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006期

时间:2022-07-18 09:45:0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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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006期

 

 以案为鉴 6 006 期

 酒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副部长张敬民违规为其女操办婚庆事宜问题

 一、案例描述:

 张敬民,男,满族,中共党员,1965 年 3 月出生,籍贯河北丰宁,大学学历,工程师,2000 年 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酒钢二公司第一工程队副队长、经营计划科科长、副经理,酒钢冶金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酒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建公司)副经理、经理、党委书记,2017 年 1 月起任酒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副部长。

 张敬民经向酒钢集团公司纪委事先报备,于 2017 年 10月 5 日上午在嘉峪关市某酒店为其女举办婚庆。参加婚庆人员中, 张敬民主动邀请的工程建设管理部的下属 4 4 人、 其原员 任职的酒钢冶建公司在职人员 1 31 人,酒钢冶建公司在职人员 16 人闻讯后自发参加。上述参加婚庆的 51 人中,有 40人赠送了礼金,赠送礼金总额 31300 元。

 二、处分及依据: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

 党内职务处分”的规定,2017 年 11 月 7 日,酒钢集团公司党委给予张敬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所收礼金。

 三、案例分析:

 张敬民作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职能管理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其女婚庆中邀请 同一工作领域、系统中作为管理服务对象的本部门下属和冶建公司人员并收受礼金的行为,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对于婚丧嫁娶的事宜,一定要提前报备,并严格按照 “七个禁止”的要求,严禁出现违规现象。

 四、复习题(神火集团公司关于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的规定):

 1、严禁向职权分管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有业务联系的 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打招呼。

 2、严禁借机收受职权分管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有业务 联系的单位和个人、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以及其他单位、个人 以公款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确实无法拒收的,要在事后一周 内如数登记上交新疆公司纪委办公室,由公司纪委统一上报集团 公司纪委办公室。

  3、严禁安排豪华车队、豪华宴席、豪华仪式,婚嫁使用 车辆不得超过 10 辆。

 4、严禁化整为零、多次多处设宴。安排宴席应控制在一 日内、同一地点,宴请人员及设宴桌数严格控制在事前报告范围内。

 5、严禁以组织名义通知、操办应由个人操办的婚丧事宜。

 6、严禁单位和个人在婚丧事宜中用公款送礼、因私使用公车赴宴、吊唁。

 7、按照集团公司纪委要求,公司党政班子成员和各单 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其任职单位职工、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服务对象等在饭店、宾馆举行的婚丧宴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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