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3)【完整版】

时间:2022-07-24 08:40:0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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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3)【完整版】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根据县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具体要求,市监局勇当“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食药安全工程扎实推进。上半年,我局持续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风险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节日食品安全整顿、清查“山寨食品”、“五毛食品”、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安全整治、“3.15曝光问题食品”专项清查等 20 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地排查治理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效保证了食品药品安全;为全面巩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实施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开展了打击食品保健食品“百日攻坚”行动。通过排查治理,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欺诈和虚假宣传现象基本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建设以及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均全面有力推进。截至目前,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5000 余份,检查食品经营户 1320 家,排查安全隐患 46 个,整改完成 46 个,整改率达 100%;已完成 262 个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待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后,我局将依据检测结果,对经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二、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有序。我局以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年为着力点,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扎实做好质量提升工作,着力提升盐山县产品质量水平。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我局牵头制定了《盐山县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方案》,于 3 月 5 日组织召开了全县质量提升工作调度会议;4 月 16 日召开全县质量提升培训会议,邀请省专家对县直有关部门和 51 家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二是突出标准引领。建立并实施企业领跑者制度,由我局联合发改、商信、教育、文化等八部门制定了《标准领跑者实施方案》,指导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化示范单位”考核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帮助河北汇东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主持制定国家标准 1 项。三是夯实计量基础。建立与国家标准统一的强检计量器具服务系统,规范检定流程。上半年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 2092台。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继续发挥好牵头作用,督促指导相关部门科学实施“双随机”抽查,做到不流于形式,形成监管常态化。今年上半年,全县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30余家,指导企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拉出异常85家;3.15 期间,联合相关部门对 50 家食品批发和零售经营户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全部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予以公示。

 四、打造融资平台促进企业发展。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向各类企业、个体工

 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银行等有融资业务的单位广泛宣传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等融资政策,大力引导企业通过股权、动产、商标专用权的资本化运作,盘活资产,加快企业发展。目前共办理动产抵押 11 笔,为企业融资 1.4 亿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坚定不移推进深化改革,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服务力度,使“双创双服”工作真正落地见效,让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让市场经济创造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查重点,积极主动地开展督查活动。现将一年来所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将**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列为市政府督查室全年督查内容之一,在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同时确定专门督查人员,进行跟踪督查督办。

 二、5 月 28 日至 6 月 12 日,市政府督查室在牵头组织的全市二季度重点工作督查中,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建议都在向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呈送的《关于二季度重点工作存在问题的督查调研报告(督查专报总第 145 期)》中做出反映,并提出了 5 条工作建议。

 三、多次主动与市营商办沟通汇报,由市政府督查室将市营商办审定的各牵头单位的重点工作清单和时间节点纳入延安市智慧督查系统,每月进行实时跟踪督查。

 四.全省营商环境半年排名出来后,在市营商办的统一安排下,从 8 月 10日至 8 月 16 日,由市政府督查室一名副县级干部带队,督查了二季度排名落后的延长县、延川县、子长县、富县、宜川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

 五、11 月 7 日至 9 日,按照市营商办的部署,市政府督查室副县级督查员姜祥平带队,赴高新区、延川县、延长县、甘泉县、新区、宝塔区,对 6 个县区和管委会第三季度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督查。

 六、对领导批示、媒体反映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对国务院大督查二十七督查组交办的百米大道车辆购置税缴费卖号、宜川县运管所收取驾驶人罚款、宜川县秋林等地交警乱罚款等 3 个问题,会同市营商办、市交警支队深入市税务局、宜川县进行了逐项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按时上报省政府

 督查室。对人民网网民反映宝塔区现役军人配偶子女落户、宝塔区南泥湾拖欠农民工工人工资等问题进行了实地督办。还对《延安公安网安信息》反映的 5 个民生舆情,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市物价局、市公路局、市燃气总公司收费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七、12 月上旬,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对市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四办”清单编制公布工作进行了督查,形成督查专报,专呈市政府主要领导。

 八、在平时督查赴县区及有关部门督查治沟造地、异地移民搬迁等工作中,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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