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现状调研报告(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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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现状调研报告(范文推荐)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现状调研报告3篇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现状调研报告篇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川办发[2008]7号 

为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成果,规范乡镇职能调整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全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省政府决定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

一、紧迫性和指导思想

(一)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安全生产事关广大农村的社会稳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
事关工业强省大计,是推进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
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自2002年省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通过5年努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成效显著。实践证明,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是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措施,是创建平安四川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意见、“一岗双责”及《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为主线;
以规范乡镇安全监管行政行为,完善乡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制度、运行模式为核心内容;
以落实工作保障,打造工作平台为着力点;
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为突破口;
以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激励约束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监管职能作用,筑牢乡镇安全生产第一防线,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

二、组织领导

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好该项工作。市(州)、县(市、区)级领导分片包干,定点帮扶。把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市(州)人民政府也应给予相应支持。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把握进度,强化督促指导,加强检查验收。

三、工作目标

通过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管队伍,协调落实编制、场所、经费、装备;
理顺安全监管体制,明确乡镇安全监管职责;
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合力;
健全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提高常态监管效率;
规范乡镇安全监管委托执法,加大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强化乡镇安全监管目标管理。

从2008年起,每年全省三分之一的乡镇完成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到2010年末,全省所有乡镇基本完成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秩序,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有较大幅度下降,为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四川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附件

四川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

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一、健全监管机构,构建监管体系

(一)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协调机构。各乡镇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乡镇政府的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主任由行政第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乡镇长(主任)、相关副乡镇长(副主任)、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能是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指导和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统筹领导乡镇其他安全生产专项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乡镇安全监管办事机构负责。

(二)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办事机构。各乡镇必须设置安全监管办事机构,名称统一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办”)。安办要做到“八有”,即有职能、有岗位、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乡镇安办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应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确保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所必须的装备和设施。

(三)充实和稳定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安全专管人员。各乡镇安全专管员编制在乡镇现有编制内调剂使用,公务员编制紧张的乡镇可使用事业编制,数额由各县(市、区)编委核定下达。特大或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原则上配备不少于4名、较大乡镇原则上配备不少于3名、一般乡镇原则上配备不少于2名安全专管员。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还应聘请安全协管员,其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解决,在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职责

(一)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 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上级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要求,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2. 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3.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安全监管机构,构建乡镇、村居(社区)、企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4.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5.编制和完善乡镇政府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

6.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和已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的分类管理,督促监控整改事故隐患。

7.负责对辖区内“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排查、报告和打击工作。

8.保证安全生产财政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条件。

9.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10.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 按照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

2.提出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的建议。

3. 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提出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

4. 考核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5. 协调组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6. 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当地安全生产统筹安排。

2.拟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乡镇有关部门、村居(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监控整改事故隐患。

4.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5. 依据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
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
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受理处罚的部门应将处罚情况书面反馈移交部门。

6. 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 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

9.指导管理村居(社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10.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乡镇其他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按照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乡镇其他机构、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负责本部门及所属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监管,并接受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监督。

三、完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一)乡镇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责任。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承担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对乡镇有关部门、村(居)及高危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把安全生产作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和提拔任用的重要指标,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查处,坚持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对因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继续坚持重特大安全事故述职检查制度。

四、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档案管理

(一)建全安全监管基本工作制度。各乡镇应建立以下安全监管基本工作制度,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特点进行细化完善。1.乡镇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工作例会制度。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分级检查制度。5. 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6.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制度。7.安全事故报告制度。8.事故应急救援制度。9.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0.乡镇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11.安全生产奖励制度。12.安监人员劳动保护补贴制度。13.安全生产特派员制度。14.县级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协调制度。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工作台账及资料。乡镇安办应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建立完善如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1.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3.道路、农村客运站点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台账。4.境内在建项目安全及危房安全监管台账。5.民爆物品使用台账。6.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账。7.特种设备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台账。8.自用船发证管理台帐。9.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台账。10.安全生产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整治记录、事故报告处理记录)资料。11.安全监管联系对象分布图。

五、完善委托执法,加大执法力度

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本条例规定,可以行使责令限期改正和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实施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把乡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乡镇渡口码头安全监管等部门的某些执法权委托乡镇相应部门,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规范完善。体现基层安全监管“权责一致”,有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监管第一防线作用。

受委托执法的相关人员,应接受委托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和证件,严格按照县(市、区)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事项及权限履行执法行为。

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违法行为不调查、不处理的,接到举报不报告、不调查核实处理的,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未按法定时间和程序办的,无依据乱实施行政处罚和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的,侵犯企业合法自主权、违法要求管理对象尽义务的,视其情节,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抓住重点领域,解决突出问题

(一)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农村道路客运、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

(二)乡镇市场安全。建设规划要功能分区合理,有配套安全设施,消防安全通道符合要求,消防栓等安全设施完整有效。

(三)乡镇建筑安全。乡镇拆、建房屋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队伍进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报建。拆、建房屋要有必要的防护网(栏)等安全防护措施, 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定。

(四)乡镇用电安全。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接,杜绝使用老化线路,严禁使用低压裸露电线。有效防止、坚决打击破坏和盗窃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等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

(五)农机和乡镇运输车辆、自驾车辆、船舶安全。所有运输车辆、自驾车辆、农用船舶和大型农业机械都要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司驾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严重违章行为。无合法证照或非运输车、船不得从事客运性(经营或非经营)活动。

(六)乡镇消防安全。县级公安消防队服务范围没有覆盖到的乡镇,应当结合实际,积极发展乡镇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全面落实防灭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七)乡镇渡口和道路安全。认真落实《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合理设置和管理乡镇农村客运站点,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安全设施完整有效,事故多发路段、学校附近等重点路段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八)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定期排查治理学校危房,严禁将危房用作教室、实验室、活动室等场所;严禁组织学生下河游泳,防止淹溺事故发生;
接送学生的车、船驾驶人员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公安消防、交管机构、教育部门应定期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七、强化教育培训,营造安全氛围

建立乡镇安监队伍的教育培训机制,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由省安监部门组织指导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建立复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监管执法能力,优化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对行政区域内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学习和定期培训,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

坚持开展全民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充分利用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宣传阵地,有针对性的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办法措施、安全知识,设立固定安全生产宣传栏,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宣传单,张贴当地农村易发事故案例挂图,向广大群众宣传用电、用气、乘车、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观念,强化安全理念,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现状调研报告篇2

乡镇街道容错纠错机制专项调研报告思考建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XX街道对照xx文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认真组织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三个区分开来”、推进容错纠错工作中,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XX街道积极营造锐意改革、干事创业、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对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干事创业、维护稳定等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不违反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部门站所或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这种做法既符合上级关于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又进一步鼓励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在我街道进一步营造了干事创业、敢为人先的浓厚氛围。

二、当前推进容错纠错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困难、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X.基层条件限制性。

上级政策出台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政策“一刀切”的现实困局,镇街作为基层的实施者、落实者,在推进某项政策过程中,综合考虑当地实际后,落实政策会产生一定难度,对于群众诉求的不唯一性和多样性,基层干部就会胆子变小,产生不敢办、不想办的畏难情绪,容错纠错工作也就难以开展。比如:推进扶贫工作中存在地方性差异问题。

X.“容”错机制模糊。

当前先行的政策对于“错”之范围界定不够清晰。一是“容”的界定,宽容抑或是从轻、减轻、免除,尚存疑义。二是“错”的界定,“错”究竟属于何种过错,各级地方文件对“错”的界定依然处于模糊状态。这样的两个模糊界定,就难以给干事创业者吃下“定心丸”,更无法发挥干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

X.信访工作中难以界定。

做好安保维稳工作是确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的生命线,尤其是近年来,迎接党的全国两会、上合组织XX峰会等一系列大事喜事,在推进安保维稳工作中,难以避免的遇到信访政策的实施界限,尤其是设法涉诉涉军等上访老户,难以避免的要采取超常规措施。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现状调研报告篇3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全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乡镇非公企业和个私经济发展迅速,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也日趋繁重。为准确把握全市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对全市综合经济指标排在前20位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基本摸清了现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工作重点。
  一、基本情况 
  全市20个重点乡镇所辖区域内共有行政村469个,工商贸企业12093家,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63家,非煤矿山企业30家,船舶制造企业18家,冶金企业933家,建筑施工企业42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611家,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近500家。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初步构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了安监机构,配备了安全助理,共有专职安监人员41人,兼职安监人员16人,均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做到持证上岗。
  近年来,通过乡镇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不断深化,各乡镇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较大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生产各项政策基本得到落实,安全监管制度日益健全,安全工作职责履行较好。
  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有了较大提高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更充分认识到基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要求各地全力抓好基层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今年6月份由市政府办转发了市安委办《关于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改善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现状,要求各地在现有安全管理组织的基础上,充实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力量,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在乡镇各部门的配合下,严格依法行政,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市政府也日益将基层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关心力度。
  市和各市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尤其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工作重点下移,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强化对基层安监人员的技能培训,深化对乡镇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考核验收,切实帮助基层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各乡镇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国家、省和市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各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姜堰市娄庄镇制作了《安全发展看娄庄》的专题片,并结合“十星文明户”及“标兵文明户”评比活动,树立安全生产典型,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镇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利用会议、广播、画廊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形成“人人知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泰兴市七圩镇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全员“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企业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并基本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各乡镇不同程度加大了安全投入,其中,姜堰市姜堰镇、靖江市靖城镇等乡镇近两年来用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均超过了10万元。
  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各乡镇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基本得到落实,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亲自抓、其他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一票否决”、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建立。部分乡镇还制定了专门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在乡镇“双文明”等考核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海陵区京泰路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21项制度和职责,按照各分管负责人的工作分工,划定七个安全责任区,明确了各区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监督检查制度,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考评细则和考评方法,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体系和日常监管诸方面真正体现“一岗双责”,上半年辖区内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靖江市西来镇从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制度考核和健全工作网络着手,实行全社会安全管理,全镇按七个条线,规定凡负有行政工作责任的镇、部门、村企干部在其工作范围内均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纳入年终考核主要内容。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本确立。各乡镇基本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兴化市张郭镇设立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共有8名安监人员,其中专职4名、兼职4名;
泰兴市泰兴镇设立了镇安监科,共有7名安监人员,其中专职3名、兼职4名,其他乡镇也设立了安监机构,配备了人员不低于1名,基本解决了基层安全“有人管”的问题,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指导和协调等职责基本履行,安全监管薄弱现状逐步得到改善。
  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各乡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到位,安全管理网络、各项管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均制牌上墙。市安监局统一编制的乡镇和企业安全管理台帐在基层广泛使用,特别是绝大多数乡镇加强了对重点企事业单位和高危行业的普查建档,保证了监管工作有章可循,对监管对象做到心中有数。高港区许庄街道办事处狠抓基础资料建设,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危化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情况,重大危险源点等情况,开展普查登记,建档建册,并实现资料微机化管理,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乡镇加大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参加省、泰州市和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增强了基层负责人和安监干部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所辖区域内多数企业依法开展了对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培训,并建立了教育档案,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有了明显增强。目前,全市20个重点乡镇企业法人代表参与培训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基本达到95%以上,企业全员“三级安全教育”率在90%左右。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基本能做到定期对辖区开展安全检查,到生产经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检查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同时,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两会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对高危行业的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了一批隐患,基本保证了重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在姜堰市姜堰镇、靖江市西来镇等乡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已初步形成,检查记录规范、完整,查出的问题有整改通知书、有反馈,安全检查逐步由临时性、突击性向经常性、持续性转变,从而把握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市联合开展了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中小学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渡口渡船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实施方案、有检查指导,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各乡镇按照全国、省、市、市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自下而上进行排查、摸底。今年1-9月份,共排查出952处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到位892个;
普查重大危险源点166处,基本摸准了辖区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种类和危险源等级,并进行分级登记,落实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安监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目前全市20个重点乡镇(街道)虽已基本成立安监机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较以前有所加强,但不少乡镇安监机构设置不规范、名称不统一、人员无编制,特别是处于乡镇机构改革阶段,尚未真正被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管理。基层安监机构的不健全、不完善,导致了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远不能适应基层安全发展的需要。
  基层安监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重点乡镇已基本配备安全助理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但工作仍无法做到正常、有效开展,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只有1-2人,连一般性工作都无法开展,只能疲于应付,很难适应量大面广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二是不少乡镇安监人员兼有多职,工作安排随意性大,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只能临时性突击开展安全检查,维持基本的运转,工作缺乏长期性、系统性和连续性;
三是一些基层安监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存在情况生、知识缺、业务疏、能力弱等问题,造成“不会管”现象;
四是部分乡镇(街道)安监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讲话底气不足,仅靠说服教育,难以达到执法检查目的,甚至在检查过程中往往遭到当事人的白眼,工作难度大;
五是待遇低,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通讯费、燃油费等费用常常无法支报,而且安监工作压力大、责任重,却没有相应的岗位补贴,种种原因,造成了基层安监人员人心思动,常常“轮流坐庄”,基层安监队伍很不稳定。
  基层安全生产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
  目前,尚有部分乡镇(街道)安全专项经费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使用随意性大,往往仅采用实报实支,而且经费紧张,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安全投入的不足,造成基层安监机构普遍缺乏办公自动化设备、必备的监督检查手段和应急救援防护用品等,影响了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此外,多数乡镇在宣传、督促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上仍显力度不够,使得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等经济政策在基层未能落实。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改进安全管理的设备、技术不愿花钱引进,工艺原始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安全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基层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少数乡镇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还不够,个别基层领导重工业产量、重经济效益,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存在麻痹、侥幸心理,认为本乡镇安全任务不重,多年都没有出事,即使现在出事,花点钱就可以摆平,没什么大不了。日常安监工作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仅仅被动应付,局限于以文件传文件,以会议传会议,讲的多,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服务的少;
工作浮在表面的多,真正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少,而提出的方法、措施实用性又不强,安全工作的实际成效不大。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部分乡镇(街道)安全检查布置不细致、方法不严谨,甚至停留在会议、文件上,检查未能做到经常化,过程也是就检查而检查,走马观花,走走形式,发现、解决不了多少实际问题,检查过后一切照旧;
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的面仍不宽,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深度不够,对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掌握的不够全面、准确,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却“视而不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的力度尚显不够,检查记录也不规范,可跟踪资料缺乏,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不大,安全生产的面貌改变不大。
  三、对策建议
  市及各市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基层安监工作的领导与关心
  机构建设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力度。建议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在新设立的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业务上接受当地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人员编制方面,着力解决基层安全监管人力欠缺、能力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充实安监机构力量。根据人口状况、经济总量和企业数量确定安监人员数量,一般为3-5名,安监机构负责人由乡镇安全助理担任,具体编制及领导职数由各市编办核定。安监人员的选拔任用,首先在考虑编制、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基层现有行政事业性质的安监人员中留任一批;
其次可从各基层行政事业性质人员中选调一些年纪轻、有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对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要求人数服从任务,确立足够数量的安监人员,杜绝兼职或临时抽调人员,以保持基层安全监管队伍有足够的战斗力和工作的连续性。
  工作经费、装备方面,通过制定、完善和切实履行安全专项资金政策,强化政府安全资金投入。建议各地明确乡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安全专项资金的规定,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工作经费和安全技术装备费用。
  人员待遇方面,支持安监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关心安监人员政治进步和生活待遇。提请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为安监人员依法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学习或者考察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规定专职安监人员的待遇不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待遇,解决安监人员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等问题,保持基层安监队伍的稳定。
  市及各市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帮助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
  教育培训方面,安监部门要督促基层安监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和市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基层安监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
要加大力度,采取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基层安监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学习,不断增强基层安监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基层安监人员“会管”安全。
  工作指导方面,要加大对基层安全监管各项具体工作的帮助,积极深入基层,及时帮助发现、解决基层安监工作存在的难点、疑点,并通过帮助基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整套的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的工作水平,切实促进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管得好”。
  业务考核方面,在加强对基层安监工作指导和人员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形式,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各项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通过考核促提高、促成效,并根据考核结果适时调整重点培训、指导方向,从而不断推动基层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
  各乡镇要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基层安监工作实效
  责任落实方面,各基层要进一步界定和细化乡镇政府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逐级签订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加大力度,监督检查责任状的执行情况,严格责任追究,督促“一岗双责”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纠正少数乡镇安全管理职责不分解落实的现象,避免安全监管的盲区和漏洞,形成监管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真正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有人管”。
  教育培训方面,一是要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中的不可替代的导向作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增加宣传的频率和宣传的覆盖面,把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深入行政村、企业、学校,重点宣传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等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知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基层“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二是要本着“强化意识、全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的思路,开展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并加强监督和指导,严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参培,确保企业负责人依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
新招工人先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特殊工种人员依法取得经国家认证的专门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同时,督促企业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增强内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培训,在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技能的同时,更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安全投入方面,各乡镇要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在基层的宣贯工作,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政策,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
要指导和督促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足额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要督促企业不断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并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投入使用以及职工安全教育的落实,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工作机制方面,确立工作例会和部门沟通二项工作制度。定期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传达文件、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部署任务等。基层安监机构和有关部门之间要经常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讨论本辖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工作问题。此外,强化企业安全服务职能,加强与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掌握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和重要工作要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标准。
  管理方法层面,加强企业分类监管。各乡镇要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从面上掌握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将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危险等级和安全水平划分较好、一般、较差、很差四个等级,实行分级监管、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提高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具体监管方面,一是改进安全大检查的方法,划分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加强对高危行业的检查;
采取听、看、问、查等多种形式,以深入生产一线为主;
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
确保对一般行业企业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重点行业企业每季不少于2次;
对隐患较多、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企业,要加大检查密度,直至安全生产状况有较大的改观;
行政村对辖区内的检查至少每月1次。检查要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通过安全监督检查,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集中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都应该在全面抓好面上安全管理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对存在安全生产问题比较多的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打击和疏导、奖励和惩处综合治理,持续不断地开展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不收到明显效果,力度决不减弱,始终保持强压的态势,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安全生产达标方面,要扎实推进和进一步深化乡镇安全生产管理达标活动,创新载体,实现标本兼治,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要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铸造、船舶制造、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选择一些基础条件较好、企业重视程度较高、职工安全素质较好、安全管理有广泛基础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标准化试点单位,按照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试点单位的实际情况,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安全技术规范,形成安全管理标准化模式,并组织专家组验收定型后,作为行业安全管理标兵,逐步推广到全市各乡镇所有非公企业。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和示范点,使企业学有标准、赶有目标,起到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的作用,也促进镇与镇之间、市间的互相学习、走访交流和取长补短,全面推动我市乡镇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稳步开展,从而带动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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