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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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完整版】

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3篇

【篇一】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全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议讲话稿

  全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上午,市委常委会刚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xx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下午我们就召开全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之所以这么安排,主要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很重要,大家都非常关心、关注,因此我们决定尽早召开这个会议,通报派驻机构改革的方案和人事安排,使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了解派驻机构改革情况,更加充分地履行好主体责任,使派驻机构干部尽快了解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抓紧谋划、开展好接下来的工作。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清醒认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核心要义。派驻监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制度,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深入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也是进一步推进派驻监督提质提效的重要途径。

中央和省委对这项改革高度重视。去年6月以来,中央办公厅先后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作出系统部署。11月2日,中央纪委召开动员部署会,赵乐际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今年1月11日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又作了进一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今年重点抓好三项改革,其中一项就是派驻机构改革。省委对标看齐、迅速行动,去年仅用一个多月时间,省级层面的派驻机构改革就全部到位。今年1月份,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省纪委召开了全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市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春节前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我市改革工作,我也先后多次听取情况汇报,今天上午正式审议通过改革意见,刚才晓光同志通报了市直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和涉及市管干部的人事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尽快把各项改革部署落实到位,尽早按照新的职责任务把机构运转起来。

特别要把握好三个问题:
1、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不是减少机构,而是优化职能。这次改革从形式上看,派驻机构数量有所减少,市直派驻机构从34家减少到了22家,相应地领导职数也有所减少。通过改革,单独派驻机构减少了,综合派驻机构增加了;派驻机构总数减少了,监督对象总量增加了;总的领导职数减少了,单个派驻机构的力量增加了。这种数量上的变化,是为了使整个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大家对此要有清醒认识。

2、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不是削弱力量,而是加强监督。2015年7月我市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以来,各派驻机构认真履职,聚焦主责主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过去三年,市直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处分人数都逐年增加。但从省委巡视反馈情况和我市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情况看,少数单位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日常教育监管松驰等问题仍然存在。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我们必须通过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着力解决派驻机构人员力量分散、担当作为不够、监督方式单一、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统一管理、明确权责定位、强化派驻监督。这也是这次改革的根本目的。

3、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不是“休止符”,而是“进行时”。今天,派驻机构设置和人事安排方案宣布,以及下一步的到位,都只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开始,关键要做好后续文章,做到全覆盖和高质量。全覆盖是前提和基础,体现的是“量”的要求,特别是如何真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高质量是关键和保障,体现的是“质”的提升。如果没有高质量,派驻监督就会流于形式、削弱威慑力,派驻机构就有可能成为“稻草人”。大家要紧紧围绕“提高全覆盖的质量”目标,在理顺关系、健全制度、履职尽责等各个方面积极思考、探索实践,确保改革真正取得实效,把“派”的权威充分体现出来,把“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二、主动担当,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落地见效。派驻机构要开展好工作、履行好职责,必须有各部门党组(党委)的支持,特别是党组(党委)书记的支持。各部门党组(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改革、自觉接受监督,共同做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1、更加坚决地扛起主体责任。这次改革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省委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派驻机构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派驻机构是代表上级纪委监督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职责,是推动、督促,而不是替代党组(党委)、机关纪委履行责任。因此,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后,主体责任更明确了,对党组(党委)的要求也更高了。各部门党组(党委)必须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把管党治党的日常性工作抓起来,发挥好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作用,在抓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更坚决更具体。纪检以外的业务工作也决不能再压到派驻机构身上去。

2、更加自觉地接受派驻监督。派驻机构是组织上派来的“保健医生”,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省委、市委的《指导意见》都明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给予了派驻机构9个方面的职责,包括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参与问题线索核实、审查违纪案件、作出问责决定等,而且监督的重点就是各个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组(党委)书记更是重中之重。对此,大家要主动适应,习惯被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一要正确对待监督。派驻机构不是代表个人,代表的是市委的要求,代表的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在接受监督这个问题上,绝不允许“任性”,这是重大组织原则问题。二要习惯接受监督。就是要主动配合监督,使接受监督、严格自律成为一种习惯,成为高度自觉。三要真诚欢迎监督。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有犯错误的可能,必须加强监督才能避免犯错误。每位领导干部都要清醒认识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乐于接受监督、真诚欢迎监督、主动争取监督,在被监督中扩大胸襟、提升境界,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3、更加主动地提供支持保障。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是各部门党组(党委)的份内职责。具体来讲,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派驻机构调整后,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抓紧落实好办公用房,确保硬件到位;二是支持、保障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党组(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三是要经常与派驻机构沟通会商,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等事项情况要事先让派驻机构了解掌握信息;四是对派驻机构在日常监督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高度重视,确有问题的要认真整改。

三、忠实履职,为市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站好第一道岗、把好第一道关。这次派驻机构改革力度大、涉及人员多,派驻机构全体干部要自觉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正确对待组织安排,正确处理个人意愿与组织需要、事业发展与工作需要的关系,保持工作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

1、把握职责定位。总的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和“派驻监督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这三个关键定位,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做到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省委、市委的《指导意见》对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也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里明确五点:一是派驻机构向市纪委监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协助配合市纪委监委各职能部门履行相关监督职责;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班子成员,但不分管驻在部门与主体责任相关的其他工作,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三是派驻机构要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当巡察驻在部门时,派驻机构要通力合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五是在涉及到驻在部门干部党纪政务处分时,派驻机构应与纪工委相互沟通配合。

2、聚焦监督内容。派驻监督内容纷繁复杂,工作千头万绪,重点要聚焦四个方面:一是聚焦政治监督。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根本要求,紧扣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当前的重点就是为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推动xx综合经济实力加快重返全国“30强”提供坚强政治和纪法保证。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严管与厚爱的关系,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二是聚焦责任落实。督促驻在部门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经常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三是聚焦政治生态。认真做好政治生态研判分析、廉政档案、廉洁风险防控等工作,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推动被监督单位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聚焦作风建设。发现和解决该部门或系统内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3、盯牢重点对象。改革后,除了派驻公、检、法的纪检监察组和派出的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其他的都是综合派驻,每个组监督的单位数量、人员对象、资源要素都比较多。派驻机构既要对“关键少数”履行主体责任状况精准“画像”,又要对赋予监察权限后扩大的全体监督对象全面“扫描”;既要对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整体把握,又要对各项工作、各个节点、各个细节精细掌握,确保把监督对象全面纳入视线。一要盯牢关键人。紧盯被监督单位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少数中的少数”。同时,管住“绝大多数”,对照监察法规定的6类人员(公务员以及参公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对各类公职人员进行梳理,摸清监察对象底数,确保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二要盯住关键事。聚焦干部选拔任用、资金分配、审批监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执纪执法等环节,加强对驻在部门重点任务、“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内容的监督检查。既要监督、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要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失职行为。三要盯紧关键时。紧盯重要时节、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实施、重要法规制度执行、重要行动开展等情况的监督,力求第一时间从关键时刻发现问题、跟踪问题、解决问题。

4、用好“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省纪委向我市反馈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时,指出了我市在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上还不够平衡的问题,各级党委、纪委都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准确把握、正确运用、统筹推进。一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重日常、抓经常,促进常态长效,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教育挽救干部的同时,也树立派驻机构的威信。二要绝不放松“后三种形态”。切实提高监督执纪刚性,既突出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挖“烂树”、治“病树”,又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三要坚持实事求是。要把每一种形态都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依规依纪依法把握好各形态之间的适用与转化,应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不能主观片面,不能随意放大或缩小。

四、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队伍。派驻机构干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力量。市纪委市监委要切实担负起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责任,抓紧建立健全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做好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要统筹安排学习培训,组织参与案件查办、巡察监督、专项监督等工作,整体提升派驻机构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要探索建立信息共享、问题会商、办案协助、力量统筹等机制,形成协调协作工作格局,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要完善并落实好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推动委机关与派驻机构、派驻机构之间的干部交流,增强派驻机构干部的归属感、荣誉感和使命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带队伍的责任,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抓敢管、迎难而上,带头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这里,我对派驻机构干部提四点希望:
1、争做政治过硬的表率。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政治过硬、对党忠诚是第一位的要求。派驻监督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派驻机构干部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践行“两个维护”,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要将“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以更大力度、更实的举措,督促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开花结果,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2、争做本领高强的表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派驻机构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着力提高精准监督、调查研究、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统筹协调等四种能力。要以开展“三服务”活动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尽快熟悉被监督单位业务和运转情况,努力做到教育有方法、监督有力度、查案有突破、工作有水平。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创新探索管用有效的监督方式方法,把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3、争做担当作为的表率。派驻机构干部干的是“得罪人的活”,要有“眼里揉不得沙子”的认真劲,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同不正之风和反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发挥“常驻不走的巡视组”作用,强化“红脸总比绿脸好、出汗总比出事好”的意识,不当和事佬、老好人,勇于唱黑脸、当包公。要注意方式方法,善于借势借力,依靠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共同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4、争做作风优良的表率。监督别人首先要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自身过硬、作风优良,是做好派驻监督工作最大的底气、硬气。派驻机构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要严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祛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树好标杆、作出示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以自身正带动身边清,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派驻铁军。

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市市直派驻机构改革全部到位。下一步,县一级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也要抓紧启动、同步推进。各区、县(市)党委要高度重视、抓紧谋划,自觉对标、倒排时间,按照“宜早不宜迟,宜先不宜后,宜快不宜慢”的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加快推进工作,确保派驻机构改革尽快落地。

【篇二】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印发

作者:;

作者机构:;

来源:当代广西

ISSN:1672-8319

年:2018

卷:000

期:021

页码:P.4-4

页数:1

中图分类:D630.1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机构改革;中央纪委;印发;委派;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体制

摘要:最近,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并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篇三】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作者:李璞男[1] 作者机构:[1]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出版物刊名:领导科学论坛 页码:29-33页 年卷期:2019年 第17期 主题词:纪检监察;派驻监督;“驻巡结合”;清单化管理 摘要: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派驻监督工作,对派驻机构建设进行了重大改革。2015年,上海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中央纪委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实现了派驻的全覆盖。目前,在市一级层面上,上海已经进行了派驻机构改革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在区一级层面上,浦东、长宁等区虽然进行了派驻机构改革,仍有部分区改革进程缓慢。文章拟通过对多个县地两级派驻机构改革机制的创新方式进行分类整理,探讨其改革经验,以便为深入推动上海区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提供借鉴。< cla>< cla>< cla>< cla>< cla>< cla>< cla>< c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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