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5篇

时间:2023-04-30 10:05:03 浏览量:

篇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支出超过1000元(含)报jú长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原始凭证(即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具备以下要素:(一)原始凭证名称:(二)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及编号;(三)填制和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六)报销原始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七)单笔金额500元以上(含500元)的须附凭证附件。对要素不齐全的票据,会计和办公室有权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根据市财政局规定,凡符合公务员卡消费条件的公务消费必须使用开户行的公务卡,用现金支付的费用财务有权拒绝报帐。

  第十四条接待管理

  (一)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接待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对口单位来人需接待的,由有关科室填写接待申请单先报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接待工作的副主任审核,再按审批权限报局领导审批,在指定地点消费。烟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接待消费后,一般情况下由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接待的副主任签单,一律注明接待单位或开支用途,计入单位经费支出。特殊情况下,经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可由负责接待的其他科室人员签单,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事后补签。经办人

  事后应及时补办接待申请单。

  (三)接待标准:县级来客人平60元/餐,市级来客人平80元/餐,省直部门及其以上领导的接待标准由jú长确定。县市来客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上级和外地来客由办公室安排在协议单位接待。

  (四)接待费报账程序:由办公室结算接待经费,经会计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字,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或jú长审批。所有接待开支必须附原始接待申请单,在非指定接待点经费凭接待申请单和原始票据按规定审批程序报账。

  第十五条出差管理

  (一)机关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严格执行娄财行[20xx]374号<娄底市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会议出差须有文件或电话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餐饮、住宿和娱乐开支,均由个人自理。

  (三)出差须事先定好工作任务、地点、人数和路线,填写“出差申请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作为报销依据。省、市内出差,科以下干部由分管局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和副处以上领导出差由jú长审批;出省出差一律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和jú长审批。

  (四)出差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如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报分管副jú长和jú长批准。

  (五)预借差旅费须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和jú长批准,出差回机关一个星期内报账结清。

  (六)出差人员凭“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单据,每月25日前报账,不得集中在年底一次报销差旅费。

  第十六条专项工作支出

  (一)承办科室根据有关,编制经费预算,一般应提前报分管领导和jú长审批,如大额支出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专项工作结束后,承办科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相关费用,按程序和规定报账。

  第十七条借款管理

  (一)办公室借备用金限额2万元以内,于每年12月25日前结清。

  (二)所有借款须注明事由及时结清,不得跨年清还。

  第十八条对外付款超过1000元的,应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员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付现。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局领导(含副处级干部)按每人每月300元,科以下干部职工按240元(不含司机),凭票按月限额报销。

  第二十条报账时限

  (一)为方便报账和有利于财务人员整理账务,实行集中报帐,每周星期五为集中报账时间。

  (二)各项开支应在一个月内报账,除办公室定点接待外,机关干部职工每月24日、25日(如遇节假日,依次往后顺延时间)必须把一个月内的开支(包括差旅费)按程序报批;定点接待由办公室在每季度的20日前统一结算按程序报批。

  (三)严格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出具上个月财务报表。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物品特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馈赠物品。物品管理是指对前述物品的申购、购买、入库、保管、使用、维护、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指房屋建筑及附属物、交通运输设备、音像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音响、电视机)、电子电器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价值比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固定资产由会计分别建台帐,局办公室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办公桌椅、文件柜、货架、沙发、保险柜、修理工具、饮水机、电话机、计算器等单价较低,使用时间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计入成本,分别建帐备查,其实物由局办公室管理。

  (四)办公文具。办公文具是指用于办公的纸张、笔墨、文件夹、笔记本、订书机、胶水等价值较小的办公用品。各科室办公文具按需领取。各科室需添置办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列出明细清单,由

  办公室汇总审核报分管jú长或jú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凭审批单报账。金额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实行政府采购。未经批准自行购置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五)物品申购。各科室申购物品时,填写<物品申购单>,注明单价,报办公室,经分管局领导批准。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购须报局办公室审核,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超过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购报局办公室审核,报jú长审批。

  (六)物品采购。全局物品的采购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负责财务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到定点商店采购。

  (七)物品验收入库。所购物品及配套资料都必须经办公室物品保管员验收,并分别建立物品台帐。贵重物品应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八)采购报帐。采购人员持发票、物品申购单、验收入库单,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帐。

  (九)物品领用、使用与维护。物品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实行以旧换新,领用时应核准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使用物品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十)物品移交与归还。人员调动时应将本人使用物品应履行交接手续,办公室主任和监审员为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十一)物品处置。物品的转让、报废由物品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批,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须报局办公室审核,报jú长批准。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篇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

  第二条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

  厅机关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计财处要对各处(室、局)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签定目标

  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

  包括基建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经常性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预算拨给单位的机关行政经费,它包括个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两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局)包干使用”的办法。

  1、包干经费基数的确定:计财处按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经费扣除机关共用的水、电、暖、车辆、大型设备购置、印刷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按处室人员数量分配给各处室。

  2、包干经费支出的范围是: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设备正常维护费、短期或专题职工培训费,以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和零星接待费等。

  3、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处室经办人出具处长签字的原始单据或用款计划-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签字-计财处报销记账-处室记账。

  4、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

  (二)专项经费支出

  专项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为完成某顶任务而拨给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20由厅掌握用于专项目工作;其余按计划由处室安排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1、专项经费支出的范围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设备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接待费等(有明确规定支出范围的按规定办)。

  2、专项经费支出采取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审批程序是:处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处业务的副厅长同意-计财处审核-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3、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2万元以内的支出由计财处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4、专项经费使用需调整时,由计财处与处室协调,提出调整意见,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副厅长同意后计财处执行。

  5、专项经费的结转。带项目、跨年度、有时间要求的专项经费,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待项目完成后结算,结算后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的60由厅计财处统一调配使用,40留处室使用。其它专项经费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任务,不做结转。确有结余的按以上比例调配使用。对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也应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严格掌握。职工福利费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由机关工会管理使用。

  (三)各种会议的召开(参加)及经费支出

  召开(参加)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控制会期,出席(参加)人数和费用支出。

  1、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处(室、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或分管业务的副厅长批准

  2、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参加省外召开的各种会议要严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掌握参会人数,除厅长或会议指定增加随带人员外,均不得增加和随带参会人员。由处室组织在省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天数。

  3、会议经费的开支和报销。由厅及处(室、局)组织召开的会议经费依据会议通知的参会人数、时间做会议经费预算,经计财处审核,有关领导审批后按预算执行。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经费的支出与报销应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职工出差交通、住宿费用报销

  (1)交通费用报销。厅机关厅长、副厅长出差、开会可按规定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处级、副处级(含同等待遇人员)乘座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如确因工作需要乘飞机或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的必须经厅长或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同意签字;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均不得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用应严格掌握在到达地区普通招待所、宾馆的住宿费标准,不得住包间、高级宾馆。

  (五)各种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掌握

  不论是经常性经费支出或专项经费支出,财务人员都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附:各种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现行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厅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六)为及时掌握各种经费收支情况,计财处每月向厅领导报送有关经费收支情况报表一份。

  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管理

  往来款项指机关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而通过暂付款、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种款项。各种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该报销的报销,该收回的收回,该结算的结算,该上缴的上缴,该下拨的下拨,不能长期挂账,更不能转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别是职工个人借出的差旅费、材料采购等款项要在费用发生后的20日内报销,形成实际支出。

  第七条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机关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按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5000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必须填制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待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4、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厅机关除计财处、工会、各学会、机关党委允许在银行开设账户外,其余均不得开户,已经开户的要清理消户。

  2、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公款借支

  各单位必须按照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部门领导批示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须填写“借款单”,财务机构有权控制借款金额。

  (三)见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四)后7天内核销还款,不得无故拖欠借款。

  (五)大额支出原则上应使用支票。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由计财处负责人批准使用。

  (六)领用支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计财处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办理。

  (七)支票必须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计财处不予报销。

  第九条费用报销

  (一)计划内的行政开支,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转计财处报销。

  (二)计划外的费用开支从严控制,一律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借支、报核的程序按计划内开支的规定办理。

  (三)属行政事务中需开支的招待费,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属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招待费,由业务处报请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的金额。

  (四)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帐手续。使用支票的,最迟不超过5天办理报帐手续。

  (五)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人库验收手续,凭电脑小票及合法的发票(政府机关内部使用的单据除外)报帐。

  (六)各种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篇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

  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

  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

  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

  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

  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

  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

  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

  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

  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

  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

  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

  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

  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

  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调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的统一标准设置。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采购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开发区固定资产管理小组鉴定,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后核销。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三十二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计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以及开发区的有关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或者备案。

  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由开发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三十四条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开

  发区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划转撤并的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开发区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二)撤消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开发区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

  第四十二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局务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篇4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数据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

  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篇5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四)中标、成交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五)与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开标前泄露标底;(八)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九)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二)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三)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大宗印刷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小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采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人员在外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应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归还到出差人员的公务卡里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结算科目按县直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

  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九条

  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不销账、不缴回余款等逃避监管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领用存账、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

  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

  财务机构

  第三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要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

  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三十一条

  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三条

  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二)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三)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四)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五)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六)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七)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八)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九)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

  会计信息资料;(十)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十一)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八条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

  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三)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四)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四十条

  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二)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三)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四)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一条

  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一)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二)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三)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

  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四)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五)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六)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一把手)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审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提升全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各项规定,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协助领导管好财、用好财,为领导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2、认真审核报销或开支的各种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登记总账、明细账,做到数字真实、凭证完整。按时、准确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每月25日,将财务报表和下月用款计划(及公用经费书面申请)上报镇财政办。

  3、每年初,会计人员根据上年度决算报表和会计资料,做好旧账冲转,将各科目余额结转新年度账薄,并试算平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并健全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便于核算。年终在镇财政办的指导下,做好年终决算及决算报表工作并撰写决算分析报告。

  4、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调整和上缴手续、做好干部职工的药费报销工作。

  5、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开支标准和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办理。

  6、做好债权债务的催收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收。按照领导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呆账、死账。

  7、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8、严格按规定领用并保管好“统一收据”,做到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9、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自行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管理、支付、存取及有关的结算工作,严格遵守《现

  金管理暂行条例》,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和挪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2.负责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3.负责日常的收付及报销工作,严格审核原始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开支有权拒绝受理,做到收款有收据,付款有凭据。

  4.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帐,已办理完的收、付款凭证按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负责银行送款、结算及银行有关业务往来工作。月末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负责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要求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内容完整。

  7、每月25日前编制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报告单,连同会计记账凭单交予会计人员。

  8、负责药费、补贴等项的造册、发放工作。

  三、内部牵制制度

  1.岗位分离。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不得互兼,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账钱分离。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业务由出纳办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票章分管。出纳人员掌管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会计人员保管“统一收据”,发出时做好登记,以旧换新。

  银行预留印鉴(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由出纳和会计人员分别保管,签发支票双人盖章。

  四、预算资金管理

  1、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根据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经镇财政审核一把镇长审批后,下达部门预算指标,并

  按单位用款计划进行拨款。

  3、要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4、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预算外和专项资金管理

  1、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各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乱收费。

  2、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均为国家财政性资金,按照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取的支教费、出租收入、经营收入、业务收入、回扣款项、其他收入等要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直接坐支、公款私存及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但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3、专项资金管理。凡属工程、基建、维修、拆迁、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向镇财政上报资金拨款报告,经一把镇长签字审批后拨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截留挪用。

  六、支出票据的管理要求

  1、公用经费支出必须凭正式发票报账。比如: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礼品及招待费、汽车修理费等支出,要求索取正式发票报账。

  2、支出票据上的内容必须具备:单位的名称;开票的日期;出票方单位公章(要求:清楚);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支出票据,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有错误,要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要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4、对修车费、购买固定资产、购买药品等支出票据,票后必须附有出票单位盖章签字的明细表或验收证明。

  5、加强票据规范管理,严禁白条入账。

  6、各项支出票据,签字审批手续必须齐全。

  七、支出票据审批手续

  1、人员经费支出。必须由财务制表人签字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方能发放(或送交财政局进入统发)。预算内资金工资项目的发放,严格按照区人事局的批复和镇财政的通知标准发放;预算外资金的支出,要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任何单位不准私自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项目。

  2、公用经费支出,不论预算内或预算外,凡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要由经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凡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事先要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财政审核并报分管镇长批准后,方能使用,同时由经手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八、固定资产管理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年度终了前,各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真正做到账实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手续必须齐全,并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对应该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审批、销账手续。

  3、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等)。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先向镇财政办公室出具书面申请,经财政办核实同意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处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其变价收入作为预算外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九、其他规定

  1、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财务档案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档案的内容、保管时间、移交和销毁,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各预算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的会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镇财政将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镇财务管理规定的单位,要

  责令其改正;对不重视财务管理、不执行本规定或在审计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或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篇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等项管理。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

  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

  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

  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五条

  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

  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

  财务机构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

  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

  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二十七条

  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2、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S、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11、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二条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三条

  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三十五条

  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

  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4、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离任审计。

  11

篇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示】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概述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管理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分析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学习目标与要点】本章主要介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理论和操作实务1.理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理论;2.掌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及财务分析;3。理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第一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概述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原则和任务(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定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基于单位行使职能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原则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2.坚持勤俭节约;3.正确处理行政任务完成、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任务1.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2.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5.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一)预算及收支管理1.统一编制部门预算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预算时,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共同编制零基综合部门预算,并将上年年终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政府审定并下达批复预算。2.建立动态预算数据库(1)行政事业单位动态预算数据库----基本数据和项目数据;(2)涉及人员编制、工资、债务、资产等基本数据库需每半年更新;(3)涉及当年单位专项项目资金配套、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安排的项目等项目数据库需每年更新。3.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经营收入预算编制需要根据以前年度收入情况和当年有关方针政策进行测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审定并下达收入任务。对依法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经营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所有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并及时入账,不得设置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单位要编制月度、季度等收入任务表,定期分析收入完成情况,确保收入任务全面完成。4.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按单位当年的正式实有人员和当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执行。(2)项目支出----按上级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进行编制。项目支出原则在项目库中确定。凡是年度未列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3)所有支出要全部据实入账,不得虚列支出和少报支出等,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不得扩大和提高标准。5.加强二级单位预算及财务收支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社会事业发展和工作目标,按照以收定支和定额补助的原则,指导二级单位预算编制:(1)优先保障人员支出和单位运转(2)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支出(3)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6.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二)资产负债管理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属国有资产。由政府或集体统一分配处置,统筹使用,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按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目前,单位除有零余额账户和规定银行账户外,不得自行在银行开户,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材料等明细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实、账账相符。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出租固定资产,确需的按规定按程序报批,发生毁损、丢失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对出现问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4.建立健全货币资金日记账,按月与会计进行对账。严格执行国家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限额,应由银行结算的各种款项,不得使用先行结算。5.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权债务明细台账。单位按照企业债权账龄管理的方法,编制债权账龄分析表,定期分析债龄,对不按规定归还债权的通过发催款通知书、法院起诉等方式,及时回收、归还和账务调整处理,不得长期挂账和擅自核销,不得任意减少或变更单位债权。单位定期分析债务,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归来到期债务,以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或不能因不按期还款被罚款、起诉以及降低信用等级等,更不得擅自增加单位债务。(三)会计核算及内部控制管理1.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会计科目,搞好和规范单位起初建账,特别是规范会计科目名称。会计核算做到:货币资金核算到具体账户物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到每一件具体实物债务核算到每一个具体单位及个人收入核算到每一笔收入支出核算到每一笔支出等2.按照财务会计核算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单位会计核算。3.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和内审。(四)财务考核管理1.建立单位行政运行成本指标体系、成本费用核算指标体系、投资评价指标体系2.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和整合管理3.加强财务精细化管理单位财务精细化管理-----指将单位的财务管理分解到每一个具体细节,只有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细节做好了,整个财务管理才会成功,细节决定财务管理的成败。

  4.加强财务公开管理(五)专项资金管理1.按专项项目资金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专项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实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投资评审和审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3.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的原则。4.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以资金下达文件和项目批复文件为依据。5.依据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和资金整合规章制度,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评和资金整合。第二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意义和内容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体制的构建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管理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及分析考核管理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意义和内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单位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通过编制预算、内部控制、业绩考核所进行的一系列财务管理活动,它贯穿于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全过程,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收支的规模,预算管理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单位总体目标的实现。1.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2.单位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3.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一)行政单位预算1.行政单位收入预算----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2.行政单位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1)基本支出预算----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应遵循----综合预算、优先保障、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2)项目支出预算----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按照支出性质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应遵循----综合预算、科学论证、合理排序、追踪问效的原则。(二)事业单位预算1.事业单位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事业单位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中,事业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1)基本支出预算----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2)项目支出预算----为完成其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按照支出性质----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原则与行政单位相同。

  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体制的构建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全面预算工作组织领导与运行体制,明确行政事业单位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机构、预算管理部门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1.机构设置(1)单位应设置预算管理部门,单位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2)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3)组织编制、审议、平衡年度等预算草案;(4)组织下达经批准的年度等预算;(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6)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2.职责划分单位内部各部门和所属分支机构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本机构业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分析等工作,并配合预算管理部门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总预算的综合平衡、控制、分析、考核等工作。所属基层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的执行结果负责。3.规范流程明确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分析与考核等各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预算工作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管理1.部门单位预算----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构成。2.两类预算之下又分别分为部门单位收入预算和部门单位支出预算。3.部门的一般预算----部门收入预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一)部门单位收入预算的编制内容部门单位预算收入----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部门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以及各方面收入来源情况,综合核定对某一单位的年度财政拨款额。2.预算外资金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或提取,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财政性收入。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其他预算外收入四种类型。3.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4.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法》确定的政府性基金管理的原则,在部门预算中设计了《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单独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根据上年度征收任务完成情况、本年度征收计划及征收标准调整变化情况确定。(二)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内容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包括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7个款级科目;(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助学金、奖励金、医疗费、生活补助、救济费、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14个款级科目。2.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指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商品和服务类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30个款级科目。大型会议、大型修缮、大型购置、专项培训、大型设施的专项运行维护等是按照项目支出管理的经常性专项经费。(三)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内容对基本支出之外的资金要求落实到项目,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按照其性质可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1.基本建设类项目基本建设类项目----指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用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2.行政事业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指中央和地方行政事业单位由行政事业费开支的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及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工程、基金项目,专项业务项目,以及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和其他项目。3.其他类项目科技三项费用、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对外援助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等资金安排的项目。项目支出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按“二上二下”的程序编报。(1)部门和单位对申报项目要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提出项目的具体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按需求填写《项目申报文本》,向财政部门申报项目支出预算。(2)财政部门对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根据部门申报项目的排序顺序和财力可能择优排序选择,纳入财政部门项目库并下达项目预算控制数。(3)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下达的项目预算控制数申报项目预算。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及分析考核管理(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任务主要包括:1.合理分解年度预算,落实责任制;2.依法组织收入,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3.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预算;4.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单位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制度,实施定期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1)应当加强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预算控制,及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支平衡,严格控制支付风险。(2)在办理采购与付款、工程项目、费用支出、固定资产等业务时,要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对超出单位预算的资金支付,实行严格审批制度。(3)应健全凭证记录,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标准,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监控。(4)应建立健全预算执行报告制度。(5)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尽可能建立预算执行信息平台,并利用信息网络建立预算执行报警机制,便于随时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分析与考核1.预算分析-----预算管理体系中的核心环节。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运营效率、改进和优化流程提供支持,为生产经营及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保证预算的有效执行。2.预算管理委员会及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按月度、季度进行分析,对当期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之间存在的差

  异,不论是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都要认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写明拟采取的改进措施。3.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与考核奖惩制度,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所有预算执行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明确奖惩办法,落实奖惩措施。第三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管理一、行政单位会计要素管理二、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管理一、行政单位会计要素管理行政单位----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行政单位会计要素----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及支出类等五大类。(一)资产管理行政单位的资产----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如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等科目。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的行政单位,其资产类科目还包括“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行政单位的资产通常按流动性及存在形态----流动资产、有价证券和固定资产。资产具体管理要求:1.现金----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管理。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的开户管理,禁止多头开户;预算经费应在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开户,不得自行转移资金。关注:纳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的行政单位:在单位零余额账户中的财政授权支付业务,通过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总账科目进行核算;行政单位财政应返还额度业务,通过财政应返还额度总账科目进行核算。3.暂付款暂付款主要有预付设备款、职工预借差旅费、报账单位领用的备用金等,应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属于临时性往来借欠款要及时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关注:行政单位的暂付款应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4.库存材料库存材料----指行政单位大宗购入进入库存,并陆续耗用的行政用材料。对使用预算拨款购置的材料,应当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执行;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存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随买随用的办公用品,可以在购入时直接列作当期支出,不作为存货核算。5.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指行政单位用结余资金购买的中央财政发行的国债,购入的有价证券应作为货币资金妥善保管,做到账券相符。6.固定资产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等。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二)负债管理行政单位负债----指行政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偿付的债务。1.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的管理。应缴预算款----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按规定取得的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应缴财政专户款----指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2.暂存款

  暂存款----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包括: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临时暂存款、不明性质款项,以及收到外单位委托办理事务的款项。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3.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以及应付其他个人收入。(三)净资产管理行政单位的净资产----指行政单位资产减负债的差额,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1.固定基金管理固定基金----指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体现了国家对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关注: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2.结余管理结余----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行政单位的正常基本结余与项目结余应分别核算。(四)收入管理行政单位的收入----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各个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行政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需要将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1.“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账户下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设置。2.其他收入----指行政单位按规定收取的各种收入,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五)支出管理单位的支出----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包括:经费支出、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1.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为全面反映单位各项经费支出的内容,便于考核分析经费支出实际发生情况及其效果,需要对其进行科学分类。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2.拨出经费----指行政单位按核定预算将财政或上级单位拨入的经费,按预算级次转拨给下属预算单位的资金。3.结转自筹基建----指行政单位经批准用拨入经费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二、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管理事业单位----指即不直接进行物质资料生产和经营,也不具有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行政管理职能,但却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性服务的单位。主要包括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社会福利以及各种法律、公正中介机构等。事业单位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一)资产管理事业单位资产----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按其性质分类----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1.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1)货币资金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除不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少量现金外,其余都必须存入开户银行,因此各单位应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存

  款户。关注:尚未纳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银行存款中既包含有财政资金,也有非财政资金。对于已经纳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银行存款中只有非财政资金,不包含有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是存放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中的。纳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在单位零余额账户中的财政授权支付业务,通过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总账科目进行核算;事业单位财政应返还额度业务,通过财政应返还额度总账科目核算。(2)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收及预付款项----指单位在各项业务活动开展中由于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以及赊销、预付或其他原因形成的应向有关方面收取的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关注:应收及预付款项一般不提坏账准备。(3)存货存货----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及其它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者为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主要包括各种材料物资、产成品和库存商品。事业单位的材料主要包括----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2.固定资产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关注: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3.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事业单位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4.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或者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二)负债管理事业单位负债----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各种应缴款项等。1.借入款项借入款项----指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2.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指单位在各项业务活动开展中由于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以及预收或其他原因形成的应向有关方面收取的款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3.应缴款项事业单位的各种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的资金、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上级单位规定应上缴的款项。

  4.应付工资及应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应付工资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三)净资产管理1.事业基金2.专用基金专用基金----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住房基金及其他基金。3.结余结余----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它是单位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也是考核单位财务收支最重要的指标。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的“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事业单位的结余,除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外,全部留给单位下年度继续使用。4.结余分配结余或亏损结算完毕后,单位要对结余或亏损按国家规定进行分配。如果单位当期实现了结余,其分配的内容有:一是交纳所得税。按规定凡是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均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国家规定的减免税项目除外。二是提取专用基金。即按税后净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及其他专用基金。三是结转事业基金。即提取专用基金后剩余部分转作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的差额。(1)年度终借:事业结余经营结余贷:结余分配(2)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3)计算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贷:专用基金(4)分配后,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借:结余分配贷:事业基金【例题1】2011年末结账后,事业单位当年实现事业结余23000元,经营结余30000元。假设该单位按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的10%提取职工福利基金。账务处理如下:(1)结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借:事业结余23000经营结余30000贷:结余分配53000(2)计算提取职工福利基金(23000+30000)×10%=5300(元)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5300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5300(3)结转未分配结余53000-5300=47700(元)借:结余分配47700贷:事业基金47700(四)收入管理

  1.拨入资金拨入资金----事业单位为了完成国家规定的事业计划,按照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规定的手续,向财政机关和主管会计单位请领经费的行为。按所拨入款项的性质和管理要求不同分为:财政补助收入、财政专户返还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2.专款资金拨入专款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专款资金的管理应坚持专款专用、按实列报、单独核算、专项结报。3.收入款项(1)事业收入核算除财政专户返还收入外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2)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3)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应当作为其他收入处理。4.附属单位缴款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如分成收入、承包利润和管理费等。(五)支出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指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1.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在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时发生的支出,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也是向上级单位和财政部门办理支出报销的依据。(2)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它是考核各项经营活动成果和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2.拨缴款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等。3.成本费用包括产品成本核算和劳务费用核算。第四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分析一、行政单位财务报表分析行政单位会计报表----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和报表说明书,有专款收支业务的,还应按专款的种类编报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资产负债表----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会计等式----“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2.收入支出总表的编制收入支出总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年度收支总规模的报表。收入支出总表按单位实有各项项目汇总列示。3.支出明细表的编制支出明细表----反映行政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预算的执行情况的报表。支出明细表的项目,应当按“政府预算支出科目”列示。对于用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应按支出的用途分别列示。4.基本数字表的编制基本数字表----反映行政单位定员定额执行情况的报表。基本数字对于行政单位来讲,主要是填列在职职工人数和业务情况。

  表内数字主要来自人事和有关业务部门的统计数字。5.行政单位会计报表分析报表说明书-----报表编制技术说明和报表分析说明。(1)报表技术说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和结果的影响等。(2)报表分析说明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影响预算执行、资金活动的原因;经费支出、资金活动的趋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上级会计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分析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材料,也是编制下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审工作。1.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资产负债表----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依据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次序,把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和收入项目予以适当排列,按照一定的编制要求编制而成。2.收入支出总表的编制收入支出总表----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收支结余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收入支出总表的项目,应当按收支的构成和结余分配情况分项列示。3.事业支出明细表的编制事业支出明细表---收入支出总表的附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事业支出详细情况的报表。编制本表时,应注意按“款”填列,每“款”填一张报表。各事业单位对于上述支出可根据核定预算和实际使用情况,采用统计方法填列。4.经营支出明细表的编制经营支出明细表----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支出详细情况的报表,是收入支出总表的附表。经营支出明细表的项目应按“政府预算支出明细科目”列示。表中的经营支出栏下可按经营业务的种类分类填列。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单位还应填列成本费用的补充资料。5.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分析主要步骤:制定工作计划;收集资料,掌握情况;整理资料;进行基本的数量分析;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综合概述,分析总结。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分析的指标: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等。分析主要内容:(1)分析单位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2)分析资产、负债的构成及资产使用情况。(3)分析收入、支出情况及经费自给水平。(4)分析定员定额情况。(5)分析财务管理情况。

  【案例7—1】某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见表7—1,事业支出总额为402788元,其中人员支出为195400元,公用支出为207388元。请根据有关资料,分析该事业单位的有关财务状况。表7—1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2007年12月31日单位:元资产部类一、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财政应返还额度资产合计:13266501648406600020002160100515010001200011700001300080()04000221880067003850012000136000011500140115100100204588年初数期末数负债部类二、负债类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应付地方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负债合计:=、净资产类事业基金其中:一般基金投资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五、支出类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支出合计:资产部类总计【答案解析】该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分析如下:1.平衡情况分析67875139452578752000040000230000l00000870004027881800017446372050000202798000010092332657639结余分配净资产合计:四、收入类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返还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收入合计:负债部类总计7800013945257800055000020000203800208200500003200010000260001100000265763912933601492444052000400001200011700007136052000400001200013600008044023165651994656432100004000300050007002500090002000180004767年初数期末数

  该单位资产类合计为l648406元,支出类合计为:1009233元,资产部类总计2657639元。负债类合计为65199元,净资产类l492440元,收入类合计ll00000元,负债部类总计2657639元。资产部类=负债部类。资产类的固定资产为1360000元=净资产类的固定基金为l360000元;二者互相对应相等。资产类的对外投资为12000元=净资产类的事业基金中的投资基金为12000元;二者互相对应相等。2.资金构成情况分析(1)经费自给率经费自给率----衡量事业单位组织收入的能力和满足经常性支出的程度。支出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扣除的项目,应经财政部门批准。计算公式:经费自给率=(事业收入+经营收入+财政专户返还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事业支出+经营支出)×100%根据表7-3中的数据,该单位的经费自给率为:经费自给率=(208200+32000+50000+10000+26000)/(402788+18000)×100%=326200/420788=77.52%(2)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l00%根据表7-3中的数据,该单位的资产负债率为:资产负债率=65199/1648406×100%=3.96%(3)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l00%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l00%某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见表7—1,事业支出总额为402788元,其中人员支出为195400元,公用支出为207388元。该单位的人员支出比率和公用支出比率分别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分别为:人员支出比率=195400/402788×100%=48.51%公用支出比率=207388/402788×100%=51.49%第五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概述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清查及报告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检查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概述(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及表现方式第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1.行政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为保障履行职能的需要,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经费,购置各项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和各种专用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等流动资产。2.国家调拨国家无偿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主要包括划拨土地、房产、设备等。3.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组织收入购置

  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规定,除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外,行政单位还存在其他一些收入,用这部分资金购买的资产,属于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4.接受捐赠行政单位以政府名义开展公务活动和对外交往过程中,依法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也属于国有资产的范畴。第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及表现形式第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主要有:1.国家拨给国家财政拨款形成和直接调拨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形成。(1)财政拨款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来源的一个主要渠道,特别是对于那些基本没有创收能力的事业单位,每年都要依靠财政补助来实现资产的积累和更新。(2)另一渠道是国家直接调拨给事业单位使用的资产,可能是实物资产,如房屋建筑物、设备,也可能是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等。2.单位组织收入形成事业单位通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事业收入,或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收入,以及取得对外投资收益等其他收入形成资产。这里有两个前提,一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二是运用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3.事业单位以单位名义接受捐赠形成第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家关于资产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制度等的总称。1.我国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管理。(一)各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同时,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的责任。(二)主管部门1.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2.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工作交由有关单位完成。3.有关单位根据受托管理范围,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并对财政部门负责。(三)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1.行政单位资产配置(1)行政单位资产配置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2)要与行政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3)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①土地的划拨和出让,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批。②中央和地方省级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无论规模大小,一律报国务院审批。③车辆购置项目,应当列入部门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④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需要购置资产的,由会议或者活动主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报批。2.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1)配置的主体可以是财政部门,可以是主管部门,也可以是事业单位自身。(2)配置方式或途径主要有购置和调剂两种。(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1.行政单位资产使用行政单位资产使用要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资产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资产入库登记制度、资产保管清查制度、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奖惩制度、内部审计和考评制度、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等。2.事业单位资产使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1)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事业单位有偿使用收入包括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或提供担保等取得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也是现行财务制度对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的统一规定。(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1.资产处置的内涵与方式(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指行政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处置方式----无偿转让(调剂)、出售、置换、报废和报损等。(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指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2.资产处置范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范围:(1)闲置资产;(2)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3)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发生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4)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5)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3.资产处置的申报与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4.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案例7-2】2008年2月,审计机关在对某行政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该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的部分项目及资金并发现下列业务:1.该行政单位经批准出售旧轿车一辆,账面价值l5万元,出售价款5万元。会计处理为减少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l5万元,同时增加其他收入和银行存款5万元。2.该行政单位经批准出租办公楼两层,取得年租金收入36万元。会计处理为增加其他收入和银行存款36万元。3.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将原值80万元前专用设备报废,收到残值收入8万元。会计处理为减少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80万元,同时增加其他收入和银行存款8万元。4.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出租闲置办公楼,取得年租金收入120万元。会计处理为增加其他收入和银行存款l20万元。

  要求:判断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存在问题应如何更正?【答案解析】1.该行政单位出售旧轿车价款5万元处理不正确。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因此,会计处理应增加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银行存款5万元。2.该行政单位取得年租金收入36万元会计处理不正确。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因此,会计处理应为增加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银行存款36万元。3.所属事业单位专用设备报废的残值收入8万元会计处理不正确。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因此,会计处理应为增加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银行存款8万元。4.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闲置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出租闲置办公楼,取得年租金收入l20万元,增加其他收入和银行存款l20万元的会计处理正确。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清查及报告(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1.资产评估指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有关标准和规定,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的工作程序,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活动。2.资产评估工作程序包括:(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2)签订业务约定书;(3)编制评估计划;(4)现场调查;(5)收集评估资料;(6)评定估算;(7)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8)资产评估工作档案归档等。3.行政单位资产评估行政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资产评估:(1)行政单位取得的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2)拍卖、有偿转让、置换国有资产。(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4.事业单位资产评估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资产评估:(1)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2)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清算。(4)资产拍卖、转让、置换。(5)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6)确定涉讼资产价值。(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6.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必须履行如下义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情况及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1.行政单位资产清查(1)查明的内容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是否相符;

  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账面数与卡片数是否相符;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等。(2)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等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也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暂付款的清查盘点。由于行政单位现金、银行存款和暂付款数量少。因而清查盘点方法比较简单,主要是对实物资产的清查。(3)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方法----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4)盘盈的资产和盘亏报损的资产清查中,盘盈的资产,应当及时入账。盘亏报损的资产,属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资产报废韵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核销;属于过失的责任事故或者违法行为造成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单位闲置的资产,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研究处理,使之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2.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预算单位全面清查各类财产和债权债务,核实人员状况、收入渠道、支出结构及水平等基本情况,并按国家规定对清出的问题进行必要账务处理和重新核实事业单位占有国有财产的工作。需要进行资产清查的情形包括:(1)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本级政府实际工作需要,被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2)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整体、部分改制为企业的。(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4)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5)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6)同级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资产清查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完善制度。(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1.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告(1)资产统计报告----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国有资产使用状况和增减变动情况的文件。资产统计报告包括报表和说明两个部分:报表部分主要反映上级单位资产的价值、数量、使用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说明部分主要是对报表反映的有关信息进行简要说明,并对本单位资产管理的重大变动事项作出具体解释。(2)行政单位报送资产统计报告,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财政部门与行政单位应当对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监督资产使用的有效性。(3)财政部门收到主管部门汇总报来的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告,要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政策性审核和技术性审核。财政部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资产统计报告,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2.事业单位资产信息报告(1)资产信息报告----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日常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指事业单位根据统一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状况定期作出报告。(2)资产信息报告----资产统计报表和资产分析报告。反映单位基本情况、国有资产总量与分布结构情况、资产质量与运营情况、主要资产的实物量情况、主要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资产使用情况、主要资产明细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资产管理情况。(3)编制资产信息报告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原则:指标内容完整、数字真实可靠、报表编报及时,不得虚报、漏报、瞒报和拒报。(4)在编报资产信息报告之前,应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清理资产,做好与其他财务数据的核对衔接等。

  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国有资产的登记和统计数字的准确性;3.国有资产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4.国有资产处置中的资产审批、评估等情况;5.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6.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情况;7.对外投资情况等。关键名词1.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2.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3.单位预算编制4.单位预算执行国有资产配置5.国有资产处置思考题1.简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分析的主要内容。2.简述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的具体内容。3.事业单位进行国有资产配置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4.如何建立健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哪些?6.试述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题1.2008年2月,审计机关在对某行政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该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的部分项目及资金并发现下列业务:(1)该行政单位经批准出售旧轿车一辆,账面价值l5万元,出售价款5万元。会计处理为减少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l5万元,同时增加其他收入和银行存款5万元。(2)该行政单位经批准出租办公楼两层,取得年租金收入36万元。会计处理为增加其他收入和银行存款36万元。(3)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将原值80万元的专用设备报废,收到残值收入8万元。会计处理为减少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80万元,同时增加其他收入和银行存款8万元。(4)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出租闲置办公楼,取得年租金收入l20万元。会计处理为增加其他收入和银行存款l20万元。【要求】判断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存在问题应如何更正?【答案】(1)该行政单位出售旧轿车价款5万元处理不正确。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人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因此,会计处理应增加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银行存款5万元。(2)该行政单位取得年租金收入36万元会计处理不正确。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因此,会计处理应为增加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银行存款36万元。(3)所属事业单位专用设备报废的残值收入8万元会计处理不正确。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因此,会计处理应为增加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银行存款8万元。(4)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出租闲置办公楼,取得年租金收入l20万元,增加其他收入和银行存款l20万元的会计处理正确。

  2.某公司李某在担任公司出纳工作期间,先后利用23张现金支票编造各种理由提取现金96.94万元,均未记入现金日记账,构成贪污罪。具体手段如下:一是隐匿l0笔出口结汇收入计96.94万元。将其提现的金额与其隐匿的收入相抵,使33笔收支业务均未在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余额调节中反映;二是伪造11张银行对账单,将提现的整数金额改成带尾数的金额,并将提现的银行代码“11”改成托收的代码“88”或外汇买卖的代码“l8”。你认为该出纳李某之所以能长时期贪污而不被发现,原因是什么?【答案】第一,出纳兼管银行对账,提供了在编制余额调节表时擅自抵消33笔收支业务的机会。第二,印鉴管理失控。财务印鉴与法人印鉴合并使用,并由出纳人员一人掌管,出纳在加盖印鉴时未能得到有力的监控。第三,未建立支票购入、使用与注销的登记制度。第四,对账单由出纳从银行取得,提供了伪造对账单的可能。总之,该公司在货币资金业务处理过程中,未做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因此,导致出纳如此贪污。参考资料:(第四章)资金运行内部控制的关键风险控制点、控制目标及控制措施风险控制点控制目标1.审批2.复核合法性真实性与合法性控制措施未经授权不得经办资金收付业务;明确不同级别管理人员的权限。会计对相关凭证进行横向复核和纵向复核。3.收支点4.记账5.对账6.保管收入入账完整,支出纳根据审核后的相关收付款原始凭证收款和付款,并加盖戳记。出手续完备真实性真实性和财产安全财产安全与完整出纳人员根据资金收付凭证登记日记账,会计人员根据相关凭证登记有关明细分类账;主管会计登记总分类账。账证核对、账表核对与账实核对。授权专人保管资金;定期、不定期盘点。7.银行账户防范小金库;加强开设、使用与撤销的授权;管理业务管控是否有账外账。8.票据与印财产安全章管理票据统一印制或购买;票据由专人保管;印章与空白票据分管;财务专用章与企业法人章分管。3.某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2009年4月,审计机关对该部门及其所属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或事项:(1)该部门基于所属单位较多,为方便年终结算工作,在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对所属单位预算拨款的截止日和年终决算的结账日规定为每年12月25日。(2)财政拨付该部门某所属单位专项科研经费500万元,该部门在转拨时调剂200万元用于弥补本级专项经费不足。(3)该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收一批物资,已委托拍卖行拍卖,取得拍卖收入200万元。该部门将其确认为预算外资金收入。(4)该部门当年将其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培训中心,设立登记为独立核算的国有事业法人单位。鉴于培训中心改制后,财政不再安排日常经费,该部门为了扶持培训中心的起步发展,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向培训中心无偿划拨一座办公楼,办公楼账面原价为600万元,该部门按此金额转销了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向培训中心有偿转让三部小汽车,作价80万元,账面原价

  为l00万元,该部门将其差额20万元确认为支出。(5)年终结账时,为了全面反映当年预算收支情况,该部门将当年收到财政预拨的下年度经费800万元转入结余。【要求】(1)分析判断事项(1)中,该部门对所属单位预算拨款的截止日和年终决算的结账日的规定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2)分析判断事项(2)至(5)中,该部门对各事项的做法或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简述正确的会计处理。【答案】(1)事项(1)中,该部门对所属单位预算拨款的截止日的规定正确。理由: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拨款,截至l2月25日,逾期一般不再下拨。该部门对所属单位年终决算的结账日的规定不正确。理由: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为每年的l月1日至l2月31日。(2)事项(2)中该部门的做法不正确。正确的做法是该部门应将所属单位专项科研经费全额(及时)拨付给所属单位。(3)事项(3)中该部门的会计处理不正确。正确的会计处理是罚没收入应确认为应缴预算款。(4)事项(4)中该部门对无偿划出办公楼的会计处理正确。该部门对有偿转让小汽车的会计处理不正确。正确的会计处理是将有偿转让小汽车取得的价款80万元确认为其他收入,同时,按照所转让小汽车的账面原价100万元转销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5)事项(5)中该部门的会计处理不正确。正确的会计处理是收到的预拨下年度经费作为拨入经费,不予结转。

篇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事业单位财务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员的主要岗位职责

  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职责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岗位主要职责:

  (一)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

  (二)搞好经费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员的主要岗位职责

  核算单位的“报账员”是单位与会计中心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报账员制度,提高报账员素质是提高会计中心核算质量的关键。核算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牵制制度,进行必要的岗位分离,改变目前“报账员”集会计、出纳及“票管员”于一身的现状。建议在财政部门统一协调下,在系统内对报账员有计划地进行定期轮岗,并把好会计资料的交接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岗位主要职责:(一)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

  (二)搞好经费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

  (三)固定资产管理。

  ②、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手续。根据审定的设计方案,对基建项目进行预算。③、做好工程经费的申请、招投标工作、签定施工合同。负责对基建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进行监督,确保文明施工

  ④、及时整理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项目验收,做好资金结算,配合做好工程经费的审计工作,及时将工程有关资料整理归档或交单位有关科室。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帐,负责房屋等固定资产的修缮。

  ⑤、负责变更工程的项目审定,经本单位批准后督促实施。

  ⑥、加强对未有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督,负责对工程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事业单位财务岗位职责

  1、事业单位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

  2、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包括银行结算单据的填发、取得、核对。

  3、保管现金、存单及其他各类有价证券,并定期盘点核对,如发现涨短,及时上报处理。

  4、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限额,以保证公司三日内正常经营需要为限。

  5、不得挪用现金或以“白条”抵库,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6、负责各项收付款业务及工资发放,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7、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

  8、根据帐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主管编制记账凭证。

  9、每日9:00前编制前日《资金日报表》,及时报告公司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10、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不符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1、按时清理帐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帐,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12、负责在手税务发票、收据、支票等票据的保管和安全。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事业单位财务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计划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

  2.负责全科工作的组织领导,拟定工作计划,组织全科干部完成业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预、决算的编制工作,组织经费收支、创收收支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并参与单位的财务收支分析、决策,为校领导提供可靠信息。

  5.组织制定、实施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审查各项重大开支,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等经济文件。密切注意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遵守执行情况,参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防止重大违反财经纪律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6.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双增双节工作。

  7.参与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审查核定工作。

  8.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会计职称评定管理工作。

  9.负责审查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

  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全科人员协调配合,同心协力搞好计财处的各项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事业单位出纳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现金管理制度,遵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2.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

  3.严格遵守机关《保密守则》,不得擅自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4.出纳员直接收到的现金款项,要在第一时间存入本单位指定账户,不能挪用公款和私自外借。

  5.每日根据凭证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簿一律采用订本式,做到记账准确、整洁、日清月结。不得随意更换、涂改账簿。

  6.支出报销、借款时,要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符合报销程序和管理制度、金额准确后才能付款。

  7.负责每日清点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保证账实相符,保证现金安全。如出现现金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原因不明出纳要负责赔偿。

  8.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职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10.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11.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

  12.负责管理本单位财务保险柜。

  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有关会计业务的法律法规,负责预算内外一切帐目及固定资产总帐的帐务处理,行使会计职责职权,严格从事会计业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帐目、审核单据、填制凭证,按时结帐对帐,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目健全,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证帐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

  3、管理和监督所需的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从事一切业务活动,保证收入合乎标准,支出合乎手续。

  4、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依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保密。

  5、加快实施微机化管理帐目的步伐,建立和健全微机化管理制度。

  6、坚持坐班制,有事向主管负责人请假。

  5、事业单位出纳岗位职责

  一、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

  二、根据记账凭证收付现金。

  四、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

  五、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有关的制单人员。

  六、负责代理记账单位出纳工作

  七、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会计有哪些岗位职责2.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4.机关单位财务个人工作总结5.财务人员工作总结20196.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7.财务科工作总结与思路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清洁工岗位说明书职务名称清洁工职务类别管理层所在部门综合办岗位定员1名直接上级综合办主任职级操作层直接下级编制日期

  职务描述:是公司日常卫生维护岗位之一,负责公司厂区卫生的打扫事务。职责与工作任务:职责一职责表述:办公楼的打

  董事长职位说明书职位名称董事长所属部门直接上级董事会直接下属副董事长、总经理直接主管签字晋升方向候选渠道轮转岗位任职人许永亮任职人签字薪金标准职位编号A001职位概要: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审批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投资、融资

  行政前台岗位职责说明书岗位名称行政前台所属部门行政人力资源部文件编号文件名称行政前台岗位职责说明书版本页数2直接上级岗位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直接下级岗位无岗位核心价值负责前台接待、会议接待、后勤保障、办公室用品管理、考勤管理、酒店工程部主管岗位职责【岗位职责一】1.协助工程部经理开展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组织落实工程维修项目,督导检查各班人员按岗位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工程维修保养。2.检查重点部位的重点设备运行状况,技术状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

  1施,物业工程部主管岗位职责【岗位职责一】1、负责编制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人员进行实施。2、负责新承接物业项目的供电、给排水、消防、电梯、弱电系统、空调及建筑装修等项目的接管验收和技术资料交接工作。3、巡视、检查小区(大厦)公用设备及

  上市公司董事长岗位职责【岗位职责一】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有权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主持召开董事长办公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

  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职责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岗位主要职责:(一)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二)搞好经费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员的主要岗位职责

  核算单位的“报账员”是单位与会计中心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报账员制度,提高报账员素质是提高会计中心核算质量的关键。核算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牵制制度,进行必要的岗位分离,改变目前“报账员”集会计、出纳及“票管员”于一身的现状。建议在财政部门统一协调下,在系统内对报账员有计划地进行定期轮岗,并把好会计资料的交接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岗位主要职责:

  (一)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

  (二)搞好经费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

  (三)固定资产管理。

  (四)财务收支活动的分析和总结,根据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例如本年度有新增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

  ①、根据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单位基本建设的年度计划。

  ②、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手续。根据审定的设计方案,对基建项目进行预算。

  ③、做好工程经费的申请、招投标工作、签定施工合同。负责对基建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进行监督,确保文明施工。

  ④、及时整理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项目验收,做好资金结算,配合做好工程经费的审计工作,及时将工程有关资料整理归档或交单位有关科室。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帐,负责房屋等固定资产的修缮。

  ⑤、负责变更工程的项目审定,经本单位批准后督促实施。

  ⑥、加强对未有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督,负责对工程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职责

  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职责

  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职责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

  搞好经费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

  固定资产管理。

  财务收支活动的分析和总结,根据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例如本年度有新增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①、根据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单位基本建设的年度计划。②、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手续。根据审定的设计方案,对基建项目进行预算。

  ③、做好工程经费的申请、招投标工作、签定施工合同。负责对基建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进行监督,确保文明施工。

  ④、及时整理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项目验收,做好资金结算,配合做好工程经费的审计工作,及时将工程有关资料整理归档或交单位有关科室。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帐,负责房屋等固定资产的修缮。

  ⑤、负责变更工程的项目审定,经本单位批准后督促实施。⑥、加强对未有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督,负责对工程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扩展阅读篇】

  格式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

  标题。一般是根据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同一事物因工作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同其标题也就不同。工作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字迹要醒目。单标题就是只

  有一个题目,如《我省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尝试》。一般说,工作总结的标题由工作总结的单位名称、工作总结的时间、工作总结的内容或种类三部分组成。如“××市化工厂1995年度生产工作总结”“××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总结”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总结”,省略了单位名称。毛泽东的《关于打退分的材料安排好、写好。正文的基本内容是做法和体会、成绩和缺点、经验和教训。

  2)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一般放在成绩与经验之后写。存在的问题虽不在每一篇工作总结中都写,但思想上一定要有个正确的认识。每篇工作总结都要坚持辩论法,坚持一分为二的两点论,既看到成绩又看到存在的问题,分清主流和枝节。这样才能发扬成绩、纠正错误,虚心谨慎,继续前进。

  写存在的问题与教训要中肯、恰当、实事求是。

  结尾一般写今后努力的方向,或者写今后的打算。这部分要精炼、简洁。

  署名和日期。署名写在结尾的右下方,在署名下边写上工作总结的年、月、日,如为突出单位,把单位名称写在标题下边,则结尾只落上日期即可。

  简而言之:

  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那么,工作总结怎么写?个人工作总结的格式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解析。

  基本情况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

  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具体可以参考部分工作总结范文。

  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3.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另外,在结尾处也可以附上下一步个人工作计划。

  附送:

  事业单位财务自查报告

  事业单位财务自查报告

  事业单位财务自查报告【一】

  根据财政局文件【**】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学校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由总务主任牵头对**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资产帐目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费用收取情况学生费用收取

  我校收取学生费用按学期收取,在开学初,由总务处分组统一收取,收费标准为:学费每学期400元/生,住宿费80元/生,书费根据各专业不同由教务处预算出书费,总务处统一收取,学期后期统一结算,多退少补。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挂

  牌收费。当天所收费用汇总后均全部交由学校出纳员开起财政部门统一印发收据,如数存入财政专户。严禁学校各处室、学部、教师个人向学生再收取任何费用。

  勤工俭学收入

  我校勤工俭学收入来源主要有:学生食堂、小卖部、基地。学校按年核定向管理者收取管理费,校内设立勤工俭学专帐,并将所收管理费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严格按照勤工俭学433制列支使用。

  教职工的房租费、水电费及其他学校零星收入,均按月或学期进行统一收取存入专户。事业单位财务报表

  二、学校经费列支情况

  学校所需列支经费均按照有关规定按月向主管部门申请,由会计统一列支。学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在购买所需物品时,超千元以上的须由领导班子讨论报县采购中心批准后采购,在经费支出中,所产生的票据由经办人签字,校长核实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三、资产管理情况

  由于学校校舍紧张,没有统一的保管室,所购进物资均由总务处严格进行资产登记,并作好借出登记。由使用教师从总务处领出,保管使用,在期末或年末由总务处统一清理,并将不再使用的物资统一收回管理,开学初再按需发放到使用教师手中。

  四、学生各种补助管理情况

  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各种学生助学金,学校均设专门帐户和管理人员,做到了专款专人专用,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相应操作程序设立台帐支付给学生。

  五、培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培训经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培训列支程序进行列支。具体由学校财务室、招生就业办根据培训计划和培训进程对所需经费报校长审批,总务处统一采购耗材,学员补助费由培训班主任报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总,报校长签字,财务室统一发放。

  六、学校财务检查工作

  学校每学期均由总务处牵头,以校长为组长各处室、工青妇负责人组成查帐小组对学校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并在全职会上进行帐目公布,络列大笔资金的支出情况。经过学校的认真自查、清理,我校均无乱收费、私设小金库,虚报、坐支、挪用公款、公款私存、资产抵押担保等违规行为。

  事业单位财务自查报告【二】

  众所周知,依法办事是做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在平时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学会依法办事,建立和健全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工会经济审查小组都要各自具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这样才能共同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有严格的经费使用审批手续和定期的经济审查工作。二、经费使用有预算有计划,经费主要用在为职工办实事上。三、同时严格法律法规,积极做好行政拨缴经费的管理,并按时足额向上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

  当前,随着我市各区、县工会及开发区工会的经费收入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则显得尤为重要。现就我县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以下自查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

  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

  XXX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会财务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

  四、加强检查指导,提升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工会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25人以上的单位可单独建立银行账户,对这些单位进行规

  范管理。25人以下的单位及联合会可由行政代管,但必须保证工会经费的足额计提及独立使用。充分发挥乡镇工会的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县级、乡镇工会、基层工会开展以非公企业工会为重点,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主要内容的财务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帮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落实,促使工会财务管理水平上台阶。

篇五: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消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依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会计法》和《审计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章报销凭证联签审核制

  第三条报销凭证实行联签审核制。各单位要成立财务支出联签审核小组,组成人员为班子成员1名、财务人员(或报账员)1名、本机关其他干部1至2名,具体负责本单位每笔财务开支的审核事项。

  报销凭证联签审核程序和要求:每次报销时,均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费用报销单样式附后),签字并注明用途,经联签人员审核支出真实和单位财务人员(或报账员)审核票据合规、支出合法、金额准确后签名,最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支出意见。

  第四条大额度资金支出要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各单位要在既能够便于工作,又能够有效监督的原则下,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界定大额资金的额度,一般按本单位年经费总额的10%确定,但额度达到5万元及以上的均为大额度资金。大额资金的使用包括基本建设、设施配套、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的使用、财产物业的处理等各种重要项目的开支,在经过班子集体讨论或沟通协商同意后才能开支。

  第五条规范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报销行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本人的公务支出,要有直接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因特殊情况没有直接经办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注明用途,但要有证明人签字或附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制

  第六条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内部公开制。财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七条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部门预算和年

  终决算,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各项拨款、按规定取得的预算外收入等收入情况,各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财务开支公示要细化到经办人。

  第八条财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限:在本单位固定的位置张贴公示或在本单位干部会上公开通报,至少每季度要公开一次。

  第九条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具有监督职能的科室负责审核本单位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审核签字后由财务人员(或报账员)进行公开。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公开内容有疑义时,财务人员负责答疑说明。

  第四章重点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条招待费管理。招待费实行“双控”管理:一是指标控制。各单位年度招待费总额必须控制在部门预算计划以内,严禁同城用公款吃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到镇村进行公务活动需要用餐的,一律在镇机关食堂(内部招待所)用工作餐;城区外基层工作人员因公到市直部门办事,接待单位可安排工作餐,标准不得高于30元/人,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招待市外客人每桌金额一般应控制在600元以内。接待上级重要客人,由接待单位主要负责人酌情提高招待标准。二是程序控制。因工作需要安排招待的,必须事先征得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办公室人员填写派餐单,派餐单上注明接待对象(单位、姓名)、接待地点(餐馆)、接待标准(就餐全部费用),经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后安排就餐。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实行按月结帐,在结帐时要加强对“一票两单”(正式发票、派餐通知单、原始菜单)的审核把关,凡违规接待,一律不准入账报销。

  第十一条差旅费管理。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报销时执行财政部规定,即处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普通舱);住宿为三级以下宾馆的普通标准间。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或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招商引资费用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勤俭节约,公开透明,规范管理,便于监督”的原则,加强招商引资费用管理,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工作人员外出从事招商引资活动时,个人差旅费、伙食费、交通费按上条规定标准报销,手机漫游费经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据实报销。每次出差外地招商活动时,宴请重点客商原则上宴请一次。在武汉、北京争取项目需要宴请重要客人时,要从严控制招待标准。各单位要建立招商引资活动费用支出专项台帐,每次报销时,由经办人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数额、招待对象据实登记,指定专人保管,接受市审计机关监督、检查。支出发票要规范、合法。

  第十三条外出学习、培训费用管理。外出学习、培训事先要写书面请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销时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或考察学习请示文件。各类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活动的报销凭据。

  第十四条专项经费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分清专项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挤占挪用。对专项经费的核算,按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重大专项资金支出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报经市分管领导审定后才能列支。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费用管理。机动车维修应事先编制审批单,报单位负责人审批。报销车辆维修费支出应附修理厂家的正式发票和机动车维修审批单,以及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要建立车辆损耗油耗记录,统一实行车辆加油IC卡管理制度,一车一卡,对号用卡。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政府采购规定,凡违反规定擅自发生的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不得报支。

  第十六条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单位大宗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办理;对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时,要参照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进行公开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要有专人保管,并建立领用登记台账。

  第十七条建设修缮项目管理。所有建设修缮项目(包括零星建设修缮项目)应编制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方(15万元以上建设项目、10万元以上修缮项目应公开招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15万元以上建设项目、1万元以上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决算手续。项目决算无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财务部门不得结账。

  第五章财务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责任与权限相对应的原则。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部门隶属关系分级实施。对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有关人员由主管部门或纪委、监察局根据职责权限按规定予以追究。

  第二十条财务管理工作坚持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经常审查财务收支情况,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或不合理开支。要教育好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联签审核小组成员和财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他们执行财务规定,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会计人员(包括报账员)应按规定办理会计事务,实行监督。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予以退回,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负责,对任职期间的债权债务应承担清算责任。离任时仍未能清理的需向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书面说明,无正当理由形成的债权债务将由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承担清偿或清算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承担具体责任。应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单位固定资产购置、保管、使用等内部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出现资产丢失、毁损等情况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等行为的,除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视情节和性质,对单位

  和相关人员予以处理处罚外,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负责。对拒不执行上述各项规定的,视情节追究责任: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和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和个人评优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市监察局牵头联合财政局、审计局对本办法的落实情况予以监督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访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 财务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