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见习管理规定5篇

时间:2023-05-01 09:15:04 浏览量:

篇一:医院临床见习管理规定

  

  医学院临床见习工作管理规定

  临床见习是高等医学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医学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工作的关键阶段和医学专业的特殊教学过程,是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学生理论知识、训练学生基本技能的重要教学形式。为加强临床见习的组织与管理,保证临床见习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一、临床见习的主要目的是熟悉临床工作环境,了解临床工作程序,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感性认识,锻炼临床基本技能,为临床实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临床见习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协助,各院系、非直属附属医院组织进行。各院系应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临床见习计划,并组织编写、修订临床见习指导,明确临床见习的具体内容、要求、方法,切实做到学生每天的临床见习有计划、有要求、有内容、有专人负责。

  三、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有临床见习任务的科室,科室主任(副主任)要负责科室的临床见习教学工作,并指定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承担带教任务。各科室在不影响危重病人住院的情况下,应根据教学需要,尽可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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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种,多接收一些适合教学需要的病人,以保证足够的病材供学生学习。

  四、临床见习主要采用小组病例示教和床头教学的方式进行。指导教师通过对典型病例的病史、症状、体征及各种化验、检查结果的讲解、示教和分析,训练学生的临床思维。对带有共性的问题,可以集中学生安排讲座。

  五、指导教师对完成临床见习任务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教师要认真准备教学内容,精心组织教学,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纪律,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临床见习任务。

  六、学生主要以小组为单位在病房见习,同时要安排适当时间到门诊见习。临床见习期间,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晨间护理、早会、查房、治疗、听课、疑难或死亡病例讨论。在关心、爱护、体贴和不导致病人病情加重的基础上,取得病人的信任、同意,尽可能多地接触病人,把理论知识和临床实际结合起来,争取更多的实际锻炼机会,包括训练视、触、叩、听和参观手术、穿刺、换药、抢救、护理危重病人等,熟悉各种临床基本技能。

  七、病历书写是临床医生的基本功,学生必须把书写完整病历当作临床见习的重要任务来完成。临床见习期间,学生在每个临床科室必须书写1—2份完整病历,并送交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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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修改。教师修改的病历由院、系作为教学档案材料保存,保存期三年。

  八、为保证见习教学的质量和效果,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必须认真安排各科室的见习考核工作,见习考核成绩作为计入学分的重要依据。学生每轮转见习完一个科室,由科主任和专职带教教师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见习出科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应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学习态度、沟通技能等项内容。

  九、各有关单位、部门的职责

  (一)教务处负责制定见习计划,确定见习带教医院,。

  (二)各院系负责组织安排见习教学具体工作,包括见习分组、接送、见习轮转表等,汇总见习考核成绩。

  (三)附属医院负责见习教学的实施,组织见习考核。

  十、工作程序

  (一)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制定临床见习计划,印发各有关部门。

  (二)院系划分见习小组,制定轮转计划。

  (三)院系组织见习学生赴见习教学医院。

  (四)附属医院根据教学任务,安排见习学生轮转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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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各见习科室带教老师按见习大纲和各医院轮转计划表进行见习带教,见习结束安排见习学生考核。

  十一、见习生守则

  (一)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等活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期间衣帽整洁。

  (二)见习期间自觉遵守见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尊重教师,爱护病人,搞好团结。

  (三)严格按照见习计划,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四)严格遵守医院制订的各项诊疗操作规程,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各种诊疗技术操作。

  (五)爱护公共财物,节约使用各种物品。在教师指导下使用各种医疗仪器设备,防止事故发生。

  (六)接触病人时,态度要严肃认真,言谈、行为要检点,男见习医师检查女病人必须在教师带领下进行。

  (七)见习生无处方权,无权签发任何医疗文件。不得私自向病人及其家属做任何有关病情和诊治的解释。

  十二、见习生基本要求

  (一)在带教教师的指导下,参加查房、病案讨论、参观手术等临床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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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随带教教师查房时注意学习报告病历的程序、方法及带教教师查房的处理意见等,认真回答老师的提问。

  (三)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问诊和体格检查,注重临床思维方法的训练,做到问诊有序,重点突出,手法正确,操作规范,并注意学习临床不同情况的接诊技巧。

  (四)参观手术,要提前进入手术室,严格遵守手术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无菌观念,服从手术室教师指挥,按指定位置参观。

  十三、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原《XX医学院临床见习工作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十四、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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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医院临床见习管理规定

  

  医院临床实习生管理制度

  医院

  临床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实习生的接收

  (一)实习生的接收,由医教部、护理部根据业务科室的带教力量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实习生。

  (二)本院只接收正规院校大专以上的实习生。实习院校需在实习前6-12个月,与医教部或护理部联系签订年度实习计划,一式2份交医教部或护理部备存1份。

  (三)实习生应由实习学校的老师带队.持实习大纲和实习人员花名册、组织介绍信、“实习报到通知书”按时到医教部/护理部报到。

  (四)医教部或护理部据此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实习生轮转科室安排表,交有关科室带教负责人和实习组长。

  二、实习科室

  (一)在科主任和护士长领导下,指定一名主治医师和一名护师协助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实习生的教学和思想工作。

  (二)负责介绍科室情况和有关规定,并分配工作。

  (三)认真体会实习大纲,按要求安排实习程序,并对实习生进行业务指导。

  (四)科主任、护士长定期检查带教和学生学习情况,组织教学查房(每病区保证每周一次教学查房),组织病历讨论,定期给学生上临床小课。

  (五)带教老师及时批改实习生的病历及病情记录等医疗文件,严格把好质量关。

  (六)严格实习纪律,认真考勤,了解学生的学习、服务态度、工作表现、劳动纪律并及时表扬或批评。

  (七)定期向医教部、护理部汇报实习带教情况。

  (八)实习结束转科前一周内,科主任、护士长应组织带教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做出较客观的评语、评分及出科鉴定,送交医教部或护理部。

  三、实习生的管理

  (一)实习医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p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医生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国家法纪,遵守学校与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医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各方面的团结合作。

  (三)实习医生必须在带教医生指导下进行诊疗活动,直接对带教医师负责,并尊重和服从其工作指导。

  (四)新患者入院后,实习医生必须在带教医生指导下,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及化验工作。病程书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重点突出,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字迹清楚、整洁。在各专业科室实习期间应书写若干份完整病历(见各科实习大纲),交由带教医师修改。

  (五)实习医生在检查患者时,应当严肃认真。严格遵守诊疗常规进行操作。男实习医生检查女患者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在妇产科实习时,检查、操作前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在带教医生现场指导下进行相关操作。

  (六)实行实习医生病区蹲班制,每天早晨必须提前半小时进入病区,做好上午查房准备工作;带教医师查房时实习医师应报告所管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和进一步诊疗意见。对新入院患者,在上级医师查房时,实习医生应全面系统地报告病史、查体、检查结果、诊断和处理意见。查房后应准确记录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完成所安排的作和阅读指定的自学【参考文献】:^p。

  (七)实习医生要深入病房,关心患者,及时了解病情变化,患者饮食和思想状况以及护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当发现患者有特殊变化时,应及时向带教医生报告,并请示处理意见。

  (八)实习医生每天下班前必须随同带教医生或自行巡视病房,了解病情,及时做好病程记录(病情、治疗效果、上级医生检查诊断及治疗意见等)。

  (九)实习医生的所有诊疗技术操作,都必须在带教医生的同意或指导下进行。实习医生除参与临床诊疗工作外,应积极帮助患者或家属做一些服务性工作,参加科室劳动。

  (十)实习医生开医嘱、处方、各种化验单、特检申请单必须经带教医师审核、签名________________后方可有效,不得擅自决定会诊、转科和签发任何医疗证明文书。

  (十一)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对于危重、特殊患者或有争议的问题,自己不清楚的问题,未经带教老师的许可,不得私自对患者及其家属发表有关患者诊断和预后意见。

  (十二)实习医生必须在转科前写好自己所管理患者的小结(包括主要病史、体检、化验结果、治疗过程及效果)。有特殊情况时,应向接班者口头交代。接班实习医生应及时写好接班记录。

  (十三)实习医生遇到危重患者时,必须协助科室尽力抢救,直到病情好转或确已死亡,经带教医师同意后方准离去。

  (十四)患者出院或死亡之后,实习医生不得填写出院及死亡记录。对死亡之病例,实习医生应自行详细记录、分析^p以提高临床医学知识。

  (十五)实习医生必须注意提高医疗质量,如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应及时按处置程序上报(科室、医教部或护理部、学校有关部门),并认真检查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视情节严重和学生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如造成医疗纠纷或赔偿者,除终止该生实习外,损失由实习生本人及其所在院校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除患急性病外,其他慢性疾患需住院治疗者,事先要经学校同意,教务部门批准,医院医教部备案,否则作旷课论处。所患疾病的一切医疗费用由本人负责。

  (十七)实习医生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原则上节假日不放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应按以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一天以内者,本人申请,实习大组长签署意见,经带教老师同

  意,报医教部备案。

  2.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者,本人申请,实习大组长、带教老师同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报医教部备案。

  3.请假3天以上者,由院校实习管理办公室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并持相关手续在医教部存档。准假后必须办好交班手续,方可离开医院。请假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均由个人负责。

  (十八)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休假逾期尚未上班者,一律作旷课论处。

  (十九)严重违反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管理规定者,不予以实习鉴定,并退回所在院校。

篇三:医院临床见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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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制度和临床科室的规定,保持病区等医疗场所的工作秩序。不准迟到、医院临床见习管理规定

  医院

  临床见习管理规定

  一、见习打算

  〔一〕制定:教学管理部依据大学要求制订见习打算表。

  〔二〕内容1.时间:依据大学支配确定临床集中见习时间。

  2.见习内容: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基本操作等。

  3.见习形式:分小组课堂演示带教,学生相互操作;深入病房,进行典型病例床边示教;培训中心模拟训练。

  〔三〕落实1.教学管理部:依据见习打算表,准时向有关科室布置见习内容及要求。2.科室:依据见习打算表,仔细支配指导教师落实见习带教。

  二、见习要求

  〔一〕见习生1.医德:要树立高度的爱伤观念,关怀、爱护病人。

  2.仪表:进入病房后,要衣帽干净,留意仪表,仔细听讲并记录。爱惜公物,留意节省,物品用后放回原处。

  3.纪律:进入临床,必需服从临床指导教师的指导,遵守医院各项规

  早退或随便离开,如有特别状况,事先向临床指导教师报告,待批准后方可离去。

  4.权限:严格遵循《医学学员行为监督制度》,在临床指导老师

  的监督下,开展见习工作。对见习生在见习打算之外的医疗行为不预授权,一经发觉责任自负,并取消培训资格。

  〔二〕见习临床指导教师1.师德: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为人师表、热心教学、关怀学生。

  2.职责

  〔1〕备课:临床指导教师应全面了解讲课内容和本专业收住病人状况,尽量让见习生见到典型的病人、典型的体征和常规诊疗方法。

  〔2〕指导:临床指导教师应依据临床教学内容和教学大纲向学生做必要的指导。

  〔3〕带教记录:见习临床指导教师要做好见习带教记录,内容应包括见习时间、指导教师、见习病种及床位、见习学生年级。见习结束后将见习带教记录表交教学管理部。

  三、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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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岗前教育:见习生进入临床见习前进行岗前教育,内容主要涵盖医院状况介绍、安全教育、临床科室介绍以及相关的培育环节和要求等。

  〔二〕科室培训:了解基本病种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方法、了解病历书写特点、了解常用的诊疗方法等。

  四、考勤

  见习生请假需经辅导员审批,报教学管理部备案。无特别状况,不得请假。

篇四:医院临床见习管理规定

  

  医院临床见习管理制度

  一、教研室职责

  1.临床见习教学工作由教研室主任负责,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具体管理,配备专职的教学管理人员。

  2.根据教学计划,负责组织拟制临床见习指导及见习成绩考核办法。

  3.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每学期脱产教学的老师,同时指定具有高级职称的老师作为组长负责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具体落实及指导,指定教学秘书协助组长做好各项教学措施实施情况的记录。

  4.教辅人员要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及学生分组情况,编排各见习组的见习安排表。

  5.教学组长督促老师做好学生见习前的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做好见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教师职责

  1.在教研室主任指导下,认真备课、选择病例、写好教案,有计划地组织好临床见习、基本技能训练、批改见习作业、见习考核等教学工作。

  2.临床教师必须坚持教书育人,加强学生的医德医风培养及医患沟通技巧,严格组织纪律,协助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见习生考勤制度,对严重违犯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见习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报教研室及有关部门。

  1/24.临床见习重点让学生多见多做、了解诊疗程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及临床思维能力。

  5.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探索及改进教学方法,撰写教学论文。

  三、见习学生规范

  1.见习学生进入临床,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见习,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2.必须着工作服(必要时戴口罩、帽子),携带听诊器进病房,否则不得参加见习。

  3.小组进入病房或门诊时,不得迟到、早退、或随意走开。如有事,须事先向带教老师报告,经带教老师同意方可离去。

  4.对患者进行体检或询名病史时,要贯彻保护性医疗制度。

  5.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体贴病人,向医护人员学习医患沟通技巧、行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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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医院临床见习管理规定

  

  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见习、实习管理制度临床见习管理制度

  1.临床见习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带教。每位教师每次带教学生数以10-15人为宜。

  2.带教教师要认真备课,有备课笔记,充分准备(见习场所、病例、教具等),必须规范、准确、熟练地掌握见习内容和要求。临床见习的病症、病种应大于理论课讲授内容的80%。

  3.

  上好见习课,不得提前下课。每学期组织一次见习考核,记录考核成绩,保留考核试卷。学生见习要考勤、签到。

  4.

  带教教师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以良好的思想作风影响学生,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学生高尚的医德医风。

  5.

  带教教师负责示教室、技能实验室的管理,做好使用登记.安排

  学生定期打扫教室,管理好空调、投影仪、幻灯机等教学设备。

  临床实习管理制度

  一、学院教学办公室:

  1.实习工作由分管院长、教学办公室管理,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实习任务.教学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包括实习生的实习生生活、实习安排、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纪律考勤),并经常向学校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2.

  根据各学校的专业特点与培养要求,制订专业实习计划,编制各专业实习轮转表,定期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处理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实习质量.

  3.选聘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由有带教经验、熟悉业务、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医学类专业实习应在主治医师以上(或相应技术职称)的教师指导下,由高年资住院医师(或相应技术职称)带教.4.组织对学生进行实习前教育,实习结束时,根据科室带教教师

  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写出评语,并进行总结。对各科由于病、事假连续缺实习一周以上的实习生报学校教务处,并共同研究补实习方案.5.分管院长每学年进行四次教学行政查房,教学办每季度对各教研室进行考核一次。并经常了解实习生思想、学习、生活,每年两次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二、实习科室:

  1.临床科室是直接指导临床实习的教学组织,实行科主任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组织全科医护人员共同关心实习生,完成教学任务.各科要指定一名教学秘书或专职带教教师负责安排实习工作。

  2。

  实习生入科时,进行入科教育,内容包括:科室人员结构、病人数量、病种特点、科室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职责范围以及劳动纪律。

  3。

  严格检查实习生的工作及其完成情况,掌握实习生的服务态度、临床技能水平、劳动纪律等情况,开展表扬与批评,定期向教学办(学生工作室)通报实习生情况.

  4。

  各临床科室教研组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订实习带教计划,每二周组织一次副主任以上的教学查房及专题病例讨论,并收集典型教学病例。临床实习教学方法可以开展床边教学、教学查房、科室内讲座、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示范或示教、指导临床技术操作等多种形式,做好记录。

  5.实习结束时,根据有关规定,对实习生进行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由3人组成考核小组,评定实习生本科室实习成绩及提出评议意见;学年结束时,做好总结工作,并将各项考核、考试成绩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6.严格实习生劳动纪律,请假按规定执行,一天由教研室主任或科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教研室主任或科主任审批后报教学办公室审批。五天由教研室主任或科主任审批后通过教学办报学院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五天以上由教研室主任或科主任审批后通过教学办报学院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后报学校批准。对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来实习的学生及时报教学办。

  三、带教教师职责:

  1.本着“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原则,带教教师要严格执行实习大纲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实习带教任务,在各实习阶段应对学生严格要求,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2。

  医学类学生的病历书写和体格检查是两项重要的基本训练,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带实习的教师对每名实习医师管理6-8张床位写的病历应认真细致地修改,指导实习医师掌握各项检查单、医

  嘱、处方及其他医疗文件的规范化书写,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重做重写。

  3。

  带教教师查房时,要结合病例理论联系实际传授临床经验,培养实习医师临床思维、表达、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导实习医师规范化完成各种临床技术操作,带领实习医师参加临床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带教教师要定期主持教学查房和实习医师病例讨论,并将讨论发言稿装订好。

  4.配合科室做好实习生出科考试(理论、操作)及考核工作,检查实习生的考勤情况,对实习生进行每日考勤,学生要签到,填写考勤表,出科后与考核成绩一并交教学办。必须按计划进度进行实习,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实习时间

  5。

  在整个临床实习过程中,要教育学生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病人的疾苦,爱护病人,加强医患沟通交流,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实习行为必须符合医学伦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四、实习考核、考试及鉴定:

  (一)考核内容

  1、学生出科小结(实习记录手册)。

  2、带教老师签名。

  3、教研室根据出科技能考核成绩、科室综合表现作出综合评价(教师考核手册)。

  4、学生自我鉴定和医院鉴定。

  (二)考核办法

  1、学生每实习完一个专业,由实习医师按实习课程化管理要求填写其记录册,并请带教老师、教研室主任、秘书等三人签字认可。凡未按时填写者,带教老师可拒签。

  2、各教研室带教老师要及时做好实习生出科的考察、考核及记录登记工作,并在实习结束之前交教学办汇总.3、整个实习结束前,学生将实习记录册填写齐全交实习大组长签署意见后,交教学办写总鉴定、各科成绩,最后封装交学校实习科。

  (三)出科考试、考核及鉴定

  1、实习生考试、考核内容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所学课程的基本要求,既能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考查学生的实际操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习医师出科前各教研室应组织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3、教学办、教研室应积极组织培训,参加学校教务处的中期教学检查及出科考试、毕业技能考核。实行考教分离。

  五、实习医师工作职责

  1。

  进入临床教学基地进行临床实习或毕业实习,称为实习医师,实习医师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医师在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生活管理、请假手续等方面应服从医院的领导,按期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医疗工作及其它各项任务。

  3.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指导下,每位实习生应实际管理6-8张病床,对病员必须关心爱护,经常了解病员的病情情况、思想情况,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不允许有因个人学习而损害病人健康的行为.4。

  病志工作

  (1)新病人入院后,实习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采集病史,体格检查,并在次晨查房前完成病历,提出初步诊断和处理意见。特殊情况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完成后,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修改,合格后上级医师签名。如修改每页纸超过15个字或超过三行,字迹潦草,出格跨行应重新抄写。

  (2)实习生必须经常深入病室,了解病情、及时记载病程记录。

  (3)对再入院或转科者,实习生应复习以往病历.根据入院经过和检查结果,分别写再入院或转科记录。

  (4)实习生应负责按规定排列次序整理病历,保持整洁,患者出院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填写出院记录,出院卡及病历封面,并请上级医师检查、修改、补充和签名,患者死亡后应及时填写死亡记录。

  (5)实习生于每次交班前,应将所管病人的病情演变(包括主要病史、体征、化验结果、治疗经过,目前存在问题及处理等)写成交班记录,并向接班人口头交待.5.

  规范书写各种申请单、证明

  (1)实习生不可单独签发一般化验申请单和各项医疗证明,其中血型鉴定及交叉试验单等均应由上级医师签名。

  (2)住院证、出院通知单、疾病诊断书、休假证明书、病危通知单、传染病卡、病理检查申请单、透视摄片申请单、输血证明书等,实习生不得擅自签发。须在上级医师指导或同意下,可由实习生填写再请上级医师签名.6。

  值班、急诊

  (1)实习生应按医院要求值班(包括急诊)。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医院。因事暂时离开岗位须经上级医师同意,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寻找.晚间值班按医院规定给予休息。

  (2)实习生协助值班医师值急诊时,除完成病历外,在上级医师指导或同意下,才能独立进行特殊检查及治疗工作.(3)急诊入院病人经会诊确定转科时,实习生应完成主要病史、体检及常规化验,交上级医师审阅后才转入其它科室.7.病房工作

  (1)早上提前半小时上班作好查房准备,上午随上级医师查房和巡视病房(包括主任查房),报告新入院患者病历,提出初步诊断和处理意见,并报告其他患者病情变化。

  (2)下午和傍晚应随同住院医师或住院总医师巡视病室,了解病情。

  (3)实习生应遵守和执行病室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患者及其家属关于诊断治疗或手术后有所询问时,应遵照上级医师意见解答。对手术预后不良或病情恶化等严重情况不得擅自向患者透露.(4)在上级医师指导或允许下,施行各种诊治操作及手术,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单独进行。

  (5)遇有危重患者应随时诊查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反映,请示处理方法。

  8。

  门诊工作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复诊病人的病历书写,诊治和处置,对疑难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示或处理。

  9.

  医嘱、处方

  (1)实习生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常规医嘱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后执行.(2)实习医师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或同意下开展治疗或开特殊处理医嘱,并交上级医师检查及签名。

  (3)实习生无单独处方权。

  10。

  实习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亦应学习护理,协同护士作治疗(包括抽血、补液、灌肠等)以及手术前皮肤准备等。协助做清洁卫生工作。

  11。

  实习生应积极参加科内的有关病例分析,临床病例讨论,学术报告,死亡病例讨论,参加为进修生、实习生安排的各种讲座以及必要的会议等。

  12。

  实习生要爱护医院的医疗器械及一切国家财产。如有损坏,应按有关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和处理。重要药品、医药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13。

  实习医师在学习和工作中须谦虚谨慎、艰苦踏实,养成理论联系实际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反对脱离实际,好高骛远的作风

  和粗枝大叶,弄虚作假的不良现象。

  14。

  实习生应按时参加实习组的政治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

  思想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实习阶段小结,认真填写实习课程计划考核表。

  15.

  上述规定实习生应切实遵守,严格执行。若因不负责任,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而造成差错或事故,应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和处分。

  实习生组织

  实习生以临床教学基地为单位,成立实习大组,主要任务是在医院领导下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生活、思想方面的工作,实习组正副大组长及小组长,其分工如下:

  1。

  大组长

  (1)全面负责大组工作。掌握同学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了解同学对实习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向实习医院和学院有关部门汇报。

  (2)负责传达和布置学院和实习医院对学生的要求或任务。

  (3)负责全组同学的政治学习和思想工作.2。

  副大组长

  协助大组长工作,负责同学的生活管理。

  3.

  小组长

  协助组织、安排组内同学的政治学习、实习、生活等.六、实习生岗位制

  (一)实施范围

  我院各专业凡涉及为病人或群众直接服务的实习生均实行本岗位制度。

  (二)岗位管理

  1。

  正常上岗

  实习生在上一轮(科)学习表现和成绩较好者,由医院安排或根据轮转表正常进入下一轮(科)实习。

  2。

  等待岗位(暂停实习)

  (1)实习生在上一轮实习表现和成绩较差者且有广泛不良影响,在换科实习时老师不愿带教,该实习生须待岗1-2天,本人写出思想认识。态度较好者,由兼职班主任安排岗位.

  (2)在实习过程中,实习态度较差,劳动纪律散漫,经多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或有一次较严重违纪违规者,待岗停实习2—5天.

  (3)在实习中,因服务质量差被病人或其家属投诉者,经查实,待岗停实习2—5天.

  3。

  责令下岗

  (1)在实习中,严重违纪违规(一次旷工达5天者)、医德败坏或直接造成医疗事故并产生恶劣影响者,医院应立即责令其下岗,退回学校。

  (2)对待岗第3次的实习生,医院须立即责令下岗,退回学校。

  (三)待岗与下岗处理

  1.

  待岗实习生须服从学院教学办公室老师的安排,交出胸牌,在指定地点学习有关文件,写出书面检查等。兼职班主任须及时将待

  岗实习生情况书面通报学校学工处和教务处。对第二次待岗实习生,学校将通知其家长到实习医院配合教育。

  2。

  下岗被退回学校的实习生,在学校停岗反省2-4周,同时学校将视该生错误情节和本人态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处理后,由本人申请,学校实习科安排另外医院继续学习,该生所缺实习累计时间,待返校毕业考试后补修完成方可正常毕业.七、实习纪律和请假制度:

  1.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履行实习医师工作职责。

  2.实习医师应遵守医院的作息制度,与医院医务人员一样考勤,每日早晨提前10-15分钟到达实习科室,做好医疗查房准备工作(如:测量血压、伤口换药、协助护士做术前准备工作等)。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旷工)。遇危急、重症病人与上级医师共同积极参与抢救,不得推诿。与带教教师一同参加科室排班、值班。

  3.实习期间不安排假期,一般节假日(包括星期天)应在原地休息,需要离开实习地点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包括寻找工作).除春节假可以根据医院科室实际情况进行调休外,其它节假日一律不予调休、补休、积休。

  4。

  实习医师病假应有医院就诊医生的诊断证明,并原则上在原地休息或治疗.如病情需要离开本地休息或转院诊治者,须经医院同意,并报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5。

  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先书面向

  11实习大组长提出,经实习科室同意,经教学办和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离开.请假1天,科室批准;2-3天由二临教学办批准;4-5天由二临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5天以上院领导同意后,再报学校批准,教务处备案,假满回医院必须办理销假手续。

  6.

  凡不经请假(含未批准)离院,或请假后又无故超假,或未履行规定的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1-2天,待岗停止实习2天,写出书面检查,所缺科室进行补实习4天;旷工3-4天,待岗停止实习一周,写出书面检查,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补实习2周;旷工5天或以上者,责令下岗,退回原学校。

  7.

  实习生应严格遵守住宿规定,不得私自开伙,乱接电源,不准烧电炉,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磁炉、微波炉、电饭煲等;不损坏公物,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给与必要的处罚。

  8.

  实习生在实习结束离院时应办理结束手续(如图书室退返书籍、后勤科、食堂、手术室等处退还物品,钥匙等),最后到教学办办理结束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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