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

时间:2022-05-24 08:39:1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3篇

第1篇: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保障幼儿身体健康,给幼儿“吃饱、吃好、吃健康”让家长放心,特制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一、采购员必须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

1.计划进货。

2.腐烂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不采购。

二、粗加工岗位人员必须把好食品安全第二关

1.加工食品前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2.肉类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4.肉类清洗后无血。

5.加工结束后将场地、工具、用具等冲洗干净。

6.做好个人卫生,不面对食品打喷嚏或咳嗽。

三、厨师(工)烧煮必须把好食品安全第三关

1.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炒菜时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4.工作结束后,所有调料食品必须加盖,保持场所清洁卫生。

幼儿园

年 月 日

第2篇: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陆家小学

2017.9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
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陆家小学

2017.9

第3篇: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园长负责制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建立以院长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 学院成立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后勤处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设立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见附件二),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各食堂的食品安全情况,以及督促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各食堂应对本食堂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院采用多种形式对在校学生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校内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院及各食堂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时,主管院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食品安全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食品安全工作,因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师生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后勤处领导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未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学院食堂管理人员责任:
1、未按照学院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

2、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

3、未及时传达上级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工作出现失误产生不良影响;

4、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造成严重后果;

5、未履行好食堂安全管理责任,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单位的责任:
1、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2、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

3、不主动配合学院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督导;

4、对各级管理人员检查出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5、未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堂管理规定》
等相关规范制度造成不良后果;

6、未对职工及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培训;

7、疏于管理出现其它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或事故。
第十条 因工作履职不利、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堂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师生造成损害或不良后果的,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及承包餐饮企业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由学院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院长办公会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附件一: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主管后勤工作院领导
成员: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安全工作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后勤处负责人
学院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后勤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二:学校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后勤处食堂管理岗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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