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最新)3篇

时间:2023-07-26 11:16:02 浏览量: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最新)3篇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最新)篇1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文化场馆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 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最新)篇2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在应急响应期间,学院大楼实施封闭管理,不允许各层次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员进入学院大楼,大楼外设立临时隔离区域。

  教职工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大楼处理应急事务,须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工作证或一卡通并接受检查、询问和体温检测。

  2、应急响应期间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类考试、研讨会、报告会等,一般情况下不安排教职工出差。

  3、全体学生未获得准确开学日期前务必不要提前返校。

  4、寒假留校学生(含留学生)不得随意出入校园,体温监测情况每天要及时报告辅导员并进行线上数据填报。

  确有特殊情况要离开学校的,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在外出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返校时,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返校时出现发烧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按照相关流程处置。

  5、在津教职工没有特殊情况不要来校进院。

  近1个月来有湖北湖北等“封城”地区进出经历或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上述地区离开者的教职工一律不得返津,何时返津等候通知。其他地区教职工如需返津,须在返津前向学院联系人告知出行日程和健康状况等,返津后每天监测体温,自行居家观察。

  6、密切排查师生有无接触疫区往来人群的情况,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情况或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学校并按学校防疫预案进行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人群的风险。

  如涉及课程教学、教学研究实验,由学院协调安排,并按规定上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实验设备处等相关部门。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最新)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指导意见》,特重新修订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丰台区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构建预防为主的"防控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工作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保证不出现传染病疫情为目标,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学校公共卫生水平,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检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2、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制

  在区教委体卫中心、区卫生局的领导下,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决策领导工作,制定工作应急预案。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落实防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根据疫情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全校预防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实施。疫情发生时立即报告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委,并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防控工作措施。

  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和责任追究。学校防控工作采取层层追究责任制度,防控出现一般失误,通报批评,出现重大失误,扣除当月效益奖,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3、分级控制、快速反应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疫情分为三个等级进行预警,实行分级防控。按照区教委疫情应急响应方案,发生不同等级疫情,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按照“四早”的要求,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政策,将传染病防控工作做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并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

  2、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校长、主管副校长、主管主任、校医或卫生老师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随着学校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和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将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学校传染病信息,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信息报送系统,保证日常信息畅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报送责任人要备有有效联系方式,其工作电话、手机、家庭电话等要打印成册,分发上报,保证日常工作信息和疫情发生时联络畅通,要求上报程序清楚明确、责任到人并绘制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图,在医务室显著位置张贴。

  学校出现疫情上报流程

  ⑴在疫情出现的预警阶段全校各班均要建立学生联络网,凡在假期、双休日或居家观察期间,都要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向小组长报告。

  ⑵各班小组长都要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向班主任报告。

  ⑶班主任接到小组长报告后,再重点了解确认新的体温异常者,核实完毕按规定时间将本班情况向年级组长报告,特殊情况第一时间直接向校医和主管校长报告(确诊的、隔离的、危重的)。

  ⑷年级组长按规定时间上报校医室,由校医核查登记,通报给主管校长、校长后通过电话、教委办公网传给区教委体卫中心;如学生传染病超过5例,同时报给地段保健医。

  三、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和复课检诊制度

  1、校医如发现学生中出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填写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2、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要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保健科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或卫生老师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四、认真落党课

  1、坚持学校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的缺勤情况和健康情况,协助校医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

  2、校医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校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并做好记录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落实《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和《重要场所的消毒制度》

  1、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总务处要定期对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走廊、等学生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公共设施、公共用具进行消毒,特殊时期每日一次。要作好记录。搞好校园环境卫生,消灭卫生死角。

  2、医务室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并记录,特殊时期每日一次。

  3、发现患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及时对其接触过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六、做好学生的免疫接种管理工作

  1、学校应按计划免疫工作要求、配合地段保健科开展学生免疫接种工作。

  2、认真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卡证查验工作,掌握在校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发放疫苗补种通知单,对学生补种情况要进行跟踪并记录存档。

  七、加强宣传工作

  1、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防控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摒弃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勤洗手、勤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通过家长会或向家长发放通知书的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要保证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

  学校各部门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落实责任到位,检查范围到位,从高、从严、从细、从实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各项工作,要抓紧抓好具体环节,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前提下,要做到各项工作具体扎实、系统、快速、到位,同时要保证信息畅通、准确、快速、真实、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不留死角。

  此应急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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