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评议制度1 第一条为推动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办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考核评议制度,菁选3篇,供大家参考。
考核评议制度1
第一条为推动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办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
第三条办法制机构负责对各执法机构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各执法机构负责对本机构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情况进行内部评议考核。
第四条各执法机构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相关职权、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制定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执法公示、法制学习和培训、文明执法等规定。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评议考核由评议和考核两部分组成。
评议考核内容包括: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
(三)适用执法依据是否准确、规范;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六)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
(七)案卷质量情况;
(八)法制学习、培训情况;
(九)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十)执法人员形象;
(十一)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第六条行政执法考核采取组织考核、自我考核以及互查互考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组织考核的方法包括:
(一)听取被考核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汇报;
(二)查阅有关执法文书和案卷等工作资料;
(三)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
案卷质量情况是主要考核内容。
第八条行政执法评议的方式包括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外部评议结果作为最终考核意见的重要根据。
第九条外部评议的方式,包括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评议热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举行民意测验等。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及本办实际情况,每年的评议考核标准可适当调整。评议考核采取按项计分,累计得分的方法进行。
按项计分,是把评议考核的内容划分为若干单项,每个单项按照比例核定成项目分数,再把每个单项内容分解为若干小项,并按比例核定为若干小分,逐项评议考核。
累计得分,指各项目总分为一百分,考评的全部内容均达到要求的,得满分;如有不足,则按规定标准扣分,各项得分相加即是应得分数。
第十一条对执法工作卓有成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机构和人员,应在评议考核结果中适当加分。
(一)行政执法被办、市*、省防办等上级部门评为先进的;
(二)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查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扎实,并总结出典型经验,被上级机关推广的。
第十二条评议考核实行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日常评议考核情况在年度评议考核中占40的分数。
日常评议考核由各执法机构组织实施,本办法制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年终评议考核由本办法制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根据得分多少,年终总评时可将被评议考核机构划分以下四个等级:
(一)优秀:得分95分以上;
(二)较好:得分90—94分;
(三)一般:得分80—89分;
(四)差:得分79分以下。
第十四条评议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议考核机构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被评议考核机构现场;
(二)填写评议考核表,形成评议考核意见;
(三)向被评议考核机构反馈初步评议考核意见;
(四)形成评议考核情况报告,报办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评审;
(五)公布评议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机构和人员,由办给予表彰和奖励;被评为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被评为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凡是被评为差的执法机构,一律不得评为年度先进单位。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三月十日起实施。
考核评议制度2
为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评议考核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考核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日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考核对象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
三、评议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奖罚分明。
四、评议考核内容
1、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情况。
2、国土资源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情况。
3、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五、评议考核方法
1、实行部门、个人两种评议考核制度。市国土资源局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行使行政职能科室进行考核;行政职能科室对本科室执法人员进行考核。
2、在行政执法考核中实行定期评议考核与经常性跟踪评议考核相结合。市国土资源局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行政执法科室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行政职能科室对本科室执法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在评议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上报上级备案。
3、实行全年百分考核,年终根据科室(个人)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共评出4个等级,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90分);合格(70分—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4、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具有一票否决权。被评为良好以上的科室(或个人),才具有参与先进科室(或个人)的评选资格。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不合格科室的负责人(或个人)应调离领导或执法岗位。
六、考核标准(100分)
(一)部门
1、按要求参加市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学习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2、按要求参加市局组织的大型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得10分。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3、按要求及时完成各次立法、法规、规章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得10分。无故未完成的每项(次)扣1分。
4、坚持原则,依法执行公务的得10分。发现一次行政处罚不当的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发现一次应强制执行而未强制执行的扣10分。
5、按规定着装执行公务,证件齐全,公正廉洁,*等待人的得10分,凡发现不着装或证件不齐全执行公务的每人次扣0.2分。发现一次违法执行公务或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次扣10分。
6、严格按规定收缴规费的得10分。每发现一次擅自减免或加大规费征收标准的扣5分。
7、严格执行审批权限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越权审批的扣5分。
8、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办案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规定程序办案的扣10分。
9、正确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应使用执法文书而未使用的.或不规范的,每次(件)扣0.5分。
10、严格立案程序监督制度的得10分。凡发现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扣0.5分,应及时送司法机关而未及时移送的每件(次)扣1分。
(二)个人
1、按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学习的得15分。凡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0.5分。
2、按规范依法执行公务的得10分。发现一次行政处罚不当的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
3、积极参加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宣传活动的得15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0.5分。
4、执行公务时着装整洁、证件齐全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着装不整洁或证件不齐全的每次扣1分。
5、依法执行公务、*等待人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公务,语言不文明的扣0.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6、严守权限,奉公守法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超越权限执法或营私舞弊的扣2分。
7、按规定正确收缴规费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收费或擅自减免规费的扣5分。
8、正确规范使用各种行政执法文书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规定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的扣1分。
9、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得10分。无故不完成的扣2分。
考核评议制度3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和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就爱文秘,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区*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有关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公务员的年度考核、部门业务考核同步进行。
第三条乡*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由乡*法治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评议考核的日常事务。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各项制度的建立、执法队伍建立、执行法律情况、错案责任追究情况等方面。
第五条评议考核对象为*各组成部门及其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第六条评议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
1、对乡*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考评由各部门自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考评小组评定,考评以各部门执法职责为依据。
2、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评,先由个人自评、各部门初评,最后由考评小组评定,考评以“执法人员定期考核评议表”为依据。
第七条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评采用百分制,按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考评结果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种,90分以上者为优秀;60分至90分者为称职,60分以下者为不称职。
第八条奖惩
1、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内容之一,得分低于90分的,不得参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2、考评结果与公务员考核挂钩。
3、考评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职务晋升、工资晋级的重要依据。
4、在评议考核过程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或者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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