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11篇

时间:2022-06-21 18:00:03 浏览量: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11篇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篇1

  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小编为您整理了《法律工作者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供您学习参考使用。

  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

  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

  未满8岁的孩子,偷偷用父母银行账户给网络主播打赏10万元,这钱能退么?在小区被高空抛物砸伤,如果找不到扔东西的人,该找谁赔偿?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却把房子卖了,要求租户搬走,该怎么办?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这些问题都能找到相应法律依据。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10万字内容,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必将深刻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刑法,而是民事领域的婚姻法。社会秩序的建立,人民权利的保障,都有赖于对基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和规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买卖、交易等才能顺利进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相继出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较为完善,为什么还要把与民事相关的法律编纂成一部法典?原来,民事法律调整的主体多、涵盖领域广、关系复杂,相应的法律条文数量也很庞大,其中还有不协调、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地方。因此,编纂民法典就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经过系统编纂,民法典将发挥“1+1>2”的效果。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生活方式在不断变化,社会关系在不断调整,调节社会关系的民法也需要与时俱进。今天中国的民法典可以说是21世纪互联网、高科技时代民法典的代表。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如何应对烦不胜烦的骚扰电话?遇到摄像头偷拍该怎么处理?ai换脸、伪造他人声音算不算侵权?这些只有生活在这个时代才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都能在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由此而言,这部权威、严谨的民法典,又何尝不是一部信息时代的“生活指南”?

  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民法典中新设置的“离婚冷静期”,引发不少关注和讨论,这样的“制度设计”本身就彰显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倡导夫妻和谐、珍视家庭价值的文化观念。此外,民法典还专门引入“优良家风”的表述,同时在商事交易与夫妻关系的平衡中更加凸显了维护家庭和睦的价值取向。类似规定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不仅体现着“中国特色”,对于世界民事领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视的宝贵财富和经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发挥最大效用,法治中国建设必能再上新台阶。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篇2

  本周重点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本书主要记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国防和军队、祖国统一、外交、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和经验,突出展示了党的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祖国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各项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我们的国家正在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迈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是一部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史,随着时间的推移,再现了我们国家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成长历程,使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国家强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既是国家的历史,也是人民的历史。并用这段历史和现实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人民的幸福生活。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使党员们深刻的了解了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在学习的过程中,既学习到了成功的历史经验,同时也从历史人物中学习到了他们的优秀品质,对于提高党员素质有非常重要的教育意义。党委书记计伟同志感怀颇深:历史就是一面镜子,让我们定决心,知不足,求进取,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有不服输的精神和继续奋进的力量,今天的中国在世界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应该从历史中学习,继承这些优良的品质,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篇3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1998年我国又修订了新的教师法,从这就可以看出,党和国家对我们教师的重视程度。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为提高自己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我感觉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明确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这不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通过学习《教师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

  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己的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作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

  另外,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会更重、更多。 因此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义务。具体的说就是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以上是我这段时间学习的感想,如果说,理论学习只是手段,融入实际才是目的,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篇4

  我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对我国带来的影响。在读本章的过程中,最大的感触就是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发展所必然要选择的道路,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十分正确的。

  新中国成立终结了国民党22年的反动统治,为中国社会发展进步奠定了新的国家平台和政治前提。新中国成立并向社会主义过渡,终结了中国社会延续数千年间的剥削制度,成为中国人民走向自由解放的里程碑。深刻总结历史发展经验、充分认识新中国成立的伟大意义,对于我们今天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来之不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极其重要、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而我在学习中发现中国之所以要进行和大力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原因有两点:第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力量相对来说比较强大,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基础;第二,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弱小发展困难,不可能成为中国工业起飞的基础。

  因此,中国只有社会主义这条唯一的光明大道可走,这是我国历史发展也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中国在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在文化、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篇5

  历史是的老师,善于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宝贵经验。《简史》内容涵盖500多年世界社会主义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走向辉煌胜利的发展历程,科学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深化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立社会主义等基本问题的认识。《简史》以宽广的历史视野和深邃的理论视野,着力讲清楚我们党是怎么经过反复比较,历史地选择了社会主义、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是怎样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独立自主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是怎样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推动社会主义在中国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这有助于我们党员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在学习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们能够深切体会到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要赓续崇高精神,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接好社会主义发展的接力棒,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继续用热血、汗水铸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辉煌。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篇6

  如果你想知道大道,你必须先知道历史。以历史为基础,你可以知道兴替。在党支部的组织下,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这本书,通过学习,我认为学习党史、国史是所有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党员,要了解新中国的历史,爱国爱党必须有成为党员的资格,思想上必须遵循党的思想。因此,所有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党史国史,成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学习新中国史,有助于增强党员党性修养。通过学习党史、国史、党员在学习过程中,不仅学习了成功的历史经验,还学习了历史人物的优秀品质,对提高党员素质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当今中国在世界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担当,中国责任,中国效率受到世界的称赞,新中国的发展史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站起来,富裕起来,强大起来的奋斗史,物资不足,技术落后,军事弱等情况,经过艰苦的奋斗,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坚定信仰,团结群众,不断进行制度,经济改革,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奔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学习新中国史,是要从奋斗史中汲取继续奋进的力量,也是找到“一面镜子”,让我们定决心,知不足,求进步。

  现在的我们面对新时代的挑战,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更加复杂的国际形势,更要不忘历史,并且从历史经验和教训中不断前行。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篇7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作为一本史书,能做到把每一个重大事件、重要会议与重要人物的描写用深入浅出的文字勾画出来,简洁明快,夹叙夹议,没有任何枯燥之感。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中国70多年的恢宏发展历程。当我读到80年代后的内容时,我常常会想到我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或者学习到的事情,能不仅知道“是什么”,还能知道“为什么”,这大概就是学史明理吧。

  正值建党100周年,今年我还有幸作为责任编辑出版了《党建引领壮美陕钢》,该书记录了陕钢在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方面积累的宝贵经验,为国有企业和党建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和帮助。今后我将继续加倍努力,站稳政治立场,树立正确党史观,争取编写更多好的书籍,为出版社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篇8

  通过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感受到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教育者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通过学习,对职业教育政策和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通过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赛道上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多措并举,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我认为,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是教育的永恒主题。作为乡镇职业教育工作人员,要根据群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扩大学习内容,让职业教育真正发挥作用,真正让群众有所收获,能够提高农村百姓的生活品质和生产水平,为推动乡村振兴、为建设新时代新型农村贡献力量。

  总而言之,我坚信,《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后,将会实质性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全方面振兴。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篇9

  应该让别人的生活因为有了你的生存而更加美好。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纪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交流研讨发言稿。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共9章68条,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责任法”,对于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一部“保障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加强对监察官的监督制约,构建中国特色监察官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监察官法的制定实施,好比一场“及时雨”,对我们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我们坚持职责法定,确保依法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南和根本遵循。通过学习监察官法,我的体会是“三个把牢”:

  一、把牢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定盘星”

  监察官法第十条规定了监察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其中摆在首位的就是: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同时,监察官法第十二条明确了担任监察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其中第二条规定:“忠于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些“义务”和“条件”明示的一个重要真理就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是根本要求。监察官法强调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将党的领导融入监察官职责履行、选用任免、管理监督等各方面。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的政治“定盘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

  对党忠诚要坚定政治忠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和政治素养。纪检监察机关是担负着“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的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就是对党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绝对忠诚于信仰、忠诚于党组织、忠诚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贯彻执行监察官法,要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自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决听党话、跟党走,自始至终保持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

  对党忠诚要强化政治担当。政治担当是检验党员干部的政治操守、政治品格的重要标准。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斗争精神,面对违法违纪敢于亮剑,面对贪污腐败敢于斗争,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就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勇于同一切不廉洁行为作斗争,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以勇于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不负荣誉、不辱使命,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二、把牢纪检监察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压舱石”

  监察官法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强调了要增强监察官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官队伍,强调贯彻人民至上的理念,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纪检监察干部是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情怀。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就是要把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压舱石”,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根本点,做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卫士。

  坚持为民宗旨,就是要增强使命情怀。监察官法明确规定,监察官“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等。纪检监察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监察官依法行使国家监察权,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情怀。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监察官的身份和荣誉,我们要倍加珍惜、担当负责。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第一要求”,把人民立场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立场,要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坚持为民宗旨,就是要忠实履职。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持续纠治“四风”,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让群众满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我们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好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着力整治群众关心的、痛恨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给群众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把牢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的履职“风向标”

  监察官法第五条规定,监察官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察官法是一部责任法,完整规范监察官的责任和法定义务,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着重规范监察官依法履职。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就要坚持职责法定,自觉践行依规依纪依法原则,把依规依纪依法作为履职“风向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监察官法的要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必须强化自我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机关要秉持“打铁自身硬”的原则,毫不放松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约束,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一手抓规范用权、强化制约,一手抓刀刃向内、清理内鬼,始终做到严之又严。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人的人,更应该接受监督。监察官法将强化对监察官的严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设置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确保正确行使监察权,从法律上构筑起对监察官的监督制约体系。贯彻执行监察官法,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必须严防“灯下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保持队伍纯洁,是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把忠诚、干净、担当内化为修养,升华为信念,带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率先“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保持清廉本色。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职责,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做一名合格的监察官。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篇10

  在日常生活中,道路交通安全时刻围绕着我们,只要我们一出门上路,便同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

  在马路上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的一次侥幸,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飞旋的车轮会无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仅是对城市交通的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教我们学会保护他人、保护自己、文明开车、文明走路的重要性。常常看到或者听到路口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多深多重的悲剧,“人的生命只此一次”,众多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现代交通的发达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有时,一些人因有急事,常常闯红灯。而就在那刻,一个生命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有时,有人骑自行车,在机动车位上行驶,看见汽车从身边过去,想不愿服输似的,便飞奔起来,有的汽车鸣笛警示了,他却听不见,就撞上了迎面开来的汽车……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安全出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无疑是在为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而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我们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我认识到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未来的日子里,不论我是骑自行车,还是行走,我们一定坚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我还体会到了“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真正意义。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篇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是职业教育界一件大事、喜事、兴事。通过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我们职业教育人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激情。作为一名职业教育战线的领导干部,也从职业教育法中找到了职业教发展的法律依据,为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提供了法律保障。

  众所周知,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如何将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指导精神落地实施,创办符合本地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始终是我们思考的重要课题。但在以往的推行职业教育改革工作实践探索中,我们会因随时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无法从现行制度规则中找到解决的依据难以突破发展困境,而止步不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是聚焦职业教育领域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职业院校、企业、社会团体在职业教育中权利和责任,为职业教育顺利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推进依法治理;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础。

  我坚信,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保障,我们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一定前景广阔。孙吴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作为孙吴县唯一一所公办职业学校,一定带领全校教职员工深入学习职业教育法,掌握法律法规,抢抓政策机遇,为孙吴县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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