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领域防范风险预案

时间:2022-06-01 11:20:04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领域防范风险预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意识形态领域防范风险预案

意识形态领域防范风险预案4篇

意识形态领域防范风险预案篇1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突出问题整治、阵地管理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响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开展的全县范围内的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开展情况,做出如下汇报:

1、风险隐患全面排查

自接到通知后,我单位第一时间对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帯领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本次安排,一是对单位内部文件进行再核查。组织人员对单位印发的各类文件进行了审核,确保文中没有出现错误的言论及导向。二是对单位官方网站发布内容进行审查。主要是对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文章内容进行再审核,通过查阅发布的信息,排查是否存在发布错误言论、煽动群众情绪等问题。经过全面自查筛查,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状态能做到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没有出现与党背心离德、发布不良言论等问题。

二、制度化定期研判

同时为在作出重要决策、实施重要举措、举办重要活动、发布重要成果等“四重”工作时,着重进行意识形态风险研判评估,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小组,定期通报结果。党支部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每年至少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形成制度化。

三、工作要求

我单位应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牢记使命,坚持底线,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需要有组织有领导的执行,有分工,有专人,有计划,有执行。坚持制度化,按计划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进行到实处。

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是一种长期性工作,我单位应该紧紧围绕意识形态工作新要求、新情况、新变化,结合实际,不断推进排查、整治和提升。

意识形态领域防范风险预案篇2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组 长:姚兴余(总支书记)

副组长:沈布年(总支副书记)

成 员:葛德峰、甄胜军、叶李来(总支委员)

1.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3.加强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1.明确责任。总支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总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支部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抓好落实。总支委和各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我校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学校的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定时向局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1.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底前落实。

3.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4.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2.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3.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4.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5.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 、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3.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4.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5.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1.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2.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3.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4.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1.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2.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3.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2.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3.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4.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5.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1.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3.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4.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局党委。

内容仅供参考

意识形态领域防范风险预案篇3

防范化解高校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风险

刘 胜

【期刊名称】实践(思想理论版)

【年(卷),期】2019(000)008

【总页数】2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持续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主流声音不断壮大,主流价值观不断彰显,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西方国家从来没有放松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方面的渗透,东西方之间“意识形态领域看不见硝烟的战争无处不在,政治领域没有枪炮的较量一直未停”。着力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挑战,是高校守好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的当务之急。

一、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防范化解错误思潮存在的风险

做好思想建党,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牢牢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要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要以严肃的纪律、严格的监督、严密的制度,着力整顿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着力解决党的声音逐层衰减问题;
要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增强错误思潮“免疫力”,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让每名党员干部都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
要营造风清气正的高校政治生态,警惕西方错误思潮和消极迂腐的思想意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制度引领,为思想建党提供坚强后盾和保障。

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时提出的“八个统一”要求,通过灵动课堂、翻转课堂、实践课堂等创新形式,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科学理论含金量和课堂吸引力;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正面思想斗争,引导师生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阶段性问题和矛盾,从时事热点、难点问题出发,深入剖析西方错误思潮的“非马”“反马”的本质特征,用科学的意识形态有理有据、毫不留情地批判虚假的意识形态;
要通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第二课堂”教育形式,利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提升青年学生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感和对西方错误思潮的辨别力和抵抗力。

意识形态领域防范风险预案篇4

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民政系统发生任何级别的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公共事件、社会稳定、退役军人安置及其他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县民政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组成,成员由办公室、纪检监察、支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股室(单位)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谷歌”“有道”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索关键词含有“宜章民政”及与宜章民政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县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或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Ⅰ、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Ⅱ、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Ⅲ、一般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股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股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股室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股室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委、县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股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股室(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八、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全局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局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筹建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

3.培训障。定期组织全局网络舆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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