就是从感觉获得。也就是说,思想在知识产生的过程中起了主导作用。自我中心主义没有定义感觉的真实性,但主要以泛虚假主义的判断原则为答案。即是“可能是假的,就不可能是真”,于是对感觉持怀疑态度。知识,感觉都是“我”的思想创造出来的,因此知识的基本是“我”,这个观点跟唯我论相同。自我中心主义对知识的定义以“我思故我在”终结。

我思故我在:
“当我怀疑一切事物的存在时,我却不用怀疑我本身的思想,因为此时我唯一可以确定的事就是我自己思想的存在”。比较权威的解释是:“我无法否认自己的存在,因为当我否认、怀疑时,我就已经存在!”所以,否认自己的存在是自相矛盾的。而否认和怀疑是一种思考活动,所以他说,我思故我在。并非是平时所说的“我思考,故我存在!”

3、自我主义的演变。

  理想状态下(安分守己)的自我主义,是无害的,但这几乎不可能。因此,自我主义演变成自私自利就成为顺乎自然的结果了。

  我认为,“自我主义”和“自私自利”的区别是:极度重视获取本该属于自己的那份,便是自我主义;
而以不惜侵犯他人利益的态度为自己谋取利益的,便是自私自利。

自我主义与集体主义并非对立的概念,但对集体却存在着必然的伤害。

  由于中国历来存在“人数多、资源少”(这一情况在每个领域都存在)的缘故,加之人类本身的“贪欲”,每个人通过“自我主义”获得的那份远不能满足。于是便开始侵蚀别人的那份,然而这是有风险的,因为对方也是“自我主义”者,于是大家都开始对没有明确“定分”的“集体所有(公家的)”虎视眈眈了。

  对此,费孝通先生写道“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同时,费老指出“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是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去年,广东某银行发生一起抢劫案,歹徒第一句话就说“钱是国家的,命是自己的。”

  “自私自利”的表现就是“怕吃亏、好占便宜”,这也是国人的民族性之一。

  然而,上至圣人,下至凡夫俗子,都叫人要吃亏、不要占小便宜。孔子说“无见小利,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老百姓也说“吃亏就是占便宜”、“占小便宜吃大亏”。在这套冠冕堂皇的言论背后,依然是对自我利益的斤斤计较。如果一个人能不吃亏占到便宜却不占,或者一个人吃亏后却不能占到便宜,那么他一定会被人耻笑。

费孝通对自我主义的解读

费孝通指出,中国没有个人主义,却有自我主义。两者之差别,毫厘千里。中国的社会文化性质往往按照西方知识框架而被解释为与个人主义相对的集体主义,实际上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都是西方产物,与中国文化毫不相干,而且,实际上中国缺乏集体主义甚至比缺乏个人主义更为显著(所谓“散沙”现象)。中国另有两种与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貌合神离的文化倾向,因此容易被误读。一种就是费孝通所指出的被误读为个人主义的自我主义;
我愿意把另一种容易被误读为集体主义的特性说成是“从众主义”。

从众主义是一个相当稳妥但绝非高明的社会生存博弈策略:“从众”就能够不比别人更吃亏,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与大家一起利益均沾;
如果做了错误行为,则希望由于法不责众而免于受罚,万一不得不承受后果,也是“集体责任”而由众人共同负担;
甚至还可以合力迫害更有能力的优秀人才,从而使包括自己在内的众人获得某些利益,尽管往往是鸡毛蒜皮的利益,如此等等,这与集体主义那种万众一心的追求有些本质上的不同。从众主义的本质在于个人试图混入众人而逃避任何责任,没有人敢于担当,于是追求人人无责任;
而集体主义则是人人敢于牺牲,人人有责。没有责任感的行为是危险的,正如群众理论所指出的,乌合之众的行为很少是具有正面价值的。遗憾的是,从众行为在中国文化中非常突出。

从众主义的逻辑搭配必定是自我主义,或者说,从众主义背后深刻的另一面就是自我主义,而且是非常糟糕的一种自私。一心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也是一种自私,虽然令人厌恶,但还不至于让人蔑视。更糟糕的自私是一心逃避责任的自我主义,它求避害超过求获利。正因为是自我主义的,个人就只愿意占便宜而不想负责任,于是其占优策略就是隐我于众。把从众主义误读为集体主义,这是对中国的一个典型错误理解。“众人”并不是“集体”。而正是由于不是集体,众人根本不可能形成自主的力量,没有组织,更没有公共事业…

费孝通提出差序格局的初衷是为了解释中国人“私的毛病”。这一理论包括以下几个要点:第一,中国社会缺乏界限明确的团体,广泛存在的是家、邻里之类的“社会圈子”;
社会圈子不是共同体,而是主体的交往范围;
圈子里只有一个个的“私人”,而没有“团体成员”;
人与人之间形成的是私人关系网络而非组织关系网络。第二,这些圈子没有明确的边界,随中心势力的大小伸缩变化。从形态上看,圈子呈现为差序型的圈层结构:自己在中心,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第三,中国人的行为“缺乏公德”。因为既然缺乏团体,公德和公共观念也就失去了依托,中国传统道德体系里也就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广泛存在的是私人和私人之间的道德——用梁启超、福泽渝吉的话来说就是“私德”。由于缺乏公德,于是中国人在行动中便很少顾及到公共利益,缺少凝聚力,难以“为大家舍小家”,难以遵守公共纪律、不太爱护公共卫生。第四,愈推愈远、愈推愈薄的差序性圈层表现在个人的行动上便是在进行社会互动、资源分配时倾向于照顾与自己关系相近的人,忽略与自己关系较远的人 :“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 第五,中国人之间的互动是“自利取向”的。因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 也就是说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人。既然自己重于家人、家人重于党内之人、党内之人重于国人,因此传统中国人与所有人的互动都是自利取向的。

在上述五个要点中,其中第一、第二点是对中国人社会关系结构的概括,其他三点是对中国人行为取向、行为方式的分析,我们可以把它们分别概括为:缺乏公德、差序有别、自我取向,这三点结合起来就是费孝通所说的“自我主义”。  “自我主义”在字面上似乎和西方式的“个人主义”类似,但费孝通明确表示两者根本不同。个人主义建立在权力观念和宪法观念基础上,一方面个人的权利不受团体侵害,个人在“私己”生活中完全自主;
另一方面个人服从团体在公共事务上的决定,服从团体纪律。但在“自我主义”结构里既没有独立的个人,又没有明确的团体,只是一个层层外推的“伦”,即差序性的社会关系。 因此,中国人的“自我主义”与西方的“个人主义”完全不同。

尽管费孝通认为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的,但他并不否认西方社会的人际关系也会由于血缘、业缘、地缘等因素产生亲疏远近的差序性。在西方社会人们的行动主要由“团体—个人”的结构来决定,在团体中人和人之间的互动、团体和人之间的互动主要遵行普遍性的规范和道德,私人关系作用不大。反过来看,尽管中国社会的性质总体上是“差序格局”,但并不是说完全不存在团体,费孝通常常提到的民间金融组织——“賩”,就是团体性质的。只是这些团体整体偏弱,相对不太重要。对于中国社会来说,私人关系构成的网络才是社会的基本结构,中国人的行为也主要被差序性的人际关系所塑造,主要被人与人之间的“私德”所制约

个人主义vs自我主义

1差序格局(自我主义vs个人主义)
p23“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在我们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吧一块石头丢到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缩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缩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p26“在这种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是有一个‘己’作中心的。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个人是对团体而说的,是分子对全体。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平等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
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们所愿意交出的一分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些观念必须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在我们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一套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

费孝通先生首先提出,“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接着给读者呈现出两种截然的社会结构格局,一种是西洋的“团体格局”。“就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都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会乱的。”而另一种则是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如果把差序格局作为研究乡土社会结构的一种理论的话,它至少包括这样几个要点:第一,差序格局总是以自我为中心,自我就是激起波纹的石头,其社会影响一层层向外推及;
第二,差序格局是一种基于分别和等级而具有先后次序的社会结构,波纹总是由近及远往外推及,每一层就是一个等级;
第三,差序格局具有极强的伸缩能力,石头大小决定了波及的范围大小;
第四,在差序社会,群己界限非常模糊,公私很不分明,石头之间的波纹彼此渗透,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都可以说是公的,而国也只是皇帝之家;
第五,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社会由不同人推出的不同的圈组成,每个人的社会“圈”只是社会的一部分,所以人能做的只是“克己”,而不是“克群”使群不致侵犯个人的权利。

对于中国“乡下佬”为什么“私”的问题,我们或许可以这样理解费先生的逻辑,因为中国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而差序格局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所以中国乡下佬“私”乃是由这样的社会结构决定的。正因为差序格局是由己身向外界的推及,“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所以“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

这里有一个疑问,怎样理解作为中国“乡下佬”特性的“私”呢?是自私和私心吗?费先生在《文字下乡》中提到,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这样的社会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正因为此,文字和语言都成为不必要,而采取如“眉目传情”之类更加直接的会意方式。所以在这样的充满信任的熟人社会里,相互帮助、相互合作则是家常便饭,而不需要什么契约和法律来规制。“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所描述的恰恰是彼此陌生的城市人而非“乡下佬”。再者,西洋的“个人主义”难道不是“私”吗?在这里,费先生对西洋的“个人主义”与我们的“自我主义”做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比较:“个人是相对团体而说的”,在个人主义之下,“一方面是平等观念”,“一方面是宪法观念”。而自我主义是“一切价值以‘己’为中心”。但是归根结底,个人主义仍是自我主义的一种表现,个人主义的概念中可能被加入“平等”“宪法观念”等政治性含义,但其哲学本质依然是自我主义的。正是处于自我利益的需要,才会提倡“平等”,才会有“宪法”。由此可见,私心并非中国“乡下佬”的特性,而是作为个体的人的共性,而且恰恰相反,中国“乡下佬”由于其以“克己”为德,所以其私心往往被克制而表现得更加含蓄。

那么费先生所指的作为中国“乡下佬”特性的“私”又是指什么呢?他没有做任何的澄清,但是从上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他指的不能是私心抑或自私。我认为他所指的“私”应该是眼界和视野上的“私”。

在这样一种差序格局的社会中,没有明确的团体概念。每个人生活在自己推出的“圈子”之中,视野所及也就是这个“圈子”,作为一国之君的皇上亦不例外,只不过由于其力量雄厚推出的“圈子”很大罢了。儒家强调“克己奉公”,但是事实上,由于其视野的局限(“私”)每个人心中的“公”却并没有跳出自己的“圈子”,因而还是“私”的。

比较视野下传统社会的结构与秩序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对整个中国传统社会基本结构的概括。首先,他描述出一个“他者”,即西方的社会结构——团体格局,然后再以这个“他者”为鉴,反照中国社会结构的镜像。他说:“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是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会乱的。在社会,这些单位就是团体……我们不妨称之为团体格局。”而“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1]这种差序,是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最基本的概念,也就是儒家所谓的“伦”,即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是一种有差等的次序。[2]


  团体格局奉行的是个人主义,在差序格局下存在的则是自我主义。费孝通指出:“个人是对团体而说的,是分子对全体。在个人名义下,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
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所愿交出的一分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些观念必须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在我们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一套的,因为我们有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为中心的主义。”[3]在这一差序格局中,没有可以普遍应用的道德,社会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社会道德也只有在私人联系中才起作用。


  不难看出,费孝通对差序格局的“水波”描述与其说是一种定义,不如说是一种比喻,因此,尽管差序格局早已成为人们分析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概念,但对它的具体涵义还存在争论。比如,人们通常根据费孝通的比喻把差序格局视为一种对社会关系的描述,而有的学者则认为,将差序格局理解成社会关系的结构,再推论成为人际关系的结构,再进而变成“关系”、“关系网络”的同义词,是对这个概念的重大误解,因为费孝通一再把差序格局界定为“社会结构”。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把差序格局看作“一种立体多维的结构,而不仅仅是一个平面多结的网络。在这个结构里,纵向的等级差别至少与横向的远近亲疏同等重要。”[4]我也倾向于同意这种观点,因为费孝通讲差序就是人伦,而中国传统社会所有的人伦都是讲差等;
此外,儒家讲的“仁”除了具有“亲亲”的含义外,也包括“爱有差等”的含义,即人与人之间无论是血缘家庭关系,还是社会政治关系,都必须有亲疏贵贱的伦次等差,否则就会陷于混乱。这些例子都明确地表示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关系的存在。


  差序格局与礼治秩序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谓“礼治秩序”,就是利用传统的人际关系和伦理维持社会秩序。其本质是依赖着相关个人自动地承认自己的地位。[5]在费孝通看来,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如果单从作为行为规范的意义上来说,礼和法律没有什么差别,因为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然而二者维持规范的力量是不同的: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则是传统。[6]也就是说,维持礼俗的力量不是身外的权力,而是身内的良心,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与团体格局相联系的则是法治秩序。在这种格局中,“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7]在这样的社会中讲的是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国家要保护这些权利,因而制定法律。法官在审判的时候不是在分辨是非,不是在教化人,而是在厘定权利。


  通过这种比较的分析,费孝通精当地总结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与秩序特征。当然,对他所提出的这些概念,仍然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比如有的学者对礼治秩序中的“无讼”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明清以来诉讼的频繁,说明乡土中国已经孕育了现代性的法例要求。这是从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并非二元对立的视角,对礼治秩序提出的驳难。[8]但是,这些观点并不能否认这一研究的价值。费孝通对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秩序的分析和判断是有说服力的,而孙隆基所说的中国人的“自我压缩”、许琅光概括的“情境中心”、杜赞奇所提出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和“内卷化”等提法,其实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差序格局”的判断。同样,也有许多研究表明中西方文化确实存在一种背向特征。比如昂格尔就认为,如果把法治的程度当作坐标轴,那么传统中国构成其负的极限值,近代西方构成其正的极限值,其他各种文化社会都只是在这两者之间各得其所而已。[9]


  从比较研究的方法论角度看,比较研究的本意“是为了分析而不是批判”,因为在作者看来,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的差异,都来自于社会生活条件的不同。中国传统价值观念和传统社会的性质是相配合,而且相互发生作用的。但是,费孝通的这一比较研究实际上也指出了一个重要的矛盾,那就是试图在以差序格局为基本社会结构的基础上建立本应以团体格局为依托的法治秩序,必然会面临着严峻的问题。

我们的看法:

个体主义与自我主义的比较:

在这我借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来在中国和美国之间进行自我主义与个体主义的对比

正如在乡土中国中说说到的中国是一个乡土社会,我们的格局是差序格局,我们的社会是一个以自我中心主义的社会,具体就如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俗话里有“一表三千里”,就是这个意思…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以亲属关系布出去的网…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逾推逾远,也逾推逾薄。这样的描写恰如其分、仿佛一捆捆柴和小石子丢在水面上推出去的一圈圈波纹杳然眼前。柴与柴之间是独立的,有一定的距离,一圈圈的波纹彼此相连,牵一发动全身,而且在中国的自我主义是非常具有伸缩性的,他强调以“己”为中心,向周围的如波纹般的的推出去,以己为中心影响周围,同时也被周围影响,之所以说中国的自我主义非常有伸缩性事因为我们既强调天下为一家,也存在各扫门前雪的习惯,这就如在中国存在的现象当你有钱的时候,很多人来巴结你,你的周围很多的“亲戚”,但是当你穷困潦倒时,你的自我主义的波纹也会变得非常的小。乡土中国中强调的所以费孝通先生又这样写到:在他们(西洋社会)不是人情冷暖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乡土中国总结了中国是一个传统的乡土社会,现在我们摆脱不了乡土社会的根本性,我们这种传统所形成自我主义形象了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自我为中心的波纹想影响别人和被别人影响,所以我们做事讲攀关系,讲交情,个人好面子,孩子需要一直手把手呵护,而这些都是我们形成的自我主义所带来的社会现象。

而中国的传统中之所以会形成自我主义也与传统中国的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们总只是追求一种玄奥的说不清楚的道不明白的和谐,正如追求道的境界,儒家文化,八卦,八阵图等等,这都说明了中国文化中的柔,正是这样的文化环境才会形成一个伸缩性强的自我主义,而这样的一个自我主义也可以解释我们很多的现实情况,例如我们中国人可能平时的时候内部不和谐,不团结,但是看看我们抗日战争中所体现的民族凝聚力,汶川地震时的大团结,抗洪救灾。我们的自我主义伸缩性文化就是这样的,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差异很大。

而在美国则不同,个体主义是他们文化的核心,他们由资本主义社会中形成,他们强调个人具有高度价值,高度崇尚个人自由,强调个人的自我支配,自我控制,自我发展,强调保护个人的隐私,不允许别人进行刺探,干涉和侵扰,他们对于别人恶意打听自己的隐私是非常反感的,甚至会卷入民事诉讼。崇尚自由,张扬个性是他们个体主义的又一体现,服饰的自由,他们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办公室就可以穿便装了,穿衣服随心所欲。孩子的个体主义更是彰显无疑,孩子从摇篮里变注定要独立,从出生起就开始独睡,父母与他们交流时把他们看做是平等的,他们的教育更加注重培养孩子的个性化,他们的个人主义观念影响着美国社会的方方面面。

而再来看看以美国为代表的个人主义的一些代表,追求个性,或者是说自己的思想是他们的代表,他们的个人主义不是像自我主义一样的有很大的伸缩性,所以他们讲求准确,是什么就是什么,没有很模拟两可的存在,所以我想他们在科学上的造诣正是来源于这种个人主义,所以化学的,物理的各种科技的发展高峰会在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国家产生,而且我想西药与中药的的不同也正是由于两种不同主义所形成的。

一个社会所形成的一种主义,社会的种种活动正是这主义的具体体现,这些具体的事情让个体主义和自我主义的对比更加明显,也更加具体,而他们的之间的对比更是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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