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1 09:10:05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教师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职业教师管理制度

职业教师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上岗教师的教育培养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新上岗教师的管理和考核作出如下规定:

  1、新上岗教师在上岗前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上岗培训,完成所有培训科目,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正式走上教育岗位后,要参加校内组织的`各项培训,尽快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和业务水*。

  2、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和了解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认真执行。学习并了解学校教务部门对教学工作的一系列条例和规定,熟悉教学“六认真”工作规范,并在教学过程中贯彻落实。

  3、见习期的新教师,必须担任副班主任工作,并经相关专门机构组织班主任业务培训与考核合格的教师,可获得班主任上岗资格。

  4、新教师要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尽快提高自己的教学水*。每个学期必须上一堂汇报课,上一堂校内公开课。第二学期必须上一堂教学考核课。

  5、新上岗教师必须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每学期至少上交教科室一篇有质量的教学论文、上交一篇最能体现自己教学水*的教案。

  6、建立新老教师结对制度。开学后一个月左右,由教务处和教科室安排,为新教师配备指导老师。每个学期新教师听课不少于40节,主动邀请导师听课,每月上一节请求指导课(每学期不少于四次),听课笔记期末交教务处审核。

  7、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乐做份外事,与同事团结协作,具奉献意识,在教职工中无不良反响。

  8、熟悉岗位聘用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9、见习期到期后,学校考核小组对新教师从德能勤积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广泛听取意见,进行民主测评,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


职业教师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职业教师管理制度(扩展1)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

  1、凡在本项目部从事施工生产的作业人员,都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有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的权利。

  2、项目安全管理部是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归口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对项目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实施监督检查。

  3、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的发放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建立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登记卡,按期准时发放或更换。

  4、物资设备部是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的归口采购发放管理部门,按照需要依法采购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职业卫生保护用品。

  5、个人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由个人使用保管,到期领用。

  6、工地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统一采购,并建立发放记录。

  7、本制度中的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暂定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绝缘鞋、绝缘靴、绝缘手套、过滤式防毒面具、电焊面罩、防噪声护具、电焊护目镜、防尘口罩、防尘口罩滤料、防静电工作服、防酸、防碱工作服、防尘工作服、防水工作服、阻燃防护服、专用防护手套、鞋盖等。

  8、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查,以确保安全性能的可靠和使用的安全,对于不合格或安全性能达不到标准的劳保用品,任何人均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产品坚决清除出场。

  9、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2

  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各单位应当制定本制度。

  2、职业病是指单位的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

  3、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5、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6、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7、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员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8、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9、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0、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4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xx部负责xx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xx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xx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xx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x 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职业教师管理制度(扩展2)

——职业宿舍管理制度

职业宿舍管理制度1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1、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不准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聚餐、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2、保护好宿舍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的完好,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若责任不清或知情不举,宿舍集体赔偿。贵重物品自行带好,注意提防盗贼。(宿舍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均属公司财产,每位入住员工须缴纳公司财产押金100元,按程序办完离职手续立即返还押金。)

  3、宿舍卫生须轮流负责打扫,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纸、果皮和脏物,不准在宿舍乱写乱画,不准向公共通道乱扔垃圾,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4、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在外发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负责,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节约用水,用电,最后离开房间要检查关掉所有电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

  6、员工离职应于离职日当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误拿别人财物。


职业教师管理制度(扩展3)

——职业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职业培训教师管理制度1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界定

  学校将我校将已评为“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的14名教师,和在教育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培训

  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4、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区教育局、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5、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室、级部等重要岗位。

  6、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三、职责

  1、要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2、在学校培训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5、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创设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8、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反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四、考核和奖励:

  在任期结束前,每个骨干教师参照《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职业教师管理制度(扩展4)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3篇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1

  一、教师要坚持政治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每学期学校*学习二次以上,其余时间教师通过报刊杂志或网络个人自学。

  二、教师要坚持业务学习,及时了解教育教学信息,掌握教育规律,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时要多看报刊杂志,了解教育新思想,新理论,并使用在自己教育教学过程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不按要求参加的除不报销相关费用外,取消评优资格,并按上级要求进行经济处理。

  四、每位教师每学期要写出一到两篇联系自己教学实际的、质量好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材料。论文按质量予以20-50元的"奖励。

  五、政治和业务学习教师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情况,包括摘录要点,学习心得体会,学校期中和期末检查学习笔记两次,对达到一定学习要求(3000+3000字以上)的予以40元/次奖励,积极学习的予以表彰和奖励,未达到的取消评优资格。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2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培训制度,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政治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大纲的学习、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商分担。

  六、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将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3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职业教师管理制度(扩展5)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

  1、凡在本项目部从事施工生产的作业人员,都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有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的权利。

  2、项目安全管理部是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归口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对项目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实施监督检查。

  3、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的发放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建立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登记卡,按期准时发放或更换。

  4、物资设备部是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的归口采购发放管理部门,按照需要依法采购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职业卫生保护用品。

  5、个人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由个人使用保管,到期领用。

  6、工地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统一采购,并建立发放记录。

  7、本制度中的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暂定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绝缘鞋、绝缘靴、绝缘手套、过滤式防毒面具、电焊面罩、防噪声护具、电焊护目镜、防尘口罩、防尘口罩滤料、防静电工作服、防酸、防碱工作服、防尘工作服、防水工作服、阻燃防护服、专用防护手套、鞋盖等。

  8、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查,以确保安全性能的可靠和使用的安全,对于不合格或安全性能达不到标准的劳保用品,任何人均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产品坚决清除出场。

  9、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2

  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各单位应当制定本制度。

  2、职业病是指单位的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

  3、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5、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6、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7、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员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8、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9、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0、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4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xx部负责xx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xx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xx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xx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x 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职业教师管理制度(扩展6)

——教师培训培养管理制度

教师培训培养管理制度1

  一、学校将在学科教学中崭露头角,教学效果好,业务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教师,学校确定为学科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关系,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三、定期组织骨干教师赴省内外名校参观学习。

  四、不定期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教授来校作专题报告。

  五、推选聘任骨干教师为学校学科带头人,积极培养并向市推荐市学科带头人。

  六、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组级领导岗位。

  七、骨干教师每学期上公开示范课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研论文一篇。

  八、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九、,优先安排骨干教师的业务进修。.

  十、骨干教师专业引领,每年1次送教下乡(上课),记4课时。


职业教师管理制度(扩展7)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

  为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二、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和应急健康检查。

  三、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与依法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签定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由委托单位对从事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和应急健康检查。

  (一)职业健康检查及诊断机构

  明确由取得资质的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负责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

  (二)职业健康检查

  上岗前、转岗、离岗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检查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职业健康体检。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人资资源部门根据公司人社部按照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明确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范围,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实施方案,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三)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检查人员包括:拟录用人员、转岗到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人员。

  (四)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检查人员包括: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岗位前所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日内的,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五) 应急健康检查。

  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2、作业人员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四、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面告知职工本人体检结果,同时遵守或采取以下规定和措施:

  (一)拟录用或转岗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人员,未经职业健康查体及与所要从事岗位有职业禁忌症、健康检查其他不符合作业岗位要求的,一律不得录用及转岗。

  (二)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其所禁忌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三)对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诊断有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的职工,立即调离所禁忌的作业;发现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进行妥善安置。

  (四)对需要复查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五)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六)对应急健康检查发现健康损伤的职工,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人,应尽快安排职业病诊断。

  (七)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八)职业禁忌,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执行,国家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九)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职工接受职业健康体检的时间,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六、人资资源部门,按照一人一档为每名职工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明确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职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职工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历次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职工在调离原单位时必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调出公司的,职业健康档案由原单位保管;在公司内部调动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随工作关系移交调入单位,由调入单位建档管理。

  八、职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九、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职工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和职工本人,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或出现与其相关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形。

  十、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办理完离职后进行封存,以备相关部门查阅。

  十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落实防火、防虫蛀、防霉、防丢失等管理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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